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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第三十章 往居所 ...

  •   往居所回的时候,秦怜君看见天边露出一点月亮。
      后来到了居所的门口,月亮升起来了。升的这样快,正空中荧黄色的一轮圆月。

      表演结束回到居所后,秦怜君一直是一副十分疲惫的样子,叶照就在一旁看着她。
      卸了妆换了衣服以后,下人在她身旁,一个给她梳头一个给她护理手。那副倦怠的带着淡淡漠然的样子,忽然让她一下子觉得,虽然秦怜君平时那么温柔,可到底还是京城的花魁娘子啊。

      秦怜君身旁开放的花朵,雪白的大片的花瓣,叶照不知道是什么花,但是衬得秦怜君更有那种如花如梦的美感。
      一只手护理完,她直接掐了旁边的一朵花下来,也不顾指甲沾了花茎的枝叶,没人知道她现在在想什么。

      秦怜君想,没什么可珍惜的,这一拨开完了,还会有人送新开的过来,更大更漂亮。花如此,人也一样。

      护理完了以后,明明已是深夜,下人却端上来一道道菜肴。
      一盘茉莉花茶炒虾仁,一盘茉莉花蒸鲈鱼,一碟茉莉花鸡丝春卷,一碟茉莉花蒸肉饼,一碟茉莉天妇罗,一碟茉莉花酥饼,一碟茉莉牛乳糕,一壶茉莉花荔枝茶,两碗茉莉花竹荪豆腐汤,两盏茉莉银耳羹。
      不同的菜肴用不同的茉莉,茉莉银耳羹用的是单瓣茉莉,茉莉花酥饼用的是笔尖茉莉,茉莉花荔枝茶用的是孔雀王国的宝珠茉莉等等,一共用了五种茉莉花。

      这桌茉莉宴是一个叫胡庭芳的商人准备的,秦怜君对他有一些印象,圆脸络腮胡,很和善的笑,似乎只是喜欢听她弹琵琶,说是一辈子只有钱没有艺术素养,所以很遗憾。
      他得知秦怜君最近中意茉莉花茶,便叫松鹤居的厨子来秦怜君的家里,为她做了一桌茉莉花宴。至于汤和银耳羹为何是两碗,则是因为知道了她身边多了一位小妹妹。
      叶照此时还不明白,那些人们为了接近秦怜君,也会来讨好她。

      茉莉宴清甜素雅,叶照觉得新鲜稀罕,秦怜君对此却习以为常。
      这有什么可值得骄傲的,她在心里想,松鹤居的厨子说来就来,难道什么王府的也敢这样吗?

      可以不用想谁比谁富有,不用想谁比谁高贵,不用被迫去做事,什么都不用担心也不用争抢,只要顺遂着自己的心意,就能好好地活下去。
      养花、种菜,养一池金鱼,偶尔弹一弹琵琶,再做一点善事,和喜欢的人一直在一起,她不觉得单调而乏味,这种日子她只觉得无比幸福。
      要是能过上那样的生活,该有多好啊。

      叶照挑着鲈鱼的刺,问秦怜君白玉奴的事,她最近很喜欢看京城的轶事集。秦怜君听后却没有立即回她,过了一会儿才只和叶照说了一句,说她是个很可怜的人。

      白玉奴曾经也是整个京城的花魁娘子,那是几十年前盛朝初年的事。喜欢白玉奴的人说她是人间尤物,不喜欢她的人说她是俗艳难堪。
      她曾和一个老商人恋爱,闹得满城风雨,有说她是放荡下贱才和一个老男人在一起的,有说她这是满足了那些无耻男人们的春梦,有说她与从前大相径庭令人失望的……
      她最后死的很惨,说是上吊死的,可都传她是被人给勒死的。不过后一种说法是为了增添整个故事的八卦性质,也说不准。

      白玉奴也曾被卫国公韩振效看中,说是要纳她为妾,韩振效是四公三侯之一,她就算再不情愿也没有办法。韩振效那时已经快七十岁了,可就算不论他的衰老,就算他是全京城最貌美有才华的公子,她就非得喜欢他愿意做他的妾吗?
      况且那韩振效不仅是卫国公,更是那时的皇帝李麟的亲外祖父。在当时,和四公三侯沾了关系的,皇族之后也未必比得过。

      白玉奴只能穿着过度轻薄的裸露的衣服服侍别人,被韩振效看上也不能拒绝他,她的情色故事被众人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那些不怀好意的眼神,更何况都觉得她应该答应韩振效,觉得是她勾引了他,觉得他做什么都是理所应当。
      “我只是一个物件儿……我不得不变得漂亮,我不得不变得优雅,我不得不一直保持着那种优越感,为了让他们看见我,为了达到他们的要求。”
      少女的面容,少妇的身材,孩童的嗓音。白玉奴恨她自己,怎么偏偏长成那些男人们最喜欢的样子,怎么被他们意淫。
      她那时在御宝街上在所有人面前脱光了衣服,向所有人呐喊着她的痛苦,可到最后她的痛苦,却也只是成为了他们的又一个香艳的故事。
      她就像一朵过于柔软的洁白的芍药花,随着黑夜而越来越深的弯曲了花茎,最后完全浸入了冰冷的池水之中,彻底地溺死在里面。

      不过妓子的下场,从古至今,大多都没有善终。她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她不是幸运的,但也绝称不上是最不幸的那个。
      这样的事太多了,多的秦怜君都麻木了,麻木而不安,不安而麻木。

      想到这里,秦怜君伸出手,她一伸手就能触碰到台上的月季花,这花开的真好。不是谁都有那个心气去做这些事的,被磋磨的多了就累了,她就不会去做。她不爱听也不爱讲这些事,这些事太多太多了,知道了也没什么用。
      然而她觉得白玉奴没有错,长得漂亮是好事,她所经历的一切不好的事,也都不是她做错了什么。所以该死的不是她,她不应该死。
      还有江月奴的事,他从前不姓江,后来才改了姓,他和白玉奴两个人,最后使得京城妓子的名字都不敢带奴这个字了,说是下场都不好。可是他们的下场都不好,这又是谁的错呢?

      但秦怜君心里想,她不要像白玉奴一样清醒地溺毙,她不要做悲情话本的女主角,她要爬出来,活下去才有希望。
      倘若白玉奴真的是自杀,那么她不认同她,无论如何她都不会去死。要是她有一天死了,要么是上天彻底断了她的生路,要么是人要杀她,而她使尽浑身解数逃不过一死。
      她隐隐地觉得她和白玉奴的想法不太一样,即使她们经历的许多事是相似的。
      她并不关心白玉奴写的那些诗,是非对错她不太在乎,她只想找到一个小小的属于她自己的小角落,然后平静且幸福的活下去。白玉奴死前为女人写诗,可是那时没有人理解她。
      秦怜君只是觉得,她想拥有的生活,实在是太难了。即使全世界都说自己得到了幸福,可是她自己什么都没有得到,那这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
      你不能够要求所有人都无私,并不能要求每个人都有余力或者都将余力用来去斗争,她只想过好她自己的生活而已,只要她不会做什么坏事就好了。

      然而叶照听完之后,坐在那里想了很久。
      最后怀着对整个世界的绝望而赴死的话,她那时该有多么绝望呢?

      深夜要睡下了,结果安阳王府的人直接来到了秦怜君的居所,说是二王孙要她即刻去府上见他。
      此时已经很晚很晚了,叶照想那个什么王孙应该也知道秦怜君今天有多忙吧,他为什么还要叫她去,但是她现在什么都不能说。

      “好,请您回去通报一声,就说怜儿很快就过去。”叶照面前的秦怜君一向是温柔而让人喜爱的女子,她心知她的柔软与美丽。
      可是秦怜君用这样的柔顺的语气和姿态与人说话,她还是第一次见。她无端就从中看出了秦怜君此刻的无力。她不喜欢这样的秦怜君。
      “不必,王孙说了,要老奴一直在这里候着,然后陪着秦姑娘去。”那下人却是有些冷淡而斩钉截铁地回道。
      “那就麻烦大人了。”秦怜君一直没有抬头,她始终是垂眸,始终是语气十分柔顺的回复着。她没有一句否决,全部都是应和。
      此刻她心知,她并没有选择的权利。

      叶照就那么远远的望着,有些悲哀地看着秦怜君应答后缓缓地起身,而后下人缓缓地为她梳妆。一切好像都很安静,明明每个人的动作都没有放慢,但在她看来,就是好像带上了慢动作,使她眼睁睁看着秦怜君的脸上带着淡淡的平静的温和的表情。

      秦怜君只是垂眸,下人梳妆时她的头不能动,她便伸手去百无聊赖的拉着面前的那个小抽屉,拉一下给合上,然后再拉一下。她面上的表情十分温和,动作也只是重复着最简单的动作,但叶照无端就觉得她有些悲伤。
      李上康知道他并不在乎她,他只把她当一个玩意儿把玩而已,秦怜君更是深知这一点。
      秦怜君想,她早该知道这一点的。他不可以。

      海平县,顺祺坊一民居。
      “奶奶,给你买的烧鸡。”谢昉提着烧鸡给那老妇叫她拎着,然而她年纪大了耳背听不清楚,谢昉说了好几遍,她也没能听清。
      “生鸡,你买生鸡放到厨房里去……哎呦破费你喽……”

      这个老妇和另外几个儿子在外面战死了的老头老太太们住在一起,宋节总带着谢昉去帮他们的忙,帮他们扛米扛面,给他们买一些东西改善伙食。
      龚奎曾经开玩笑说他老了以后也找个那种地方一待就得了,被宋节说他死也得死在京城司,不许他自己一个人就跑了。

      有个老太太成天在院子里看天说今天下不下雨,一下雨就说我儿子走的时候没带伞,下雨了他淋雨怎么办,还说我当时忘了给他带伞——她儿子出去当兵许多年了,一直也没回来,现在也不知道在外面到底是死了还是没死。
      一个老太太说谢昉长得好看,让他以后常来。
      一个老头说让他俩留下吃晚饭,另外一个老太太说人家是军爷,怎么在咱们这儿这么破的地方吃饭。
      又有一个老太太出来,提了一筐毛茸茸的小狗,问谢昉喜不喜欢,谢昉就挑了一只小黄狗,说是抱回了京城司养着。
      “哇谢谢奶奶——”把小狗抱在怀里,谢昉眼睛都亮了,“师父师父,我可以把它带回京城司养吗?我们就叫它土豆儿吧,你看它是黄毛儿的。”
      “可以。”宋节点了点头。

      宋节一次偶然出任务的时候发现了这个地方,那时他还是一个普通的京城卫。从此以后,他偶尔就会来这里看一趟。

      走出这片贫民窟,看到远处鳞次栉比的高楼和正在点火的大佛灯,宋节心想这里也是京城,那里也是京城。
      其实宋节给自己的定位并不是那么好心的人,况且他也不是人,他是妖,他和人是不一样的。但他觉得,他得把谢昉教成一个很好心很善良的人,而且觉得他应该多见见京城司以外的人,所以才到这里来,就是为了等到他长到这么大懂事了,就把他给带过来。
      走了几步,见谢昉似乎情绪很低沉,就想着逗他。

      “干什么,不许啊?”宋节故意要上手摸谢昉的头,果然孩子是长大了,知道不好意思要躲了,可惜还是躲不过去,“没用。”
      “听没听过一句话?——摸摸小狗头,万事都不愁。”

      “我就是小狗啊?”谢昉有些不满地皱着眉,仰起头看向宋节。
      “不是小狗,是像小狗——一听就知道还是小孩儿,没长大。”宋节一挑眉回他,“你多大都是小孩儿,今年才十六岁呢。六十岁也是小孩儿。”

      “师父,我什么时候能长你这么高啊。”谢昉问道。
      “师父也不高,多喝点牛奶,你以后肯定比师父高。”宋节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用,只是听人类都说多喝奶会长高,他就这么教给谢昉了,“你看,一个是我的小狗,一个是你的小狗,多好。”

      “师父,我不是小狗。”谢昉低着头抱着怀里的小狗,嘟嘟囔囔地说。
      “是啊……”宋节其实自己也知道,因为最早谢昉只是个小婴儿,他一直是把谢昉当条狗养的,才一直觉得他像狗,“你不是狗,你是人。”
      可说到底,谢昉是人,他是和那些人在一个世界里的,他是人,早晚都要只和人类在一起生活下去的人。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2章 第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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