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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过去 【德拉科】 ...

  •   【德拉科】

      我端着消毒药水的瓶子从地下室里走出来。我搬出来已经很久了,整整三年六个月零二十七天,每天妈妈寄来的相亲信件都堆满了书桌,但是我一封都不想看,我把它们扔进壁炉,省掉了我买柴火的一大笔钱。

      我自己的心思我再清楚不过。我说不清楚我是什么时候爱上金妮芙拉的,也许是在他哥哥的丧礼上,也许是在救世主失踪的那个夜晚,也许是伏地魔政府成立的一周年纪念日。

      反正不是在学校里。有一次我记得很清楚,我跟着罗伯特教授去救助曼切斯特的伤员,那里刚刚发生了一场巷战,我就在尸横遍野的战场上看见了金妮芙拉。在之前的一个巷口,他的哥哥弗雷德突然冲过来攻击我身后的伤员,我对他施了一个昏迷咒,但是我的伤员久经沙场,动作比我更快,他施了索命咒。

      然后,弗雷德死了。我说不清楚是什么感觉,我在圣芒戈的日子里,每天可以看见超过一百次的死亡,死状各式各样,到那里的最初的一个月里,我最起码装殓了一千具麻瓜尸体和三百具巫师尸体,克拉布和高尔的本职工作就是搬运尸体,他们块头很大,总给人一种力大无穷的错觉。只有我知道,他们在那里搬运的最多的就是自己的脂肪。

      我拐过一个弯,金妮和我相隔五六米,一个不知道什么咒语飞来,我来不及抽魔杖,金妮率先施了一个铁甲咒,我反正是成了我那个小队的唯一幸存者。

      她说:“他只是军医,他是无辜的。”然后她缴了我的械,让我帮她旁边的洛夫古德处理伤口。

      “你就不怕我杀了你吗?”我一边嘲弄地说,一边替卢娜打绷带,她的伤口不严重,顶多三天就能痊愈。

      “从感情上说,我觉得无所谓。”她把一头长发散开,好让头皮上的一点擦伤好受一点,然后她在我旁边席地而坐,“而且,医生不是只救命吗?”

      “救命?”我苦笑了一声,“大部分时候我都只是无能为力。”

      “成功一次就很棒啦。”卢娜咯咯地笑了,“再怎么说,你毕竟帮了我。”

      “谢谢。”金妮芙拉看着我,很认真地说。然后她站起身,把魔杖扔给了我,“接着,马尔福。我希望下一次能少死点人。”

      我看着金妮拉着卢娜远去的背影,问:“你们要去那里?”

      她一摆手,潇洒地说:“回学校读书。我们只是出来买点墨水的。”

      然后,我想到。那一天,她十七岁。

      我后来和她写了很多信,只有三四封寄了出去,大部分我都藏在我的书房里,我用箱子装,三年就装了整整三大箱。后来我在马尔福庄园的西边圈了一块小地方,把一些不怎么看的东西都堆在那里。在我搬出去的第二年,那里失了火,我一封信都没有救回来。就像我的无数个病人一样。

      金妮给我回的一两封信保存的很好。头一封是说卢娜接手了《唱唱反调》的编辑任务,后来一封就是说她被法国的一个魁地奇队相中了,要离开英国。最后一封是她出事以后我整理她的东西时看到的,就在第二封信寄出去之后没多久写的,但是一直没有寄给我。她说,因为打仗的缘故,比赛没法好好进行,她进队没两天球队就解散了。然后她又回到英国,在卢娜那里谋一份差事,为《唱唱反调》撰稿。

      我把金妮送到罗伯特教授的手术室以后,就花重金买下《唱唱反调》之前两年的所有刊期,我用手抚摸她写过的每一个字,觉得都带着金妮芙拉温热的鲜血。我花了三个晚上发疯一样把那些文章浏览了一遍,她原来早在两年前就成了战地记者,过上了那种刀口舔血的日子。

      所以,苏格拉荒郊的爆炸案不是意外,她救走了两个五岁的小男孩。韦斯莱一家,她是最后一个,但是她从来不怕死。我找到金妮的时候她的呼吸已经停止了,除了微弱的心跳完全无法把她和活人联系在一起。右脸三级烧伤,右眼很可能永远失明,颅骨粉碎性骨折,腰部断了两根脊骨,罗伯特信誓旦旦地说,就算把她救活她下身也会瘫痪。

      “她活不了的。”罗伯特语重心长地抚摸着我的背,“我可以试试,她醒不醒地过来就听天由命了。”

      “无论如何,我一定要救她。”我看着罗伯特的蓝眼睛,很认真地说。然后,我看见他无奈地摇摇头,问我为什么。

      我说:“金妮芙拉是我今生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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