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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十八、你有写轮眼,我有影分 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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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你有写轮眼,我有影分[]身
他是个一本正经的人。
哪怕到死,我都这么认为。
因为我曾经看过他连袜子都分清了左右脚,多么可怕又可爱的正经人。
所以我爱跟他在一起。
因为我是个不太正经的人。
我的不正经不是说那种穿着低腰拖地牛仔裤,拴着拇指粗的链条,头发染成红白相间辣白菜式,满大街流里流气吹口哨打望,一开口浓郁的特殊气味的山寨非主流。
也不是说那种满脸胡茬赛张飞,指甲泥堪比法风烧饼,扽着俩趿拉板,拿着大中华的烟壳,里面装着小红梅,时不时从口袋里掏出棒棒糖,谄着脸盯着小姑凉的猥琐宅男。
不是说那种西装革履如标本,皮鞋擦得比脑门还亮,上车抻出英文报,眼睛却恨不得如星爷一般长出俩爪,贴在旁边的清凉装美人身上的上流人士。
更不是那种跟你张口闭口就说尼采,宣称座右铭是尼采已死,我就是上帝,对弗罗伊德和周公同样推崇,因为他们一个写了《梦的解析》,一个传下了《周公解梦》,去书店买走的却永远是席绢琼瑶张小娴,四十五度角都无法仰望天空的文艺青年。
事实上,写了上面这些,我猛然发现,原来我基本也算个正经人。
因为我还有自知之明。
“没错,你知名度的确挺高的。”他插了句嘴。
“你语文也是体育老师教的么?”我反将一军,得胜回朝,咱们继续来说罢。
为什么说我有自知之明呢?是因为我知道自己刚好够那个正经边缘,也乐得在边缘游走。而不像有的人那样,身子在正经圈子外,舌头却伸到了圈子里。这种畸形胎儿,当初真应该射在墙上了事。
我知道我永远进不了正经人的圈子,因为我有一个怪癖。
显性外在俗名叫做八卦脸,隐性内在学名叫做窥私癖。
也被叫做整天闲得无聊为避免蛋疼菊紧而试图窥探他人内心损人不利己综合症。
不过我喜欢叫它:写轮眼。
我喜欢肆意窥探他人外表而疯狂揣测其内心情感,就像从虚空中读出一个个的故事。
这本来于人无害,充其量会让我的脑容量爆棚。
但,我有个更要命的习惯就是,我喜欢把这些故事写出来。
后来我才明白,这个习惯违背了《公民道德准则》和《青少年道德健康管理条例》。
它们告诉我,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生物都有着自己的膜,它们在自己的膜里生活,无论好坏,它们都不希望被人蛮横地戳破,那是一种强行的突入。更别说,戳破之后还写出来到处去宣扬,那样酿成的后果将是比埃斯库罗斯笔下的悲剧更悲剧。
当然,它们说的时候,我更很不正经的发散了思维,联想到了某种微妙的动作和某一群号称“下半身写作”的人物。出于维护自己一点点的正经形象,不想与那群人物相提并论的本能,我反驳:我是写出来了,但是我没有到处宣扬。
你是没宣扬,但是你写的东西大家都爱看,所以都替你宣扬了。它们说这话的时候,眼里闪烁着一种悲天悯人的光芒,我仿佛看到了上帝。
但是,不好意思,我不信主。
所以我照准了那团光芒,给出了我宣告与正经世界正式决裂的两拳。
而后,便开始了我的逃亡之旅。
我是在躲避第一万二千五百八十次追捕的时候,遇见他的。
当时的我把自己武装成了一条沙漠蛇,埋在黄沙之下。
等猎人走远后,我把头探了出来观察周围,顺便透口气。
然后,我们大眼瞪小眼。
他猛地向后弹出三尺,我差点都要以为他会飞起来,但是他终究还是跌坐了下来。
地心引力果然强大,我一边感叹着,一边把刚刚呛进嘴里的沙子呸呸的吐出来,然后笑着对他说,你好。我相信当时的我,比很多正经人都懂礼节,因为我在强忍着把沙子塞进他嘴里的冲动。
他看看我,说,你在工作?那打扰了。
正经人果然都自以为是,我想到。
正准备从沙子里起身,却发现因为我们刚刚的动静,猎人去而复还。
上天保证,这下我真的很想把沙子塞进他嘴里。
但是趋吉避凶趋利避害,这是人的本能,所以我丢下一句所有不正经人都会骂的一句话,又伏进沙子里。同时想着,要不要送根银针,让他开不了口,也暴露不了我的行踪。
突然我听到猎人的脚步声转了个弯,想左边跑了出去。
猎人就是这样,穿着厚重的大头大帮子皮鞋,跑起来啪嗒啪嗒的响,有时候还会开着大发动机的飞船,上面顶一个呜哇作响的警铃。无怪乎那么多永远在逃的罪犯,那么多缉捕不力的行动,他们好像永远不知道打草惊蛇怎么写。
我又悄悄的探起头,这次用的是很慢很慢的速度,我们学乖永远比正经人快。
他们走了。他来到我面前说。
我用我那硕果仅存的视力远远看去,一个人在前面跑着,一群猎人在后面追着。
恍惚我觉得是那个人带领着猎人在跑,领路人永远是众矢之的。
长江后浪推前浪,其实有时候也并不是句好话,至少对于前浪不是。
我看着前面跑的那人,背影越看越熟悉,猛地一叫,哔!那不我么?!
我的影分[]身。他说。
之后,我就决定跟着他混了,身体力行的实践着趋吉避凶这一准则。
后来,一万二千五百八十也成了我的幸运数字。
直到有天,我福至心灵,方才知道为什么我会在那一次这么幸运。
为什么会在第一万二千五百八十次的时候遇上他。
一万二千五百八十,12580。
一按我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