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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2章 碎骨街的雨 修理工的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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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顿城的雨从来不停。
至少在我二十四年的记忆里,这座城市的天空总是灰的,像一块被反复拧干的脏抹布,拧出来的就是这些永无止境的雨。雨落在碎骨街坑洼的柏油路面上,积成浑浊的水洼,倒映着头顶破碎的霓虹灯牌——"第七机车修理厂",粉紫色的光管坏了两个字母,变成了"第□机车修□厂"。
我从车底滑出来,后脑勺磕在升降机的铁架上,疼得我骂了一声。用手背擦掉额头的机油和雨水——分不清哪个是哪个,在我这行里都一样。
"好了。"我拍了拍那辆改装过的川崎摩托,像拍一匹听话的马。"化油器通了,点火线换了新的。你要是再骑着它去飙碎骨街的坡,下次我就得给你换发动机了。"
车主是个染着绿色莫西干头的瘦子,叫老鼠——不是因为他贼眉鼠眼,而是因为他的摩托车上真的画着一只老鼠。他掏出一叠皱巴巴的钞票,数了八张递过来。
"这价钱够你再修两次的。"老鼠跨上摩托,引擎的轰鸣在逼仄的车间里炸开。"凯尔,你是碎骨街最好的修车工,你知道吧?"
"我知道。"我把钱塞进牛仔裤后兜。"所以别再骑坏了。"
老鼠笑了一声,摩托冲出卷帘门,溅起一道水幕,尾灯在雨雾里拉成一条红线,消失在街角。
老鼠大我一岁,心智小我三岁,是我发小。我们这种人有我们的生态:老赵——便利店老板,五十八,安徽人,二十年前移民过来的,他的店是碎骨街的信息中心,谁家吵架谁被高利贷追他都知道,但他从不多嘴,他的哲学是"卖货,收钱,打瞌睡"。王阿姨,退休纺织厂工人,每天去教堂蹭免费早餐然后回来骂我瘦。阿杰,纹身师,曾经提出给我的左臂纹条龙——盖住那道疤。我拒绝了。那是我的疤,不用盖。
碎骨街的人不怕"不同",怕的是"活不下去"。只要还能活下去,管你是吸血鬼还是狼人还是修车工——先活着再说。
这是碎骨街的哲学。也是我的哲学。
说来好笑,五年前我差点连这个哲学都守不住。十九岁那年我失业,白天在码头扛包,晚上睡网吧,网吧查得严了,我想起父亲生前那个锁了三年的车库。老头活着的时候,全街区的烂车都推到那儿去,修车不收钱,只收人情:东家帮着看一天孩子,西家送一筐鸡蛋。我撬开锁,在工作台抽屉里翻出一张他手写的纸:
**"修车十诫——给将来接手的小子:**
**一、先听,后拆。二、贵的零件先问价,再动手。三、拆下来的螺丝按顺序摆,一颗都不许丢。四、修不好的,承认修不好,别硬撑。五、客户的着急,听一半,信一半。六、天黑之前收工。七、收工之前,把地扫了。八、工具擦了再挂。九、明天的事,明天想。十、饿了就吃饭。这条最重要。"**
十条里没有一条讲技术。很多年后我才明白,那根本不是修车的规矩——是活着能撑下去的规矩。
车库开张的第二个月,来了个老太太,推着一辆除了铃铛哪都响的自行车。我修了两天,没要钱,只让她往后帮我扫门口的雪。她推着车走了,骑上去,铃铛"叮铃"一声,清清脆脆。
就是那一声铃铛,让我在街上站着哭了一场。因为我修好了一个东西。人这一辈子,只要修好过一个东西——哪怕就一个——他就再也坏不到哪儿去了。
好。回到那个雨夜。
我把工具归位,关掉工作灯。车间暗下来,只剩霓虹灯牌透进来的粉紫色光,把我的影子投在水泥地上——瘦长的轮廓,旧皮夹克,左臂的袖子卷到肘部,露出小臂内侧那片奇怪的疤痕。不像烫伤,是某种近似螺旋的纹路,像被什么东西从内部灼烧出来的。孤儿院的记录上只写"入院时已有此伤"。我从不费心追究——碎骨街的人不问过去,过去是富人的奢侈品。
我拉下卷帘门,沿碎骨街往东走,去老赵的店买晚饭——一罐速溶咖啡和两个三明治,和过去五年的每一个晚上一样。
路过洗衣店时,我注意到一只黑猫蹲在门口的椅子上,用一种不太像猫的方式盯着我。那眼神太直了,太清醒了,像在审视而不是好奇。
"看什么。"我说。猫眨了一下眼睛,跳下椅子,消失在暗巷里。
便利店里,老赵在柜台后面打瞌睡。我拿了咖啡和三明治,放八块钱在柜台上,没叫醒他。
走到门口时,我停住了。
街道对面,路灯下,站着一个人。
不——不对。那不是"站着"。那是"存在"。他像一根从地面长出来的黑色柱子,风衣的领子竖着,但我看不清他的脸——不是因为有遮挡,而是那张脸似乎在吸收光线,像一团凝固的阴影。
我的后颈汗毛竖了起来。这种感觉我这辈子没有过——不是恐惧,比恐惧更原始,像身体里某个沉睡了二十四年的开关突然被拨动了。
那个"人"抬起了头。
路灯光照到他的脸上。苍白。不是病态的苍白——像大理石,像月光凝固成了皮肤。他的眼睛——
我后退一步。
那双眼睛是猩红色的。血的颜色。
他朝我笑了一下。那笑容不对——嘴咧得太开了,超过了人类面部肌肉应有的弧度。然后他动了。他没有走。他"流"了过来,像水银流过桌面,无声,无痕,十米,五米,三米——
我扔掉咖啡和三明治,本能地后退,背撞上玻璃门。我的左手——那只有疤痕的左手——突然发烫。不是疼痛的烫,是从内部涌出的灼热,像有什么东西在皮肤下面醒了过来,在翻身,在伸展。
苍白的人影停在我面前一步远。我闻到一种气味——不是腐臭,是更古老的味道,像地窖深处的陈年尘土,像密封了百年的棺木被打开时飘出的第一缕气。
"找到了。"他开口,声音像砂纸摩擦骨头。"原血的气味……藏了这么多年,终于浮出来了。"
他伸出手——手指太长了,关节太多,指甲像磨尖的骨质——朝我的左臂抓来。
我在那一刻做了两件事。
第一件:我低头,弯腰,从那只手下方钻过去,向右滚。这不是武术——这是碎骨街长大的孩子都会的"活命动作",被混混堵巷子时练出来的本能。
第二件:我的左手抓住了那个人的手腕。
然后,世界烧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