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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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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场设在南山路的“金地酒店”。
路上堵了一会车,周与深到的时候,已经错过了宴会的开场。
宋思青站在门口等他。
宋思青是周与深的朋友,三年前随他一起进的公司,目前任职公司企划部经理一职。
“罗正江已经到了,罗太太没有来,不过他带了他的女儿作伴。”
周与深迈上台阶,往酒店大堂里走,一边问:“你和他打过招呼了吗?”
宋思青随在他身旁,脸色有点难看,说:“没有,‘凯斯’的高盛世也来了,不知道之前做了什么功课,看得出来他已经跟罗正江结下了交情,从进会场到现在,罗正江一直跟他相谈甚欢。”
“凯斯”是“锦绣”的对手公司,五年前由马来那边过来内地投资。老总高盛世和周与深年纪相仿,两人偏巧又同时获得过市政府颁发的年度经济人物称号,因此外界时常会将他们二人拿在一起作比较。周与深性格内敛本不留意这些虚名,但高盛世这个人的性格却正好跟他相反,富二代身份,意气风发,眼中揉不得沙子,所以这两年来是愈发跟周与深当对头当上瘾了。
周与深淡淡一哂:“我记得‘凯斯’已经在‘云盛广场’旁边的‘青云楼’里设了专卖店,他这次又来竞争‘云盛’的入场资格,是打算自己跟自己打擂台吗?”
电梯下来,两人相继走进,按下关闭键,电梯缓缓上行。
宋思青冷淡一嗤:“像他那样的纨绔子弟,没吃过什么苦头,拿家业不当一回事也不奇怪。何况他跟你作对成习惯,有事若不来插一脚的话,怎能符合他的作风?”
与人竞争原本就在预料之内,所以周与深并不担心。只是高盛世是个常常不按牌理出牌的人,应付起来多少让人有点头疼。
当然,他也不是什么束手无策的正人君子之流,从来在他的认知里,绝不会轻易将便宜让给别人去占。
电梯行至9楼,门打开,两人一前一后踏了出来。
会场就在前方,接待生一身笔挺制服,对来客展露职业化的笑脸。
周与深停下脚步,转身看向宋思青,忽然淡淡勾了下唇角。
“你是说,罗正江带了他的女儿来?”
宋思青尚未理解他话中的意思,于是道:“是,怎么了?”
周与深嘴角的笑意又深了一分,眼中的光芒却透着几分冰冷的温度。
罗正江的女儿罗欣,多年前他曾与她有过一次交集。那时他还在“悦都”里上班,她一个乖乖牌被同学骗到包厢去玩,一屋子人乌烟瘴气,酒喝高了之后便玩得愈发没了禁忌。
那一次严格说来,是他救了她一马。
所以今日再遇到,既然他有事相求,没道理不套这个交情。
虽然对今时今日的他来说,一直十分厌恶再提起曾经的那一段不光彩过往。
进了会场,宋思青伸手一指,他便看到了罗正江。高盛世果然也在,两个人正相谈甚欢。
他并不急着过去,而是四下环视了一圈,看到了站在窗边的罗欣,举步走了过去。
有许多年未见了,尽管外在的装扮改变很大,但容貌气质仍是没什么变化,安静温顺的一个人。
经过餐桌的时候,他随手勾了一杯酒,待快要走近的时候,放轻了脚步。
罗欣意识到身边有人,未来得及抬头看,一杯鸡尾酒已经放在了手边。
她一怔,侧目望去,愣了两秒,笑容飞上了唇角。
周与深挑眉一笑,明知故问:“还能认得出我?”
罗欣笑得有点不好意思,是因为想起了两人当初的相识场面。
“救命恩人,自然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