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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一章 ...

  •   “王怜花!”突然在这样偏僻的地方,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而且声音那么熟悉,那么……想到自己没有易容,杯中的酒立时洒出来一些,这不是我这样的高手该有的失误。

      他在我对面坐下,在桌子上拍了一下,哪知道,他只是轻轻拍了一下,这张破旧的桌子就“哗啦”一下塌了。这并不是因为他没掌握好力道,而是,这张桌子实在是太旧了。

      我心中突然冒出了个奇怪的念头,想在他面前耍耍赖。于是我站起身来,一掌拍烂自己坐的椅子,大声喝道:“赔我的酒来!”

      沈浪面上的表情很“可爱”,也许,他是太久没有过这样的表情了。他苦着脸,喃喃地说:“这桌子也太不结实了吧。”

      我瞪着他,冷冷道:“少说废话,赔我的酒来!”

      他不理我,带着那该死的笑看着我。突然伸过手来,抓住了我的手腕:“赔,怎么不赔?我请你到镇上最好的酒楼喝酒,走啦。”

      他的力气很大,拖着我前进,准确说,如果我硬是不走的话,他也是拖不动我的。但不知道为什么,一直以来,他总能偷袭到我,尤其在我愣神的时候。

      ***

      我拖着他走,走得飞快,他像个别扭小孩似的和我较着劲,但并没有死抗。和他争执的时候,把他帽子掀掉了,不少日子没见了,这家伙倒象是越来越年轻了。

      “你的干妹妹让我告诉你,没有新鲜的玩意儿带给她,就不要去见她。”我以七七转移他的注意。我知道,他依然很在意她,当然,是另一种在意。

      在我陪猫儿去处理一些事情的那段日子,他一直陪着七七,对此,我是很放心的。但七七不乐意,她仍然认为他对她有着不好的企图。但实际上,他却帮她解决了很多困扰,包括化解她和一些江湖豪杰的旧怨,陪着她游山玩水,甚至是说服她的父母,同意她陪我远走江湖。有时候,我会想象他到达朱家时,朱家人的表情,他们大概会以为那是七七的心上人吧,因为无论从什么角度来说,他都是个很好看,也很能干的男人。

      我和七七汇合的时候,七七已经对他改观了。后来,有一天,她开心地告诉我,她要认他作哥哥。她拉着我的手臂说这句话时,我留心观察了每一个人的表情,发现他在一旁偷笑,而猫儿则生着闷气。我未置可否,其实是没什么意见好发表,于是七七就笑着说,你们都不反对,就这么决定了。我暗自摇头,靠名分来逃避吗,该赞你聪明,还是骂你傻呢?

      那天晚上,我们在崔家别苑的屋顶上渴酒。猫儿眯着一双醉眼问,你干吗和我抢妹妹,他抿着嘴笑,笑得像个骗过所有大人的小孩。猫儿醉得厉害,一拳打过去,他也不躲,鼻子嘴角都出了血,却还是那样笑着。我绕过猫儿,到他身边,帮他擦脸上的血,月光下,他的脸色白得透明,鲜血滑下来,就像滑过雪白的缎子一样,他眼中的凄楚越来越重,终于扑到我怀里哭了。他问我,这样不好吗,不好吗?我抚他的头发,轻轻地说,很好,很好,这样很好。

      想着这些事,脚步不觉停住了,我不走,他也就不动。我叹息着松开他的手腕,回头看他,他偏着嘴在腕上揉,我才发现,我用的力太大了。

      我说不出话来,一个人往前走,他追上来,喊:“我不要去镇上的酒楼,我要去城里的,去太白楼!”

      我笑出来,白他一眼:“那就走啊!”

      他站在那儿不动,我只好回过头来。

      他挑衅地看我,伸着手臂。

      “还要我找八台大轿抬你啊,我的王大公子。”我故意不过去,不能太纵容他了。

      ***

      我一直伸着手,胳膊都酸了。我很小的时候,我……父亲最初教我武功时,就让我负重在太阳地里站着,那时侯,无论多痛多热多苦,我都不会叫一声,因为那样会让他看不起我,但沈浪不会这样,所以,我就敢这样站着不动,只要他不回来拉我。

      沈浪终于受不了了,虽然这次等待的时间比哪次都长,但他终于还是受不了了。他走回来拉我,走了十几步,他放开手。其实,我就是要让他拉我这么一下,就这么一下,我知道,这世上没有什么问题是沈浪解决不了的,也没有什么事是沈浪做不到的。甚至有时候,我隐隐觉得,他的心其实也挺狠的,比我还狠。可我就是知道,我能让他低头,这是我在他面前,唯一能挺直腰杆“自豪”的事。

      “我们要不要易容啊!”快到城门的时候我问他。不是因为我们两个的名字太过出名,而是因为我们两个人本身,不易容的话,走到哪儿,都会引人注意。

      我知道我喜欢向他撒娇,尽管我已经二十多岁了,我还是喜欢。因为小的时候,没人容许我撒娇,所以我的成年时光,提前过了,这使我在成年以后,反而想再过小孩子的日子。

      其实我父亲是喜欢我的,只是他的喜欢总是那么有限,小时侯,他也肯让我爬到他腿上,和他说一些杂七杂八的事,但很快,他就会转向武功,转向他说得兴高采烈,而我却一点也不喜欢的话题。沈浪就不会这样,从来都不会这样,本来,我们喜欢的东西就很相似,只要随意聊聊,就可以有聊不完的话题。更重要的是,沈浪知道我喜欢什么,知道我想要什么,我心里想的事,他都能了解,他心里的困惑,我也能明白。这是很早以前就存在的事实,从我们认识的那天开始。

      “不用了吧,我可不想跟个老头子去喝酒!”他故意想逗我笑,但我却偏不笑出来,尽管我的心里早已忍不住笑了好几次了。

      我扬了扬头,带着气说:“谁说易容偏要易成老头子来着?”——完了,做出这样的动作来,我真是丢人丢到家了。

      “别闹别扭了,乖啦!”他的语气软下来,我也就不好再对他发脾气。

      离开大漠后不久,我在一个渡口杀了几个匪徒,回去后,沈浪冲着我发脾气。在这之前,我几乎没见过他发怒的样子,那次,他以为我在滥杀无辜。我明知道他是误会了,却故意不点破。后来,看着他痛心疾首的样子,我是有些后悔的。但我又不肯在那个时候挑明,于是,我们两个大声地喊,好象谁喊得大声,谁就有理似的。他说我不懂事,我冷笑着回他,龙生龙,凤生凤,柴玉关的儿子,自然干不出什么好事来,他愣了一愣,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知道,他已渐渐从我的话里了解了一些真相,于是我又说,怎么着,你是杀了我为他们报仇,还是送我到官府里找人制裁我啊。他的脸色很可怕,最后,他喘着气坐下来,说,你和我斗气,很高兴是不是。我有些傻了,那时侯我才发现,我对他竟然是有那么一种敬畏的,说穿了,我是有些“怕”他的。我心里后悔得不得了,嘴上却说,明明是你冤枉人,你还一副痛心疾首的表情,做给谁看啊。他气得身子都发颤了,可还在努力地忍着,他的忍耐一直是天下第一的。我梗着脖子,用眼睛瞟他,说就算我自甘堕落,跟你也没关系呀,你犯得着这么大动肝火吗?我自己都说不清我到底是要安抚他,还是要激怒他。他哼了一声,转身出去了。我一脚踢飞椅子,狠狠瞪着他消失的地方,也许,我是宁愿他打我一顿的。

      ***

      可气又可爱的孩子,我在心中叹道。又一次拉了他的胳膊,拖着他走进城门。

      “喂,我要去那个古玩店看看!”这句话说得极其没礼貌,于是我装作没听见。

      他把我扔下,奔着那个店铺去了。“回来!”我冲着他的背影喊。其实,这有什么可气的,何况

      我并不是个爱生气的人。可他实在是太过分了,他眼睛里简直就像没我这个人似的,我可是找遍了好几个省的地方才找到他的。

      他没有停下的意思,甚至走得更快了。

      “回来!”我的声音并不大,但以他的武功,他应该可以听出我的怒意。

      有点犹豫了,至少,脚步几乎停在那儿了。

      任何人都会生气的,我也是个人。所以就算他是故意想令我生气的,也不代表我一定要能控制我的情绪。

      大概是察觉到自己的无礼了,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走回来,微皱着眉,却带着浅笑。那样子当真是勾人魂魄的,尽管他身上穿的只是粗布麻衣,可还是有不少年轻女子偷偷向这边张望。

      “沈浪!”——到现在才肯叫我一声,不是故意气我是什么?——“你生气啦?”

      “没有!”这也是实话,为这个生气,未免小题大做了。

      “我是要给我的干妹妹挑几样东西去,不是你告诉我的吗?”他狡猾地撒谎,狡猾地笑,我真拿他没法子了。

      ***

      在我微醉的时候,沈浪对我说:“我们一起归隐吧。”

      我含糊地应了一声,其实根本没过脑子,等我想明白了,我的酒坛“咚”地墩到了地上,“你说什么?”

      “我说我们一起归隐吧。”已经说出的话,再重复时,就不会再有什么顾虑。

      “不去!”我恨声道,没来由的烦躁。

      “为什么?”

      “说不去就不去!”

      “我要一个理由。”

      “没有理由!”

      气氛越来越差了,看他的脸色,我便能想象我自己的脸色。

      一直怕他不答应,怕他放不下这个花花世界,留恋这纷扰的武林,但从未想到他会这样斩钉截铁的拒绝,连个理由也不肯给我。

      有时候想想,为什么要这么热切地期待他和自己一起走呢?莫非是已经习惯了他的刻意掌握尺度的恶作剧,还是习惯了他不时流露出的孩子式的依赖。又或许,只是觉得他已经成了我生活中,或,生命中的一部分,所以当我准备在尘世中消失时,也一定要把他带走。

      “王怜花!”我叫他的名字,以我们现在的交情,如果叫他“怜花”的话,我们两个都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妥。但我始终叫不出口,我可以将“王怜花”三个字念出不同的语气来,却无法容忍自己只叫他的名,也许,这能算是一种交换,因为我知道他永远会叫我沈浪。

      “我要一个理由!”我坚持着,我不信他真的愿意一辈子再见不到我。

      “理由,哎呦,你居然问起我理由来了。那么,我先请问你,要到哪里隐居,进山还是出海,如果去了,是不是就永远不再回来?”

      我的心颤了颤,这么多年了,他还是这般精明的,我喝了一口酒,答他:“去了,自然就不会再回来。”

      “那要我去干什么?”他眨着眼睛看着我,眼睛里闪着光,像完全没喝过酒一样。

      我沉默,回答不了他。他仍然是个寂寞的男人啊!而我,却老是忘记他寂寞,难道,拥有幸福的人都是这么容易忽视别人的幸福的吗。我好象是,太自私了。

      ***

      我挑了城中最大的客栈,却执意不和沈浪住在一间房里。

      但在晚上,我找了个机会,跑到他的房间里,并赖着不走,最后,更变本加厉地挤上了他的床。我白天的态度似乎伤到了他,他一直脸朝里躺着,对我爱搭不理的,虽然决定了今晚就睡在这儿,可他的态度却让我觉得难堪,我突然想起了一件往事,一件很久很久以前的事,那时侯,我叫他……我在心里笑着,去扳他的肩膀:“沈叔叔……”我在他耳边喊,带点得意地等着看他笑,可我忘了这家伙的忍耐力,他居然可以一点反应都没有。

      我泄气了,几乎想跳下床走人,永远不再见他,可是我舍不得,从认识这个人的第一天开始,我就想和他亲近,就算他每次都能看破我的计谋,让我恨得牙痒,我仍然只想他作我的对手。
      什么礼仪廉耻,对我来说,都不过是些钳制人思想,钝化人感情的东西罢了。在我看来,不想失去就要尽最大的努力去争取。

      于是我从他背后抱他,既然都说我像小孩子,我就做些小孩子的举动给他们看看,这世上除了朱七七之外,大概还没有人敢在沈浪面前如此地“放肆”,可是我敢,因为我是王怜花。

      沈浪的身子僵了一下,但马上又放松下来,他侧过身来,大概想看我的表情,我当然不能让他看到,于是先一步靠进他的怀里。

      这本是我一辈子都不屑为的举动,但是今天,我做了,虽然我也是个骄傲的人。因为今天,我拒绝了他引退的邀请。

      “怎么了?”——我有话说,我一进来他就知道,但如果我不是这样偎在他怀里,只怕他仍不会有耐心听。

      “你不是一直想知道理由吗?我现在就告诉你!”他托我的下巴,想看我是不是在说笑,我不让他看,头顶到他胸口。因为如果他看着我,我就说不出来了。

      ***

      抚着他的头发,等着他开口,不是一直想知道吗,为何现在却想就这么安安静静地呆着,一句话也不说。

      “其实,我愿意和你去的,如果没有做好归隐的准备,我就不会那么早就把我的组织解散了。只是……”——这么难以启齿吗,即使在这样的状态下?

      “只是,我不想你为难?”——这叫什么话,我为难?我为什么要为难?如果从前是担心七七的话,现在她已经是你的妹妹了,还有什么可为难的。

      “如果我跟你们一起归隐,再加上猫儿,你在我们面前就要努力压抑自己,压抑自己对七七的感情,要你一辈子那么辛苦,我于心不忍。何况,你这个人,一直都是这样,总想着别人,不想着自己,说好听点,这叫舍己为人,说难听的,这叫道貌岸然,我就不信你这么压抑自己,从来不曾厌倦过。”

      “……你别一下子变得这么善解人意,行不行啊!”说这话,是因为我实在没别的话好说了。这小子,把我的整个人都看穿了,老天爷让他成了我的朋友,而不是我的敌人,实在是很照顾我了。

      “少废话,你明知是这样,还请我跟你去吗?”——狡猾的家伙,你到底是真关心我啊,还是以退为进啊。

      又是这副样子,一半撒娇,一半耍赖,莫非我对他真的一点法子都没有?有时候想想,如果当年屡屡轻薄七七的男人不是他,我还会不会出手拦住猫儿?——“谁请你去了,你愿意来,我不拦着就是。”

      “好吧,我去。不过你要先告诉我,江湖上最可靠的后辈是谁。”

      气也气不出来了,闹了半天,只是想我多邀他几次,给足他面子。最可靠的后辈,那谁是前辈啊?“你要干嘛?最可靠的后辈,你我不都是吗?”——相互“讽刺”,原来也是人生的乐事啊。

      ***

      我把床捶得咚咚响,大喊:“快说,别曲解我的意思。”

      “恩,大概是小李探花吧。”

      “什么叫大概,就是李寻欢!”

      我用眼睛瞪他,他回瞪我。“你明明知道,干嘛还要问我。”

      “因为……我有一样东西要给他。”说出这句话时,所以的辛苦一下子都回到脑海中,那倾注我心血的著作,我曾经想一把火烧掉。理由是,那里面的东西太毒了,多可笑的理由?但在把它扔进火堆的那一刻,我又伸手把它抄了回来。因为就算我舍得书中的一切,易容术我也是舍不得的,这样的技艺,我不愿它就此失传。想到这儿,一股寒意直窜进我心里,原来,我在一年前,就做好引退的准备了,多么——不可思议!

      “是什么?”——他充满好奇地问,他这样的反应已经很平淡了,如果换了江湖上的其他人,恐怕……

      “记载我武功技艺的一本书。”——怜花宝鉴,一个俗气的名字,但无疑,很适合作武功秘籍的名字。其实,我可以起出比这好百倍千倍的名字,但是它实在并不值得我花费这样的心思。

      ***

      那么早就开始为归隐作准备了吗?是厌倦了俗世,还是看穿了我的心思?希望是因为前者吧,我还不想你把我看得那么透。

      轻浅的鼻息,毫不设防,我能令你感到安全吗?

      睡着了吗,怜花?还好,你是答应我了,否则,岂不又是一个不眠之夜?

      斜挑的剑眉,飞入鬓中,你还是这般英俊的。

      睡着了吗,怜花?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谁说,一个人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只能有一个。谁说,这世上除了爱情,友情与亲情之外,不能有超越这三种情感的更特别的感情。谁说,因为他是柴玉关的儿子,我是沈天君的儿子,我们就不能刎颈相交,终身为伴?

      每日都能看到自己最亲的人,和他们一起耕作,嬉戏,幸福的定义,不是就是这么简单?

      ***

      在李园,我没有见到李寻欢,却见到了他的情人。

      没人告诉我那是他的情人,但她在我面前得体的待客之道,已告诉了我一切。还有就是当我提到李寻欢这个名字时,她低首间的眼波流动,虽然她掩饰得很好,却仍然逃不过我的眼睛。一个人只有在听到他情人的名字时,才会有这样的眼神,尽管我不知道自己是否有过这样的眼神,但至少在别人眼中看过。

      我知道沈浪在等着我,但是我并不想走得太快。因为男人也是有嫉妒心的,无论对朋友,还是对情人,未来的路要四个人一起走,但通常,两个人走得路,最精彩,也最舒服。从听闻我父母的死讯,流下生平第一滴眼泪到今天,已经过了七年。七年的时间,使我弄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是谁。就像现实和想象永远有很大的距离一样,我的结论与我的预想也并不相同,所以,那个人不是朱七七。

      而我一生之中最遗憾的事,也并不是得不到我的真爱,而是,我永远不是那个人心目中最重要的人,充其量,只是个另眼相看的人而已。

      另眼相看的人,如此而已。

      (完)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全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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