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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我刚看这篇文的时候,觉得作者把军事和耽美这两个题材放在一起真是一个不太明智的选择。毕竟看耽美的主要还是以女生为主,而女性读者里肯定又是以军盲为多。所以,这看上去非常专业非常专业的专业知识让我这个对军事毫不感兴趣的家伙看着着实有些吃力(我连军旅题材的电影和电视都懒得看)。可神奇的是,我看完了。不但看完了,期间,还因为回家过年,断网数日,而神思恍惚、茶饭不香。。。。
    这几天我一直在想,麒麟让我牵肠挂肚的理由是什么?是强大、妖孽到不行不行的队长?是永远执着永远赤诚的干果儿?还是他们那一路走来茁壮成长的爱情?
    可思考的结果是:这些都是喜欢麒麟的理由,可这些并不是全部。
    如果说陈默的气场是能让所有的热情变冷,那么麒麟的气场就是让所有的热血开始沸腾。这个现实到令人常常失望的社会一早就让我对所谓的主旋律除了嗤之以鼻还是嗤之以鼻。我以为我早已没有信仰,我以为我只不过是一个冷静的旁观者。可,我看到了麒麟,我发现我的热血开始不可抑制的沸腾,真好,原来我还没有死心,我对这个国家怀有的某种热烈的情感竟然深得让我自己都以为它们不存在。
    所以我喜欢夏明朗,喜欢陆臻,喜欢徐小花,喜欢小侯爷,喜欢默爷,喜欢楷哥,喜欢阿泰,喜欢柳三,喜欢严正,喜欢阿梅……所有的都喜欢!
    因为他们让我看到了力量,看到了希望,还有我深深喜欢的信念和勇气。所以即使桔子一再的说,一架万万里,我也宁愿相信他们是真的存在着,就在西南的一隅,有一支传说中神秘的存在,他们叫麒麟。他们是杀戮的修罗,更是仁慈的死神!
    ……
    刚刚看完,情绪有些激动。
    当然主角肯定是我的大爱,先来说夏明朗吧。说真的,队长这样的存在我只敢膜拜而不敢有丝毫的肖想,更别说X幻想了。(嘿嘿,俺觉得俺们家那只虽然缺点一大堆,可俺看着就是心里踏实。)不过我非常非常喜欢这样的耽美小说主角,真真的是出得厅堂,入得厨房,动若脱兔,静若处子。可上可下,可攻可受,很好很强大。还有最重要的是心理够强大。
    陆臻,说起来,在前一大半部分,我们多半是以陆臻的眼光围着队长打转的,所以我们更多的是看到一个完美如上神一般的队长,从而忽略了果子本身也是一个要貌有貌要才有才的精英,好在最后一部总算让大家看到了果子的光芒。看到这里,我忍不住发出一声惊叹,这两人完全是为对方量身打造的。他们互为对方的镜,又互相弥补对方的不足。所以这天地之中,所有的人都开始褪色,只有他们俩越发鲜明越发耀眼。
    所以,夏明朗是陆臻的夏明朗,如果你不是陆臻,那么你也将看不到如此令人迷醉的队长。至于陆臻,他不是说了吗——爱你一万年(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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