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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Kill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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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要说当今世界上最有权势,根基最深,资产最厚的家族,那一定不能不提Harmsworth家族。其家族不但混有英国皇室血统,被英女王授予公爵爵位,而且手下家族产业更是覆盖电信,金融,IT,石油等多个领域。几年前年仅弱冠的少主继任Harmsworth当家人之后,世界上关于Harmsworth家族的话题更盛,特别是在如今世界金融危机下,这个年轻的领导人能否驾驭好Harmsworth这艘大船,驶过危机的险滩。
所以,当晚在其鹿特丹海边别墅举行的周年晚宴舞会更是吸引了社会各界名流,绅士名媛纷纷盛装出席。
“少爷,照你所说……”南宫晟跟在李凌初身后游走在硕大的宴会厅里。
“我们的产业太干净。”李凌初从侍应生手中拿过一杯红酒。
“Harmsworth公爵。”有一个中年男子有些讨好地跟李凌初打招呼。
“你好,怀特先生。”李凌初停下来,友好地微笑。
寒暄一阵,借故离开了,换了杯红酒,李凌初继续跟南宫晟用中文谈论着,“这可是我们的软肋。”
“是……但时下的问题是……没有合适的人选。”南宫晟绅士地为身边的女士让道。
李凌初吮了口红酒,浅色的眸子扫过整个大厅里的人,最后笑了,“诺,不是来了。”
特一身黑色修身燕尾礼服,一丝不苟的头发,儒雅的金丝边眼镜,得体的举止,温和的微笑,引得宴会上贵妇人频频侧目。他小心地应付着,便留意今晚的目标人物。
“你好,先生。”略带沙哑的声音带着纯正的伦敦口音。
很熟的声音,他转过身,只见一个金发东方脸庞的男子,微笑着看着自己, “你好,Harmsworth公爵。”
“哈哈。”男子爽朗地笑了笑,“叫我凌初就好。”
他愣了愣,没想到这个权势逼人的公爵会主动向自己示好。侧头,不禁意瞥过大厅一角,他的理查德少爷搂着一妖艳美人的腰望着这边。
没有在意特的迟疑,李凌初侧身从一边拿过两杯酒,“红酒?威士忌?”
“红酒,谢谢。”特轻快地回应,并接过李凌初右手上的红酒,吮了一口,酸甜的红酒从喉间滑下。
李凌初轻轻地微笑。
被清晨可爱阳光叫醒的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宿醉让他的头有些钝痛。睁眼却望到陌生的床顶,猛然坐起,这是在哪儿?为什么在这儿?
“早上好,Mr. Te。”晴朗的声音从床边传来。
机警地回头,“谁?”
那人露齿一笑,“请允许我做自我介绍,我是Harmsworth家的管家,南宫晟。你可以叫我南宫或者管家,有事你可以叫我去做。”
特点了点头,“我昨晚……喝醉了?”才几杯红酒,怎么会……
南宫晟笑着点头,“是的。早餐已经准备好了,羊角面包和英伯爵奶茶,合您的口味吗?”
“嗯。”特无可无不可的点头,“等等……我是不是在哪儿见过你?”
南宫晟依然笑着,却带点高深莫测的意味,“也许。我长得很大众。”
特也笑了出来。幽默的管家。
着衣,随南宫晟下楼,大脑迅速整理当前形势。
闻言,Harmsworth公爵好客友善,看来,我应该是被他留宿做客。如果这样……或许会方便做一些事情……
他已不怕身份暴露,因为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
来到堂皇的餐厅。欧式长桌,上依次放置餐具食物。李凌初坐在主座,见到特进来友好的点了点头,“昨晚睡得好吗?”
特亦点了点头回复,看到他侧手客座坐有一个人,雪肌红唇,黑发蓝眸,休闲着装,“很好,谢谢。——你好,Mr. Main,久仰。”
那位客人笑了笑,“你好,初次见面。”
特伸手,握到对方的手,低于常人的体温。
“对不起,在下,内火比较虚。”路德维希•梅恩(Ludwig•Main)玩笑着,不着痕迹地带过自己特殊体质之事。
虽惊讶于这位国际脑科权威的低姿态,但多年的杀手经验让他若无其事的微笑就坐。
早餐的氛围意外的轻松融洽。
眼前这两位财权无缺的人物丝毫不怀疑自己的身份,自如轻意地交谈,传说中的Harmsworth公爵竟还一时兴起,讲了两个冷笑话。这与他意识里默认的社会上层完全不同,这是表象,或是……
“特先生。”李凌初吮了一口奶茶。
“请说。”
“你是加拿大理工大学的高材生?”如闲话一般,李凌初扬着毫无心机的笑。
“是。”伪造的身份,少说少错。
“哦,我听说过魁北克大桥的坍塌事件。对此,我很惋惜。”李凌初微侧过身,方便南宫晟为其添奶茶。
什么东西?特顺着李凌初的话头接下去,叹了口气,“我也是。”
(四)
餐后,主人有事离去,路德维希也熟门熟路地去书房看书。特回了房间,躺在床上,整理思绪。
据他观察,整个私人别墅内只有管家一人,再无其他仆从。这是件非常奇怪的事,在炙手可热的Harmsworth公爵最爱的海边别墅内居然没有任何佣人保镖,仅靠管家一人便可以处理一切?
特有些迷糊,一个想法突然蹦了出来:这个家族,这个公爵,绝对没有表面上那么透明,但……即使如此,与他何干……只要完成这一次,如果他能坚持到完成……对自己的身体,他越来越疑惑,他双眼望着天花板又重新回忆了一遍,总觉得缺少了一些重要的环节,缺少能将这头与那头连起来的扣子……
上午的朝阳不急不慢地洒进来,硕大少人的海边别墅显得格外安静,仅偶尔听到海浪翻腾声,断断续续。他闭上眼睛,周围很静,静得似乎能听到呼吸和心跳的声音……
等等!心跳!!!
他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将手贴在左胸口,仔细听……
呼吸开始凝重,近乎停滞,身体瘫软在床上。
没有!他没有……心跳……
一直到午餐后,被邀去观赛来到屋后大片草地围成的半足球场后,他仍觉得自己的指尖发凉。他没有心跳,他被人打中脑袋,丢到海里,他还活着!
他很慌张,对于自己的“新认识”让他惶恐,这是否意味着他随时有可能倒地不起?!不!他要撑下去!完成最后一次任务,人生最后一次任务。
“Mr. Te?”路德维希略沉的声音。
“是。”他强迫自己镇定下来。
路德维希将一块慕斯和一杯皇家奶茶放到特面前,“你的脸色不太好,不习惯海边的环境吗?”
“也许。”他笑了笑,低头看了一下甜点,“啊!啊!这是梅恩先生您自己做的吗?”
路德维希粲然一笑,“是啊,这是我的个人爱好,尝尝看,味道如何?”
特也不禁好奇地切了一小块慕斯,“嗯!很棒呀!这是我吃过最美味的慕斯蛋糕。”
“谢谢。”路德维希不客气地将赞美照单全收。
“梅恩先生经常做吗?”特又切了一块。
“是啊。”路德维希摊了摊手,“在凌初这儿,你首先得学会自力更生。”
“……梅恩先生,其实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整个别墅没有仆人?”
“哦,因为那不需要。”路德维希避重就轻道。
“据您所说,管家先生岂不是有失职之处?”特整理着词汇。
“不!不!不!”路德维希连用几个否定,“南宫他……非常能干。”路德维希望着天然草坪上主仆两人,淡淡道。
特顺着他的目光,亦投入半球场。
输球的李凌初白皙的脸因运动而涨红,边抢南宫晟脚下足球,边嚷着,“我是少爷,你要让着我!!”
“哦哟!我的少爷!球场之上无阶级!”
“滚!”李凌初快几步,抄到南宫晟另一侧,趁其惊讶的瞬间,抢球,带球过人,先得了一分。
傍晚时,路德维希接了个电话,便匆匆离开了海边别墅。与Harmsworth公爵愉快地用餐后,公爵以头晕身体不适为由先回房休息了。特来回逛了逛别墅后的花园,计划了下逃亡路径便也回房了。
夜深。夜浓。
一个黑影闪过,极快,转弯又隐入黑暗。
不对!不对!不对!
身着夜行衣的特边小心行走在通往Harmsworth公爵主卧房的走廊边思付。
不对!一切都太过顺利!
偌大别墅,没有保镖,甚至没有仆从,唯有一个家务零分不知道用来干什么的管家,更荒唐的是这样的别墅却挂着权势逼人的Harmsworth这么大的牌子,住着Harmsworth家的世袭公爵Linchun•Lee 。
要杀这个Harmsworth公爵或想这个公爵死的人多如过江之鲫,绝不只有他们家的理查德少爷一个。想来便只暗杀之多,但这里不但保镖,居然连富贾贵族家常见的保安系统都没有!
特用食指关节轻轻敲了敲主卧室的门把手及门框,以确定没有任何机关。
站在公爵床边,低头看有着一头如阳光般灿烂金发的年轻公爵安然熟睡,特有些恍惚。
就这样?!这如此轻而易举?!呵,他开始疑惑,如此不提防暗杀的公爵大人是如何活到现在的……
只要这样……特伸手掐住年轻公爵的脖子。
在那个博博跳动的地方用力……
……
怎……怎么会……没有脉搏!!
特惊慌起来,颤抖着手探到年轻公爵挺俏的鼻子下……
没……也没有!
突然,颤抖的手被一只冰凉的手抓住,一个略带沙哑的声音低笑着,“是不是很奇怪?”
特还没有回过神来,主卧房的电灯大亮。
下意识地望向门边的电灯开关处,只见一身整齐欧式白衬衫黑马甲的管家立在门边,微笑着向其点头。
“Mr. Te,晚上好呀。”
(五)
他,特,是理查德家的职业杀手,在一个星期前失手,被人开枪打中脑袋,后沉入大海。第二天,浑身海腥味的他回到了理查德家。但他没有心跳,手脚冰冷,与他接吻的人会死。然后又被理查德家少爷派去暗杀恰在鹿特丹度假的Harmsworth公爵。得手时,却发现这个公爵竟和自己一样,没有呼吸,没有脉搏。
而现在,他坐在象牙白的沙发上,强自镇定,但脑中思绪纷繁复杂,各个事情似乎毫无关联,却又环环相扣。有什么不对?!如今这样算什么?!他,这个Harmsworth公爵又是谁?!特抬起头来。年轻的管家弯腰,拿了一个紫砂茶壶,不紧不慢地倒满特面前的茶杯。顺着他的动作,特看到褐色的茶杯中涨起青绿色的液体,混着清香升起一缕悠闲的水雾,不自觉地深吸一口气。这来着遥远东方的茶香中似总是携着一种禅意,淡定宁和。目光向上,看到对面而坐的公爵优雅地捧着茶,小吮了一口。他看到公爵小小地皱了皱眉,回头瞪了眼在自己身后立定的管家,复转身,又将茶杯放回茶几上。
呀!呀!呀!烫死我了,混蛋南宫晟,你一定是故意的!小心眼!不就被我赢了球,居然一直记着!笑?!还对我欠揍的笑?!我瞪!李凌初放回茶杯,抬头正对上特波澜不惊的双眼,扬唇,“我母亲是中国人。”
特没有接话,只是捧起了茶杯。
“啊!这表达不确切,我父亲也有中国血统。这头金发是遗传自我的祖母。如你所知,Harmsworth家祖上李氏原便是中国人,但因在大不列颠扩张时功勋显著,被英国王乔治一世破格特封为Harmsworth男爵。后,第三任Harmsworth男爵迎娶了维多利亚女王的外甥女,自此,Harmsworth家族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富权财的皇族内亲,又历多次特封,最后至公爵称号。”李凌初饶有兴趣地简单陈述着自己的家族史,然后粲然一笑,“啊……这样算来……按血缘……现伊丽莎白女王应是我……远房的远房的……姑妈?”好扯啊!
特依然没有应话,只是静静喝茶,感觉那份苦涩从喉间下去,甘甜又自喉间涌上。
“但是,Harmsworth家族其实……一点都不风光……因为这个家族,这个家族的master是注定要断子绝孙的。”说这句话的时候,李凌初没有笑。到是他身后的南宫晟轻轻地笑了起来。
特愣了愣,狐疑地,望着李凌初,如果注定断子绝孙,那他眼前坐着的是谁?!
李凌初也微笑起来。
先祖李氏因中原战乱,却未同其他族人南迁,而是随商队沿海上丝绸之路,往西避乱,穿过茫茫碧海波涛,一直到地中海沿岸,又多次辗转在不列颠岛定居下来,人生地不熟,长相习俗性情也与当地人相去。先祖还是靠自己的手艺艰难维持生计。原一个外邦人甚至还是个异教徒决不可能爬至现在这样的地位,事情转机发生过在新航路开辟后掀起的殖民狂潮。李氏人靠祖上积累下来的钱财买了一艘小船,雇了几个水手便向新大陆奔去,然后船越换越大,生意越大越做大,钱财积累越来越多,李氏人欲望越来越大,亦投入到对印第安人的迫害和贩卖黑奴的大潮中。一艘艘载着黑奴的罪孽之船驶过大西洋,被换成金币,充盈着李氏人的腰包……但无情残害生灵,满手血腥,浑身铜臭的李氏人终夜遭到了天谴……
“天谴?!”特不可思议的叫出来。
“对……一个诅咒,一个李氏无后的诅咒……”李凌初的声音依然不温不火。
那时的李氏当家已受国王特封为Harmsworth男爵爵位。混有中英血统的男爵带领随从数十人发现了一个南美热带雨林深处的一个印第安人部落。部落恐慌于突然出现的陌生人奋力反抗,男爵盛怒之下,于其随从一夜间杀光了整个部落的人,又烧光了整个部落。自此,便受到了那个无法可解的印第安诅咒。男爵回到伦敦后,其长子,次子依次无故暴毙。男爵不甚恐慌,带了幼子回到中国。此时中国正值清末,处于国门洞开的前夕。听闻Harmsworth男爵回国,清政府特在圆明园设宴迎接。宴至中旬,男爵幼子突然呼吸困难。男爵抱着不住痉挛的爱子,心中苦楚难以言表。这时一个穿着破旧黄色道服有些疯癫的道士突然闯入,不由分说,抢过男爵幼子,将一道黄符帖在其印堂,口中念念有词,再大力一拍其印堂,幼子哀鸣一声,倒在了地上。男爵确认幼子已无事,忙上前向道士道谢。而那老道一抚袖子,道自己这只是缓兵之术,三日之后幼子依然会死。那老道自述南宫,先祖曾受李氏救命之恩,又推算出百余年后李氏会有此大劫,让南宫子孙全力助金氏渡过此劫。但那几十条血命融成的诅咒着实厉害,根本无法可解。最后,只有一种方法……
“什么方法?”不知不觉特已进入这个诡异的故事之中。
“逆天。”李凌初平静地用中文道出,奇妙的发音似一种神秘的咒文。
既然印第安人用自己的灵魂订下了这个诅咒强硬改变了李氏后人的命数,那也只能使用逆天,将李氏后人的天数改回来,如负负得正的道理。而所谓逆天,实际上就是一种高级回魂术。三日后男爵幼子果然在自己房间的床上离奇死亡。老道立即用法术将其幼子的三魂七魄收在其体内,再开坛施逆天之法。此套负负得正之法在理论上完全成立,但似乎理论与实践总有距离。男爵幼子确实死而复“生”,但他复“生”后却变成了没有心跳,没有呼吸,没有脉搏的怪物。那老道在那场法事后便一病不起,临死前嘱托其后人要全力助李氏子孙,并让他们立下血誓,后锁眉驾鹤西去。因做法事时,无人在场,老道也没有解释,为何结果如此与无人知晓。自此,每代李氏下任当家意外暴毙,南宫老道传人便行逆天之法救之。法事后其传人莫不元气大伤,日后无法再行法事或者如先者老道一病不起。而李氏后人,也就是Harmsworth代代公爵都没有心跳,没有呼吸,没有脉搏……
“这或许就是为什么Harmsworth家族权大人少的原因所在啊。”李凌初品了口茗茶。
故事结束,特恍如隔世,“为什么告诉我这个??!”
李凌初笑了笑,回答却有些无赖,“因为我想说,而你……需要听……”
“我……我……”特“我”了半天才接上话,“我是个杀手!我是来杀你的!”
“我知道啊。”你刚掐着我的脖子,不是为了侬死我,难道还是为了给我抓痒啊。
“不……”特还未说完,李凌初继续道。
“而且破绽百出。”
“破绽?!”这是第一次有人这样说他。
“对。你很镇定,冷静,机智,聪明,是个非常棒的杀手,但……想知道你最大的破绽在哪儿吗?”
特抬头望着李凌初,看他抬起自己的左手,让对方看到他小指上那个银色的尾戒。
“戒指?”因为有时会妨碍行动,所以特一般不佩戴任何饰品。
“对。记得我们闲话时提起的魁北克大桥吗?”
特把视线从戒指转到李凌初脸上。
“这座大桥在二十世纪初是所设计的最长的一座桥,而由于大桥设计师在没有对桥梁的关键部位加固便擅自延长桥长,最后导致大桥坍塌,大量钢材和工人落入水中。”
“两者之间有什么关系?”特有些微愠。
“当然有!那位设计师便是加拿大理工大学的毕业生。为铭记校耻,每一个从那儿出来的学子在毕业时都会拿到一个耻辱戒指以提醒其做事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李凌初顿了顿,看了一眼特,“可是,告诉我在加拿大理工大学毕业的你居然没有带象征责任的耻辱戒指,这……不是很奇怪吗?‘
“那你的戒指……“
“呵呵,巧了,加拿大理工大学便是我的母校。”李凌初嘻嘻地笑着。
特沉默,南宫晟从李凌初身后走出来,轻声为两人添茶,再退回李凌初身后。
望着南宫晟,一个画面突然闯入:大海,利风,金发,主仆,“那晚上是你们!“
李凌初摆了摆手,“不!不是我们做的!是你自己。“
特皱眉,不甚明白。
“还不明白吗?!我们是同类,但不同的是,我是靠外人法术复生,而你是靠你自己死前强大执念又回到了这里。
特双手开始颤抖。
“跟我一样,我们……都是活死人……”
(后记)
明亮的书房一个年轻英俊的男人坐在椅子上,低头漫不经心地翻阅着杂志。
突然,铁质门把被人旋开,浅棕色的木门被徐徐推开,从门口进来一个脸色苍白的东方男子。
“哦!哦!我可爱的特特回来了。咦?!怎么浑身湿透,外面有下雨吗?”男人侧身望了眼窗外。
东方男子没有应话而是慢慢走到大写字桌前。
男人似乎心情很好,一直微笑着,“怎么样,成功了吗?”
东方男子直望着对方,摇了摇头。
男人脸上的微笑瞬间僵硬,“失败了吗?废物!废物!知道,在这里废物会被如何处理掉吗?”男人起身动作迅速地拔出枪,对准东方男子,嘴角的微笑有点喋血。
震惊从东方男子眼中一闪而过,后马上被换上一种浓得化不开的悲哀。
男人皱眉,正欲开枪,而东方男子却突然开口,“理查德少爷,在我死之前,你能吻我一下吗?”
东方男子扬唇微笑着,微眯的眼睛带上一点妩媚一点诱惑。
男人突然觉得喉间一涩,哼了一声靠近东方男子,勾过他的脖子,吻在他红艳的唇上……
几分钟后。
男人的身体无力地滑落在地上,竟已经停止了呼吸。
东方男子冷笑着,跨过男人的尸体,独自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