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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我和莫暇明是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才意识到有对方的存在的,我们打打闹闹,上课说话,抽屉都十分乱,每次换位置的时候都要收上一两分钟,而且还能收出一堆垃圾,所以那时的我们最不希望的一件事就是换位置,这已经成为了我们俩心目中心照不宣的共性了。而且莫暇明还有个很KUSO的爱好,更准确来说是习惯,有事没事就学两下周杰伦唱两下hip-pop什么的,并且一定会做到声形并茂,每次真的是每次都会学他的唱腔和他那“yoyoyo”的手势。周杰伦在我们那时候还不算红,而我在之前也完全不知道有他这个人的存在,我记得我当时依旧喜欢着任贤齐,那个声音给人一种踏实的感觉,真是符合当时他演绎杨过的样子。这里就要有个小插曲了,其实那时我并不喜欢周杰伦的,我对我的小齐哥还是很忠贞的,但后来有一次我把任贤齐的照片夹于我的课本里,不经意间却掉落到了地上,而且正巧就被我那万恶的同桌捡到了,他很不不屑的看了我一眼,说:“什么年代了还喜欢任贤齐啊。”之后我就不再喜欢任贤齐了,为了证明我跟上了时代的步伐,我也和他一起听起了周杰伦。在那时来说莫暇明简直就成了把我引向光明的一个引导者。
      当然,他其实小时候就透露了他与众不同的才气,我现在想来,觉得小学时候的数学,英语什么的都不重要,而语文才是大头,只要语文上去了,就会得到老师的特别关照,而莫暇明的作文总是得到老师的嘉奖,所以每次上课我俩说话的时候,并且在大多数都是他先说的情况下,老师都会先苛责我,之后我就会闷上一整天,都不和他说话,第二天太阳升起来时我们又开始说上了。这是不是又能从侧面说明了他从那时开始就有魅力呢。他作文写得好我是看不出来,但他的字写得丑我倒是看出来了。我十分开心的发现我们又有了一个共同点,字都写得和鸡爪似的。我不知道我是不是从那时起就芳心暗许于他,但我知道他在那时的我的心目中是十分重要的一个存在,原谅我的早熟,那时我才11岁。。。那是我十分快乐的上学时光,我想能遇见他是真的很幸运。
      再遇见他的时候他已发展成在T大大神级人物的榜单中有一席之位的翩翩美少年,着实让我很是震精,咳,是精神的精,盆友们别想歪了,话题又跑远了,拉回来。其实在小学毕业后我就再也没遇见过他了,他那时曾问我要过Q号,我因为没能走在时代的最前面而从此与他断了联系。在后来的岁月里,我们就像两条平行线一样没了交集。
      当我从我那八卦的友人口中再次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我才有了二十年来第一次那种少女心跳加速的感觉,急切的想要验证下是不是就是那个陪伴了我三年快乐时光的莫暇明同志,伴随而来的是他与一个文学系的系花级别的人物在交往,这个消息并没有给我带来多大的失落感而是让我油生了一种我同桌果然不是一般强大的自豪感,而且还是在我还没确定他到底是不是我认识的莫同桌之前。。。
      这几天之后,我总是旁敲侧击的问罗酱关于莫暇明的一切她所知道的信息。听说他又得了什么什么奖,和梁静学姐又有了如何如何的发展和故事了。虽然在这些信息中一点也没有让我确定这就是我小学的莫同桌的信息,而且相片什么的也不是很清晰,毕竟过了那么多年,能认得出来的几率也是很小的吧,但不不知为什么我反而更加确定他就是我的莫同桌。
      我恍然大悟,原来罗酱是因为前段日子我总和他探听关于莫暇明的事情,所以可以那般斩钉截铁的说我喜欢莫暇明?我就说嘛,罗酱都能看出我的小心思,那全世界不是都看得出。可是我又疑惑了,这算误会吗?可我的确是喜欢莫暇明的啊,毕竟我的童年有一部分也是应为他而生辉的。
      真正见到他是在一次专业学术研讨会上,我就是一个小看官而他是耀眼的专业代表人,站在台上自成一派风韵啊,相较于相片上的眉眼淡了许多,在我看来这样甚好,映着他白色的肤色,眉眼间的神韵更像是用丹青描上去的,温文儒雅,书生气甚浓。那一瞬间我脑中出现了他着青玄长袍,一头墨黑长发披及腰间,只用了一根白带子在发尾处松垮的系着,甚是妖孽,真是甚得吾心啊。相较起来和小学的气质也差太多了吧,真是男大十八变啊。同时我也看到了传说中莫暇明的相好,梁静。果然是系花级的人物。真真是郎才女貌的一对人儿啊,我的同桌果然不是一般的强大啊,甚得吾心,甚得吾心。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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