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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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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一次出神凝视着那双美眸。深深的绿,翡翠一般,遮掩在扇样的睫毛下。
不明白为什么洋鬼子的睫毛总是这么长这么翘,美得像假的。
所以外国的小孩个个都像洋娃娃。包括混血儿。
当然不止眼睛,那张脸的所有,都无可挑剔。我深深地嫉妒。
真的有这样的容貌,美得让人想吐!
尤其当他露出那天下无敌的笑容对我时,我都不得不极力忍住要踹过去的冲动。
漂亮到极致的小孩,实在很欠揍!
不过,看着他,我就越来越明白老妈无论如何要生个混血儿的坚持。这是她一生的目标——生个天下无双的漂亮小孩。这个目标在生了我之后尤其突出了它的迫切性。
上街时手边牵着的是个天使还是芒果,情况是会有差距的。
有人因为天天吃芒果而导致腹泻,却没有人因为天天看到天使而瞎眼。看,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与众不同未必就受欢迎,但要受欢迎,务必请与众不同。
出于与此相类似的原因,我那个随心所欲惯了的母亲毫无心理障碍地生下了了她的第二个儿子,尽管孩子的父亲至今也要让她在她那本厚厚的电话簿里想个半天。
不过,可以肯定的,那一定是个金发碧眼鼻高眼深的英俊男人。优良的基因才会有如此优良的成品。
至少表面上,如此。
如果真要做个对比,也许说他是高贵的波斯猫,而我是低廉的土狗,更恰当。
爸妈离婚离得早,我五岁前的童年是跟老爸一起度过的。直到有一天消失了数年之久的老妈从国外回来,坚决要求抢回我的抚养权,老爸跟她争执几次之后,终于妥协——因为他爱她。虽然他嘴上从来不说,而且也在我离开后不久便组织了新的家庭,可是我始终知道,他是那么地爱她。爱到即使知道要抢走他唯一的儿子的理由,也毅然答应。
是的,我爸深爱我妈……现在不是为老爸可歌可泣的爱情感动的时候!恰恰——那是我悲剧的开始。
第一眼看到老妈怀里抱着的小婴儿,迷糊的表情,粉嫩可爱的小手小脚,整个像极只有在电视上才能看到的全真版洋娃娃,便觉得好喜欢!
我陶醉在惊讶与爱不释手中时,老妈一抬眼便看到。笑嘻嘻地问:“小烟也喜欢小雨对不对?要不要抱抱弟弟?”
现在回想起来,她的笑阴险狡诈,如果我能再大上几岁,绝对不会上这种低幼的当。偏可怜我当时年纪尚小,本身还属低幼,竟毫不犹豫欣喜若狂地点头:“嗯!小烟想抱抱!”
那个包在一堆小小的衣服里柔软得如同面团的小身子被轻轻放进我的怀里,我有些吃力地捧着,他远不象妈妈抱起来时看起来那么轻。可是看着他竟在我的臂弯“咯咯”地笑起来(最后还对我吐了口水,恶),我的心情忽然轻飘飘地直往上扬。脑子里竟忽然闪出三个字!三个关系到我终身幸福的重要启示!重要到……因为太重要,以致我忘了……直到后来才想起个大概来,虽未必准确,但一定正确!那就是——
我完了!
正在我渐渐觉得被越来越沉的小婴儿压得手脚发困时,老妈又说了一句:“小烟以后是哥哥咯,要照顾弟弟,知不知道?”
我一心指望她说完后赶紧把他抱走,便只顾着答应了,不想——所谓卖身契,在很多时候便是在当事人神志不清的状况下签定的。
沈烟轻,你“死”得好惨~~~~~我不止一次,这样为自己哀悼!
从此,沈雨浓这个鼻涕虫便跟定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