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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第一章 我和我的“ ...

  •   序章

      只想做好份内的事情,再兼职一份不算太难的晚上的工作积蓄存款。理想就是在二十五六岁时娶一个一般漂亮但是持家的女人,看对方的意愿生个孩子,那时候就要放弃兼职了,然后凭着正式工作赚到可以安稳度日的钱。最好能把我爸也接来一起住,他自己一个人,我总不放心。
      可是为什么让我在二十四岁的时候碰上了这么一个灾星?!从此以后所有关于平静安逸的人生梦都被打破,而我甚至不知道是什么不断将我引上这条歧路……
      是因为我的霉运而丢掉工作吗?
      是因为我的不幸而坠入深渊吗?
      到底是我自己的原因还是有人刻意指引……

      十三岁那年的那一天,是谁在我的耳边低语?

      如果我把头转过去,看见的将是……

      第一章我和我的“那一位”

      我看了一下时间,下午五点四十五分,把手头上的几个表格最后整理存档后就合上了手提电脑。跟对桌的同事打过招呼,我就提起外套出了办公室。
      对,如你所见,我是一个上班族。跟着大学时候的学长做物流买卖,收入不高也不低。接手这份工作已经是第三个年头了,谈不上什么兢兢业业,但每天必然上足要求的时数,做完份内的任务。但最主要的还是喜欢这种踏实做事的感觉。
      公司不大,是学长当年伙着几个哥们打拼出来的,几个人集资在市中心不算豪华的地段盘了一间小仓库。开始听说是非常苦的,但是物流跑起来了自然也就赚的快了,凭着几个人的本科文凭和不算笨的脑子,第二年就盘下了隔壁一间二层的门头,又新添了几个伙计,生意更是红火了起来,经手的买卖可以说是遍布全国。等到我来的时候已经是这家物流公司成立的第五年。
      其实物流作为一股风潮前几年虽然是比较好做,但事实上一年内就想要靠几个平手起家的年轻人就做大到盘下一间两层的门头房还是挺不可思议的。所以说这里面必然有些不为外人说的道道了。当然事实是怎样我一点也不关注,我一个小员工老实本分做事就行了,还指望这每个月的工资养活自己和家里面的“那位”呢。
      说起“那位”来,我就想起家里早就没有留给“那位”的存粮了,跟着我吃了两天的白煮面加咸菜疙瘩估计也要蔫了。于是打谱一会去扩充一下家里的储备物资。
      从二层小楼出来的瞬间就差点被迎面而来的热气流喷晕,刚穿起来的外套马上就被脱了下来。现在正是夏天最热的那段日子,而我这人又偏偏特别不耐热,所以办公室里面必然要开足空调,不然脑子一糊什么都不会想干。这么一想又特别不想回家了——家里吹空调花掉的电费都够我吃好几顿好的了,既然如此还不如占公家便宜来得划算,工作量就那些怎么也累不着啊。
      在心里摇了下头:中午就犯懒没回家了,这会儿家里那位估计都饿疯了!心里合计着这样不行,那个脾气暴躁的家伙疯了家里必定遭大殃,太不划算。于是出门右拐进了超市。
      这个小型超市就紧邻我们的二层办公楼右侧,平时我们买包烟什么的都是来这里照顾,老板自然也跟我们熟得很。
      今天小超市里人不多,所以我一下就注意到了角落里的一个人。这个人穿一身深色休闲装,普通的黑发,比我要高一些,侧脸对着我正在翻一本财经杂志。没有什么特别的特征,一点也不起眼的那么一个人,就偏偏被我一眼逮到了。也不是自夸,我这人观察能力还是很不错的,我在靠近他时察觉到了一种凉凉的气息,在酷暑天气里尤其明显。拒人千里却使人印象深刻。他的背挺得笔直,我从他身边走过似乎一点都没有察觉,只是专心看着杂志上的一篇报道。眼神没有波澜,但却又让我隐隐觉得那漆黑之下有什么在慢慢的汹涌。我忍不住又用余光瞟了他一眼,刚想在心里夸两句他的身材还不错可能有练过什么的,他却突然抬头迅速的看了我一眼。
      我完全没料到他会抬头,一瞬间竟然都忘了怎么反应,所幸他很快的把目光移回了杂志上面,我只好在心里苦笑,转身便走了。

      提着两大袋各种食材,我一刻也等不急的上了自己那辆还在分期中的小金杯,第一件事就是开了空调。
      经历了几次不可避免的堵车,终于我赶在七点之前打开了小公寓的门。
      门都没开到底呢,就有一个巨大的东西伴随着声嘶力竭的咆哮扑了上来。我一个闪身跨进房门,两个塑料袋往身后一放,利落的抓住了那东西的前爪。
      “小混账!你又把老子的沙发腿给啃了!!”我一边吼一边防着它咬塑料袋,它还给我一个劲的狂吠,八辈子没吃过饭似的使劲往我身上嘀嗒哈喇子。我一恼,抓起它俩爪子就给提溜到阳台上给锁上了。
      这就是我家“那位”,名叫“金枪鱼”的纯种阿拉斯加雪橇犬。这名字我自认为起得不错,主要来源于它那暴躁脾气,喜欢横冲直撞,一激动就知道啃,当然饿了也啃。家里没有哪件木头家具是没少块皮的,每个月给它买狗粮和维修家用都得花我不少。所以像刚才这种程度的互掐也蛮普遍的。
      “再叫!再叫今晚上你也别想从这出来!也别想吃东西!”我特别卑鄙无耻的靠在阳台门外隔着玻璃看着金枪鱼痞笑,看它一副磨牙的狠样就从心底生出了一种幼稚的快感:有本事你咬啊!除了那台洗衣机什么都没有你继续给我咬咬看啊!硌断你狗牙…
      话还没说出口金枪鱼就当着我的面把洗衣机插头电线给咬断了。

      金枪鱼基本上刚满月就被送来跟我住这儿了。那会儿我大学都还没毕业,一个人在校外住,租的就是这件小公寓。公寓离大学和现在的公司都不远,一共十层,我住三楼——正是我喜欢的高度。一室一厅,有厨房厕所和小的只能装一台洗衣机的阳台,一个人住正好。金枪鱼刚来的时候还那么小那么可爱,成天就知道颠儿颠儿跟我屁股上特别可怜巴巴的嗷嗷,我就拿一点我家寄给我的香肠喂它吃,每天早上还分一半豆浆油条给它填肚子。那时候金枪鱼还不叫金枪鱼,叫小绵羊,温顺的让我一大老爷们都心生怜惜之情。可是后来它越长越大,占得空间也越来越多,我在食物上的花销也一发不可收拾。终于我决定再让它跟我吃一样的非把自己吃垮不可,于是就把小香肠换成了超市里的廉价狗粮。没想到这小子闻了闻居然特别鄙视的对着我用鼻孔哼哼着出气,转身跳上沙发拿后蹄子挠痒,再也没搭理过我和我拿血汗钱买回来的狗粮!我心说,还真是人善被狗欺啊,给它几分脸色还就蹬鼻子上脸了啊?!我当机立断收了狗粮食就去给自己搞吃的去了,它见我一直不理它,又饿的难受只好特别心不甘情不愿的蹲在我脚边小声嗷嗷。我心里一阵得意,想着的是:你才活几年,跟我斗呢?于是抓了一块狗饼干伸到它嘴边,痞痞的笑着逗它。没想到的是它居然真的怒了,张嘴就把我的手指头也吞了进去!我第一反应不是把手抽回来,而是暗自心惊:我艹!真不愧是我养的,睚眦必报啊!
      咬归咬,没出什么大事,我狠狠地敲了它头好几下这事也就算完了。以后它还住我这儿,不过得改名叫金枪鱼,它还吃我的,不过最多只有狗粮,还是廉价的。如此一个星期后它基本上也认了,只是眼神看向我时总能察觉到一股子仇视,让我感觉特别良好。

      晚饭过后它照惯例到楼下的小公园里闹腾,我则是换过一身颜色亮丽的休闲西装,打理了一下头发,就出门去了。
      当然,这并非去过夜生活,而是为了我的另一份工作——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序+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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