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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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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塞巴斯蒂安。
是的,我是塞巴斯蒂安。
如大家所知,我是一只永生的恶魔。
只要不是刻意被伤害,我便是永远存在于这个世上的。
永不消亡。
今日,突然心血来潮,又穿上了许久没穿过的燕尾服。
发现自己,竟有些忘却了繁琐的纽扣该如何搭扣。
穿着欧式复古的燕尾服走在现代的街道上,引得许多人的注目。
中国新生的2010年的街道。
太过繁华,太过嘈杂。
一个个提着手提包的人,一个个举着手机在通话的人,外表看上去强大,灵魂却全都不堪一击。
在少爷以后,我不断的奔波,不断的前往各个国家,各个城市。在人群中不断寻找。
可是,再没有找到任何一个可以结缔契约的人类。
“希望碎片”我一直留到现在。
即使戒指周围的金属环已经因年代破损的不成样子,中心的蓝宝石依旧闪闪发光。
我究竟是怎么把它找回来的呢?我记不清了。
是真的记不清了。恶魔的记忆也是有限的,真的过的太久了。
太久太久。
我曾爱过一些人,一些物。
可是他们都已逝去很久很久。
一个个人,在他们短暂的生命中,做着自己想做的事,不论是有意义的贡献还是无意义的聊赖。因为人类是脆弱的,他们的生命是短暂的。所以在过这一生的时候,会做自己想要做的事,作自己认为有意义的事。然后不后悔的死去。
我很羡慕。
呵……这是怎样的愚蠢,永生的恶魔会羡慕脆弱不堪一击的人类。
可是这却的的确确是真的。
在时间的洪流中,恶魔变得不像恶魔,我变得不再是我。
恶魔无需睡眠,当夜晚对着电脑的荧屏,恶魔也会觉得黯淡。
即使爱上了爱的人,永远不能和他在一起,却最终要看着他离去。
看着他永远离去……
恶魔没有永远。永生的恶魔却永远没有永远。
我知道,当今有多少人类如此渴望永生。
但永生对于我,无疑是一场残酷的失眠,
不论怎样挣扎,都只能在黑暗里沦陷,看着所爱的人逝去,永远消失在自己的视界。
所以,我记得我亲手杀了少爷,那个如猫一样的少年。
因为这是少爷的心愿,也是我的意愿。
我不愿再在这没有高傲灵魂的地方再呆下去了。
明天,我将出发,前往下一个城市。
我相信,一定会再有,像少爷一样坚韧强大的灵魂,
存在于哪怕是如此肮脏和罪恶的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