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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朋友的爱情(补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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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剧之后,我开始躲老姐了。
我有点迟钝,但绝不白痴。我姐似乎很奇怪我的所做所为,我也不知道啊,究竟,老姐对我抱着什么样的感情,而我对老姐又是怎样的感情?
迷茫,如同无边际的森林迷宫,迷失的是自己的心,找不到的是她的心。
寻寻觅觅,被树枝挂破的伤口,被泥土沾染的衣角。累到在地。
我下了决心,不再隐藏的时候,在我的身边却发生了一件出乎所有人意料的事。
寒假之后,夏宣与陈烟恋爱了。
这恋爱不是问题,问题是两人都是女的啊。作为她们两人好友并且是同类的我表示理解并支持。
但整个中国社会不容许她们的爱情。为什么?我也不知道。
夏宣与陈烟忍得很辛苦,她们两个只有搞地下恋情,却比地下党更辛苦。深怕别人瞧出了蛛丝马迹。
我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不仅仅是因为她们是我的朋友,更因为在她们身上看见了自己未来的样子。难道同性恋就真的这么难以接受吗,难道爱情就是只能男人与女人吗?我不明白,也不想明白。
爱情,只关乎两人,与其他人又有何关系?难道只是因为爱上了一个同性别的人吗,难道爱一个人有错吗?有错吗?
我不懂,为什么,每一次她们相会都要我和老姐打掩护,难道,同性恋就像是阴暗的水沟不能让世人看见吗?
一天,太阳在重庆这个常年阴暗的地方发了狠似的,似乎要照亮每一个阴暗的角落。夏宣她们东窗事发了。
夏宣的父母反应不大,夏宣的父母是在荷兰做研究,相当开放。但陈烟的父母是深受中国传统教育的。所以,陈烟的父母死不同意,还要将夏宣告上法庭。
一天,夏宣告诉我说,陈烟的父母居然说夏宣诱拐未成年少女。夏宣说,难道是她错了。我摇了摇头,每个人都没有错,错的只是自己站的角度不同而已。夏宣使劲的在我的肩上捶了一下,我有些茫然。夏宣说我这个崽子长胆了,居然说出这么文艺的话来了。我也只是傻傻的跟着应和夏宣,这个受伤的我的朋友。
过了几天夏宣打电话告诉我说,她要去荷兰了,那个风车与郁金香的国度,那里同性恋恋爱甚至结婚都是合法的。她说,她要重新找到自己的爱情。她说,不能让自己的爱情被世俗所污染。她说,爱上一个同性之人是一种幸运,或许她忘不了陈烟,但她回爱上另外的人的,一定会的,她信誓旦旦的对我说。
又过了几天,陈烟找到了我,问夏宣。我耸耸肩,告诉她夏宣去荷兰了。陈烟木然的就走了。
晚上,陈烟打电话来说,她一定会忘了夏宣的,一定会的。
可是亲爱的夏宣与陈烟在六年之后与荷兰结婚。而我与老姐是她们俩的伴娘。如果早点知道是这个结果,那么我也不会错过第一列开向幸福的火车。
看见了夏宣与陈烟的结局,我做了一个足以让我后悔一段时间的事情—我转校了。
我想,逃避也许是最好的解决方式,但心里却像刀割一般。
我挑了一所在老姐学校对面的那所学校。两所对立的学校,代表着自己的决心与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