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锋芒初露 察院集议刑 ...

  •   惜檀回过神,带路的便是掌固刘安正领着她前往主薄厅,主薄书院在吏察厅、刑察厅、兵察厅、礼察厅后院,主薄书院配置掌固、令史、计史各一人,此时侍在一侧
      见惜檀进来,便齐做长揖,惜檀端坐在主案,打量这几人,均年长她不少
      片刻功夫后,御史中丞张知遣人来告知,各御史齐聚一堂,以中丞为首
      惜檀独位列下首,负责在案记录,惜檀及孙文仲为新任官员,自先自述一番,才集议正事
      所谓正事,便是朝中近日传的沸沸扬扬刑部尚书曹纲的儿子奸杀戏班歌女一案,此案涉及官员大案,御史台自然重视,涉及刑部,此事便由刑察厅御史陆思鉴接管
      杨惜檀抬眼望去,这陆思鉴年纪尚轻,通身却是沉稳从容气派,这陆思鉴高中一甲进士及第,本可入翰林院修撰,偏志在在匡扶律法,入了察院,自然倍受重视
      正因如此,这陆思鉴自入院便锋芒毕露,竟以一己之力弹劾了时为中书令的隋靖疏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金额购买了中书译语人陈河的房子
      此事一出,便惹出不小风波
      此时作为主薄的杨惜檀主理案卷记录,她自是知晓此事牵扯甚多
      这日回府与阿翁在桌上谈起,阿翁闻言不语,却要惜檀先判定,惜檀不假思索
      “此案并不难判定,有陈大人本人告发,中书令大人此举便算是强买房屋,当依贷所监临财物有剩利论罪,计利准枉法论”
      杨松仁似在思忖,接着便问
      “你这判定按何律法论”
      杨惜檀以为这是阿翁有意考教她,思考片刻
      “按我朝律法论,诸贷所监临财物者,坐赃论。若百日不还,以受所监临财物论。若卖买有剩利者,计利以乞取监临财物论。强市者,笞五十;有剩利者,计利准枉法论。
      “依你所见,当处何判?”
      惜檀见阿翁面色严峻,也知此事体大,斟酌开口
      “檀儿以为,若上述推论无异议,这隋大人最低笞五十,最高处以绞刑,实际如何,由三司会审后便有定论。”
      闻言杨松仁将筷子一摆,蹙眉对惜檀道
      “从轻或从重判处不由你们三司敲了案板就定了去,还当由圣上定夺,这隋大人贵为正三品,又与辅政大臣公孙昭大人私交甚好,怎可能处鞭笞或侥幸这般失颜之刑”
      惜檀听阿翁言语似有不满,心下也有些不平
      “怎的就不由三司定夺,三法司本就受了圣上昭命,依我朝律会审,怎么在阿翁眼里便能牵扯如此多朝堂之事”
      惜檀母亲见爷孙这副不可开交的模样,忙出言打圆场,直言家宴不谈国事
      杨松仁轻叹,“如何判决日后自会见分晓,只是在朝为官,切莫思进而忘了思退,为政之事,需谋定而后动,如你们监察院陆思鉴这般行事,需无后顾之忧堪行”
      惜檀自是明白阿翁所言何意,可她始终觉得,若为匡扶律法便不该计身后,只是她与阿翁也许久未见,不愿与阿翁多有言语之辩,便应下了
      只因这隋靖疏此时已是正三品中书令,此时被陆思鉴弹劾,其实是陈河本人告发。
      案件发往大理寺审核,大理丞张山寿认为,隋靖疏强买房屋应当征铜20斤(以铜赎罪,相当于徒一年);
      大理寺少卿张叡册则认为房屋售价是官估的,没有问题,褚遂良无罪。
      韦思谦坚持认为,官市可以由官估,由政府确定牌价,但是私人交易园宅及田地,不能用官估,张叡册舞弄文法,附下罔上,罪在当诛。
      这个案子告到了高宗那儿,高宗认为刑狱关系到人命,至关重要,像张叡册这样的人怎么能在大理寺任职呢?
      于是,褚遂良被贬为同州刺史,张叡册被贬为循州刺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