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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穿书 一本名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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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我离开的时候,你说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龙了。”千钟抬起下巴,反倒像一头恶龙向其他同族得意地展示自己的宝藏,“现在,我找到了。”
院长眼神复杂地看向她。主角光环什么的,即使不是第一次见,但果然还是很讨厌。
其他人穷极一生都无法得到的奇遇,她就算在王宫里,都能被动遇上。
他早在前几天就听说了从王都里传来的千钟被龙劫持走的故事。坊间流传的版本总是五花八门,尤其是主角双方还是龙与公主这种充满童话色彩的身份。
龙族抢公主,勇者拯救公主,这是从古至今都广为流传的经典睡前故事。但是当所有人都在猜测会是哪一名勇者能成为新一代传奇时,他却完全没有参与其中的想法。
毕竟,在他看来,这一切显然再明显不过了,有谁能打败千钟?如果不是她自己愿意,不会有人能把她带走,龙也不行。
所以当酒馆所有人都在将目光聚焦于他,猜想会是他学院中的哪一名学生能完成这一使命时,他却在自顾自斟酒,倒完还不忘吆喝酒馆老板再来几瓶。
这次老板赊账格外爽快。
所有人都觉得会是黄昏学院其中一名学生,毕竟这是最后一所龙骑士学院,还有人后悔之前没把自家孩子往里送,平白错过这个机会。
他又体会了一把众人皆醉我独醒的爽感。你们根本不知道主角光环能开多大。
刚开始他也以为自己是主角。
他是一名穿越者,应该不难猜出来。在穿到这个陌生的大陆后,他坚定地认为身负奇遇的自己会是主角。不凡的出身,卓越的天资……一切都印证了这一点,直到他遇见了千钟的母亲。
院长分出一点眼角的余光看向利奥。
太瘦了,看起来还需要千钟分心保护。穿着看起来也很落魄……龙族不是应该很有钱吗?
利奥感受到面前这个男人传来挑剔的目光,乖巧地任人打量。
院长移开眼。行吧,看在是一条龙的份上。
千钟适时开口:“我这次回来,是想继续学业的。老师,你上次说如果有一条龙,成为一名真正的龙骑士,我就能回来。”
千钟目光灼灼:“老师,我想要成为一名真正的龙骑士。不仅仅是契约了龙的那种,我想要像我的那些前辈一样,成为被人敬仰记住的对象。”
可是即使你不契约龙,后来继承阿努比斯王国成为新一任女王,你也会被人记住啊少年。
院长勉强在外人面前维持住自己世外高人的形象,不吐槽出声。
在见到千钟之后,他终于知道自己穿到了哪。小说《千钟》,以女主的名字命名,虽然名字很中式,但是其实是一本西幻言情小说,不算火,但是他听自己的女同学谈到过。
当时她说的是:“靠,作者好好的买股文,后面居然烂尾了,也不说谁是男主……”
据她说,这本小说里的女主是一个王国的女王,每个男人都爱她,愿意为她捧上一切。其他王国的国王爱她,为她献上领土。教廷圣子爱她,将她视为自己的信仰。清冷孤高的精灵爱她,冷漠无心的神灵爱她……总之,所有人都爱她,爱她爱到痴狂。
“那她岂不是可以直接统治大陆?”当时他这么问他的同学。
那名女生明显被问倒了,摸着下巴思考后说:“可能吧?后面也没写这个啊。不是,我是想说,这么多男人,女主最后面居然一个都没有挑。作者居然什么也没说就完结了……”
他听完就忘了。同学也是吐槽完又找了一本小说品鉴,把之前那本抛之脑外。
千钟,是他唯一记得的一点。女主的名字太特殊,虽然是一本西幻文,但是女主的名字是出自一首辛弃疾的诗:“少日春怀似酒浓,插花走马醉千钟。[1]”
当时他问同学西幻文里为什么取这个名字,她只睁着双眼睛无辜地回答他:“不知道啊?反正作者是这么写的。”
直到他听到王宫传来消息,王都所有人都要学会公主的名字,而她的名字,就是千钟。
……结果很明显了,真正看过书的人没有穿书,反倒是他这个只是旁边听过几句的人穿进来了。
倒反天罡。
他除了这个名字什么都不知道。好吧,勉强比别人多知道一点,世界上真的有神明存在。
但是从千钟被送到他的学院起,这一切就都乱套了。谁家女主撸铁撸得比旁边一身膀子肉的男生还有劲?谁家买股文女主在黄昏学院这个近乎男校一样的学校里,这么多年和男生最暧昧的接触就是考核时把对面男生摁在地上摩擦?
没错,就是这本《千钟》里的女主。
院长有时候觉得上辈子的事是不是自己患了癔症空想出来的。比如这本买股文里原本娇弱可人的女主,为什么会长成这个凶残的样子。
难道是自己穿越造成的连锁反应?但是经过穿越后那么多年生活的毒打,他不认为自己会有这么大的能量影响小说女主。
千钟还在等待老师的回复。
她问了什么来着?对了,她说她想要成为真正的龙骑士。
这一点有点难为他了。毕竟……
“其实我们学校还没有出过龙骑士的。”他真诚地望向千钟,“毕竟学院才建立没多少年,那时候龙族早就消失了。”
所以其实这也是这所学校不受重视的原因。一个没有出过龙骑士还打着这个名头的学院,一个魔法师院长,这个组合加在一起很难让人信服,像是他借着这个名头来坑蒙拐骗骗钱的。毕竟他这么多年的名声摆在这。
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他转而向千钟介绍另一所学校:“王都魔法学院有最后一名龙骑士。他的巨龙在多年前随他征战时受伤,随后失踪。这也是在大众视野中出现的最后一条龙。”
“现在刚好学院招新,如果你入学王都魔法学院,说不定还能从他口中知道些什么。”
千钟原本蹙起的眉松开,重新恢复斗志:“好,那我就去王都魔法学院。”
院长注意到刚才千钟蹙眉时,旁边的龙一直在心疼地盯着,丝毫不在意他们谈论的是自己。
美人蹙眉,是会让一些护花使者怜爱,从而产生保护欲的。
这副样子看起来倒有一点《千钟》的影子了,说不定在原著里,真的有什么恶龙强取豪夺公主的情节,只是没被提到过。
这副样子让他想起丹尼尔。刚开始他还没意识到他的身份,只知道是一个王国的王子,将来很有可能继承王位。
等到千钟来学院,丹尼尔展露出对她的不同,他才发现——哦,这不就是这篇买股文里最抢手的潜力股男主吗?呼声最高的那位。
“我还满心期待丹尼尔成为男主的大结局呢,结果就这么烂尾了。”一道幽怨的声音在他耳畔响起。
也许就是命中注定吧。时隔这么多年,他连那名女同学长什么样子都忘了,但是有关于女主的话却都还记得这么清楚。
“你回来的时候,遇见丹尼尔了吗?”
千钟眼睁睁看着老师眼珠子一转就提出一个跟现在的对话风马牛不相及的问话,很习惯地回复:“刚进学院的时候就遇到了。”
院长心里痒痒的,又有些惆怅。两只股票当着女主的面凑在一起,该是多么针锋对麦芒的对决修罗场,他等了这么多年,居然在这么关键的时候缺席了。
要知道,在女主跟原剧情相比人设相差十万八千里的情况下,这可是学院里唯一一个还喜欢女主的勇士。
其他人要不然在考核中抽到千钟被揍服,要不然听到千钟赫赫凶名就拜服,没有一个对她有想法。
哦,倒是也有,一些人虎视眈眈想着把她从第一的位次上拉下来。
“不过他跟我说他要回自己国家准备继承王位了,跟我道别。”千钟补充道。
丹尼尔没那么快离开学院,但是他知道这估计是他在学院见到千钟的最后一面,所以提前道别,还要了个拥抱。
院长了然地点头。原来剧情已经进行到这一步了。
说起来,千钟现在也十八岁了。
与原著中她等待着被众多男人争抢的样子不同,现在没有经过她的同意,很少有人能近得了她身。这也是她母亲的意愿。
“我回来前遇到一个人,他说他六年前见到了我的母亲……”千钟的话被一阵剧烈的咳嗽声打断。
要死,她怎么一点都不藏着掖着,就这么被发现了。
“所以老师你也知道,就只有我不知道。”千钟面容平静,“那她有没有来看过我?”
只问这个话题那就很好回答了,院长收拾心情重新拾起微笑:“当然,你的剑不就是你的母亲送给你的礼物吗?”
“这把剑跟你母亲的本命剑有关联,当你受伤有危险了,她那边会得到消息。当她靠近你时,你的剑也会有感应。这是两把独一无二的剑……”
这把剑呢?
院长看着千钟空荡荡的腰侧:“你的剑呢!”
“哦,我嫌麻烦舞会上没带,后来事情有变,出来的时候没来得及带。反正也没什么重要的事情,不值得我出鞘。”
要死啊,这么宝贵的本命剑,修真大佬给出的牛逼哄哄的绝品神器就这么放在王宫了。
真怕护犊子心切的大佬以为女儿有危险,就这么不明真相冲到王宫兴师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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