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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章 针脚密实的棉被 第6天|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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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天|七月十四日
〔L〕
天刚亮,我拖着昨晚收好的行李出了门。广州的早晨已经有了热意,箱轮滚过人行道的接缝,一路响得很有规律。
我和Y君、Z君在进站口会合。Y君高三时是我的同桌,Z君也和我们同班。她也认识他们,不过大家平时各有各的小圈子,来往不多。
Y君忘了带充电线,吃货Z君带了一大包零食。我按昨晚的清单重新确认了一遍证件和车次。行李箱没有问题,《瓦尔登湖》也安稳地躺在随身背包最上面。
上车以后的空闲时光,我才把她昨晚的消息完整看完。
读到“高三几乎什么书都没看过”时,我原本已经往下滑了,手指却又退回去。分AB班的时候,我明明见过她桌上放着一本很厚的书。
回想起,那是高三下学期返校后的一段临时安排。学校按要求把同一个班的学生分到两个教室,课桌重新拉开,一人一张,谁身边都没有同桌。我和她恰好被分进同一间教室。
那本书摊在她桌上,比旁边的练习册厚出许多。封面是什么颜色,我已经想不起来,只记得名字很长,长到当时扫过一眼,完全没能留下。
也许我记错了时间。也许她只翻了几页。隔着几排座位留下的一眼,本来就证明不了“看过”什么。
高铁窗外,田野和楼房渐渐退远。Y君和Z君已经开始讨论到达以后先吃什么,我却仍在想那本没有记住名字的书。
快到汕头时,我们在群里向当地同学求助。本来只问第一顿去哪里,对方很快发来一长串推荐,从正餐排到小吃,又补了几条怎样走更顺。我们三个围着手机看了一遍,最后决定先去酒店放行李,再从最近的一家开始。
《瓦尔登湖》被我装在最容易拿的位置,一路上却没有打开。车上说话、认路和临时改安排,任何一件事都比读书更容易开始。到住处时,书签还停在广州。
第一顿吃完,两个人继续研究推荐清单。我看着上面密密麻麻的店名,忽然想起高三时最常翻的《雅舍谈吃》。那本书我也只敢午饭以后看。小说容易让人跟着情节走远,散文短一些,午休结束前还来得及把自己收回来。
梁实秋谈吃,很会让已经吃饱的人重新考虑下一顿。《水晶虾饼》开头先写楼外楼的炝活虾。虾从湖里捞出来,扣在碗下,食客夹住还在乱跳的虾,往酱油、麻油和醋里一蘸,再送到嘴边。新鲜当然很好,只是似乎不必新鲜得这样证据确凿。
真正让我惦记的是后面的虾饼。白虾肉里掺一点猪板油,不能剁成泥,要留住弹性,再按成厚厚的小圆饼,用温油慢慢炸。书里写它“白如凝脂,温如软玉”,入口却是松脆的,最后还要蘸一点椒盐。
高三有一次,我吃过午饭回宿舍读到这里,刚坐下时还很应景地打了个饱嗝。几页以后,我已经拉开抽屉找吃的,只找到一包威化饼干。我看了一会儿,又把抽屉推了回去。
那时我还认真想过,以后如果去了北京,要专程找一顿水晶虾饼。这个计划没有日期,也没有预算,大概只比失踪的书单可靠一点。
下午,我们沿着推荐清单上的骑楼路线往前走。廊柱把日光截成一段一段,脚下忽明忽暗。临街的旧铺开着门,风扇声、说话声和偶尔驶过的摩托车声从阴影里散出来。走到一处稍宽的街口,Y君忽然说,既然三个人都来了,总该留张合照。
他拦住几位同样出来旅行的女生,把手机递给其中一位。第一张还算规矩,我们并肩背对镜头。后面几张不知道从谁开始提议,动作渐渐偏离了普通合照应有的范围。替我们拍照的女生忍着笑按完快门,把手机递回来时,嘴角还没有完全收住。
Y君低头翻了一遍,最后只把那张背影发进朋友圈。其余照片没有删,也没人再提公开的事。三个人在这一点上难得毫无分歧。
休息时,我顺着她提到的朋友圈往下翻。毕业照这几天才陆续出现,评论区里有人认真祝福,也有人专门拆台,几句话来回,果然比九宫格本身更值得看。她昨晚说的快乐,大概就在这里。
我却很少在下面看见她。高中三年,她几乎不点赞,也不留言。如今她说自己看得“姨母笑”,那个在我印象里总是很安静的人,忽然多出一个会隔着屏幕替别人偷乐的样子。
傍晚,我们原本还想再走一段。当地同学却在群里提醒,牛肉火锅到了饭点容易排队,最好早点过去。Y君低头看了看地图,又看了看我们下午走过的路,认为今天已经具备提前吃饭的充分理由。
潮汕牛肉火锅的特色就是,菜单把牛肉按部位分得很细。吊龙、五花趾这些名字,我在来以前一个也不会点。当地同学隔着手机指导,让我们不要把一盘肉全倒进锅里,不同部位要分开涮。第一盘下锅时,三个人一起盯着汤里的颜色,认真程度很像在等一道实验结果。
结果这顿饭吃得比预计更久。我们从店里出来时,天已经完全黑了,白天积在街面的热气还没有完全散。Y君一路翻看刚才的照片,Z君仍在为那几片多涮了几秒的牛肉申辩。我负责认回酒店的路,暂时不参与讨论。
晚上回到酒店,磨磨蹭蹭,我才舍得开始回消息。朋友圈和高考后遗症都很顺,写到读书时却停了下来。
我把那本厚书写了进去,前面留着“似乎”,末尾也留下问号。记忆既然不完整,话就不该说得太确定。
这一句其实接不上前后。删掉以后,整段会顺得多。可我隔着几年仍然记得那张画面。
教室里有人低头找资料,她把那本书平放在桌上,书页摊开,压在试卷上,与高三的成山测验似乎格格不入。我没有走过去问书名,后来也没有机会知道自己记得对不对。
我没有删。等写到《雅舍谈吃》,原本打算简短回复的消息已经需要往上滑才能看见开头。我在第二段加上“我写短点”,后面的内容一个字也没少。
【今日消息|L → C|20:22】
hhhhh是挺快乐的(啊原来你也会刷pyq。好吧是因为从来没有见你在pyq出没过)
啊那这样看我这种没有中心思想没有营养的…散文(流水账)…我错了(我写短点…[捂脸]
一直挺佩服高三还可以通过看书来调节学习的同学,毕竟像我这样死读书效率并不见得高。(似乎分AB班的时候看到你在看一本很厚的名字很长的书…来着?)
我高三只看了一些散文类作品,因为看小说都会不自觉游离。(hhh说来当时最喜欢的是梁实秋的《雅舍谈吃》,中午吃完饭回到宿舍看几篇…嗝…就很满足[得意])
同感啊 到了高三才发现,一些平时看起来很无聊的事,在高三的征程中,都会变得有趣生动起来。
【消息结束】
二十点二十二分,我把消息发了出去。Y君和Z君正在门口商量还要不要再出去走一趟,白天那份推荐清单仍在不断增加。
这趟旅行本来也是可以写的。可等我想起来,整封消息已经够长。于是汕头、那顿牛肉火锅和刚发进朋友圈的背影照,都留在了消息外面。
我锁上屏幕,跟着他们出了门。《瓦尔登湖》仍在背包最上层,顺利度过了旅途第一天,一页也没有前进。
〔C〕
晚饭后,我回到房间。二十点二十二分,手机亮了一下。
我点开消息,先被开头那串笑逗了一下。再往下,他问起分AB班时那本很厚、名字很长的书。
我把那句话重新读了一遍。原来他记得。
那段时间,教室里的课桌一张张拉开,旁边都没有同桌。人少了一半,谁桌上放了什么也比平时清楚。
难怪。那次偷懒,根本没有同桌可以替我挡一挡。
那本书是《在德黑兰读洛丽塔》,从同学那里拿来的。名字确实很长,书也确实很厚。至于我本人,就没有他记忆里那么从容了。我只是坐在题目面前太久,实在学不进去,才临时躲进一本课外书里。
我还记得开头那两张照片。第一张里,七个女学生都裹在黑色罩袍中,站在一起,几乎看不出彼此的不同。第二张里,她们脱下罩袍,鲜亮或素净的衣服、金色耳环、口红和各不相同的神情一下子都回来了。
每周四,她们去老师家里的客厅读小说。门一关,七个模糊的影子重新变回七个人。她们谈纳博科夫,也谈自己的愿望和失望。外面的德黑兰没有消失,只是那几个小时里,终于有人能把话说完。
那时的我没有想得这么完整。我坐在一人一桌的教室里,把练习册往旁边推了半寸,偷偷读她们。读进去时,周围空开的座位和翻卷子的声音都退远了一点;听见脚步,又赶紧把书压回题目下面。
她们面对的当然不只是一张没写完的卷子,我的偷懒也谈不上什么勇气。结果很实际,数学题目仍然不会,德黑兰也没有因此离我更近。如今被他记住,倒像是我曾经十分镇定地坐在那里,借阅读安放疲惫。
这个版本听起来很好。我差一点都要相信了。
我还是没忍住高兴了一小下,随后赶紧记住要解释:那是学不进去了才拿来看的。这份来路不明的优点在我名下多挂一会儿,都有冒领的嫌疑。
他还说,从来没有见我在朋友圈出没。这个问题倒有证据。高中住校时,我手边只有一部诺基亚,只能等周末回家,再把一周的朋友圈慢慢补完。别人的生活一下子涌进屏幕,我像个迟到好几集的观众,一边往上翻,一边努力把剧情接起来。
那部手机还在抽屉里。我把压在上面的旧卡套挪开,很快摸到了它。屏幕黑着,几颗常用按键比周围亮一点。它当然看不了朋友圈,在学校里能接电话、收短信,已经算尽职尽责。
我长按开机键。没有反应。很好,唯一的证人拒绝出庭。
我没有继续找充电器,把它拿回桌边,放在手机旁边。它不肯开机,解释只能由我自己来写。
那几年,一周的消息实在太多。为了翻得快些,我慢慢也少了点赞的习惯。省下来的时间大概并没有多少。三年以后,倒成功让他以为我不刷朋友圈。
我点开朋友圈,给最上面的一条动态补了一个赞。再往下补,多少有点像突然上线巡查,反而更可疑。改正到这里,先停一下。
退出朋友圈时,旧诺基亚还躺在桌边,他那封消息也没有回完。后面写到梁实秋,我便起身去书架上找《槐园梦忆》。
我最先翻到的,不是开头那些很重的悲伤,而是家里那张被拉开的餐桌。
程季淑要给梁实秋做一件丝绵袍,家里没有足够宽的案面,她便把餐桌拉开来凑合。丝绵一层层翻开,衣料铺平,她低着头裁、缭边、钉扣子,前后忙了二十多天。那不是一句很好听的“我对你好”,而是今天做不完,明天还要坐回桌前,把剩下的一针一线继续做完。
梁实秋怕她年纪大了,眼睛也不好,劝她不要再费这个力气。她却觉得,连狐皮袄都替他做过,一件丝绵袍又算什么。袍子赶在过年时做好,只穿过一两天。她知道他爱惜新衣,便替他叠好、收好。后来衣服仍在,替他收衣服的人却不在了。那件本来做来御寒的袍子,忽然暖得让人再也穿不上身。
我那时还不会从这样的段落里总结感情是什么。只觉得五十多年的生活散在一件衣服、一顿饭、一次替他理发的旧事里。每一件都很小,挨在一起,却压得书页慢慢有了重量。
第一次读这种追叙的文章,我说不清那是什么感觉。脑子里冒出几个很像读后感的词,都被我自己否决了。最后剩下的,居然是一床棉被。不是只有柔软。那些日子被一针一针缝在里面,暖意和失去都藏在夹层里,拿起来才知道有多重。
“像一床针脚密实的棉被。”
我把这句话记进消息,读了一遍。好像很贴切,又好像下一秒就该盖上它睡觉。我试着换成更像文学评论的说法,换了两个,都没有它好。
我在后面补了一句“不知道怎么形容”,给这个比喻留出一点反悔的余地,棉被本身没有再动。
至于后来那一点点幻灭,并不在书里。读完以后,我又去翻过梁实秋的生平,才知道程季淑去世后不久,他又和韩菁清相爱了。
那时的我很容易把深情理解成“从此只停在这里”。《槐园梦忆》把近半个世纪的旧事写得那么沉,我便自作主张地以为,书合上以后,故事也该一直停在原处。后来的人生却没有照着我的理解往下走。我说不清重新爱一个人,会不会减轻此前的怀念,只觉得棉被的针脚还在,边角却忽然被掀开了一点。
“幻灭”好像说重了。我便在前面添上“一点点”,后面再跟一串笑,给自己留个可以收回的余地。
快到十一点,桌上的旧诺基亚仍旧黑着,《槐园梦忆》摊在手边。我把那本厚书、旧手机和这场没有完全想明白的阅读,一起写进回复。二十三点零二分,消息终于发了出去。
【今日消息|C → L|23:02】
AB班的时候看的那本是《在德黑兰读洛丽塔》,是同学的书,我那是学不进去了才拿来看的[捂脸](真的毫无自控力…想起来好惭愧啊)
我高中在学校只有诺基亚,于是周末回家花要花好长时间翻朋友圈才能知道啊原来世界上发生了这些事情啊! 为了看得快一些渐渐失去了点赞的习惯...(真的不太好我要改过来)
我也蛮喜欢梁实秋的散文!我个人觉得他是真的幽默但又不显得做作…《槐园梦忆》给我印象特别深。我当时是第一次看这种追叙的文章,感觉像一床针脚密实的棉被…(不知道怎么形容,比喻得有点奇怪,但是真的蛮喜欢的)结果后来还是有一点点幻灭的哈哈哈哈……
【消息结束】
消息发出去以后,我朝书架看了一眼。那本《在德黑兰读洛丽塔》早已还给同学,当然不在那里。
我还是多看了一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