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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淼淼又来了 ...

  •   风萧萧兮易水寒,淼淼又来兮雷不完。

      哎……好吧,我承认,我还是那个行走在都市冷漠与繁华中的一朵女子。我,就是龍淼淼。

      其实在这繁华过后,我本来想要归于沉寂,平凡的度过这一生,奈何这如此简单的愿望却这样难以实现,命运的手又一次把我推上了风口浪尖!

      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有50双“匡威”,一天换一双。我就是这样,行事从来都这么低调。可我现在已经不再是那青葱岁月的年纪,那个白衣飘飘的年代已经离我远去了。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现在的我,已经成了朝九晚五的OL,我在鞋柜里一双一双的摆了50双香奈儿。我用我削葱根的修长手指一双一双数着这些鞋子,仿佛细数着我的寂寞。

      遇到志的那一天,我为一场宴会弹奏曲子,一曲惊艳全场。在我淡定离开的时候,却没有发现在角落的阴影里有一双眼睛正若有所思的看着我。

      在回家的路上,经过一个路口的时候,突然的,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窜出一辆车,车速极快,向箭一样的向我冲过来。我怕极了,努力想要闪躲,却已经来不及,就在这时,我被什么人用力拉了一把,车子呼啸而过,在我身边带起一阵风。

      我就这样跌倒在志的怀里。

      “你没事吧?”他温柔的声音瞬间俘获了我的心。我的心跳漏掉一拍。我们的距离那么近,近到我的睫毛就要扫在他脸上。

      我说:“我没事,谢谢。你……叫什么名字?”

      “请你叫我红领巾吧!”

      果然是无私的男子!

      这时候,后边有一对人马跑过来,喊着“少爷少爷!少爷你没事吧?”他伸出左手,做一个手势,所有人立即退下。

      “少爷?莫非你是?”

      “对!就是我!”

      “你真的是?”

      “是的,我是!”

      “好吧,我承认,我还是不知道你是谁。”我说。

      他眼底像是起了雾,我知道他被我的诚实感动了。他告诉我,他的名字叫做——志。

      他拥有这时尚杂志上走下来的好身材,好莱坞演员一般俊美的脸。他是一个很特别的人,抽烟的时候一直都用火柴,写字的时候一直用鹅毛笔。

      属实是一个特殊的男子。

      “太晚了,我送你回家吧。”他说。

      “不用了,”我说:“我是独立的女孩子,让我自己走回去吧。”我看到他的眼神里闪过一丝赞赏,然后对我微笑着。

      我的心跳漏掉了好几拍。

      可能是因为心跳的原因,我一时失了神,刚走出去两步,鞋跟折断在人行道的缝隙里。我险些摔倒,志一把从腰际扶住我,然后温柔的对我说:“你呀,让我拿你怎么办呢?”

      后来他执意要送我回家,我勉强答应了。

      路上,我问他:“你在哪里毕业?”

      “你是少爷?”

      他点点头。

      不看报纸的我当时根本不知道他就是全国皆知的XX集团的大少爷!

      “你是麻省理工毕业的吗?”我问到。

      “你怎么知道?”

      “因为不论电视还是小说里,当总裁的总是从麻省理工毕业。”

      他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光芒,我知道他是敬佩我博学多才。

      我们打车到我家楼下,志要付钱,我再次将他制止。

      “我来付!”我是个独立的女子。

      我找了好久,终于从口袋里拿出十块钱,问司机:“先生,请问你能找开十块钱吗?”

      司机点点头。我又翻了一阵子,找出一张二十块,问司机:“先生,请问你能找开二十块钱吗?”

      司机又点头。我有翻找了一阵子,终于找到一张五十块。

      “那么先生,请问你能找开五十块吗?”

      司机寂寞的说:“找不开。”我露露出吃惊的神情,看着志。“怎么办,他找不开?”

      志从LV的皮夹里拿出一张一百块递给司机,司机没有伸手去接,而是泪流满面的说:“你俩快走吧,不就八块钱的事儿吗,有这功夫我能再拉一趟活了!”

      关门的一霎那,我听见司机在小声说:“小学数学没毕业呢!”

      原来他数学不好,怪不得他。

      我请志上楼,他很礼貌的说不上去了。

      “我在楼下看着你上楼。”

      我说好。

      我在楼上冲着他挥手,他看着我静静地微笑。然后他打了计程车离开。

      第二天他打电话给我,说他回家遇到的司机竟然还是刚才的那一个,因为有缘,他下车的时候从口袋里找出一块钱硬币给了司机。司机临走的时候泪流满面的说:“少赔一块是一块啊!”

      我知道他打电话告诉我这些只是个借口,果然,他约我吃饭,我立即拒绝,后来在他的百般劝说之下,我才终于答应,只是我要他保证,坚决不能去五星饭店,只能去普通的小酒店,否则就不要让我一起去。志想了想,同意了。

      之后为了表示感谢,我决定回请他。因为我是新时代的OL,怎么能占男人的便宜?于是,为了感谢志请我吃了海鲜大餐,我决定,请他在夜市吃一碗云吞面。

      吃完面的第二天,我就生病了。志得知之后放下手中价值千万美元的订单,奔向医院。等他见到我的时候,我躺在病床上,仿佛一个破碎的布娃娃。志拉着我的手泪如雨下。

      “我命令你!不准你离开我!听到没有!你不准离开我!”

      我被他感动的流下眼泪,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看着我,好像看到了陌生人。

      我照了照镜子,说:“没事儿,哭脱妆了。”然后我进了洗手间补了妆,出来之后他又认识我了。

      他紧紧地把我抱在怀里,说:“我不准你离开我!”听着他强有力的心跳,千万种感觉涌上心头。

      我轻轻的推开他,转过身,面对窗子,背对着他。我说:“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他笑而不语。

      后来志告诉我,不知道为什么,他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就有一种心痛的感觉。我微笑着回答他,其实不是心痛,是我被他拉在怀里的时候,尖尖的鞋跟直接踩在了他的脚面上。他的目光中有他自己都未曾察觉到的宠溺,然后他轻抚着我瀑布般浓密的长发,在我的耳际轻声说到:“你这个折磨人的小妖精,你骗走了我的心。”

      然而,那时的我,却没能成为圣母似地女主角!

      因为,他的身边已经有了她!

      她的名字叫做慧。

      那天,慧拉着我的手,温柔的对我说:“以后我们就做姐妹吧,我就是你妹妹了!”我的心像被针扎了一样疼,寂寞在无边的蔓延。为什么她是妹妹?难道我老了?我泪如雨下。

      后来再遇到志的时候,我便有所闪躲。

      那天,他我一出门便看到他的那辆迈巴赫,我想逃走,他却把我堵在写字楼下面,我逃不开,心像是被撕裂似地痛!

      他拉住我说:“淼淼,你听我解释!”

      “我不听!”

      “你听我解释啊!”

      “我不听我不听!”

      “求你听我解释!”

      “我不听你解释!你走!你走!我再也不要再见到你!”

      志一把抱住我,我的心跳漏掉了好几拍。

      我想留下来,可一想到眼前的人曾经跟别人相互依偎,我的心就犹如被万把利剑刺穿,痛彻心扉。

      我很想流泪,可是我的心里却在不断地告诉自己——龍淼淼,你不能哭,你一定要坚强!你一定要坚强!加油!你是最棒的!

      可是我的眼泪还是不争气的掉落下来,重重的砸在他的胸口,宛若莲花。

      志低下头,吻干我的眼泪,也吞下这份苦涩。

      他说:“其实一直以来,我都只当她是我妹妹!”

      我抬头看着他如星的眸子。

      志紧紧握住我的手,露出认真的眼神,坚定地对我说:“我要定你了!我只爱你一个人! ”

      我温柔的推开他。“我不信。”

      “是真的!”

      “你发誓?”

      “好!我发誓!我今生只爱龍淼淼一个人,否则天打雷……”没等他说完,我伸出两根玉指,轻轻堵住他的嘴唇。“你不要说,我相信你!”

      志看着我,眼睛里满是宠溺。

      后来,慧就消失在茫茫的人海中,再也寻不到她的踪影。后来听说她听了我和志之间的对话,泪流满面,我想她是被我们的真情感动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慧发誓再也不看言情小说了。

      我以为我们的日子可以一直美好的过下去,可现实却不准我平静,想要做XX集团接班人的未婚妻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一入豪门深似海,我虽然知道这些道理,却还是为了伟大的爱情,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不顾一切,忍辱负重的搬进了这栋豪宅。

      这豪宅方圆一百里没有房子,拥有室内游泳池、空中花园、私人海滩、高尔夫球场等基础设施,每天出门买菜都坐直升飞机。而我对这一切的不习惯都毫不在意,为了我的爱人,我宁愿舍弃平凡的生活,成为富家的太太!

      我不是贪图富贵的人,因而当志带着我去挑选钻戒的时候,挑来选去,在最大和最小之间苦苦挣扎了三个小时之后,我毅然选择了最小的一颗。

      志说:“挑一个大的吧。”

      我坚决的摇摇头。

      “不可以,我并不喜欢虚荣,从一开始我就决定,要最小的钻石就可以了,只要有你在我身边就够了,我什么都可以不要!”

      背景音乐响起——“我爱你你是我罗密欧~我愿意变成你的梁山伯~”(错乱+Gay~)

      我看到志的眼睛里流露出赞许的目光。旁边的服务员似乎被感动了,泪流满面的看着我们,然后,她华丽的转身对领班说:“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啊!又碰见她了!我要辞职!”

      我看到她的模样,仿佛在什么地方见过。大概又是个寂寞的女子。

      可是最终,我们也没能走在一起。阮玲玉说,人言可畏。我与他,终究没能逃过世俗的非议。

      离开的那一天,我在他的桌上留下一张字条:

      “我最爱的深爱的亲爱的志,

      我知道我们是相爱的,

      然而,

      一个破碎的我怎样拯救一个破碎的你?

      于是,我走了。

      我换了工作,独自一个人离开了这座让我寂寞的城市。

      你不要找我,你也找不到我。

      只是,在最后,我有一件事情想要向你坦白——

      其实我鞋柜里的香奈儿也不是专柜正品,

      你要是想知道这其中的秘密,

      可以去我家前边转角的路口等,

      或许你可以在摆夜市的那位大叔出现的时候,

      得到答案。(真相可参见《淼淼穿匡威》哦~)

      到那个时候,如果我们还能相遇,

      或许爱情,可以地久天长。”

      放下字条,看到墙上挂着志的照片,我的心跳漏掉一拍。

      我知道,当他看到这封字条的时候,他的心跳也一定会漏掉好几拍!

      我站在凌烈风中,回首往昔,绝世而独立。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淼淼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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