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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三章 顶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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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这沐晨风正是几日前从将军府骑马冲出来险些撞上我的人,此刻他脸色更加苍白,没有一丝血色,目光呆滞,只有一双剑眉微微斜飞,张扬着不羁和霸气。
镇国将军是宗室封爵,他姓沐,不会是那将军了,也不知他是将军府里什么人,但从当日那匹马来看,身份定也不低。不过这都说不一定,谁知道江云升、沐晨风、侯晓攸这些名字是真是假。
江云升接着提议去游湖,我急向玉容使眼色,她却欣然同意,我无奈只好跟着去。
画舫不算太大,但精巧雅致,线条柔和,细节才能彰显品位,这江云升怎么看也不会是一个当铺老板。
静坐船头,画舫渐渐驶向湖心,水波荡漾,船身也微微起伏,远处烟雾迷蒙,像极了一副水墨丹青,晓攸抱着她的琵琶,时时拨动琴弦,目光流转,看着我微笑,美人、美景,真是赏心悦目,但江云升忽然又破坏气氛地开口了,“在下有一位朋友,在朝中身居要职,孟兄若是愿意,在下愿代为引荐。”
我心中叫苦不已,都说了不做官了,他怎么就扭着这不放啊?我微微苦笑,“江兄的好意在下心领了,不过在下过惯了逍遥随意的日子,恐怕要辜负你的美意了。”
还好他没有继续强求,只笑了笑,更有兴味地打量起我。他终于不说话了,晓攸又开始为难起我来了,“孟公子可会玩什么乐器?与小妹合奏一曲如何?”
我会玩什么乐器?那也要这里有才行啊。我就随口笑说:“除了琵琶,都还好吧。”
她扑哧一笑,眼里闪过一丝狡猾的光芒,指着正对舱里的墙上说,“那笛子如何?”
我转头看去,果真有一支笛子,原来她早就看到了,才有这个折磨我的主意。好吧,扭捏显得做作,那不是我孟清的风格。我起身取了笛子出来,站在船头。心中可犯愁了,她随便说个古代的名曲我也不会,怎么合奏呢?她像是看出了我作难的神色,抿口一笑,“孟公子随意吹奏,小妹不才,尽量跟着你和音。”
还好她这提议不算苛刻,老实说,我不擅长笛子,但是我擅长吹一首曲子《乱红》。那是仇诺教我的,差不多有大半年的时间我每晚都会吹一遍,但只得那半年,之后我再未拿起过笛子,他的一切都与我无关了。
我轻抚着玉质的笛身,一丝冰凉透过指尖传遍全身上下,眼前竟又浮现出那个光芒四射的男子陌生又熟悉的脸来。我心中痛快又苦涩地笑着,仇诺,今天就让我在另一个时空,再想你一次。
我望着碧波荡漾的湖面,吹起了笛子,《乱红》悠远流长的曲音令我觉得无比安定,这一刻,我也不是孟清诺了,我就是孟清,周围的一切都似已不存在了,那清冷的旋律,夹杂着淡淡忧伤,飘荡在湖面上。我知道,我已经卸下了所有的防备,所有的伪装。转身的无奈、擦肩的遗憾、和着那长久的念想,都溶入了这倾尽我心神的一曲,我希望这穿越时空的思念能传到他那里,无论他身在何方,我都希望他此刻安好,一生安好。
我似已入无我之境,如痴如醉,不觉早已泪湿眼眶。
一曲终了,我缓缓收回心神,才发现每个人看着我的神情都发生了细微的变化。江云升嘴角飘渺的笑容不见了,我第一次在他眼中看到一丝真切,真切得可以确定他是在我的面前,咫尺之近。或许他也只在这一刻,才看到我昙花一现的真实。
晓攸的眼神变得更加复杂,我已无法探析她眼中的内容。许是那一曲太过忧伤,她明亮的眼眸黯淡了两分,双手僵硬地按着琵琶,怔怔地看着我。
不知是不是这首曲子有些悲戚,我感觉气氛怪死寂的,一看江云升还是一脸凝重地看着我,生怕他又要问东问西,只好向侯晓攸搭话,“在下已经献丑了,接下来是不是该侯姑娘为我们弹唱一曲?”
这时她的神色已经恢复了正常,目中又闪烁着一丝狡黠的光芒,轻笑出声,“小妹才疏学浅,只是对音律略有研究,不知孟公子可不可以写词一首,由小妹作曲弹唱呢?”
她又在给我出难题,似乎见不得我好过一样,我感觉有些头大,一边想着写什么好,一边走进了船舱。江云升的画舫上真是应有尽有,我摊开宣纸,脑中像是灵光一现,忽然闪过一个念头,将笔交到了左手。孟清诺是只存在一天,他说过的话过了这一天就烟消云散了,但我还要作为小红继续我的生活,谁知道命运哪一天会发生什么变化,万不可留下笔迹这种证据。
我暗暗苦笑,我活得这么累,就是因为在自己和他人之间设了一道又一道的防吧,坚信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不可无。
江云升果然起疑了,他的嘴角又慢慢浮上一丝虚无的微笑,但还是也没说什么,只是看着我握笔的左手,我知道他是在等我落笔,我心中冷笑,他也太低估我这个厦大书画协会的会长了,我爷爷在全国书法界里也是德高望重的老前辈了,小时候跟着爷爷生活,三岁开始就拿毛笔,右手写累了换左手,虽然左手写字还是不及右手,但参加一些市上、省上的书法大赛,我用左手写着玩,也拿过许多大奖了,多少人认为我就是左撇子,我才不担心他能识穿我。
转头望向舱外,只见浩渺烟波,天水相接,晓攸静坐船头,眼波流转,神态妩媚,时不时拨动琵琶的弦,浅笑哼唱。此情此景,立刻让我想到了小楼《九州缥缈录乱世歌行》的一句词,心中大喜,悬着的笔终于落了下去,用了我左手最擅长的隶书在纸上不急不慢地写着:
秋水天,谁弄弦,随波舟唱盛世颜
台阁倾,殇歌落,随逝去云烟
……
我旁若无人写完了这首词,放下笔,转头向晓攸看去,不知何时她已站到我旁边,神情痴痴的,良久轻声问:“孟公子的文采果然别具一格,不知这首词可有名字?”
我一想,说《乱世歌行》可不好,康熙四十四年怎么也不能叫乱世,当下改了一字,拿起笔在卷首写下“盛世歌行”四个字。
她又仔细看了一遍,定了定心神,才轻轻拨动了琴弦。
她用自己的曲子来演唱,声音有如黄莺出谷,婉转动听,唱得也很动情,真情流露是不能伪装的,她对着江云升唱“问君子,意如何,今夜醉朱颜”时,眼波温柔如水,带着盈盈笑意,风情万千。但唱到那一句“曲终人不见”时,却向我看来,眼神中所有复杂的情愫瞬间统统不见了,只剩得一抹清澈,一串泪珠自她深黑的眼眸中滑落下来,她的伪装也瞧不见了,透过她迷人的眼眸,我看到了她心底的一丝柔软。
江云升脱口赞叹:“孟兄字写得好,词写得好,侯姑娘唱得也妙,二位才子佳人,实在是相得益彰。难得大家有缘相聚,今日就尽情尽兴,不醉不归。”他也不等我们同意,就让等在船尾伺候的下人摆上了酒菜,我推脱不得,只得陪着他们喝酒,暗中想着脱身之法。
谈笑间,杯盏交错,不知不觉又喝了很多酒,夜幕已经降临。说话的始终还是只得我们三人,玉容有些醉了,伏在桌上,我叫她几次也没有反应。沐晨风,我不太想去看他死人一般的脸,他也不加入我们,只在一边默默地看着我们,偶尔喝一杯,一副心事重重又痴痴呆呆的样子。
一杯接一杯,也不知喝了多少杯,醉眼迷蒙中,我又看到了仇诺,他阳光般温暖的笑容,一闪而过。
心中难受极了,像是压了一块巨大的石头,令我快要窒息。摇摇晃晃地冲出船舱,脚下一绊,整个人就向前倒去,然后撞在了一个人怀里,他本是想扶住我,却被我撞得也退后了两步。
我抬头一看,一张苍白的脸立刻映入眼帘,沐晨风?!他是何时出去的,我全然不知,看来我真有些神智不清了,他的脸在夜色中显得尤其可怕,配合他木讷的表情,真是活见鬼。
我推开他,扑到船舷边,将头伸到舷外想吐,但是没有吐得出来,眼泪却流了下来。看着水面上我摇曳模糊的脸,心中涌上无边的苍凉和绝望。孟清诺,过了今夜就要消失了,我也要跟着消失了。我想大叫,心里的大石却越压越紧,怎么也叫不出来,我只觉得浑身无力,顺着船舫跌坐了下来,将头靠在上面,双眼一闭,任泪水无声地落满衣襟。
我再也回不去了,夜风吹干了我的泪痕,睁开眼来,便看到沐晨风坐在船头,正静静地看着我,他仍是没有什么表情,但他的眼睛怎么会忽然那么亮的,像是天边最耀眼的寒星,我一定是眼花了,睁大了眼死瞪着他,他若有所思地看着我,然后将头转向了一边。
背后忽然响起一阵凌乱的脚步声,侯晓攸拍了拍我的肩,又拉着我的手想扶我起来,嘴上咯咯笑着,“孟公子,再来陪我们喝酒。”
我赶紧抹了抹脸上的泪痕,和她进了船舱。不知我是不是最清醒的一个人,但是我真的很想疯掉才好,我大笑着,似乎只有这样才能掩盖我心中如波涛汹涌又铺天盖地而来的悲哀。
这一晚我喝醉了,醒来天已经大亮,明媚的阳光照入船舱,有些刺眼。
我环顾四周,猛然一惊。
舱里只剩了我和玉容两人,江云升、沐晨风、侯晓攸都不见了,若不是船舱还在,我恐怕会以为自己只是做了一场梦。
赶紧摇醒玉容,她睡眼惺忪地看着我,忽然舱门外多了一条人影,正是替江云升打理这艘画舫的一个下人年伯,他一脸和气的笑容,恭恭敬敬地道:“两位公子醒了?”
原来还有人在,来得正好,我立刻问:“其他的人呢?”
他还是一脸谦恭,“我家主人和沐公子夜里忽然有要紧事先走了,清晨那位姑娘醒了也自己走了,主人已吩咐我们准备车马,待二位公子醒后就送你们回去。”
玉容的神情还是有些呆滞,我也不待她慢慢回神,拉起她就往外走。画舫已经靠在了岸边,一辆豪华的马车在道旁候着。
我扶着她上了马车,年伯在那车夫耳边小声交代了几句,忽又转身回船舱,拿了那只玉笛出来,双手递到我面前,陪着笑脸,“孟公子还忘了这个。”
这也一定是江云升叮嘱他的事,一看这玉笛就知道价值连城,绝非凡品,我可不想收江云升这么贵重的厚礼,但心急着想回去,若是推辞又不知要纠缠多久,干脆伸手接过,向他到了谢,向车夫随便说了一个客栈。
到了目的地,车夫仍停在客栈外未走,我也不理会他,强作镇定,拉了玉容径直往楼上的客房走去,进了一间空房,锁上门,三两下除去外面的袍子和皂靴,摘了帽子,快速帮她梳好头,又给自己编了两条辫子,再抹去脸上的妆,一下就回复女儿身了,然后拿出早有准备的一方绸布,快速将我们方才脱下的衣帽鞋子打成一个包袱。昨日出门前,我让她将一套短小简单的女装穿在里面,她还笑我,现在这招金蝉脱壳真用上了。
留了张字条,仍是用左手写道:无功不受禄,江兄厚赠,愧不敢受。清诺顿首。
将笛子压在上面,拉了玉容走出门去。
那马车夫还没有离开,门口却多了几个人,他正在向他们说着什么,我暗叹来得好快,江云升果然势力不小。我从容地自他们面前走过,也没人瞧我一眼。
我也懒得去猜测江云升看到字条和笛子时会是什么反应,他那么大的势力,若要强来,我也没辙,不过他并没有什么过激的举动,或许真是有些欣赏孟清诺的才能,监视他的行踪也只是想进一步找机会引为己用。招幕僚,揽门客,他若不是朝中之人,我还真不信了。
再走两条街就要到家了,玉容一直沉默不语,只是时不时地侧过脸看我,最后终于还是忍不住开口了,“小红,真的还是你吗?昨天的孟清诺,真是你吗?”敢情她以为我鬼上身了。看来孟清诺给她的震撼不小。
这是一大头痛的问题,要有怎样天衣无缝的解释,才可断了前因,又绝了后果,她迟早都会问起。昨日的孟清诺就是个政治观点敏锐、文思才情俱佳的一个人,单是一手字,也是有多年苦功的,不编个像样的身世解释不通。
我叹了口气,很认真地看着她,“小姐,有件事我其实早就应该给你说,但又不知道你会怎样想,才一直不敢说。”
她急切地看着我,“有什么事,你说啊?”
我点了点头,想到了小红是十岁才跟着她,那十岁以前的事,当然可以由着我编了,过去的孩子都早熟,十四五岁都嫁人了,十岁应该也会很多事了,我就开始胡编起来,“我原本姓孟,父亲是朝中重臣,只因九岁那年去杭州游玩,与家人走散,遇到了坏人,被绑到一个山寨,逃跑的时候不小心摔下了山,虽被好心人救活,却伤着头失忆了。自从前不久挨了那顿毒打之后,常常会莫名其妙地头痛,脑子中时常有一些从前的片段闪过,直到昨天,可能喝了太多酒,竟然记起所有的事来了。”
失忆好像有些恶俗,但是我想不出还有什么解释,我若没有失忆,那是爬也要爬回京城去找我那富贵老爹吧?后面记忆恢复的解释就更勉强了,但我搬出那顿毒打,她果然很懊悔,也未再深究,忽然拉起了我的手,眼眶有些红红的,“真是太委屈你了。”
她竟真相信了,还为我那不幸的遭遇感到难过,我心里隐隐有些不安。
她双眼一亮,“你如今已记起所有的事,可想过去找你亲生父母,你还记得他们的名字吗?我可以让我爹帮忙打探,他也认识几个朝廷的人。”
我心中感叹,真是一个热心的姑娘,但那本是我编出来的事,我哪能去认亲,只好缓得一缓道:“这个以后再慢慢说吧,我们先回家。”
在我面前,好像总有过不完的关,摆脱了江云升,骗过了玉容,还有三十大板的家法等着我。
硬着头皮回到家,还好老爷不在,但仍是被夫人叫去了后堂花厅。
她关上门,也不拐弯抹角道:“老爷有一个生死至交,我们两家素来交好,林家只有一个独生女儿,林老爷一直视为掌上明珠,培养她女子德仪,希望进京选秀能光耀门楣,为祖上争光,我和老爷也很喜欢她,当她半个女儿。本来选秀的日子近了,他们一家也往京城来,但是林家小姐从小身子不好,路上感染了风寒,就……”
她没有说下去,但是叹了口气,我不能确定心中的猜想,忍不住问:“就去了?”
她面上有一丝悲痛,点了点头。
我却纳闷了,死了就死了,直接报官府备案不就行了,皇帝又不会强逼他交个女儿出来,那又和我有什么关系?夫人不会是要我代替她去选秀吧?
我这惊人的猜想竟然对了,夫人神色恳切的看着我,“林老爷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这个女儿身上,她的离开,林老爷都大病了数日,我看你与那林家小姐也有些相似,你素来老实妥当,不如将你送与林老爷为女儿,昨日老爷出门就是为这事,我先回来了,看看你意下如何?”
我心中大叫,骗人的吧?随便拉个人都和我相似。我抬头看着夫人,冲口而出:“冒名选秀那是欺君之罪,是要杀头的啊。”
夫人似乎早已想好了说辞,“林小姐从来不出闺门半步,除了我们几个长辈,没人知道她长什么样子。只要林老爷认你,那就不会被识破。”
那倒也是,过去没什么照片、身份证之类的东西,我只要背好一切跟我有关的资料,林老爷也说我是他的女儿,那谁还能怀疑?
夫人又继续劝我,“我们见你与玉容情如姐妹,她也舍不得和你分开,而且你若能进宫当个一妃一嫔,怎么也比做丫头强……”
她就在那滔滔不绝地劝说,但是我已经懒得去听,我知道在我面前,摆着一个人生巨大转折的机会,要不要改变,只在我一念之间。可以和皇宫接近了,可以和他接近了,那个满清王朝我最想了解、最扼腕心痛的人。还在现代我就常想,如果真有穿越这回事,如果真让我回到大清,就算历史真不可改变,就算人真不可以与天争,那我也要陪伴他每一次荣辱,每一次浮沉,陪伴他如烟花短暂却灿烂的一生。
只一瞬,我就有了决定,也许这是一个错误的决定,我将会为这个决定付出天大的代价,但是后不后悔那也是将来才会知道。
夫人还在那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我笑着打断了她,“林家小姐叫什么名字呢?”
夫人愣了一愣,马上又温和地笑了笑,“她叫林芷陌。”
兰芷阡陌,果然不俗。我颔首浅笑,“多谢夫人关照。”
她有些吃惊地看着我,“你愿意?”
我点了点头,我愿意,我当然愿意,哪怕只为着有一次改变小红这个名字的机会,我也会毫不犹豫地答应。何况,我想进紫禁城,想看那一场波诡云谲的清宫风云,想守着他,助他逢凶化吉。
老爷夫人都对内宣称我回乡了,其实我去了林老爷家里,也是一个很有钱的人家,只是在京城暂住,却买下了好大一间庄园。我很快了解了我新的身份,汉军镶白旗,林老爷在苏州只是一个芝麻绿豆的小官,我猜想他那么期盼女儿进宫,甚至愿意认领我这样一个丫头,多半也是为了自己平步青云。
他许是思女心切,又急火攻心,大病始终未见好转,我尽心伺候,他也不太爱见我,眼神中时时流露出看不起我的神色,夫人叶氏一开始也不喜欢我,怕我失礼丢脸,上不了台面,后来有些喜欢我,是因为发现我字写得不错,她不知从哪里听来的消息,说康熙皇帝喜欢书法,若能写得一手好字,写些歌功颂德的话,也是能讨皇帝欢心的。我因此也获得了少许外出的自由,我要为进宫做一些准备,暗中找人制作了一套化妆用的工具,诸如唇刷、腮红刷等大大小小的刷子,还有眉夹、小剪子、粉扑、棉棒之类的小东西,只是睫毛夹费了不少功夫,小红的睫毛很密很长,虽然古代没有睫毛膏,但是只需用睫毛夹稍稍一夹,就会很漂亮。
精心修了眉,小红这张看似平凡的脸立刻就生动了起来,眉毛对修饰脸型、协调五官视觉比例、凸显一个人的个性有着重要的作用,小红的眉毛又粗又浓,从未修整,比较杂乱,我将它稍稍修细了一些,保持略弯的弧度,再剪短,眉峰不挑太高,自然过渡就好,这样不止多了几分清灵秀气,还给人温柔平和的感觉。除此以外,小红的五官还是很端正细致的,尤其是那一双纯粹得没有一丝杂质的眸子,深得我喜欢。
一日出门去买一些珠宝首饰,丫鬟芙儿寸步不离,快到珍宝斋的时候,只见右边岔道上有男男女女很多人,还有几辆大马车,我忽然想甩开她,入宫前在京中玩个痛快,只道眼前是天赐良机,故意扔了手中丝帕,让她去帮我捡,趁机快速转过街角,混进那堆人中,等她发现我不见了,惊慌地往这边看了几眼,没瞧见我,以为我是进了珍宝斋,便往珍宝斋去了。
我正准备溜走,却被一个大汉强行推上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