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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鸿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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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妈说人从七岁开始记事,我的脑袋里却装着许多七岁以前的事情.有时候我怀疑这些记忆的真实度,不知道那些所谓的旧事是我真实的经历,还是在长大之后做的一些关于童年的梦,然后自己一直记着这些梦,把它们记成了事实.

      1983年的时候外婆还没有死,是个异常讲究的小老太太,据说年轻时脸蛋很俏,喜欢穿白衣白褂白鞋子,晴朗的秋日下午,把衣服鞋子都洗了放在柴堆上晒着,叮嘱我用白纸敷在鞋面子上,等鞋干了之后就会像刚买时那样白了.外婆管那些白面子的帆布鞋叫卫生鞋,白褂子叫卫生褂子.

      那时我三岁多一点。

      站在秋日的暖阳下没完没了地往一双鞋子上敷白纸,这就是我记忆的起点。谈不上快乐或者不快,甚至说不出具有任何意义,一种类似于天地初开的感觉,抬眼望去,看得见光影的交错,却觉不出身畔呼呼流过的光阴。

      只是那种静静的感觉,一种消磨,无止境的消磨,在二十多年后的今天,那种静若止水的感觉时常揪得我心慌.是今日的喧嚣辜负了昨日的平静,或是昨日的消磨欠下了今日。

      第一次接触时间这个概念的时候我就开始跟它赛跑,并不象许多女人要到了三十岁才知道老是怎么回事,不管跑的姿势、速度如何,总之是不可能再象三四岁时,把自己一棵树样的淡淡摆在生活里。

      我奔跑的结果是所有的幸福都以极快的速度擦身而过,而所有的不幸以更猛烈的速度迎面扑上来。

      1983年的时候我的朝朝还不会跑,他比我小着一岁,只能叉开两条腿半蹲着在场地里绕着圈慢慢地走,红底大黄花的挡风布搭在屁股后来一晃一晃的,我走过去拉起他的手高兴地尖叫着:我来教你跑吧!

      我把他领到黄泥马路中央,紧握住那脆弱的小手,划动粗笨的小腿带他跑起来, 手扶拖拉机在前面“突突”地喘着粗气,比蜗牛爬得还慢,我们欢叫着追过去,脚后跟处有淡黄色的尘土骄傲地飘扬着,无声的风在四周回荡,路的两侧长满茂盛的剧齿形植物.

      朝朝跑着跑着就大声尖叫起来,我看着他,小家伙的脸因为兴奋而涨得通红,他冲着我尖叫,像一只快乐的小猴子.

      他的快乐是属于我的,这从他出生的那天起就已经注定了,妈妈说朝朝刚生下来时我去摸他的脸,小家伙伸出舌头来舔我的手指,咧着嘴作笑的表情.

      如果说这世界上曾经有一个人因为我的快乐而快乐过的话,这个人就是朝朝,只有他才愿意听我说风,说雨,说山的姿势,田野的颜色……他看着我说这些,脸上是沉醉的快乐.

      后来我也试图跟其他男人说说这些东西,他们总是等不及让我说完就扑下来了,他们扑下来后再起身就没有精力去听什么风呀雨呀的东西.

      其实朝朝死了之后的这些年我对生活的表达都是白费力,快乐不快乐,忧郁或者是爽朗,早就无人问津了,我却还在这里对着世界悻悻作态,对着生活搔首弄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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