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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不悔改 爱上我老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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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牢阴湿,厚重墙壁发潮发黑,四壁湿冷斑驳,寒气入骨,空气中弥漫霉腐和铁锈的腥气,只有墙上一个小小的窗开着,吹进夜晚的凉风,带来一余月光,这是时祈这么久以来见到的唯一的亮了。
什么年代了?新世纪了,F国这么有钱,暗角这么多经费,怎么都不知道弄个好点环境的地牢,搞得像个什么古代的刑房一样,钱都被老板这个黑心贪官给吃了,每天穿金戴银的,首席情人可让他当爽了。
时祈在心里嗤笑。
夜色深处蓦然传来脚步,细碎声响并没有为他带来希望,反而是新一轮的深渊,他知道,老板来了。
老板名叫白榆,是他的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称作……父亲的人,没错吧?他在九岁时变成了孤儿,白榆把他养大,偶尔会漏出一点关怀,更多时候是苛责,几乎是折磨似的把他拉扯大。
现在他名义上的父亲来了,踏着月色,却带着一根鞭子。
地牢因此开了灯,亮如白昼,突如其来的光亮刺得他闭了眼,太久没见过光了,被关了这么久,实在是太不适应了。
是的,时祈犯了错,很大的一个错,关乎一个国家,因为他的错,F国差点覆灭,成为昙花一现的历史。
老板问时祈知不知错。
时祈答:“不知道。”
抱歉,说谎的事他做不到,F国的视角他错了,可时祈的视角下,他就是没错。
他只是爱上了一个人,凭什么错了?他就是不认错,就是死不悔改,有本事杀了他啊!
时祈像个疯子一样莫名其妙笑起来,在寂静的夜显得那样渗人惊悚。
“我没错!我不知道错!”
老板气的额上青筋直冒,鞭子毫不犹豫甩了下去,在这个漂亮得过分,无论站着跪着都清冷自傲,不肯躬下脊背,一张嘴却全是能把人气死的话语的——他的孩子身上。
时祈好看是一直公认的事实,不只白榆这样觉得,见过时祈的每一个人都会为他驻留,就好像世界见到他也会礼让三分,时间会为他停滞几秒,地球也会为他停止转动的漂亮,美的惊心动魄。
在美人雪白身躯上留下印记,化为不消的痕刻,然后一辈子留在那个人身上,叫他每一次抚摸过那凸起的伤疤时,都会想起你,似乎是一件很令人兴奋的事情。
于是他越打越重,越打越上头,直到时祈挺直着背倒下,瑟缩着颤抖。
他蹲下身捏住时祈的下巴道:“骨头挺硬啊?这都打不弯你的背是吧?硬气给谁看啊!”
时祈呸了一声,昏迷前最后喃喃道:“我……没错。”
白榆狠狠给了时祈一个耳光,把人打得偏了头,只可惜时祈昏迷着,感受不到这一掌的力道有多重,不然他一定为自己说过的话后悔。
他们这个地方叫做暗角,算是F国的特殊机构,由F国的首席李正特地批给白榆的,哄他高兴的一个礼物,是直接隶属于国家的一个组织,经费武器吃住,各个方面只要能想到的的一切都是最好的。
但是,这个好,仅限于白榆的意念,他自己享受的自然是最好的,至于下面的人,就只能看他心情了。
暗角培养的是秘密杀手,分三六九等,黑紫蓝灰白,还要细分浅色调和深色调,什么样的等级就住什么样的房子,穿什么颜色的衣服,享受什么样的待遇。
颜色越深,等级越深,能力越强,待遇也越好。
时祈是暗角最初成立几年里的唯一一个黑色最高等级,叫做黑暗角,是当之无愧的暗角最优秀的人,享受着最高级的待遇。
白榆也对他最为照顾,几乎把他视作自己的孩子去教导,这是暗角任何一个人都没有的殊荣。
而现在,这个白榆最喜爱也是最得力的孩子居然在潜伏三年的途中爱上了任务对象,流连忘返,甚至不惜传假消息回来,害得F国战争失利,差点亡国,偏偏这个倔得发狠的人居然打死不愿意认错。
可怜天下父母心,任何一个孩子做了这样的错事,做父母的都会责难吧。
——所以他做的也不是很过了。
白榆在心里这样安慰自己:他只是在教导孩子不要再犯错而已,谁知道他宁死不改呢?不能怪他心狠,要怪只能怪孩子不懂事。
毕竟养了这么久,看着时祈半死不活倒在地上,还是有点心疼的。
不过——更多的是心疼时祈养伤的一段时间,少了一个最满意的为他效力的牛马而已。
白榆看着时祈的眼神发了痴,这么多年了,每一次见到还是会感叹,真真是好漂亮一个人。
雪白的肌肤,黑色的制服,还有红色的血迹,宛如一幅水墨丹青,画里是不染霜雪高傲的红梅,画外是不肯折腰倔强的时祈。
只是好像有点不对劲,明明他抽的是时祈身上,为什么他的身下流出这么多的血?而躺在地上的人已经意识不清还在喃喃:“先生,先生,我不想离开的。”似有若无的心疼戛然而止,白榆踹了时祈一脚,眼睁睁看他的血越流越多,愤恨抽身离去。
但到底还是心软,白榆派了陈医生过去,举国最好的医生,甚至说一句全世界最好的也不为过,饶是这样的一个医生,也用了将近一个月才把时祈的命给救回来,伤他的不是鞭子,而是身体里的其他东西。
时祈是唯一一个接受过暗角所有改造并活下去的人,有一项实验,只有他一个人做过,自他之后就停止了,因为太过骇人听闻,而现在,早年种下的因形成了恶果,时祈一个受害者却要承受恶果的痛。
时祈坐在地牢,看着刚刚为自己做完例行检查,监督他吃完药,一身白大褂不染尘埃,却被地牢的污泥蹭上脏东西的陈医生远去,心里想:好没道理的事情,他到底要在这暗无天日的地牢待到什么时候?还有,他什么时候才能看见他的小蝴蝶?已经好久没有见到了……
蝴蝶是暗角的象征,甚至白榆有次心血来潮做了个logo,上面的图案就是一只蝴蝶,作为暗角最瞩目的黑暗角,时祈的蝴蝶——玫瑰水晶眼蝶,自然是logo的图案来源。
玫瑰水晶眼蝶,也叫玫瑰绡眼蝶,主要生长于热带,蝶翅近乎透明,薄若蝉翼,翅面点缀有一对眼斑,反光状态下看起来就像人的眼球,最好看的是后翅上一抹妖娆的玫瑰色,缀得恰到好处,让人看了不惊感叹,世上竟真有这样漂亮的生物?
而且,玫瑰水晶眼蝶的气质和时祈很像,他们好像是生来的同盟者。
暗角里每个人都有一种对应的专属蝴蝶,由他们从小养大,养出感情就分开,然后主人去执行任务,蝴蝶被养在温房,作为牵动主人的质子。
也不全是,暗角的蝴蝶其实是一种媒介。
它代替了古代的信鸽,现代的手机,作为暗角独特的传递消息的方式,毕竟谁会在意一只蝴蝶?但白榆选择蝴蝶作为信使,并不仅仅只是因为它不显眼。
最早是为浪漫,那时白榆刚刚做上首席先生的情人,不喜欢手机里传来的冰冷消息,便想到了这么个办法,蝴蝶寄相思,作为他明目张胆的爱恋信物
后面便慢慢延续下来了,用蝴蝶来传递消息,多浪漫的一件事,最重要的是,蝴蝶的主人被改造了眼球,蝴蝶的翅膀被涂上专属印记,因此主人和蝴蝶之间的牵连就有了。
每个人都只能看见专属于他的小蝴蝶上的信息,如此雁过无恒,隐秘至极。不知情的人站在旁边只会觉得,运气很好遇到了香妃引蝶,亲人的蝴蝶可不多见,但却不知道蝶翅煽动的刹那,主宰一个人,一座城,或是一个国家的密辛已被传走。
而且,有一点就很方便,主人任务失败死了或是没用了杀了就行,下一个人会接替他,蝴蝶也会一代一代地繁育下去,在这里,人不是必要的,也不是非谁不可的。
蝴蝶才是。
将近两万种蝴蝶,就有将近两万个暗角。
至于这些人,生于哪里,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样子,都不重要,只要他们属于一种蝴蝶就好。
还有一点,蝴蝶是主人救命的解药,他们被下了一种病毒,一月为期,不闻到解药免疫系统就会崩溃,然后死于非命。
所以暗角这些人是很乐意见到蝴蝶的——蝴蝶带来的不只杀戮,还有生机。
时祈在地牢期盼着蝴蝶的到来,只可惜他为的不是后者,而是前者,他要得到一个杀戮的机会,身后跟着只艳丽的瑰色蝴蝶,阳奉阴违去见远隔万里的爱人。
他要出去,要走出这个地牢,这个念头前所未有的强烈,强烈到似乎连老天都为他垂怜,他终于又见到了他的小蝴蝶,在被医生判定已经康复但实则只是短暂脱离生命危险,就又要被施以刑罚之前。
时祈眼前慢慢闪动,是蝴蝶进来了,它们逆着牢狱的光,落在时祈掌心,传来任务的信息,而后停在他的身上,亲吻他的伤口,蝶翼翩翩起飞,和时祈身上的红痕血色相照应,是很美的一幅画,如果忽略他苍白的脸色的话。
他心里微动,终于,有机会可以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