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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真实的故事1 其实,这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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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平平无奇的暗恋者”,也就是《相逢于晚秋》的作者。现在,我要讲述的,是“我”和小宋同学真正的故事。
在最初的构思中,白夕、宋和秋的故事还有一个别名——《一篇平平无奇的校园小甜饼》。这是我写得还算完整的第一篇短文,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情节,也没有感天动地的爱恨情仇。毕竟她们是高中生,好好学习才是正道。
我不知道故事里的白夕是否也喜欢上了宋和秋,不喜欢也没关系。因为她是我的女主角,故事之外,她可以选择只属于自己的人生。我把我的一部分熔铸成了白夕,她是我理想化中的自己,勇敢、优秀、阳光向上。借着她们的故事,我也开始怀念我的高中生活。
故事外的我在我看来“平平无奇”,我是文科生,成绩还算不错吧,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我喜欢看小说,喜欢历史,不喜欢物理,也不喜欢理科尖刀班的氛围,所以学了文。文科并不像想象中那样轻松,每每考砸,我总会想:如果当时留在理科班,会不会更轻松?因此,在我成为执笔者的时候,我让我的女主角——白夕同学,走上了那条我未曾走过的道路。
宋和秋的确有原型,是我高中暗恋过的人,我也叫他“小宋同学”。他的一部分组成了宋和秋,我也是。他没有宋和秋的跛足,运动细胞很发达,不过写字真的很好看。不良于行、只能在原地打羽毛球的人其实是我。因为小时候学了太多太杂的体育运动,我的双膝髌骨错位,积水拉伤,只能告别跑跳。
我们是高一分班前的同班同学,但是真正熟悉起来,则是分班之后。他写字很好看,书法十级。军训时,每班会选出优秀军训日记展示,我看到了他那篇堪比字帖的日记,然后理所当然地想认识它的主人。开学好一阵子,大概是晚秋时节,我才认全所有同学,才找到了让我“一见钟情”的字迹的主人。
通过共友,我成功地加上了他的微信,通过夸夸,欣赏到了他更多的书法作品。我们常常在周日的晚上聊天,聊彼此喜欢的小说。我说我喜欢历史,准备学文,他便推荐了他最喜欢的《大秦帝国》。这套书我当机立断地买下了全套,但是真的好长好长,直到现在,我都没看完。
因为中考考砸了,我只考上了末流省重点,所以刚上高中的第一个学期,心理和身体状态都很糟糕。秋天过去,冬雪到来,我一直在重复着生病与请假。每次生病,他会来问问我的身体状况,祝我早日康复。总之,在我们还是同班同学的时候,只能算不熟的朋友。
我们学校是高一下学期分科,我理所当然地去学了文。还记得离开理科班的时候,当时的朋友们还调侃我一定要考上文科年级第一。进入到文科班,我发现自己离成为第一名,总是差点运气。我因此变得焦虑,问了很多朋友“我能不能考上第一”,也问了他。大多人都安慰我,让我不要给自己太多压力。他说,他相信我的实力,相信我一定可以。哦,对了,下一次考试,我如愿成为了年级第一。
冬天过去,春天过去,夏天过去,又是一个秋天。高二的运动会,我扛着相机满操场跑,来给我们班参加项目的壮士拍照。路过检录处的时候,我看到他了。短暂地打了招呼,我问他有什么项目,其实当时想问的是,我能不能也给他拍几张照片。终究没有问出口,检录处的喧嚣也让他的回答消散在秋风之中。不过没一会儿,我就在广播中听到了他拿第一的消息,真好,恭喜他。
写到这里,才发现自己遗漏了最重要的情节——地理社团。因为当时决定学文,出于功利目的,想在地理老师面前混个脸熟,我报名了地理社团。第一次活动时,我才发现他也在。我至今都不知道他报名的原因,我推测,大概是其他社团太难抢了吧。社团里都是陌生同学,作为一个i人,我懒得社交,只有他和我相对熟悉。文科班分班后,谈起高一的社团,同在地理社团的同学曾问我们是不是一对,我当时大受震撼,同学回答说,因为我们当时总在一起行动。其实,真的只有当时。
地理社团挺有意思的,所以分班后,我还是报名了,他当然没有。带队老师也就是我高中三年的地理老师,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单口相声演员。我合理怀疑,他每天晚上不是在备课,而是在背梗。真可惜,身为地理课代表的我没有得到老师的真传;真可惜,小宋同学只听了一个学期的相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