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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后的华尔兹 “蓬嚓嚓, ...

  •   “蓬嚓嚓,蓬嚓嚓……”伴着轻快的音乐,旋转,跳跃,旋转……感觉自己化身成美丽的公主,携着英俊的王子,上演着一场绚丽的爱情童话。“笨蛋!你踩到我了!……喂!这里不用转啊!……不要贴的这么紧,你当这是热舞啊!……哎呀!”不和谐的声音总是不时响起,让我们忽略它,英俊的王子好像对公主的表演很不满意呢,毕竟这是公主的第一次舞蹈,最终,王子还是在哀号了数声后落荒而逃了,空留公主一人在喧嚣的舞池里凭栏遥望。没错,我就是那倒霉的公主,至于那个不负责任的王子,下面我们慢慢说。

      他在我的楼上住了五年,那年我刚上初中,正是扎着两个辫子却想装大人的年纪,对成年人的一切都充满好奇,有时会羡慕那些高中的男孩子,放学了走出校门把校服一脱,露出自己亮亮的衣服,背后一个大大的骷髅头,空洞的眼窝里隐约透出魅惑的光,下身的牛仔裤上全是各色的油漆,也有的满是洞洞,松松垮垮地挂在身上,腰间耷拉着一个叮当作响的裤带,走路时要总是一抖一抖的,最好嘴里再叼支香烟,把烟圈吐成一个一个的泡泡,叫嚣着在校园上空飞,吹一吹遮住眼睛的刘海,露出睥睨天下的眼神,整体感觉太酷了。

      那时,网吧游戏厅或者舞厅还是些离我很遥远的地方,是传说中只有坏孩子才去的,书上说的,老师家长也是这么教育我们的,对于大多数同龄的孩子,那是些谈之色变的存在,可对我来说,却是神秘的地界,好像地狱路上盛开的曼陀罗花,罪恶但美丽,令我充满了好奇和向往。

      那年,他已经快高中毕业了,高高的个子,时常在篮球场上飞奔,烈日下任汗水浸湿衣裤,走下场,从旁边的看台上拿一瓶喝了一半的矿泉水,从头到脚地淋下,甩甩头,发丝飞扬,衣服一脱,又小跑着重新上场抢球。有时我会躲在阴凉的地方看球,完美的扣篮,慢动作一般无懈可击,虽然我看不懂灌篮高手里繁复的动作,但至少有流川枫那样的美男子可以给我无尽的想象空间。他就是那样的人,不是当下最流行的白白嫩嫩的中性美,而是浓眉大眼,有种非常阳刚的气质,是很容易被人钦慕的冷公子。

      相信每一个长大了的女孩子都会有一段关于青春的记忆,那是单纯的花季,浅浅的喜欢,有如清晨的薄曦,从树叶里穿过,斑驳地散在心上,留下淡淡的印迹,有时候连自己都闻不到它的气息,可它确实是存在过的,回想起来,嘴角会带着甜甜的笑。

      从小我便不是个乖巧的孩子,或许是遗传了父母高智商的缘故吧,我不爱学习,而且很贪玩,却有骄人的成绩,身上没有一点好学生该有的书生气,反而极力把自己弄得坏坏的,我本就是个活泼开朗的人,平时习惯性的喳喳呼呼,弄得不了解我的人都以为我是个标标准准的差生,是没人管的孩子。儿时的我们总是盼着长大再长大,恨不得自己是那田里的苗,有人可以来把自己拔高些,幻想着一夕之间就长大了,睁开眼,一切都变了。

      我和他接触很偶然,那天我没有戴钥匙进不了家门,便坐在家门口等父母回来,一等就是四个小时,天已经完全黑了,楼道的灯总是隔个一小会就毫无预警的突然熄灭,开始我会爬起来把它按亮,可过不了一会又暗了下去,几次三番,索性不再理会。

      眼前一片漆黑,唯一的光源就是楼道拐弯处对外的窗户,月光阴惨地照进来,有风吹过,花园里树木的枝桠投下稀疏的阴影,映在窗户上,好不诡异的画面。忽然一只黑鸟咚地撞在玻璃上,“嘎”得一声,叫得人心里一颤,我眯着眼向它看去,只见它翅膀扑腾了几下,就顺着玻璃滑下去了,我被吓了一跳,我可以想象那只可怜的黑鸟摔在地上血肉模糊的样子,生生地打了个寒颤,莫名地发生这等怪事,可不是什么好的预兆,我不禁感觉头皮有些发麻。

      这时楼下传来开门的声音,有人要上楼来了。没有预期的脚步声,随之而来的却是沉重的撞击声,“咚…咚…咚…” 一下一下,重重地打在我的心底。这些接踵而来的怪事实在是诡异得紧,我心里有了些微的害怕。我本就不喜爱黑夜,喜欢胡思乱想,平时看的那些鬼神之说,在此情此景下好像都产生了微妙的联系,我被自己的想法惊出一身冷汗,再回魂到现在的情形,黑色的鸟,奇怪的声音,我想都没想就一个劲地往楼上跑。

      一上去我便有点后悔了,楼上是黑森森的一片,我平时也从不上楼乱窜,看着一扇扇陌生的大门,好像一个个长着血盆大口的怪兽,冲我咆哮着,叫嚣着要把我撕裂吞进腹中,大快朵颐,好一幅血腥的画面。我一口气跑上了七楼,扶着楼梯大口大口地喘气,心跳得好快,陌生的空间里回荡的都是自己的喘息声和心跳声,好安静啊。停顿了几秒,侧耳,好像那恐怖的声音没有了,除了自己的声音,再无其他了。我拍着胸脯在心中大呼好险,快乐得仿佛白捡了一条命回来,心情愉悦到想要哼歌。可还没乐几秒钟,我惊恐地发现那个撞击声还是一下一下的,没有消失,只是隔得远了声音没有先前那么大,而且仔细听,它似乎也离这里越来越近了。我颓败地摊坐在地上,埋首嘤嘤地哭了起来,为自己即将逝去的生命徒自感伤,马上就要被大怪兽吃掉了,一块一块地被肢解地吃掉了,多可怕。不管平时装得多么成熟多么酷,现在,在黑夜阴霾的笼罩下,我还是流露出小女生的胆小和怯懦。爸爸妈妈,你们在哪啊,快来救我。

      声音已经很近了,我几乎可以感受到它撞击下地面的震动。等死的感觉是怎样的,我算是体会过了,那是一种很平静的心态,淡定得仿佛一切都和自己无关,看客似的面对着即将到来的灾难和毁灭,无惊无喜。但在那个始作俑者后来的叙述中,想来我的表现并没有自己假定的那么轻松,据说只是浑身抖做一团,眼中噙着泪光,被主人抛弃的小狗般苦苦的眼神凄凄地望着楼道口,看到他来了,先是呆愣,然后好像很开心的样子,最后很凶狠地扑到他身上一顿猛捶。事后我仔细思索了下,自己的系列反应都是合情合理的,开始看到上来的是个人,而不是我想象中的大怪兽,有驳于预想,呆愣是最直接的反应,捡了条命回来自然是开心的,后来看见他手中的篮球,有正常人会拍着球进楼道吗,害得我担惊受怕那么长时间,而且竟然只是个破篮球不是什么大怪兽,太不威武了,难道不该打吗?

      所谓不打不相识吧,他莫名被个陌生的女生打了一顿,虽然只是粉拳而已,可他非但没有生气,还很关切地问:“你在我家门口哭什么?”后来听我叙说了原由,遍让我先在他家里呆会,等父母回来。我自然是恭敬不如从命,夏天的蚊子可是凶狠得紧,再在外面耗着估计我体内的血都得少了一斤。我像个大哥一样,踮着脚伸长手臂拍着他的肩膀说:“那就谢谢小弟了,快开门吧,有蚊子。”他啼笑皆非地瞅了我一眼,没有搭理,直接打开门把我让进去。

      进门的第一感受是,这屋子可真够乱的,原来小说中写的果然是真的,男生的屋子都是这样的啊,可转念一想,他应该还和父母住一起,他家人怎么能容忍这么乱的空间呢。我刚想转头问他,灯亮了,灯光下他的面容清晰起来,我有一瞬间不真实的感觉,好像周围的一切都因为他而黯淡无光了,是璀璨吗?这是怎样的一张脸啊,一对竖心眉下凹陷的眼窝,迷人的单眼皮,但睫毛超长,就像两把刷子忽闪忽闪的,不唯美的比喻,但是是绝对的贴切,附加高挺的鼻子,巧克力色的皮肤,简直就是真人版的流川枫啊!我当场就有种仰天长笑的冲动,帅哥啊帅哥,小姑娘的花痴心理泛滥得一发不可收拾,我尖叫了一声,擦擦嘴角,很好,没有流口水的迹象,于是又得寸进尺地凑近了点,这回明显地看见他愣生生地打了个寒颤,我又意犹未尽地咂了咂嘴,正想着要不要伸出狼爪揩点油,他呼地后退了一步,大喝一声:“喂!干什么?调戏良家妇男啊?”我回了回魂,调戏良家妇男?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了,这个说法太新颖了,有点想笑,又瞅了瞅他,果真第二次出窍了,我只能仰着头盯着那满是污垢的吊灯,自语道:“璞玉啊,璞玉啊,我怎么早没发现呢。”

      这样我们就算是真正认识了,后来,在我可以制造了几次三番的“偶遇”吼我们渐渐熟了起来,在无事的闲聊中,对于他的情况,我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他父母出海经商了,常年这房子都是他一个人住,平时上学他都是住校,周末家中无人,他也几乎不回来,现在临近高考,他自觉大学无望,便不再上学,想回到这里先混混日子,具体以后怎么办,他也没什么规划。对于我的反应,他从开始的吃惊,到了现在的麻木和渐渐地敷衍起来。

      “你是小混混咯?”

      “现在啊,也算是差不多了吧。”

      “真的?!”

      “...…”

      “哇塞!太帅了!以后我就跟你混了!大哥,接受小弟一拜!”

      对于我异于常人的价值观,他表示无奈,渐渐地,他也习惯了我整天的问东问西,一有闲暇时间,我便去找他玩,先后去过了网吧和游戏厅,每一次都会感慨教科书残害祖国下一代,哪有上面说得那么玄乎,都是些正经场所,就是比其他地方热闹些罢了。对于我时常自言自语的感叹,他表示啼笑皆非,“谁告诉你网吧是杀人越货的地方啊?”他问。“老师,还有书。”他总是微笑着摇头,很老成的样子。

      后来,我上了高中,平时也没什么时间去找他玩了。记得高一的一个周末,一个阳光的午后,太阳暖暖地洒在我回家必经的一条小路上,树枝在微风下摇曳着。我远远地看见了他,和一帮头发五颜六色的男生们在一起,嬉打哄闹着,和我们第一次见面一样,他果真在哪里都是最耀眼的存在,在人群中,第一眼便可以识得出来。仔细看,总感觉他哪里有不一样了。以前自然的软发,现在被电得高高立起,刺啦啦地站立在头上,嚣张得如同他的主人。对!就是嚣张,他身上多了一种叫嚣张的气质,以前温柔的邻家大哥的感觉没有了,那种内敛得有时候还会害羞的气质没有了。

      他没有看见我,只是和他的一帮狐朋狗友们一路推搡着向前,真的变成痞子了吗?我不禁偷偷地问,这不是我过去的最爱吗?这样的就是酷吗?看着他越走越近,我突然觉得自己以前是多么幼稚可笑。突然在心里,就是不想碰到他了,不想看见现在的他,变成了这般,我停下了脚步,就直直地原地站着,看着阳光照在他身上,看着他衣服上的骷髅头反射地刺眼的光,看着他松到不行的腰带,随着每个脚步晃荡晃荡地打在腿上,很丑的金色,一点都不帅。

      他还是看到我了,推开他的朋友,摇摇晃晃地走到我面前,张了张嘴,一阵酒气扑面而来,我厌恶地皱了皱眉头,示意地后退了一步。他笑了笑,说:“嘿,小弟,这么巧啊……嗝……高中还习惯吗……嗝……”“嗯,很好,你现在怎么样?”我问他。“我?……你看啊,我混得多好……嗝……他们都和我混,哈哈哈......你要好好的,下次带你玩……”话没说完他便被他的一帮朋友们拉了去,“走啦老大,蹦迪去,那帮崽子们还等着呢。”他回头冲我笑了笑,还是我熟悉的笑容,没有一点流气的纯纯的笑容,挥了挥手示意再见。

      我在公园里找了块干净的草坪,一个人躺着,无人的午后,四周多么安静,我回想着刚才的偶遇,他纯纯的笑容,我仿佛听见了花开的声音,听见了身下小草快乐的呼吸声,嗅到了空气里有幸福的味道。他终是没有变吧?我偷偷地问。

      他说要带我玩的,他确实是说要带我玩的,玩什么,玩什么,玩什么呢?我回到家在床上边蹦跶边乐呵呵地想着这个问题,他们下午说的是要去跳舞?我也要去,舞厅耶,从来没去过呢。

      我兴致勃勃地第二天便去找他,拉扯着他带我去跳舞。“你不能去那种地方。”他揉着睡眼惺忪的眼睛如是说道。“不行不行,我不管,你说要带我玩的,不能食言不能骗人的!”他拗不过我的软磨硬泡,终于无奈地开口说:“跳舞可以,华尔兹,其他没的选。”“可以可以。”我满口答应了下来。他好笑地看着我,揉了揉我的头发,道:“原来你说的跳舞真的是华尔兹啊?不早讲。”我莫名其妙,“那除了这个还有什么吗?你们昨天不是跳得这个?”他没有说话。收拾妥当后,拉着我便说:“走,就华尔兹了。”

      下面的经历就毋庸多说了,王子被公主踩得终于落荒而逃了,公主那叫一个深深的郁闷。

      谁也不知道再次见面会相隔这么长时间。高中繁重学习压力,我住了校,与他也断了联系,努力了三年,我终于如愿以偿地考入本省最好的大学,在同学们或真或假的赞美声中,我拖着行李箱从宿舍出来,最后一眼看看这个校园,我曾经痛恨的操场,我埋怨过的食堂,树上小鸟的叫声也变得悦耳起来,现在看来一切都是那么的美丽,我深呼了一口气,挥了挥手,我怀着愉悦的心情往家走去。

      有多久没有好好呼吸这里的空气,有多久没有静下心来倾听鸟儿的问候,有多久没有仔细看过鹅卵石路上剥落的坑迹,有多久……这就是回家的感觉啊,整颗心都回家的感觉有多久没有体会过了。花园里,那只熟悉的猫踏着优雅的步伐从我眼前踱过,我唤了唤她,她回眸,一对绿宝石一般的大眼睛慵懒的瞅了我一眼,又接着踱开了。生活本就应该这般闲适与自然,我忘情的,张开手臂,抬起头,闭上眼,感受微风拂面的舒爽,深呼吸……

      没多久,感觉周围猛然暗了下来,有什么东西盖在我脸上了。“哪个没有公德心的家伙!”我嘟囔着。睁开眼,是他,正好背着阳光,他低着头笑眯眯地看我。“大学生,一回来就在大马路上挡道啊。”我们嬉笑着,好像回到了才认识的那会,没有心机的大哥哥带着小妹妹逛公园的时光。但从他一身的装扮来看,紧身的T恤,肥大到看不见腿的漆皮长裤,那条掉色了的腰带。他似乎还是个混混的模样,我忍了忍,本不想问,最终还是小心地说:“你现在过得怎么样啊?有工作吗?”本来还担心这个问题会让他为难,谁知,他只是随意地答道:“有啊,在吧台当DJ,今晚正好是我的班,你来玩吗?”

      其实,那次和他跳完华尔兹不久,我就知道了,原来他们口中的蹦迪并不是交谊舞,而是那种真的很混乱的舞厅,现在他终于还是邀请我去了,我不想弗了他的面子,或许……也罢,这事又是谁能说的准呢。我答道:“好啊,华尔兹吗?我可是真的有好好练习了,今晚绝对不踩你了。”我们都笑了,这是很微妙的默契,不用点破,彼此都明了就够了,就让它躲藏在心底最柔软的地方,不要触碰。

      我翻出家里最得体的衣服,落地镜里,我确实是长大了,和当初那个扎着两个辫子缠着他玩的小毛孩子不一样了,一袭贴身的晚礼服勾勒出曼妙的身姿,瀑布般的长发放下来,松散的披在肩上,摘掉眼镜,蹬上高跟鞋,随意的一个转移很优雅,很得体。或许我们真的不是一类人,本性里的童真现在还留存着,只是非主流的审美已经不在了,我踌躇了会,化了淡妆,来到他家,和他一起去。

      开门的瞬间,我看见他眼里眼里闪过一丝惊艳,从头到脚把我打量了个遍,然后假装很随意的,说:“女大十八变哟,丫头今晚挺漂亮的。”是啊,从前那个成天跟在他屁股后面的小弟了不见了,今晚,我是最华美的天使。

      推开门的瞬间,就是一股热浪袭来,混杂着各种古怪的气味,酒味,烟味,还夹杂着些微的汗臭,舞池里扭动着的身躯,癫狂到颤抖,震耳欲聋的音响声,有人在狂野地大笑,刺耳得让人头痛,头顶旋转的彩灯,有人大喊着和他打招呼,他只是礼貌的点头。也有各色的眼光向我袭来,欣赏的,或者是猥琐的,还有人冲我吹口哨,朝我这里挤过来,他皱了皱眉头,抓紧了我的手拉着我向DJ台走去。

      和他交班的是一个长得和他很像的男人,也是个帅哥,只是比他更流气了一些,看见我,便痞痞地对他说:“你姑娘?哟,小子你开窍啦!”他打了那个男人一拳,笑骂道:“不想下班啊?那我玩去咯,你继续看着。”说着便欲拉我走,男人见状,忙嬉笑着让出了位置。

      “热热身?”他问。

      “好。”我转身下到了舞池。高中三年,虽然学习紧张,但这些也是玩过的,生日狂欢也时而会和同学来疯一疯。抽空回头,看了看离我渐远的他,他的眼睛只是盯着我,眼里有惊讶,也有惊艳。今晚,我是骄人的公主,不再是曾经那个笨手笨脚老踩王子脚的丑小鸭了,我冲他得意地笑了笑。

      不一会,灯光亮了起来,火爆的音乐也暂停了,人群发出了唏嘘声,大家都把目光凝在了他的身上。灯光师也将灯束聚拢了,他微笑着,璀璨的如同王子一般,好像迷途在人世里的精灵,使人难以将目光移开。没有做过多的解释,只是按了按按钮。

      “蓬嚓嚓,蓬嚓嚓……”华尔兹熟悉的音律响了起来,他从DJ台上走了下来,人群自动让开了一条路,他就一瞬不瞬地走到我面前。“美丽的公主,可以邀请你跳一支舞吗?”优雅的无懈可击的表演。“十分乐意。”我将手递给了他。

      霓虹灯下的华尔兹,在这个昏暗的小宫廷里,周围有群兽伴舞,看王子与公主华美的演绎,旋转,跳跃,旋转……值到天明。

      这或许是我们最后一支华尔兹了,我们终不是一类的人了,从那年夏天的初次见面,命运便开始走向两条不同的道路,难以再有交集。拜了,我的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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