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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晚风落怀,岁岁逢周周 程念念二十 ...

  •   第一章晚风落怀,岁岁逢周周

      我叫程念念,今年二十二岁。

      我出生在夏天,七个多月,生下来没哭,医生以为我养不活,把我随手放在处置台上,没放稳,摔了下来。右手当场就断了,后来抽血又伤了右腿的神经。这些是我妈后来告诉我的。她说的时候在切菜,头也没抬。我听完没说话,转身回了房间。

      那些小毛病一直跟着我。右手写字久了会吃力,偶尔使不上劲的时候会抖,得停下来歇一下才能继续。右腿走路姿势不太好看,走久了会比左腿累一些,站得久了也容易酸。但都不耽误干活,不影响生活。只是有人盯着看的时候,我会把手放下来,或者放慢步子。习惯了有人问“你手怎么了”的时候笑着说“天生的”,也习惯了走在路上有人多看一眼我的腿,然后若无其事地移开目光。

      我从小到大,是爷爷带大的。

      我爸程清和年轻的时候在省城做电信工程师,忙。我妈沈惠兰在厂里做女工,三班倒。两个人谁也顾不上我。我还不记事的时候就被送去了爷爷家。爷爷程德厚那时候六十四岁,刚退休,身体硬朗得不像话。他每天早上五点起来打太极,回来的时候手里拎着菜,另一只手把我从被窝里捞出来:“念念起床了,爷爷给你蒸了鸡蛋羹。”

      我在爷爷家住到上初中才搬回爸妈那边。但每个周末我还是往爷爷家跑,雷打不动。爷爷家有一只搪瓷杯,杯底磕掉了一块瓷,用了二十多年舍不得扔。每次我去,他都用那只杯子给我泡茶,自己拿另一只破的,说“我的杯子你嫌脏”。我说不嫌,他说“那你喝你的”,然后笑眯眯地看着我把茶喝完。

      我爸后来从省城调回来了,在本地电信分公司做技术管理。那几年家里日子稍微好过一点,但也只是勉强够用。到我弟程陆遥出生以后,两张嘴吃饭、四个老人要养,我爸那点工资撑不住了。2013年左右,他从电信辞了职,跟着亲戚学了厨师,又学了油漆工,什么活都接。我妈也从厂里出来,两个人琢磨来琢磨去,最后凑了点钱,在城南租了个小门面,开了一家小饭店。

      饭店开张那年我二十一岁,刚过完生日没多久。店面不大,五六张桌子,门口挂了个旧招牌,我爸自己写的字,歪歪扭扭的,看久了也顺眼。我爸掌勺,站在灶台前面很少说话,一盘一盘地出菜,干净利落。我妈负责备菜、收银、招呼客人,嘴皮子利索,里里外外张罗着。两个人从早忙到晚,头发白得比同龄人快。

      我有时候去店里帮忙端盘子,我妈在后厨喊一声“念念把三号桌的菜端过去”,我就端过去。有客人问我“这你家开的?”我点点头。客人说“你爸炒菜不错”,我笑了笑,转头跟我妈说“客人夸我爸炒菜不错”,她正在算账,头也不回地说“那当然”。店里热腾腾的,灶火声、碗筷碰撞声、客人的说笑声混在一起,热闹得很。

      我二十二岁的人生里,没太多好东西。手有点小毛病,腿走路不太好看,大学没念成,奶奶话里带刺,妈妈的爱要我自己慢慢辨认。但我有爷爷,有方姨,后来有了师父张行简。三个不同的人,用三种不同的方式把我托住了。

      那天傍晚,初秋。我从药店出来,手里攥着两盒膏药。广场边上人很多,附近小学刚放学,孩子们的笑声脆生生地洒了一地。我走在人群边缘,低着头,心里闷闷的。就在我抬眼的那一瞬间,我看见了他。

      他站在广场一侧的梧桐树下,穿一件浅灰色的薄衫,袖口挽到小臂,露出一截清瘦的手腕。他手里拿着一本书,低着头慢慢翻。晚霞的光落在他身上,给他整个人镀了一层温柔的暖边。梧桐叶的影子在他身上摇摇晃晃,明明暗暗的。

      人群来来往往,所有人都匆匆忙忙的,面目模糊。只有他,干干净净、安安静静地站在那里,像一幅被光洗软了的画。

      我停住了脚步。不是因为他长得好看——确实好看,但不是那种张扬的好看。他的好是温润的、内敛的、治愈的,像初秋的晚风,不烫也不凉,刚刚好。我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看着他的侧脸,心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他看起来好像从来不难过。

      他站在那里翻书的样子,整个人都是松弛的、安稳的,没有一丝紧绷。我在那一刻忽然想,我活了二十二年,好像从来没有这样松弛过。我站在原地看了他很久。他没有发现我,也没有抬头。他只是翻过一页书,然后微微侧了侧头,似乎被什么句子牵住了。

      那一刻世界安静了。风停了,蝉鸣远了,车声、人声、孩子的笑闹全都散开了。偌大的人海里,我的眼里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我不知道他是谁,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不知道他住在哪里、做什么工作、多大年纪。我什么都不知道。但我心里有一个很清楚的声音在说:程念念,你记住这个人。

      我后来真的记住了。

      那天晚上回到家,我鬼使神差地打开了那个本地读书群——那个群我加了一年多,从来没说过话。翻到下午的聊天记录,我愣住了。有人发了一张照片,广场梧桐树下的侧影,浅灰衣衫,低垂眉眼。配文是:“今天在广场偶遇周老师,又在看书。”

      底下有人回复:“周怀序吗?他好像在图书馆做志愿导读,每周三下午都在。”另一个人说:“人特别温柔,我上次问他书单,他讲得特别细。”

      周怀序。周周。三个字落在心里,不重,但一圈一圈的涟漪散得很远很远。我默念了一遍,又默念了一遍。温柔,治愈,安稳,心安。我在心里悄悄把他放进了一个谁也不知道的角落。

      那天晚上我坐在窗边的藤椅上,窗外梧桐叶被风吹得沙沙响,晚霞褪成了灰蓝色,街灯一盏一盏亮起来。爷爷的搪瓷杯安静地立在桌角,光线下能看见杯沿上那些细碎的划痕——有些是爷爷的手留下的,有些是我小时候碰的。我伸手摸了摸杯沿,然后从抽屉里翻出一个旧笔记本,翻到空白页,写了一行字:

      “今天遇见了一个人,让我觉得,也许这辈子还不止于此。”

      写完之后我看了一会儿,合上本子,放回抽屉。然后靠回椅背,闭上眼睛。初秋的风穿过窗户的缝隙,凉凉的、软软的,拂过我的脸颊。我二十二岁的人生,在这一天晚上,悄悄多了一个名字。

      不靠近,不声张,不求回应。只要知道这世上有一个这样的人,干干净净地活着,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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