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辟邪 重生后,男 ...
-
许是心有不甘,亦或是幸得上天垂怜,余清妩重活了一世。
元康七年春,清河县的冰雪方才消融,山间土路泥泞湿滑。
母亲许氏素来礼佛,时常带她上普渡山进香。这一日下山,脚下石阶覆着融雪泥水,余清妩脚下一滑,身子重重跌出去。
剧痛袭来的刹那,紫宸殿满地猩红的画面轰然撞进脑海。
帝王的把玩、林修冷漠垂首的背影、剑锋割破脖颈的凉意……并非梦魇,她真真切切回来了,重回十六岁那年的暮春,身上还穿着前年买的桃红秋袄。
前尘历历在目。
距离她上世初遇林修,尚有半载。一切都还来得及。
这一世,她绝不肯再重蹈覆辙,她要护住母亲,护住自家酒坊,更要看清林修那层温文的假面。
·
世人皆知,陇西的清河县名不副实,不见大川江河。
往昔河谷水草丰茂,历经岁月风沙,如今只剩沟壑纵横的黄土荒滩。此地扼守祁连山隘口,是边塞要冲,风里常年裹着细沙。本土盛产葡萄、高粱,母族世代酿酒,清河佳酿在戍卒之间颇有声名。
父亲早逝,许氏守着一间小酒坊,凭一手祖传手艺,把余清妩拉扯长大。不算大富大贵,但酒坊生意安稳,母女二人度日尚可。
春日地气回暖,新粮尚未成熟,不宜开新酿,只需要查验去年秋酿封坛,提防酒液发酸变质。
许氏掀开瓮口麻布,木勺舀起琥珀色的酒浆,浅尝过后眉眼舒展。
去年放置的秋酿发酵极好,入口甜润温醇,当地妇人爱将这不醉人的甜澧,效仿西域人兑上花蜜饮用。
许氏便吩咐雇工搬坛开市,酒坊门前人来人往,买酒的乡邻、戍卒络绎不绝。余清妩打点秤头、收钱递坛,忙完一日,满身都是粮食与酒曲的淡香。
可重生之后,旧梦夜夜纠缠。
闭上眼便是大殿之上的背叛与死亡,她常常夜半惊醒,神色日渐萎靡。
许氏只当她冲撞了邪祟,再三劝她上山礼佛安神。
这一日暮色沉沉,余清妩礼佛完毕,独自下山。
山道荒草萋萋,风卷着边塞的寒气扫过衣袂。草丛里传来细碎微弱的呜咽声。
她驻足拨开荒草,竟看见一只瘦小的纯黑幼獒蜷在土坑之内,浑身毛发沾了泥污,瑟瑟发抖。
边塞民间传言,通体乌黑的獒犬属纯阳,可以镇阴散祟。
连日被噩梦折磨,余清妩心头一动,弯腰将这团黑乎乎的小家伙抱入怀中。
归家时许氏正在淘米,看见女儿怀里揣着一条幼犬,面露诧异:“上山拜佛,怎么捡回一条狗?”
“孩儿总被梦魇纠缠,命格偏寒。听闻黑獒阳气重,可驱阴祟。”余清妩指尖轻轻抚过小狗脏乱的皮毛,“它也可怜,我便带回了。”
许氏本不喜畜牲,但听说是为女儿安康,便没有再阻拦。
余清妩烧温水替幼獒洗净泥垢,喂过吃食,给它取名辟邪。说来也奇,自养了这小东西,夜里果然不再被噩梦侵扰,睡得安稳。
不过几日,她眼底的倦意散去,又恢复往日鲜活。
只是西域血统的幼獒性子野,关在院内便撕咬打闹,一刻也不肯安分。
余清妩只得每日收工之后,戴上帷帽,牵它去往城外郊野放风。
·
边塞日暮辽阔,落日把戈壁荒滩染成橘红,风裹挟着黄沙扑面。远处戍卒狩猎归来,甲胄反光,马蹄扬起滚滚尘土,一队人马匆匆奔向西城军营。
余清妩稍一分神,手中绳索却猛地脱手。
辟邪身子一窜,像一道黑箭,转眼消失在长草之间。她连声呼唤,四下只有荒草簌簌响动。
她抬眼一望,那团乌黑影子竟跳上戍卒的驴车,埋头啃食车上的猎获鹿肉。
她立即提裙奔赴,而那驴车疾驰,转瞬便拐入长街,消失在风中。
余清妩顾不上被狂风刮落在地的帷帽,她忙向路人打听,才知那是西城驻军的车仗。
于是,她将荷包里铜钱掏出两枚,雇了一辆短程马车,往西城赶去。
城南酒坊市井烟火喧嚣,叫卖声此起彼伏;西城却是另一番天地,高墙堡垒矗立,旷野寥落。天色迅速沉暗,晚风刺骨,路上行人寥寥,只剩车轮碾过土路沉闷的轱辘声。
马车停在军营之外,车夫叮嘱几句便掉头离去。
营帐前燃起一堆篝火,浓烟笔直向上。
一众兵士围在火堆旁,看着那只闯祸的小黑獒。猎来的鹿肉被啃得狼藉,兵士笑骂连连,心疼来之不易的猎物。
少年将军明玉褪去重甲,一身玄色常服立在火光边。
手中握着一柄嵌蓝宝石的玄黑匕首,割下一块鹿腿,递到躁动的幼獒面前,抬手拦住要驱赶的部下:“不过是饿极了,不必苛责。”
噼啪干柴迸出火星,值守兵卒引余清妩上前。
篝火跳动,映照出少年轮廓。眉眼深邃,生一双少见的琥珀色瞳仁,半蹲在地,掌心托着鹿肉。
方才还撒野闯祸的辟邪,此刻温顺埋头吃食,尾巴欢快摇晃,时不时蹭一蹭他的手掌。
一人一狗浸在暖融融火光里,竟生出几分和睦。
余清妩心底又好气又好笑。好个一个忘主的小东西,害她奔波大半日,才短短片刻,便亲近起了外人。
辟邪吃得肚腹滚圆,正要就地蜷卧酣睡。一只莹白的手伸过去,揪住它后颈皮毛直接提了起来。
小獒四脚悬空胡乱蹬踏,看见余清妩含嗔的脸,立刻耷拉脑袋,装出一副可怜模样。
淡淡的甜香随着夜风散开。
明玉微微一怔,侧首望过来。
火光镀在女子侧脸,桃花眼眼尾微微上挑,嗔恼的脸上媚态极妍。一身朴素素色软罗裙,料子寻常,却衬得身段丰腴,自有一番醉人风韵。
琥珀色眼眸微微眯起:“这是姑娘的獒犬?”
四目相撞,余清妩心头猛地一震。
是明玉,宣武将军。
前世林修任陇西刺史时,明玉位阶高于他,算是林修的上司。
身为刺史家眷,她曾在宴席远远见过这少年将军两面。
传闻他是晋王庶子,生母是胡姬,在王府备受轻贱,未满十四岁便远赴边塞,凭一身战功挣下如今地位。
可这样风华绝代的少年英才,前世活不过十九岁,最终血染沙场,埋骨戈壁。
余清妩压下心绪,勉强扯出笑意:
“小獒顽劣,此般叨扰将军,民女这便带它离去。”她敛衽浅浅一拜,抱着辟邪便要转身离开。
“姑娘且慢。”
沉稳的男声从身后响起。
明玉身形颀长,几步便走到她身前,余清妩堪堪到他脖颈,整个人落入他投下的阴影之中。
狭长琥珀眼眸背光看向她,眼神如荒原孤狼,带着压迫感。
“这小獒啃食了本将犒军的猎物,三头鹿,姑娘打算如何赔付?”
余清妩脸上泛起羞赧,悄悄往后退半步:“它体型尚小,比不得一条鹿腿大,大约啃了两口而已。”
说罢,袖下手指暗暗掐了一把怀里昏昏欲睡的辟邪。
“嗷呜!”小家伙吃痛,适时低吼一声,像是在替主人争辩。
明玉神色不改,朝身旁蓝衣侍卫抬了抬下巴。
兵士推来一辆斗车,三头猎鹿横陈其上,箭孔凝着暗红血迹,喉管已被割开放血。鹿腹、鹿腿最肥美的部位被咬出大大的豁口,皮毛翻卷,露出皮肉白骨。
余清妩心口一沉。
这小东西专挑上好猎肉下口,这下闯了大祸。
她囊中羞涩,荷包里只有寥寥几枚铜钱。她把辟邪轻轻放在脚边,捏了捏瘪塌的青布荷包:
“敢问将军,这鹿市价多少?”
“青蓝,你来说。”明玉看向身侧侍卫。
名叫青蓝的兵士方才悄悄打量女子,闻言立刻收敛神色,高声回话:
“回将军,春末野鹿难猎。三头肥瘦俱佳,称重一百八十斤,去骨净肉七成,折算七两五钱六分。”
他咧嘴一笑,黝黑俊脸上露出一口白牙,“将军体恤,给姑娘抹个零,收七两便可。”
七两银子。
余清妩脸色一阵红一阵白,几乎要站不稳。
自家酒坊辛苦一月,除去人工耗材,净利才不过八钱。
她与母亲省吃俭用,半年也攒不下五两。七两银子,几乎要掏空她们全部积蓄。
见她神色窘迫,明玉稍顿,抬眸看她:“可要本将派人,将鹿送与你家?”
余清妩略一思忖,抬眼迎上他:“将军营中可要酒水?民女拿不出这许多现银。家中世代酿酒,在清河县尚有薄名,可否以酒抵债?”
她顿了顿,补了一句:“鹿肉我不要。民女家素来清贫,消受不起这般野味,劳将军寻地掩埋。”
“埋了?”明玉勾了勾唇角,“埋了可惜,正好拿去喂营中犬只。”
他颔首,又吩咐青蓝道:“记下这姑娘的酒庄,命采买官这几天过去验酒。酒质若合规矩,便按此价,以酒抵账。”
明玉望向她,勾唇一笑道:“若是这酒不行,来日本将军便来讨这小獒,留它随军抵罪。”
余清妩心中猛地咯噔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