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写正文(就是番外前头的那短短的几百字)的时候,应该是这22年最艰辛的时候,面临找工作的问题......几乎被生活压力和长辈压力和面试笔试弄得团团转的时候,所以第一次写了这么一个暴躁粗俗的攻君。(第一次爆粗什么的鸭梨很大~)也是写在日记里的一篇。
不同于斯文人,杜默的思考方式大脑回路真的很简单......
刚吃完饭,在宿舍楼下见到了吃东西的猫咪,所以突然灵感一起写了小番外(效率很高吧灭哈哈),番外里的杜默依然简单,简单得让我好喜欢。(星星眼)
我果然比较爱充满母姓的小受和孩子气的攻君么==|||(众:你这个作者有话说要不要写的那么长!!! F:......情不自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