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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还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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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主角攻三还没这么脑残。
这是我恢复意识后的第一个想法。
第二个想法是:怎么硌得慌?
有水滴到我手上,一滴、两滴……
?我受不了了。见这水滴还没有停下的意思,我终于抵抗住又累又困又饿又疼的身体睁开了眼。
主角受那双噙着水光的眸子一下子映入我眼帘,背景是蓝天白云和绿树鸟鸣。
啊?主角攻三利用完就丢啊???
主角受在见到我睁眼后反而哭得更凶了,眼泪不要钱一样往下流,然后滴到我手上。
我连忙收回手,挣扎着从块大石头上爬起来。别脚还没好,背又遭殃了。
主角受小心翼翼地护着我,却又不敢碰,隔着几厘米,跟运气一样。他以为咱俩是同性磁极啊?
我扫了眼他手臂和脖子上的红痕,还挺新鲜,看来我没昏多久,大概也有石头兄的功劳吧,我愿封其为最佳闹钟,效果极佳。
“那瞎子呢?”我立志做一个不怜香惜玉的人,对美人垂泪视而不见。我四处看了看,周围全是树,没有人迹,应当离镇子有段距离了。
好啊,主角攻三真把我俩当垃圾抛了。
主角受在我环顾了一圈又一圈之后才开口,成功堵住了我即将脱口而出的不耐烦。他把眼泪一抹,声音还没恢复:“那位道……那个瞎子,他把鬼捉了之后就把我们锁房间里了,我们从窗户出来的。”
哦,带着我表演了个他逃他追。我不信主角攻三没发现我们不见了,如果不谈及这个世界的原文的智障人设,那就是他觉得我们没有利用价值了。但如果按照人设来说,这怕不是个猫逗老鼠的情节。
此地不宜久留,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当机立断展开地图确定了方向,掏出剑翻身下石,然后脚踝一痛,对着主角受当场来了个单膝下跪。
“……”
原本只是钝痛,这下好了,伤筋动骨一百天。
幸好系统新人汇报还没结束,否则又要被祂笑话了。
古人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果然是有道理的,上辈子被病痛折磨惯了,这会儿也没那么大惊小怪了。
能忍。
我尝试单脚施力御剑,八百次后宣告失败,在主角受三番五次的邀请下接下了他递来的台阶,被他背着一起往九溪湾去了。
我的自尊成功被拿下一血。
我!以后!一定!努力!学习法术!
——看到主角受稳稳当当往前飞的章淮远如是说。
别扭了十几分钟,我终于放下面子向饥饿低头,在主角受的背上狼吞虎咽地啃干粮。
反正工作完就走了,在暂时的工作对象眼中的形象而已,和身体比起来很重要吗?
*
在我高明的指挥下,我们终于踏上正道,一路顺利地到了九溪湾。
果然人不能偷懒啊,偷懒就会遭报应。
刚遭过报应的我非常果断地避开了原文中“我”和主角受住过的客栈,反正这剧情已经歪到十里八乡去了,还不如让我舒服舒服。
原文中那个客栈的伙计看中了主角受(我说他真不是个魅魔?),设计陷害,为了防止“我”阻拦,给“我”下了超超超强力迷药在柴房关了几天几夜,不吃不喝。
我怎么看这剧情都蛮荒谬的,一个小小客栈的打工人会因为见色起意就谋害衣着不凡、一看就来头不小的客人吗?
问题是居然还能成功……
在强大的剧情面前,主角受再有用的法力都只是摆设。
当然,客栈伙计和“我”一样是能看不能吃的炮灰角色,这衣服还刚脱一半呢,就被主角攻四横刀夺爱了。
主角攻四,在仙侠背景下依旧独当一面的摄政王,不知道脑子哪根筋搭错一个人带着俩影卫跑来这闹鬼的小破地方,和原文的“我”与主角受一样低调地住了个小破客栈。
然而原文对他的描写是:【万人之上的摄政王向来目中无人,衣食住行全是上乘,最好的,就是他的。】
我这可是照搬的原文语句,一个字没改!
既然他是这般“最好等于他的”的人设,那为什么要跑来住这种鬼地方呢?当然是为了强行制造偶遇。
在原文中主角攻四其实是第三个出场的,而他的出场方式虽离谱,但也只是入门级的,后面一个比一个让我直呼智障。
看得出这原作者本来写的应该是“霸道魔尊和他的小白花”,主角攻二也本是配角,后来却一路跑偏成了总受np,剧情也越发荒诞无逻辑了,为黄而黄。
主角受还试图拉住我:“师兄,我们出来做任务,住那么好的客栈,不好吧……?”
不好什么不好!
我一票否决,我们是出来做任务,又不是犯事儿了的劳改犯,花的还是原主辛辛苦苦攒下来的钱,正大光明去住怎么了?
主角受没被说服,但还是委委屈屈地跟着我走了。我让他自己住一间,他说什么都不肯,哪怕我忍痛割爱了自己的钱给他都不要。
我和他争执半天无果,索性撂担子不干了:“那随便你吧。”
开玩笑,和他住?我不要命啊,我可不想大晚上不睡觉看现场版!
*
于是我们两个人现在一个在房间内一个在房间外,隔着道门板商量,哦,单方面商量。
主角受几乎用上了哀求的语气,一口一个师兄的喊我,而他亲爱的师兄正在门里被刚回来的系统批得灰头土脸。
发光团子气得在屋内直转悠,连光都骤然亮了几分,我索然无味地嗑着桌上摆的瓜子,左耳是系统的咆哮,右耳是主角受的哀求。
豁,太热闹了,我左耳不进右耳也不进。
系统把原文怼到我眼前,恨不得长根手指着,可惜祂没有,只能亲团子上阵,把自己当光标使,整个发光团子往虚拟屏幕上撞:“看到没!这里!我们要去的是这个客栈吗?你到底是来工作还是来度假的?!”
反正不是工作。
这话我当然没说出口,但任谁被二话不说塞了份差事干都不会太乐意吧,若不是我还想继续活着,早跑路了。
我叹了口气,尝试说服祂:“我们的任务是保证主角受活着,又不是演戏,干嘛非得要按照剧本来?”
“可……”系统还没开口,门外传来一阵叫声,然后是人倒地的声音。
是主角受的声音。
系统整个团子都抖了抖,一边招呼我一边往门外冲,我看祂恨不得代替我。
这个时间点,会发生什么?难道主角攻四跟着我们脑子恢复正常了?还是五星级酒店和廉价宿舍的员工其实是一个性质的?
我打开门准备见证人类多样性,然后只有一个人影从地上迅速爬起来越过我进了房门。
“?”
主角受还是那一脸委屈巴巴:“师兄不愿意让我进来,我只好……对不起。”但不改,下次还敢。
“你俩什么时候关系这么好了?”刚通网的系统一脸懵。
真是给我气笑了,主角受但凡把他这点小把戏用在主角攻身上,他也不会被那些个男人强取豪夺当金丝雀耍。用在我身上算什么本事?
我看这傻叉剧情,主角攻对主角受真的天然施加debuff。
主角受倔强地赖在我房间不走了。
我晾了他几分钟,言简意赅地向系统概括了一下祂错过的剧情,换来祂一声又一声的崩溃,看来我俩真是天生不合。
我这不是还好好的?主角受不也还好好的?世界不也还好好的?
我把发光团子一巴掌拍开,居高临下地走到旁边坐着一动没动的主角受前,连一贯该有的人设都省了,什么照顾的关心的语气通通被丢到九霄云外:“说说吧,为什么?”
主角受低下了头,我看不清他的神情,只听他轻声说:“就、就是,一个人住一间太浪费了……”我看到他的手指在发抖。
“林清。”这是我第一次毫无语调地喊他全名。我知道这不是他的错,但我还是忍不住将连日来受过的委屈尽数迁怒到他身上,无论是那天被迫独自面对女鬼,还是担惊受怕地一直说服自己克服天然对陌生世界的恐惧,又或是唯一的同事与自己理念不合……更远一点,我甚至开始想到上辈子临死前想,我终于不用再痛了——可没实现。
现今我的脚踝被女鬼打伤的地方还在痛,他或许是没发现,而我是忙于赶路无暇顾及。
就是一个住房问题罢了,或许压根不应该扯上我这么大的火气。
主角受看着我脸上掩不住的烦躁,显然是被吓到了。
这20来天,我一直在质疑我自己:留下来工作,真的适合我吗?
平心而论,我不是一个脾气多好的人,也不像小说主角那样随随便便就可以解决所有的困难,我甚至没有可以当成金手指用的系统。
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怕苦怕累,怕疼怕麻烦。所以如果换个人来,也不至于半个月集训法术却还是连最基础的御剑都无法熟练掌握。
没有天赋。我这样评价自己。
我也动过直接辞职离开的念头,但系统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死缠烂打,让我硬生生熬到了剧情开篇。
我不喜欢原文剧情,我上辈子28年的教育都在教人要有自由,要独立,所以初见主角受时我是同情他的,可我自认为也算不上个好人,没有拯救别人的爱好,因此同情归同情,在不干涉我自身利益的情况下,主角受再惨我也不会去做什么。
工作,也只是工作,过多地和工作对象交好反而会惹祸上身,这一原则我从上辈子秉持到这辈子,所以面对主角受不知道是依赖还是什么的举动,我能避则避。
等到剧情结束,我便寻处安静悠闲的地方,度过一生,然后再去新的世界,或者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