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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 1 地球上最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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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上最像月球的地方,是深夜时分池晚的瞳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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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真好啊。
有阳光,有鲜花,连婚纱的碎钻在灯光下都冒着细细璀璨。
“阿遇,今天我要嫁给你了。”
“嗯。”
和所有人幻想中的一样,婚礼上到处金碧辉煌,梦幻漂亮,透露着金钱堆积的感觉。
上午九点。
婚礼的场地酒店人员已经布置好了,娇艳的粉玫瑰铺满地毯边缘。
开始有宾客陆陆续续进场。
沈见遇已经有一阵子没有穿西装了,虽然严肃的西服身上有点不习惯,但还是站得很直,红色的领带打在胸口前,尾端整齐的延伸进黑色西服下,连袖口都镶着和粉玫瑰相互照应的粉宝石。
北京的夏天如同浸泡在气泡水里面一样。
身后冷气从酒店里丝丝逃窜出来。
他好像闻到了婚礼上被人刻意催发出来的花香,因为这场婚礼上使用的花都是真花,种类又多又杂,以至于沈见遇压根就不知道自己闻到的到底是那种花的香味。
反正很香,很香。
沈见遇站在大门口处迎宾。
头发被弄得一丝不苟,露出英挺的脸庞,面容上的优越全部袒露出来。
他的左胸口上挂着胸花,被格外细心的摆正。
红色胸花下面展出来的那块红布,镶着金色端正的打印体。
——“新郎”。
从始至终沈见遇的嘴角都淡淡勾着。
一股满面春风的温柔感。
直到自己的好兄弟林逸带着几个朋友来到他身前,驾轻就熟的打破他表面这种正经感。
“行啊你,闷声干大事。”林逸指尖夹着那封红包,故意在沈见遇的胸花处拍了拍,胸花被他拍的有些歪,语气里调笑的毫不遮掩,“真成哥几个中结婚最早的那个了。”
这几个朋友几乎都是同龄人,只有林逸比他们大上个两岁,不过从小一起玩着长大,没有什么年龄隔阂着一说法。
没有想到最先结婚的居然还是沈见遇。
沈见遇哪里是什么温柔的人,被自己朋友这样一打岔,本性暴露,笑得张扬。
沈见遇垂眸笑,咧开的嘴角明晃晃的挂着那颗虎牙,又因为垂眸这个动作显得有些羞怯模样,他不客气的扯过那封红包,明显今天心情好不想跟林逸过多计较:“赶紧滚进去。”
等着那群人真的走进去后。
沈见遇心里又觉得安静过头了,干脆也放弃了亲自来迎宾的这个想法,一起进去准备。
这场婚礼和世俗意义上的说法一样。
昏暗的场地只有两位主角被打上了灯光,婚礼上有专门的团队弹奏着悠扬欢快的婚礼进行曲,交响乐荡漾在酒店的每一个角落,传出回音。
交换戒指,互念誓言。
将上帝见证的这片真心依附在两个戒指上,等待从丝绒盒里拿出来送给对方的那一刻。
无名指上挂上一滴泪,闪着折射出来的火彩。
那是一颗漂亮的钻石。
参杂着誓言中的“我愿意”,渗入爱里。
在婚礼快结束时。
沈见遇还是逃不过被林逸那群兄弟灌酒的命运。
来参加婚礼的宾客已经走的七零八碎了,留下的只有关系好到能打铁的几个哥们。
酒店的场地从原本的梦幻华丽变得有些狼藉,粉玫瑰被踏破了好几枝。
沈见遇身上的西装都还没有来得及换下来,被按着坐在椅子上。
他刚坐下就有人把杯子放在他面前。
有人放杯子就有人倒酒,一个接一个还挺有顺序。
“遇哥今天得偿所愿结婚了,不得陪我们喝个尽兴啊。”
沈见遇今天高兴,任由他们闹,跟着也喝了好几轮酒。
剩下的人明明不多,场面却意外嘈杂,沈见遇啤酒白酒被轮着灌,现在昏沉沉的脑子里全是他们几个朋友的说话声,钻进脑子里,那些话像被消化了一样也不出去,全部杂乱无章。
讨论的话无一不是感叹时间过得快,几个风华正茂的少年,明明印象中还是小孩子的心性,忽然之间就变成了大人。
曾经就算是随手扔出去的纸飞机也能稳稳的航行在天空了。
有人忽然提起那段旅行:“好像再有一次当时的毕业旅行啊。”
“再有一次你也不是十八岁的年纪了。”几人七嘴八舌,兴致极高。
沈见遇一喝得脑袋昏,就不喜欢说话。
只是听他们说着话。
听他们谈论着十八岁的那场毕业旅行,从北京到黑独山,两千多公里,一脚油门的过去了,仿佛他们需要的行李只是一颗向往自由的心。
那时候的勇气,心比天高。
林逸在给自己灌了一口啤酒后抽空看了一眼坐在自己身旁的沈见遇,手肘顶了顶沈见遇的手臂,调侃的意图很明显,意有所指。
沈见遇被他撞得嘴角勾了勾,又很快被压下去。
沈见遇没有继续喝酒,也没有再说话,只是脑子里不由自主的回想起了那年的事情。
那年他十八。
打从心底有一颗渴望的荒芜心。
毅然决然跟着几个兄弟一起踏上了那场毕业旅行。
风沙,尘土,包括那年荒野中的池晚,一起涌入沈见遇的回忆里。
“你知不知道黑独山有一个传说?”
“说。”
“传闻,来到黑独山,绝对不能捡一块黑色的石头,那是荒原的宝贝,拿了,就要永远留在荒原里,把自己陪葬在荒原。”
李然听着着荒唐的故事,最后一脸鄙夷的憋出两个字:“就这?”
林逸开着车,车内空气已经稀薄到连呼吸带着些困难,他瞥了一眼副驾驶的李然,手上方向盘角度不变:“什么叫‘就这?’我好心给你提醒你不听是吧,现在立马滚下车自己爬回北京。”
“怎么着也整一个鬼啊怪啊编进故事里面吧。”李然从副驾驶的暗格里面拿出一瓶水喝了一大口,咽下了高海拔带来的不适感,“陪葬在荒原算什么传说,无聊。”
“你才无聊。”林逸轻切了一声,反驳着。
午后扬起的沙尘漂浮在荒野中,一颗颗,一粒粒,映射着眼见之处的所有落魄。
前路漫漫,一条宽大的公路,延伸到天际线的某处。
西北这边和北京繁华的景色完全不一样,这边是空旷,是萧瑟。
是王维诗句中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沈大爷,你别睡了,你确定咱走的这条路真的对吗?”林逸看着车外的景色越来越空旷枯寂,愤愤的打了两下喇叭,喊醒了沈见遇。
他们这辆丰田埃尔法还在公路上行驶着,时不时被公路表面的碎石颠簸一下,连带着发动机的响声一起传入耳廓里。
沈见遇坐在车的后排,大大咧咧的靠在自己身旁坐着的朋友肩膀上,全身上下就像没有一块硬骨头一样,睡姿格外豪迈,还有一只脚卡在前面的座椅边上。
黑色的鸭舌帽盖住整张脸,把“沈大爷”这个称呼表现得淋漓尽致。
听到这位司机朋友喊自己,沈见遇随手撩起盖着自己脸的鸭舌帽,还顺手扣在了自己靠着的朋友头上,连靠着的姿势都没变一下。
他就着自己姿势懒洋洋的掀起眼皮看了一眼车窗外的景色,然后打了个哈欠:“我哪知道,我又没来过青海。”
沈见遇靠着的这个姿势,西北的阳光刚好能炽热的照在他身上,透过车窗,他看到的也是黄灿灿的一片天空,和一眼望不到尽头的旷野。
连一棵包含着绿色的树都很难见到。
沈见遇嫌外面太阳投进来的光太过刺眼,又从和他同样在后座的李唯声脑袋上拿回鸭舌帽从重新戴回自己头上,焦灼的阳光在鸭舌帽下面留下一片阴影。
林逸见沈见遇就算醒来也一点用都没有,放弃了询问他的想法。
决定让这辆车继续在公路上行驶,又带着许多不确定的怀疑心情。
一起坐在后座的李唯声抬了抬被沈见遇压得有些酸痛的肩膀,吐槽道:“回去的时候我不想跟沈少爷一起坐后座了,压得我半个身体都麻了。”
被迫支起身体的沈见遇听到自己的“靠背”这样说自己,也不恼,敷衍的拍了拍李唯声的一边肩膀:“你都说了是沈少爷喽,肯定要如你所愿,‘少爷’一下。”
副驾驶的李然看着自己手机里的导航,屏幕上几乎除了荒芜,没有再见到什么建筑,连缩小屏幕都要缩小好久才能看到这条路尽头的一处小城。
李然目测了一下屏幕上代表自己的绿色小点和那几个建筑构成的小城距离,冷冷的打断了他们的拌嘴:“那希望沈‘仆人’注意一下,如果我们今天去不到导航到的那座城市,你今天就别想洗澡了,一起睡车上吧。”
“啊?”沈见遇长长的啊了一声,立马坐直了身体,连语气都带上了几分严肃,“那让逸哥连夜开到城里面吧,我不要挤在车上过夜。”
前面开车的林逸气得都快被握不稳方向盘了:“对,我不是人,我就算现在已经连开十二个小时了也不用休息,还能再开十二个小时,我还能一口气搭着你们绕地球一整圈。”
沈见遇听到林逸的阴阳怪气,也是一点压力都不吃:“嗯,就这样学麦哲伦给我们搭回北京。”
“神经病。”
林逸暗骂一声,还是踩了一脚油门加快了速度。
落日余晖已经逐渐消散,只剩下地平线上面还染着一丝丝金黄颜色,更多的是一大片天都处在黑暗当中。
他们还没有见到任何小城的影子。
“这位麦哲伦,开快点啊,天要黑了。”沈见遇靠在后座悠闲悠哉的玩手机,手机里短视频的配乐响透车厢。
林逸哪怕心里有一百万句脏话想骂出口,但是还是凭借着自己良好的家教把话咽了回去。
原本眼前一望无际的黑暗,连沈见遇都以为今晚真的要在车上过夜了。
林逸不信邪的踩着油门。
满天夜色当中,无尽的黑暗居然亮起来一抹来自房屋的灯光。
就像整片荒漠的灯塔。
他们终于找到了一抹曙光。
可是那不是一座小城,只是一家很大的小卖部。
周围是如同要吞人的黑夜,只有这家二楼的小楼屹立在这里,散发着亮眼的灯光。
“请问要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