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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遗物要过三遍手 开了春 ...


  •   开了春,走廊尽头那扇窗先知道。

      玻璃上的冰花先化,化成水,顺着窗缝往下淌,在窗台上积成小小的一汪。老周每天早上拿抹布把窗台擦一遍,擦完总看一眼外面。窗外的雪化了,露出底下枯了一冬的草坪,草是黄的,可黄里头,已经冒出针尖那么大的绿。

      年过完了,「下面」也开始忙。年前那阵子,是心梗、脑溢血的多发期;年后,是车祸和酒精。老周说,太平间没有淡旺季,只有生死两不知的人间。

      这一章,说遗物。

      「下面」有间遗物间,不大,一个铁皮柜,三十六个抽屉。每个抽屉贴着编号,跟冷柜对得上。老周的规矩:遗物要过三遍手。

      「第一遍,」他教我,「当着同事的面,清点。多少钱、几张卡、什么首饰,一件一件,念出声,两个人签字。这一遍,是防丢。」

      「第二遍,」他说,「登记。写成白纸黑字,附在交接单后头。这一遍,是防赖。」

      「第三遍呢?」我问。

      老周把铁皮柜锁上,钥匙别回腰里。「第三遍,」他说,「亲手交到家属手上。谁在登记簿上签字,谁就接。这一遍——」他把柜门拍了拍,「是防碎。」

      「防碎?」

      「防家属的心碎。」老周说,「遗物这个东西,是人在世上最后一回被人惦记。你多经一双手,它就轻一分。」

      那时候我不懂这话的分量。直到五十三号来了。

      五十三号是位老太太,七十六岁,裁缝出身,一辈子没跟人红过脸。她走得突然,头天晚上还给自己缝了件春衫,第二天早上没起来。她有三个孩子:老大在医院食堂干临时工,老二在外地开出租,老三是闺女,远嫁。

      遗物清点,是老大签的字。东西不多:一个针线笸箩,两枚顶针,一块手表,一张存折。

      存折上有三万七。

      三月初,老二从外地回来了。他没先看娘,先找到了我,把我拉到走廊上,塞烟,我不接,他就自己点上,抽了两口,说:「师傅,那存折,娘走之前跟我说过,说钱是留给孙子上大学的。老大家里条件差,这钱他不能独吞。」

      我说:「存折在登记簿上。谁签字,谁取。」

      「他签的字,」老二把烟头摁灭,「可那是娘的钱,不是他的钱。师傅你行行好,存折押在我这儿,等老三回来,我们仨当面分。」

      按规矩,遗物第三遍,必须交到签字人手上,不经第三双眼睛。老二这是让我破规矩。

      我没答应,他也没闹。可这事像根刺,扎下了。

      过了两天,老大来了,红着眼睛,说要改签字——存折不取了,还给娘带过去。我问怎么回事,他不说。再过一天,老三到了,一下车就直奔我这里,进门第一句话是:「师傅,我哥呢?我哥是不是在这儿被人欺负了?」

      我这才把事情拼全。原来那天老二把老大堵在走廊上,说:「你签了字,就代表你一个人贪了。你敢把存折交给师傅保管,我老二认。你要是拿走了,我上法院。」老大被将住了,那晚又气又愧,回去写了一张条子,托门房递进来,说娘的遗物,他一样不要,让给弟弟妹妹分。

      老三把那张条子拿给我看。条子写得歪歪扭扭,最后一句是:「娘要看见,得骂我。」

      老三把条子折好,跟我去了遗物间。她把笸箩打开,一样一样往外拿,拿到那两枚顶针的时候,手停了。她拿起其中一枚,套在自己手指上,转了转,忽然说:「我七岁那年,我娘给我缝嫁衣——那年我还没嫁,她就缝了,说女孩子的嫁衣要缝三年才齐整。」她把顶针举到灯底下看,「这一枚,是她给我缝嫁衣那年用的。我哥他们不知道,我娘有两个顶针,一个是给我留的。」

      她把顶针攥在手心里,攥了很久。然后她抬头问我:「师傅,遗物要是没人要了,怎么办?」

      我说:「封存,满年限,统一处理。」

      「那我不要存折了。」她说,「我把这枚顶针拿走,行不行?就这一件。剩下的,我哥签字,让殡仪馆走。」

      那天下午,三兄妹在告别室外面碰了面。没吵。老大把存折推给老二,老二推给老三,老三把它压在笸箩底下,说:「娘说了,钱是给孙子上大学的。老大家的儿子,今年是不是该考了?」

      老大「嗯」了一声,眼泪就下来了。

      老三把顶针从兜里摸出来,套在手指上,伸给她哥看:「娘给我缝嫁衣那年用的。这个,我要了。」

      事情就这么完了。三兄妹走的时候,老二回头跟我说:「师傅,对不住,前几天想让你破规矩。」

      我说:「规矩没破成,是好事。」

      他走了两步,又回来,很认真地看着我说:「师傅,我娘的顶针,值不了几个钱。可我妹妹说,那是娘给她缝嫁衣那年的。她这一辈子,就为这一枚顶针,值。」

      我点头。我送他们到门口,回头看见老周站在走廊那头,手里拎着那个针线笸箩,正往遗物间走。他路过我身边的时候,脚步没停,只说了一句:

      「听见了?第三遍手,防的就是碎。他们仨没碎,是因为那枚顶针,落在了该落的人手上。」

      那天傍晚,我在遗物间整理二十七号的遗物。

      那只帆布包,我按老周教的,先把包里外摸了一遍,摸到夹层,摸出来一样东西——一小卷纸,用橡皮筋扎着,扎得很紧。我打开,是一沓剪报,是从旧报纸上剪下来的,边角都黄了。剪的是同一篇报道,一共五份,是三年前的。标题我看了两遍:

      「乡村教师张明德失踪三年,学生们还在找他」。

      报道里有照片,有他教过的学校——邻县青山镇中心小学。还有一段采访,是他一个学生说的,说老师退休那年,把教案送了人,把自己的一辈子,装进一个帆布包里,说要去看他教出去的学生。走到半道,人就没影了。

      我拿着那卷剪报,去找老周。

      老周看完,把它按原来的折痕叠好,递还给我,说:「剪报贴着橡皮筋,五年都没松——他包里带着这个,不是留给自己看的。」

      「那给谁看?」

      「给找到他的人看的。」老周说,「他知道自己走远了,怕接他的人找不着。」

      正说着,门房的老头来敲门,说楼下有人找。

      我下去。门口台阶上站着一个年轻人,二十四五岁,风尘仆仆,手里捧着一束白菊。他看见我,眼睛一下子就红了,问:「师傅,请问——是不是有一位,教书的老人家……」

      雪化的时候,他们果然进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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