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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屠户 林晚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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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晚最后记得的,是实验室离心机嗡嗡的轰鸣,以及指尖沾到的、冰凉的培养基。再睁眼时,腥膻的风裹着劣质麦酒的气味撞进鼻腔,她躺在一堆沾着血污的干草上,耳边是钝重的剁骨声。
“醒了?”粗犷的男声在头顶响起,林晚费力抬头,看见一个满脸胡茬的壮汉,手里握着一把比她胳膊还粗的斩骨刀,刀刃上的血珠正顺着纹路往下滴。他身后的木架上挂着半扇生猪,苍蝇在□□里嗡嗡乱飞,阳光透过木板缝隙照进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血影。
这不是她熟悉的世界。
壮汉叫格伦,是这奥斯维小镇上唯一的屠户。他说三天前在镇外的林子里捡到了昏迷的她,看她穿着奇怪的布片(那是她的白大褂),又不像本地逃荒的,便暂且收留在屠宰铺。林晚试着解释自己来自另一个世界,来自一个没有魔法、没有巨龙、只有试管和显微镜的地方,格伦只是挠挠头,递给她一块黑面包:“怕是摔糊涂了,先吃点东西吧。”
林晚咬着硬得硌牙的面包,看着铺子里挂着的兽皮和肉块,第一次感受到了现实的残酷。她是名牌大学的生物学助教,每天打交道的是精密仪器和基因序列,可在这里,她连一把刀都握不稳。格伦的屠宰手法简单粗暴,砍骨全靠蛮力,肉切得大小不均,浪费了不少好料。更让她揪心的是,铺子里的卫生状况极差,生熟肉随意堆放,血水流得满地都是,苍蝇蚊子四处乱飞。
“这样会生病的。”林晚忍不住说。格伦不以为然:“我们祖祖辈辈都这么干,哪来的病?”
几天后,镇上果然爆发了痢疾。一开始是几个孩子上吐下泻,接着大人也倒下了,镇医忙得脚不沾地,却查不出病因。林晚看着镇民们痛苦的模样,想起自己学过的微生物知识——水源被污染了。她跑去镇外的水井旁,果然发现上游不远处有村民在倾倒污水,而屠宰铺的血水也顺着沟渠流进了河里。
她找到格伦,提出要重新规划屠宰铺的布局,把生熟肉分开处理,还要挖个化粪池处理血水。格伦瞪大了眼睛:“费那功夫干什么?耽误赚钱!”
“现在不处理,以后全镇的人都要遭殃。”林晚急得声音发颤,“你看汤姆家的小杰克,都烧得昏迷了,再这样下去,还会有更多人出事。”
格伦沉默了。他看着林晚眼里的恳切,又想起昨天去镇上看到的景象,终于点了点头:“行,听你的。”
林晚拿出纸笔,凭着记忆画出台阶式屠宰流程图:先在铺子里隔出三个区域,分别处理活畜、生肉和熟肉;用石块砌起排水槽,引血水到铺外的化粪池,撒上石灰消毒;又教格伦用盐腌制肉类,延长保质期。格伦看着那张画满线条的纸,挠着头说:“你这脑子,比镇上的魔法师还灵光。”
改造后的屠宰铺焕然一新。血水不再横流,苍蝇少了大半,切出来的肉块大小均匀,腌制后的咸肉更是香气扑鼻。镇上的痢疾渐渐平息,镇民们对林晚刮目相看,连镇长都亲自来道谢,称她是“奥斯维的白衣天使”。
只是林晚知道,这只是开始。这个世界的落后远超她的想象,没有疫苗,没有抗生素,一场小小的感冒都可能夺走人命。她开始利用自己的知识,教镇民们喝开水、勤洗手,用艾草熏屋子消毒。格伦看她每天忙忙碌碌,便主动承担起屠宰铺的活计,还把赚来的钱分出一部分,让她买来草药和布料。
“你一个姑娘家,别太辛苦了。”格伦递来一块热面包,眼神里带着不易察觉的温柔。林晚接过面包,心里暖暖的。她想起自己在原来的世界,每天泡在实验室里,连好好吃顿饭的时间都没有,而在这里,虽然条件艰苦,却有人真心实意地关心她。
平静的日子没过多久,麻烦找上门来。镇上的贵族老爷要举办宴会,派管家来买肉,指定要最新鲜的黑猪肉。格伦连夜宰杀了一头黑猪,林晚按照现代的排酸方法,把肉放在阴凉处静置了一夜。可管家来取肉时,却皱着眉头说:“这肉怎么这么软?肯定是不新鲜了!”
“这是排酸肉,比新鲜肉更嫩,也更安全。”林晚解释道。管家根本不听,丢下钱就走了,还放话说如果宴会出了问题,要拿屠宰铺是问。
格伦急得团团转:“那老爷脾气不好,要是真出了事,我们可吃不了兜着走。”林晚却很镇定:“放心,我敢保证,这肉绝对没问题。”
果然,宴会结束后,管家亲自来了,脸上带着歉意:“林小姐,真是抱歉,刚才是我有眼不识泰山。老爷说这肉是他吃过最嫩的,让我问问还有没有。”
从那以后,贵族老爷成了屠宰铺的常客,还介绍了不少朋友来买肉。林晚趁机推出了火腿、香肠等加工肉制品,生意越来越红火。格伦笑得合不拢嘴,把林晚当成了福星。
这天,林晚正在铺子里教伙计们做香肠,忽然听到外面传来喧闹声。她出门一看,只见一群穿着盔甲的士兵簇拥着一个少年骑士,骑士手里拿着一张告示,正在大声宣读:“国王诏令,征召全国所有擅长屠宰技艺的人前往王城,为即将到来的皇家狩猎准备肉食。”
格伦脸色一变:“王城那么远,路上危险重重,再说铺子里的生意怎么办?”林晚却心动了。她一直想看看这个世界的中心是什么样子,或许能找到回去的办法。
“我跟你一起去。”林晚说。格伦愣了一下,随即点了点头:“好,有你在,我放心。”
他们收拾好行李,跟着征召队伍出发了。一路上,林晚见识到了这个世界的广阔:高耸入云的山脉,茂密的森林,还有成群结队的魔兽。格伦负责宰杀队伍里的牲畜,林晚则负责处理和保存肉类,还教大家用草药给伤口消毒,避免感染。
队伍里的士兵一开始对林晚这个女屠户嗤之以鼻,可看到她能把快腐烂的肉变成美味的腌肉,能治好士兵的外伤,渐渐对她敬重起来。那个少年骑士叫莱昂,是国王的侄子,他对林晚的知识充满好奇,常常围着她问东问西。
“为什么喝开水就不会生病?”“为什么盐能让肉保存更久?”林晚耐心地给他解释微生物和渗透压的原理,莱昂听得一脸茫然,却还是认真地点头:“你说得对,这些知识比魔法还神奇。”
走到半路,队伍遭遇了一群魔兽袭击。那是几只长着獠牙的野猪,体型比普通野猪大好几倍,锋利的爪子能轻易撕开盔甲。士兵们纷纷拿起武器反抗,却被魔兽打得节节败退。格伦挥舞着斩骨刀冲上去,却被一只野猪撞得倒飞出去,胳膊受了伤。
林晚见状,立刻从行李里拿出一瓶自制的麻醉剂——那是她用曼陀罗花和酒精提炼的。她瞄准领头的野猪,用力将麻醉剂扔了过去。麻醉剂在野猪脚下炸开,刺鼻的气味散开,野猪晃了晃脑袋,轰然倒地。其他魔兽见状,吓得四散逃窜。
士兵们欢呼起来,莱昂走到林晚面前,郑重地行了一个骑士礼:“林小姐,谢谢你救了我们。你不仅是个出色的屠户,更是个勇敢的战士。”
林晚笑了笑:“我只是做了我该做的。”
到达王城后,林晚和格伦被安排在皇家厨房工作。皇家厨房的主厨是个傲慢的老头,看不起他们这些乡下屠夫,故意刁难他们,让他们在一天内宰杀一百头羊。格伦皱着眉头:“一天一百头,根本不可能。”林晚却胸有成竹:“放心,我有办法。”
她观察了厨房的布局,设计出一条流水线:几个伙计负责宰杀,几个负责去毛,几个负责分割,她自己则在旁边指导,优化每一个步骤。原本需要三天才能完成的工作,他们一天就做完了,而且肉分割得干净利落,没有丝毫浪费。
主厨看着码得整整齐齐的羊肉,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他不得不承认,这个来自乡下的女孩确实有两把刷子。
皇家狩猎开始了,国王和贵族们在森林里狩猎,林晚则带着人在营地准备食物。她用各种香料腌制肉类,用不同的方法烹饪,做出了烤羊排、炖牛肉、香肠卷等美味佳肴。国王吃了赞不绝口,称她是“天下第一厨”。
狩猎结束后,国王召见了林晚,问她想要什么赏赐。林晚犹豫了一下,说:“我想看看皇家图书馆。”她希望在古老的书籍里找到穿越回去的线索。
国王答应了她的请求。林晚在皇家图书馆里泡了整整一个月,翻阅了无数古籍,却没有找到任何关于穿越的记载。她有些失落,格伦安慰她:“其实留在这儿也挺好的,有我,有镇上的乡亲们,还有莱昂他们。”
林晚看着格伦真诚的眼睛,心里一动。是啊,这里虽然没有现代的科技,却有温暖的人情。她想起自己在原来的世界,虽然拥有高学历和体面的工作,却总是孤独的,而在这里,她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归属感。
这天,林晚正在图书馆里看书,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骚动。她跑出去一看,只见天空中乌云密布,一条巨大的黑龙在云层间盘旋,喷出熊熊烈火。王城的士兵们拿起武器反抗,却根本不是黑龙的对手。
莱昂骑着马冲了过来,对林晚喊道:“林小姐,快躲起来!黑龙是来抢皇家宝藏的!”
林晚看着黑龙肆虐的样子,心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她想起自己学过的生物学知识,龙的鳞片虽然坚硬,却有一个弱点——腋下的鳞片比较薄,而且那里有一条大动脉。
她对莱昂说:“我有办法对付黑龙,但需要你的帮助。”
莱昂看着她坚定的眼神,点了点头:“好,我听你的。”
林晚让莱昂带着她飞到黑龙身边,自己则拿着一把锋利的匕首,瞄准黑龙腋下的位置。莱昂骑着马,灵活地躲避着黑龙的攻击,找准机会,猛地将林晚甩了出去。林晚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精准地落在黑龙的背上,她握紧匕首,用力刺向黑龙腋下的鳞片。
黑龙吃痛,发出一声怒吼,猛地甩动身体。林晚紧紧抓住黑龙的鳞片,匕首一次次刺下去,终于刺穿了鳞片,刺中了大动脉。黑龙的血喷涌而出,染红了她的衣服。黑龙挣扎了几下,轰然倒地,砸在了地上,扬起一片尘土。
王城的人们欢呼起来,国王亲自走到林晚面前,激动地说:“林小姐,你是我们的英雄!”
林晚笑了笑,看着身边的格伦和莱昂,心里充满了成就感。她知道,自己已经彻底融入了这个世界。
回到奥斯维小镇后,林晚和格伦重新开了屠宰铺,生意比以前更红火了。林晚还在镇上办了一所学校,教孩子们读书写字,教大人们卫生知识和养殖技巧。莱昂常常来看望他们,带来王城的消息和礼物。
偶尔,林晚会想起原来的世界,想起实验室里的离心机和培养基,但她并不后悔。她在这里找到了自己的价值,找到了温暖的家。
夕阳西下,林晚站在屠宰铺门口,看着格伦忙碌的身影,脸上露出了幸福的笑容。砧板上的肉映着晚霞的光,像一层温暖的霜。她知道,无论在哪个世界,只要心怀善意,努力生活,就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