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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十七路公车(下) 总有一个人 ...

  •   那以后林鑫和林末来往就密切多了。每次林末到美院开会,都得上林鑫宿舍一趟,只要那天下午林鑫没课,林末就带着他到工地晃;如果不是林鑫一再推辞,林末还非得把林鑫带到吃饭的场去。
      而林鑫也没少跑林末他们实验室。时常是周末回家之前,先往林末那拐一圈,先蹭着吃了晚饭,再让林末占着点儿公款打车把他送回去。
      林末他们实验室里管钱的是他那师姐,看林鑫就跟看小孩儿似的,每次来都瓜果糖水的招呼,所以林末送林鑫的的钱,她从来眼也不眨的就报掉了。她说得好,“大黑天儿的小哪吒回家多折腾,打个车也没几个钱,反正林末也得回去。”
      这么一来林鑫就更爱跑林末那儿。林末呢,千辛万苦才逼得林鑫重新叫了声“林末哥”,自然是毫不松懈的继续哥的责任起来了。
      这样一晃便是三年,林末又到了毕业的时候。
      他反复琢磨,实在是不想继续在学校里耗下去了;出国呢,又觉得既辛苦又没劲。好在老板够硬,他这些年也够优秀,于是混了设计院下面的大公司,自己得意洋洋的开始挣钱了。
      林鑫还在学校里熬着,大三是最好的年头,课少了,又还没到毕业大军压阵的时候。所以林末鼓动他出来一块儿住的时候,林鑫几乎是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林末这人爱享受,所以虽然挣得不少,花得也不少。具体就体现在他这新租的房子上,透亮宽敞的一室一厅,家具热水器什么的都配了半齐。
      林末这屋子对林鑫来说好在离他学校近,而且也在17路公车的线上,回家也方便。虽然自己没个独立的卧室吧,怎么也比学校里六个人挤一屋一层楼挤几个厕所强多了。
      林鑫搬去那天下午林末不在,林鑫就自己跑客厅沙发上躺着睡。翻来覆去睡不着,就顺手抽了本书。
      那是本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林鑫一翻就翻到折了页的地方,

      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
      Thou art more lovely and more temperate.
      Rough winds do shake the darling buds of May,
      And summer’s lease hath all too short a date.
      Sometime too hot the eye of heaven shines,
      And often is his gold complexion dimm’d;
      And every fair from fair sometime declines,
      By chance or nature’s changing course untrimm’d;
      But thy eternal summer shall not fade
      Nor lose possession of that fair thou ow’st;
      Nor shall Death brag thou wander’st in his shade,
      When in eternal lines to time thou grow’st:
      So long as men can breathe or eyes can see,
      So long lives this, and this gives life to thee.

      (我可否将你比作一个夏日?
      而你是更可爱,更沉静
      总有狂风吹落五月的花蕾,那些小而美好的
      仿佛这一季光景,短暂如寄

      忽尔,天神之眼灼伤你我
      忽尔,他的黄金之面,被乌云遮蔽
      每一种美,终将失去美而凋落
      而这不息的循环,于偶然,是必然

      而长夏永恒,你的风韵不会消逝
      死神的影子无法随你的足印趋前
      呵,亲爱的
      你将在不朽的诗中与时间同存
      只要世间的人,呼吸不止,有眼可视
      这诗就活着,使你的生命绵延)

      这莫名其妙的英文看得林鑫一头雾水,果然就昏昏沉沉睡过去了。
      林末回家的时候林鑫还没醒,那本书早就掉到地上,林末捡起来,看看沙发上林鑫张着嘴的傻样子,头发乱七八糟的搭在额头上。
      林末想起他师姐一直以来对林鑫外貌的评价,轻轻笑了一下,第一次没有恶作剧的念头,把书收了,自己到了房间里。
      林鑫在翌年夏天顺利毕业,彼时林末已经过了社会新鲜人的劲儿。一年的社会生活,加上之前林末在研究生三年的摸爬滚打,林末俨然已经是个成功人士的模样。
      林鑫毕业典礼的前几天,他跟林末说了一声,说是爸妈要来一起跟他照相,问林末有没有空一起去。林末听了站在原地想了一会儿,林鑫在旁边等得不耐烦便扑上去在他面前晃手掌。
      林末就着林鑫扑过来的势头一下子抱住林鑫又按在旁边的沙发上,上上下下的挠他的痒,直到林鑫又哭又笑的求了半天饶才放手。林末一松手林鑫就弹起来缩到沙发的另一边,警惕的看着林末,却也还记得自己方才的事儿,又追着问了一句说“林末你到底去不去啊?我毕业呢,还有学士服穿。”
      林末没答他,反而问林鑫“你上研以后要住哪儿?”。林鑫之前早告诉他说自己已经报送本校油画系的研究生了,他说自己反正胸无大志,报送的这个导师好,要混得好最好能留校当老师。林鑫当时还补了一句,“还是学校里好,你看你一天到晚那应酬的劲儿,午夜了才能见到你。”
      林鑫不知怎么的,突然有意要气林末,便把当时的话原封不动的搬出来说“我住学校,还是学校里好,反正我一天到晚在这儿也见不到你,闷死了。”
      林末有一瞬间的怅然若失,却很快抹去,他站起来把外套脱了,又顺手拧开厅里的灯,又一边说着“啧啧,你这小孩真不知我苦心,不是我每天在外面摸爬滚打,你想着在这儿吃想喝辣呢。”
      林鑫待要反驳一句,却还是挂着自己的毕业典礼,不依不饶得扑上去揪林末的衣角问,“哎你别岔开话题啊,你到底去不去啊。”
      林末笑着回过头抱他,顺手把他的头发揉得满头满脸,“我也不知道,那天要下工地,如果顺利来得及我就去,不然就没办法了。”
      林鑫闻言有点儿不高兴,就着缩在沙发里,也不说话也不动。林末听他静了折回头来看,看见林鑫一脸委屈的模样,哈哈笑着说“哎,鑫鑫你不是吧,不就是个毕业典礼。你还真把它当回事儿了?”
      林鑫顿时愤愤,拍了一下沙发扯着嗓子说“可那是我的毕业典礼!”他一边说一边把“我”字儿咬得很重。其实林鑫本来也没把这毕业典礼当回事儿,班里的人大都有一搭没一搭,尤其自己毕业以后根本还要在学校里再呆三年,所谓什么照相学士服的,也就是走个形式。可是林末这一拒绝他却火开了,明明自己不当回事儿,可他就是不容林末也不把它当回事儿。
      林末看了他一下,走过来拉他“好了好了,别委屈了,走,我请你出去吃饭去。庆祝鑫鑫毕业,好不好?”
      林鑫一把甩开他的手,把头扭开。林末过去扳他脑袋,粗声粗气的说“别犯拧,我争取去还不行吗?走,快吃饭去。”
      林鑫这才起身穿衣服,一边穿一边问“你今天居然没吃饭就回来了?”
      林末拿起方才脱下来的外套,心里暗暗骂了自己一声。他当然是吃了饭回来的;然而方才形势,不知道怎么下台,只好用请吃饭的老一套。
      两人去的也是平常去惯了的馆子,刚坐下便有人过来招呼说“呀,大林小林,今天吃什么啊?”
      林末翻一下眼皮,这馆子在居住小区边上,做的是熟客生意。他们俩进出多了,而且林鑫长得讨喜,这上下所有人都爱招呼他们。本来爱招呼也是好事儿,可是林鑫嘴快,一下子把两人名字交待出去,这下好,馆子里上下的人张口都称呼他们“大林小林”,林末想,还大林小林,我还舒克贝塔呢,整一个儿童乐园。
      林鑫也不客气,菜单也不待看,张嘴就报了五六个菜名,林末在一边听着,只暗暗叫苦。他此刻根本什么也吃不下,林鑫却按照两人平常的食量点,只怕未来两三天都得吃剩菜。
      好在林鑫毕业在望兴奋不已,对林末几乎不动筷的异常完全没在意,一边吃一边叽叽喳喳的说着学校里诸般琐事。
      林鑫他们这个班里有大半人要去欧洲,小半人里一半读研,另一半则早已寻了出路。林鑫当时也不是没有去欧洲的机会,他母亲一早问过他要不要家里帮申请一下。林鑫家境不坏,父母人脉也广,加上自己自幼颇有天赋,拿几份像样的推荐信申请学校,还是很有戏的。然而林鑫当时想也没想就回绝了母亲,他嘴上说懒得出去吃苦,父母还一个劲儿说都是被林末带坏的。然而林鑫毕竟是家里唯一的孩子,父母问问也就算了,自己的心头肉,还是留在眼睛能看到的地方为好,所以他家里也没特别鼓励他。林鑫心里想的却是另外一回事儿,他琢磨自己若是一走,天长地远,怕是再也见不到林末了。
      跟林末失散数年重聚,才发现没有他的日子,和有他的,原来完全不一样。林鑫自己想,之前没有林末的生活,就像,就像油画之前打底的炭画草稿,轮廓是有的,深浅层次都是有的,可是,就是个未完成品;有了林末,才有了之后层层叠叠的油彩,生活,才有声有色。
      这些话林鑫当然没跟林末说过,他怕林末说他酸,更怕林末听了以后犯拽。

      正式的毕业典礼之前先是散伙饭。
      林鑫他们班里的散伙饭吃得比别的院系都晚,到了毕业典礼前一天晚上才定了地方通知大家去。林鑫跟林末电话了一下,说自己可能会很晚回,甚至可能不回了。毕竟散伙饭之后,大家就差不多算正式各奔东西了。按照别的院系的经验,那一天能神志清醒地走出饭馆的,绝对是屈指可数。这一顿饭好算总结四年恩怨的饭,根本不是为了吃,大半人上来就是为了醉。
      前路茫茫,多少人这一顿饭以后,便是此生不再见。情侣也好,挚友也好,敌人也好,这一顿饭的时刻,大家都是临行的路人。
      林末听了林鑫说晚上可能不回来就急了,在电话那边几乎咆哮着说,“你给我说个地方,多醉我都把你扛回来。你明天就毕业典礼,今天晚上你闹什么闹。”
      林鑫那边正好有人在催,他于是飞快的说了地方就挂了电话,根本没顾上林末在那边心急火燎的问地址电话。
      那晚上的散伙饭果真很疯狂,林鑫他们班里一伙人浩浩荡荡杀进定好的包厢里,服务小姐正要拿菜单,班长挥挥手,“不用看了,前三页每样来一道,然后,”他点点人头,“四箱啤酒。”说完豪迈的一挥手,“今天我们谁也不许竖着出去。”
      服务小姐这段日子看吃散伙饭也看得平常,眼睛都没眨就出去了。
      菜一道一道的上,还没换过一轮,啤酒就已经下去一箱。桌上女生里已经有人开始掉眼泪,从前好过又散的情侣,好过又交恶的朋友,这个时候纷纷相互敬酒。林鑫也开始有点醉眼迷蒙,开始还能认出上来一起喝酒的人,后来不管三七二十一,来者无论男女,上来一个人就干一杯。
      好在啤酒这东西上得快下得也快,林鑫跑了几趟厕所以后回来,又勉强清醒了不少。
      他推门进去的时候正看到班长跟他从前的一个室友在喝。这俩人大一伊始就形影不离,直到大三班长交了女友,两人就奇迹般的不再来往。他那室友甚至换了一个宿舍,后来一年多都独来独往。
      这俩人,林鑫知道,毕业以后都已经联系了欧洲的学校。
      班长的室友联系得早些,通知书也拿到得早,是在伦敦,并算不上很有名的学校;然而不到一个月以后班长的通知书也到了,居然也是那个学校。林鑫记得当时班里大家都纷纷掉眼镜,班长家境殷实,获奖既多且广,传闻是可以去巴黎艺术学院的人才,居然最后落那么个地方去了。
      班长拿到通知书那天还请班里所有人吃饭庆祝,虽然吃饭的人心里都暗暗觉得以他的能力,去这个学校根本应该大哭一场而不是强颜欢笑的庆祝。不过林鑫倒记得,那天班长是真的高兴,说话时候的笑容是完全不能掩饰的真心喜悦。
      不过那天,他那室友并没有到场。
      这么一想林鑫倒依稀记起来,似乎这么久这是第一次看班长又跟这个男孩在一起并肩低语,上一次,该是一年多以前的事儿了。他特地看了那两人一眼,班长看起来居然依旧神情清明,完全没有半点儿醉相;那男孩倒仿佛是有点儿醉了,也不说话,只一个劲儿握着杯子往嘴里倒,根本没注意他那杯子已经空了。
      林鑫正要绕过他们,已经被班中其他人发现拉走了。上来又是铺天盖地的酒。他一忽儿就忘了这俩人。
      散场的时候已经过了午夜,他们是被饭馆的老板赶出来的——人家已经打烊一个多小时了。
      二十几号人勾肩搭背的走出来,林鑫踉踉跄跄的又跑厕所。正要进门的时候却听见有人在里面说话,居然是班长的声音,清清楚楚地说“小韩,我喜欢你,是真的,我爱你。你相信我。”
      林鑫在门口给冷风一吹给醒了,一时间也不敢推门,自己憋得在门口乱转。
      好容易门从里面被推开了,看到班长扶着他那室友出来,两人脸都通红,像是醉了的样子。他们抬眼看了林鑫一下。林鑫靠着墙不知道该说什么,班长却好像下了什么决心,看着他笑了一会儿,然后拉了那男孩一下,凑过去吻在他的唇上。
      只一刻闪电的功夫,林鑫觉得自己不知道是吓的还是憋的,都快尿裤子了。他于是急急忙忙的冲进厕所去,再出来那两人已经走了。
      林鑫磨磨蹭蹭的到了门口,方才七颠八倒的一群人已经走掉一半。他东张西望的看了一会儿,打算到谁的宿舍里凑合一晚上,却被人从背后狠狠揽住,还拍着他的脑袋喊了一声“鑫鑫,鑫鑫!”
      林鑫脑袋上挨了那么一下更昏了,挣扎着回过头去,正看到林末的脸。
      林末连拖带抗的,把林鑫架上车,又给他系上安全带,然后绕过车子准备进驾驶座。
      林鑫摸摸安全带的铁扣,上面有一点点暖,好像是方才林末手上的温度。他喃喃地说了一句“林末哥,我喜欢你……”然后头一歪,睡了过去。
      林末正在这会儿开了驾驶座的车门坐进来,侧头看了看林鑫昏睡的面容,不由自主地笑了笑,拍拍他的脸,发动了车子。

      (十七路公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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