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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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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国倾城。
其实当我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我就想,假如你在我身边,那么我一定会毁在你手里。
只因为你如此漂亮的眼睛。
但是我没想到,这居然是一句可怕的预言,我是一定会输的,一定会死的,只是我没想到我会输在你手里,没有想到。
我本以为你永远都会在我身边。
但是我错了。
郑三炮,纣王倾国倾城只为伊人,我不是纣王,我不配拥有满城天下,你也不是蛊惑众生的妲己,只是我和他,都为了一个人而放弃自己所拥有的一切。
但是就算我把所有都献给你了,你也,永远不会是我的。
——序。
第二次见到你,已经是十三年以后了。
我几乎把那段经历忘得一干二净,只留下依稀的片段,或许这对于庄焱来说是永久的痛,但对于我不是,我残忍,我是毒枭。
我记得利刃下女孩求生的眼神,庄焱几乎疯狂的哭泣,孤狼b组的混战,还有无意中瞥到的你。
如此清澈的眼神,那样漂亮的眼睛。
于是就再也忘不掉。
都说先爱上的人是要输的,我想,那就是指的我吧。
时光洪流,就那样十三年过去了。
你穿着破旧的迷彩服,坐在手脚架前。
我注意到你,很惊讶,我想,哈,就算是特种兵,退伍以后也不过是个民工罢了,很讽刺,讽刺这个社会,讽刺输在民工手下的我。
你垂着头,不曾说一句话。
于是我就带着手下前进,你也一样垂着头,当时我悲哀的想,他可能已经忘掉我了吧?一个输在正义面前的毒枭的儿子,而且,他又为何要记住我呢?
只是我没想到,刚走了几步,就来了警察。
他们追赶着。
我惊慌了,夹杂着丝丝的厌恶。
你来观察我的吧,这种人我最恨。
但我想不到的是,我刚走了几步,就听到背后拳打的声音,我回头,看到你。
你站了起来,挥拳把刚才走来的警察制服。
依旧是特种兵的能力,只不过……身上的迷彩服再也不像从前工整。
我没有想什么。
坐上车以后,我对旁边的人说,找到他。
从后视镜里我看到你受了伤,然后是庄焱,他把你抱走了。
瞬间很后悔很后悔。
半天以后,我再次见到了你。
你是很虚弱的模样,漂亮清澈的眼睛有些涣散,我皱眉,看到你身上的血,我怔了怔。
随后就是叫医生。
你说你不需要麻醉药,我觉得很荒唐,他不怕痛吗?或许这是特种兵的一种变态的坚强吧,像关公那样,怕头脑不清醒吗?
我没在想什么,因为对于一个为了救我被打的人,我无法说什么。
仔细想想,我真是个失败的毒枭,呵,居然相信了一个退役特种兵。
我没想到,当时真的没有想到,你是怕麻醉以后说实话。
你真是笨蛋,你会死的。
手术结束了,我看着躺在床上的你,右肩上有厚厚的绷带,眼睛也变得清澈了,你看着刚进来的我,就那样看着。
那几乎成了记忆中最珍贵的画面,受了伤的你,清澈的眼神,没有其他,只有你。
感觉就像是被俘虏了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