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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法开始与逃亡 1、不朽的 ...

  •   1、

      不朽的灵魂啊,请你当心,要是你和这个尘世分离,请注意不要遭受到损害,因为你走的路要通过死亡和黑夜,在光辉的首都的金门边,那儿站著天主的士兵;他们要盘问业绩和行事,却不问你的姓名和官职。朝圣者在入口的地方要脱下沾满灰尘的狭窄的鞋子──你走进去,你会在那里找到安息,舒适的拖鞋和美丽的音乐。这是我对您虔诚的警告啊!

      这里本来是一个南方的小城镇,在12年前中国政府中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使她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无数人的青春和汗水的叠加而成的一夜城──深圳。

      我可以说是一个很幸运的人。我今年22岁,这22年过的平平顺顺、稳稳当当。父母因为深圳大好政策发财升官。我无需像许多的外来人那样为了得到一个深圳户口而苦心经营。於是我平平的成绩也可以从小学到高中都就读於深圳最好的重点中学。於是虽然我高考成绩并不太好,却也进了这所大学的重点科系。也许因为我的慷慨,每个人似乎都会喜欢我,所以我的朋友很多。也就能在大学里悠然自得的过我的小日子。

      因为平顺,所以我也平庸。我从来没有反抗过我的父母,甚至连正常人会有的13、14岁时的逆反心理都没有过。我也从来都没有过偶像,电视也是不看的,流行音乐也没有听过,游戏机也不会打。任何游戏类的东西我都不会。每次和朋友们出去我都是在一边看的旁观者,当然付账的人最终还是我。虽然因为父母的虚荣,我学过小提琴、书法、绘画、武术、柔道。而且也考到了一定的级数,但也并不精通。其实我也不知道学这些东西有什麽用,也从来没有告诉过我的朋友自己学过这些东西。总之,我是一个挺无聊的人。

      2、

      今天是2002年11月26日,我的生日。前面我提到过,虽然我是一个很无聊的人,但是,我有很多的朋友。於是,今天我才会在这──加洲红(深圳一家以低档消费吸引青少年顾客层的KTV)。而我的身边有大约20个朋友在为我庆祝生日。

      我们开了一间包厢,20个人的笑脸和嬉闹、舒适的环境、随意放在桌子上的红酒瓶、一个3磅的蛋糕、20件各种各样的生日礼物。一切都很完美,大家都很愉快。有人在喝酒,有人在划拳,有人在唱歌,有人在卿卿我我......

      角落里,聚会的主角──我,正安静的看著这一切。不知为什麽感到非常的无聊。真的,周围很吵闹到处都是人,为什麽我会觉得一点兴奋的感觉都没有呢?甚至於有一种独自一人站在荒漠的感觉。我低著头,手里拿著透明的玻璃杯,杯子里的红色液体在昏黄的光线下散发著缓慢的变幻著色彩的深浅。

      突然,一个声音传入了我的耳朵。那是怎样的一种声音啊?淡淡的似乎有一种无奈,深处却有一种声嘶力竭的苦痛,随著悠扬的钢琴伴奏下起起落落的,仿佛是一个孤独的路人在无边的旷野上前行,一步一步走进心间。我缓缓抬起了头,看见了他。他是中文系的吧?我努力的回想著,好像是某个朋友的朋友吧?

      虽然,我知道他,以前也和他一起出来玩过,但都是一群人在一起的。我也从来都没有认真的看过他一眼,但是今天不同,他的声音震撼了我。我轻轻举起还有半杯红酒的酒杯,透过玻璃慢慢端详著他。

      他,大约有177吧?穿了一件灰色薄毛衣,黑色牛仔裤。属於文质彬彬的外形略显单薄,干净的样貌清秀的眉眼,给人一种清爽的感觉。他的外貌与他的声音完全是不相符合的。但是很奇怪的,我又不会觉得突兀。他一只手握著麦克风,另一只手轻轻握著另一只手。那是一只小巧的手,手的主人是一个看上去很甜美的女孩。他与她相互凝视,两人之间那种尽在不言中的情愫让我觉得周围的声音都消失了,

      其他人的影像变得模糊不清。天地间只剩下他们两人了吗?我一口气喝完剩下的酒,突然觉得周围很吵,每个朋友都变得面目可憎......

      3、

      十字架是基督教的主要标志,象征耶稣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受难、死亡,以救赎世人。代表耶稣基督本身,也代表基督的信仰。行划十字礼可以表明信仰、祈祷、献身或祝福。

      十字架也是原罗马帝国使用的一种邢具,用以处死奴隶和没有罗马公民权的人──先将受刑者双手分别钉在横木的两端,然後双脚合在一起重叠钉於直木下端,最後将十字架竖起,使受刑者慢慢死去。
      所以十字架又被誉为痛苦耻辱的象征──苦难。

      我一口气喝完剩下的酒,突然觉得周围很吵,每个朋友都变得面目可憎......

      然後,我轻轻放下酒杯,静静的走向他们。他们看见我过去,都在对我微笑,我也在对他们微笑吧?
      “隐,你也唱歌吗?来,麦给你啊!”很好听的声音再次近距离的穿过我的耳膜,刺入我的心房。他停止了歌唱,淡淡的笑意从他的眉眼中扩散开来,一种温暖的感觉洋溢在他的四周。当然,他的手依旧握著她的,不太紧但却没有任何松懈。他知道我的名字,但我却对他的名字非常模糊,哎,算了。他既然会来参加我的生日聚会,那麽也就算是我的朋友了?是朋友以後还是会见面的吧?於是我没有冒昧的问一个已经是我的朋友的人他的名字。
      我条件反射的对著他和她笑了笑,从他手里接过麦开始接著他唱下去。

      “那麽多年自作聪明付出了真心,

      总以为换得一个公平的回应。

      你床边的卷曲头发残酷的说明,

      缠绵的爱比不上一时的高兴。

      那麽多年得意忘形闭起了眼睛,

      还以为握紧一块安稳的水晶,

      你床边的陌生烟蒂残酷的说明,

      内心的爱比不上胸膛的温馨,

      你的多情出卖我的爱情赔了我的命,

      我卖了一个世界,却换来灰烬,

      你的绝情出卖所有爱情,

      好梦一下子清醒,

      感情像个闹锺按一下就停。

      那麽多年得意忘形闭起了眼睛,

      却看到这样血肉模糊的风景。”

      我停下来的时候,周围的朋友都安静了下来。过了好久,一阵掌声响了起来,他们在为我鼓掌欢呼。而我从始至终都在看著他的眼睛。他的眼睛在笑著,带有一点欣赏也有一点迷惑。也许他以为我在挑战他的歌喉?呵呵,没所谓,因为他和她紧握的手终於分开了。因为他们都在鼓掌。

      我依旧浅笑,把麦交给了他之後转身回到我的角落,拿起我的空酒杯把玩了起来。

      後来,他们的手就再也没有握在一起了。因为他拿著红酒瓶坐到了我的身边为我斟满了一杯的鲜红,而她在人群中和友人聊天。

      後来我知道了他的名字叫翔,他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是一个藏银十字架.我没有戴,把它锁到了抽屉里。一直到现在它还在抽屉里躺著吧?

      注:本文中的歌词作者是小刚.

      4、

      那西沉的红日,象个硕大的石榴在我们面前,从金黄色变成绯红色,成熟了。不断扩散的玫瑰色撒满了平静的海面,仿佛斯芬克斯正穿了一件融化了的鲜豔粉红色玻璃。扯到後甲板上的船篷同样呈现出微红色,他被风卷起的发丝,在银色的背景中闪出暗蓝的光泽。

      沿著海岸边望去,狭长的堤坝上空的大片积云,呈现出奇怪的形状著预示著黄昏的降临。淡蓝色的羊毛状云块,横跨天空中火红的光辉,丝丝缕缕在轻盈的飘荡,不断的把自己聚合成神奇的山脉、小巧的森林、迷人城市的楼群。

      自从那个相遇的生日开始,已经过去了半年,转眼间就到了6月。从陌生,到接近,时间已经使我跟他已经成为了朋友。

      发现自己变了,不再无动於衷,对人对事也不再云淡风清。

      知道他喜欢喝奶茶但是却不放糖;他喜欢吃东门中4元钱3个的烤章鱼丸子;他喜欢海涅不喜欢村上春树;他喜欢准时不喜欢迟到;他喜欢甜美可爱但是不缠人的女人;他的房间乱的像狗窝,但是他在人前是清清爽爽,干干净净的形象;他在篮球比赛中,虽然队友无法配合,然而每当他拿到球总是传给队友,他相信队友。他有很多朋友,只要有他在就会很热闹也不会无聊。他参加了很多的社团,摄影协会、舞蹈协会、校团委、学生会……总之,他很忙也很充实。

      我们有很多共同点,这使我们互相接近。开始是生日那一天我们坐在一起,一边喝著红酒一边聊天,发现我们都喜欢摄影,我们喜欢相同的颜色,喜欢相同的海涅,喜欢相同的天气,我们都想去西藏,都想去多雄藏布流域,去看一看桑木巴提山、打加错湖……

      之後一天,他约我去苏州摄影,我也不知道为什麽就答应了.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於是我们一起走过了苏州的小桥流水,品尝了潮洲的小吃,登上了峨眉金顶……於是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他,也许是我22年以来唯一可以称得上真正意义上朋友的人吧?

      现在我们坐在西冲的海边,但我们不是来拍日落。而是今天一大早,他把我从被窝里挖出来,带著我一路开车到了这里。然後他沈默不语的一直到现在。

      他不语,我不言。

      我们就这样看著海,一直坐著。我在等他,等他准备好再说出他想说的话。

      5、

      “还有2个月就毕业了。”夹杂著海风他的声音响了起来,低沈中带著一丝坚定。

      “哦。”我静静望著眼前的美景,低声应和。

      “你有什麽打算?”他接著问我。

      “还没有,你呢?”我低下了头,用手抓起一把沙子,再放开

      手,让细沙随风飘散。

      “我想开一个公司,资金我包了,你愿意过来帮我吗?”他由我身後走到我身边。

      “哦?”回头看了他一眼。

      灰色的衬衫和兰色的裤子穿在他身上却有一种典雅的味道。风吹过他的发丝,他在微笑著,变幻莫测的晚霞中他的笑容淡淡的。他的眼眸中带著期待和对未来的希冀。他弯下了腰,向著我伸出他的右

      手。
      “好。”我向他伸出我的左手,握住了他的。他紧紧握住我的

      手,感觉很热也很安心。

      顺著他的力道,我站了起来。

      然後他说:“我决定三年之内让公司走上轨道,然後我会向她求

      婚。”他的声音有一丝羞涩,但却无比坚定。

      我顿了一下,放开了他的手。

      “我会帮你的,无论是你的公司或是你的婚礼。”因为,你是我

      最重要的朋友啊!後面的话我没有说出来,但是这样的朋友真的是普通意义的朋友吗?

      我不清楚,也不想清楚。

      我只知道,我会在自己的能力内尽可能的帮助他,让他得到幸

      福,让他快乐。

      只要能陪在他身边我就不会寂寞了吧?

      海面的颜色暗了下来,风吹走了黄昏的幻彩薄纱,一块黑蓝的天鹅绒幕布从天而降。

      6、

      时间过的很快,三年一转眼就过去了。

      我们的公司由一个连老板带员工只有两个人的微型公司,变成了一个可以在西武占用一层楼,员工有40人的小有名气的广告公
      司。
      在过去的三年里,我们小心谨慎,一步一步的走了过来。也许真的很累,但是也很有满足感。和他在一起,无论是客户的无理刁难,还是许多个加班的不眠之夜。只要有他的笑容,听到他的声音,我就从没有感到辛苦。我和他都变成了真正的工作狂。

      然而,明天这一切都会改变。

      明天,他要结婚了。

      记得上个月的一个下午,他难得的约我出去。在蓝调咖啡屋里,我们相对而坐。午後的阳光透过海蓝色的薄纱,投射到我们的身上。他的脸在游移的光斑中模糊不清,他的手有点颤抖。

      “隐,三年了。”他沙哑厚重的声音流淌过来。

      “是啊,时间很快。”我淡淡的回答。

      “我决定明天向她求婚。”他认真的表达著他的想法。

      “加油!”我依旧淡然。

      “隐,你说我能给她幸福吗?”他有一点无措,低著头,额前的长发遮住了他光洁的额头。

      “能。”不自觉的伸出右手把他前额的落发拨到耳後,我肯定的回答他。

      ……

      然後,那个午後的第三天清晨,急促的门铃声把我从睡梦中惊
      醒。当我睡眼朦胧的打开大门时,看见的是他孩子般满足的笑脸。那一天他送给我了一束百合花,然後告诉我,她答应了!

      我笑著迎他进来,然後他就在我的沙发上睡著了。

      一脸的天真,一脸的沈静。

      我就坐在他对面,看著他的睡脸,安静的坐著。

      7、

      “旅客们请注意,乘搭前往拉萨的A321班机,现在请前往D4号登机口登机。旅客们请注意……”耳边传来温文亲切的女声,我开始感觉到自己确实要离开深圳了。
      坐在候机室里,外面的飞机起起落落,也不知道里面有多少离乡的旅人,有多少匆匆过客,又有多少归心似箭的游子呢?
      现在是傍晚7点种,他的婚礼应该进行到宴会的阶段了吧?恩,如无意外,现在正是双方家长上台祝词的时候。因为自从那个他送我百合花的清晨开始,这一个月,我都在为他的婚礼忙碌。从婚纱照、请柬、宾客、花车、家具订购、看新房、婚宴的流程,我都全身心的参与其中。因为婚姻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件大事,而我希望他能得到幸福。
      然而,我还是无法亲自参加今天他的婚礼。因为我无法忍受他与她紧紧交握的双手。在他与她的世界里,我是一个背景。这是从来都没有改变过的,和那一年我第一次见到他们紧握双手互相凝视的时候一样吧?他对她是认真的,三年前在海边他许下的诺言是坚定的;那个午後他虽然对自己能否给她幸福感到过一丝疑惑,然他的心是不会改变的。

      我知道。因为,我了解。

      侯机室里,我的对面坐著一对年老的夫妇。他们的两手交握著,他体贴的安慰著对飞机有点恐惧的她,她低著头靠在他的肩膀上。那两只手虽然刻画了风霜,却又那麽温情脉脉。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若干年後,翔和她是否也会如此呢?

      但是我呢?我命中注定应该紧握的那一只手又会在什麽地方呢?

      候机室里人来人往,也许每个人都有他的故事,但我无心欣赏。

      因为我是个独自出逃的懦夫。

      我要去西藏,我要去当年曾经与他约定要去的多雄藏布流域,去看一看桑木巴提山、打加错湖……

      然後,然後我又应该何去何从?

      8、

      我的名字叫翔,25岁,男。今天是我人生中的一个重大的日子──婚礼日。
      现在7点锺,我的婚礼进行到家长祝词阶段,一切都非常顺利。老父正站在麦可风前落泪,他充分的表达了他的快慰和自豪。一个事业有成的儿子,一个门当户对而又甜美可人的媳妇,一个盛大又不失温情的婚礼。
      身边的她含苞待放,简洁大方的白色晚礼服穿在她身上更衬托出她的妩媚,她的的眼睛不时的望著我,眼哞中飘荡著一丝水雾,很迷人。但是,为什麽她好象欲言又止?
      一切太顺利了,只是我觉得很不对劲,很怪啊?为什麽总觉得少了点什麽呢?到底是什麽?
      再看了她一眼,伸出手握住她的,婚礼还在继续中。但为什麽她的手在颤抖,因为紧张吗?
      习惯性的转向右方叫他。
      “隐……”
      他,对了。他今天没有来。快四年了,他总是默默的站在我的右边。在我需要的时候给予我帮助。
      但是,今天他为什麽没有来呢?很不习惯,很怪。

      9、

      我的名字是琳,我的他叫翔。

      今天是我和翔的婚礼,今天应该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候吧?他就站在我的旁边,身上的黑色礼服使他看起来分外优雅。为了这次婚礼而特意去吹的发型,使他看起来比平时更为成熟。但是他的样子还是一点也看不出会是个在商场上打滚了几年的人,依旧的带一点稚气,带一点文人气息,看起来就如同刚出来社会的大学生。但是他为什麽有点心不在焉呢,难道是因为紧张?

      对了,今天隐并没有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隐,他事业上最有利的夥伴和生活上最亲密的朋友,他──是个很好的男人。他很细心,在翔忙於工作的时候,他还会提醒翔我的生日到了。我知道,从毕业那一年开始,翔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情人节礼物,圣诞节礼物,都是隐帮他买的。因为我只有在隐面前提起过最喜欢的花──玛各丽特。所以我每年都收到3次火红的玛格丽特。
      他对翔就如同是身边的空气一样自然的存在。自从4年前他们开始成为朋友,他们之间就没有分开过超过1个月。是因为他不在所以翔这麽不自然麽?一阵不太好的感觉传进了我的心里。
      翔似乎感觉到了我的视线,他转过身来,伸出他的手握住我的,就如同我们相识以来的每一次一样,他大大的坚实的手给予我安定的心境。但为什麽我的手会颤抖呢?

      觉到我的彷徨,他那双细长而明亮的眼睛中出现了一丝迷茫。
      他向右望去,似乎在寻找什麽……

      10、

      中国西部的青藏高原,素有“世界屋脊”之称;而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面积为120多万平方千米的西藏自治区所辖地,则是它的主体部分。西藏地区南北最长1000千米,东西最宽达2000千米。这里既有举世无双的高原雪域风光,又有妩媚迷人的南国风情:既有雪山草原,又有莽莽林海;世界第一高峰──珠穆朗玛峰
      就雄踞在喜马拉雅山脉的中部。

      广阔无垠的高原,险峻的雪峰,水色清碧的湖泊和湍急的溪流,与漂浮著白云的湛蓝色天空,这一切,都是我和他对这古老高原的向往。

      然而,当我站在拉萨的大街上时却发现这座位於拉萨河北岸,年日照时数3000小时以上的“日光城”给我的感觉竟然是破旧与闭塞。

      3659米的海拔,1300多年的历史使得她如同一个垂暮的妇人,独自怜惜著过去的辉煌。

      站在布达拉宫大殿里,夕阳下飘扬著僧侣们颂经的声音,真诚而又遥远的眼神,这里离他真的好远……

      独自坐在狭小的旅店房间里,透过窗户,遥望那红白相间的布达拉宫,昏黄的光线中仿佛是一个巨大的墓碑,苍凉却又神圣。
      淳朴的男人、女人,嬉闹的孩子,牛羊的味道,还有杂乱的街道,来往的行人,陌生的语言,注视异类的目光,偶尔会在街角看见士兵的身影。

      完全没有来过此地,布置为何内心的深处,却感觉非常的怀念。人的感觉真是不可思议,当回归到孤单的“自我”时,对於一个出生成长於该地的城市也会感到陌生,反而对於陌生的街道感到了怀念?

      他,有她的陪伴一定会幸福吧?

      躺在床上,高原反应下的我回想起我和他的种种……

      11

      依稀记得是那年生日後的某一天,我在回宿舍的林荫道上遇见他。他静静站在葱翠的槐树下,没有任何的语言,只是友善的微笑著,然後走过来用他清澈的眼睛直直的看著我。

      那是怎样的眉眼呢?稍微有点过於浓密的眉毛,细长的眼型,不太长的睫毛,然而配上那一对应该镶嵌在白金项链里的深综色宝石,

      那麽眼前拥有这样并不完美的眉眼的男人就自然而然的拥有了一丝与其斯文安静气质所不相适宜的蛊惑。於是,我很不成器的又被他的的眼睛迷惑。

      之後他似乎跟我说了什麽,而我却只是看著他的眼睛,恍惚中应答著他的问题。然後,我就这样稀里糊涂的答应了和他一起去杭州摄影的事情。也许那个时候,在他看来我就象一个白痴吧?

      回过神来,我暗自的笑了。突然发现虽然我身在离他这麽远的地方,关於他的一切回忆仍旧可以影响我的情绪。看样子,我还是很爱他吧?也许我会一辈子也忘记不了他吗?那麽,我对於他呢?是一个好朋友,是一个值得信任的合作夥伴,是一个志同道合的玩伴,还是一个老同学?他现在和她应该正在韩国蜜月旅行吧?不知道顺不顺利,她知不知道他在人前干净清爽的形象只是个假象,其实他是个邋遢的男人。也不知道当他和她在一起时有没有发现自己已经好几年都忘记了她的生日,也不知道他记不记得她最喜欢的花是玛格理特?

      奇怪,我担心些什麽呢?他们是上天祝福的爱侣,一切都会按照正常的轨道进行。他们会有可爱的孩子,他们会为一些芝麻绿豆的小事吵吵小架,但最终他们会成为幸福快乐的老头老太太。而我只是一个被错误的人迷惑了的男人,他很快就会忘记我了吧?

      是啊!也许我在西藏继续生活下去也不错呢!我现在27岁,之前为他的公司工作存了500万,最近几年也不会缺钱。我用3年的时间呆在

      这个被时间遗忘的地方继续以往的兴趣──摄影吧!

      於是,我决定了最干脆的方法,离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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