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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

  •   宝榛23岁的时候在记事本上写到:
      “长长远远的走过了那么多的路,好像,口袋里只剩下一把冬天,还有两张不知所措的脸。”
      宝榛不会买东西,这个年头在这个地方打拼的女孩子,不会买东西的很少了。整个城市里的年轻女孩子都如花招展,她们大都精致,拼命,并且精明理智,不择手段,拼命的想要往上爬。这是我在这个城市遇见的大多数女孩子的样子。
      这年头,像她这样的女孩子,若没有一个有钱的男人或者是很好的家庭背景,她的生存会如何的令人堪忧。
      宝榛说她一生都在寻找这两样东西,可是盼到的确是良人未来,福地不在。
      后来我在英国的机场一个人拖着行李过安检的时候,想到了宝榛说的,如果你遇见一个陌生的女孩子,不要轻易对人家笑。女人不可欺,一旦惹上小心妖魔缠身。于是我不对任何女子微笑。我身后的行李箱里面有捆的整整齐齐的明信片,那是要寄给宝榛的。宝榛不在了,我应该寄给谁呢。
      1.
      我再遇见宝榛是在滨海路的医院里,她住妇产科,身材浮肿走样,也不能动。浑身散发着一股奇异的味道,她觉得羞愧,脸庞涨的通红。
      她这些年过的并不如意,做了富翁的金丝雀,堕胎,吸毒,把自己糟蹋的一塌糊涂。
      她问我以后有什么打算,
      我说我以后准备去英国呆一段时间,
      她问我是会和我的妻在一起还是一个人去。
      我说,一个人。
      她说,每到一处都要买明信片,写上地址寄给我。
      她停了停,又接着说,我真应该学学汉武帝的李夫人,不该见你。这样我在你记忆里,至少还是个美丽的小妖妇。
      我笑她,想什么呢,你以为我们是谁,我没有江山你不是美人,为着这个不见我,再说,不就是生个孩子吗,要死要活的,何苦来呢。
      说完之后我眼前瞬间空明。说白了,我和她,也就是最平常的饮食男女,生离死别,又怎是谁说了就算的。
      宝榛也笑了,两团肿胀的簇拥在一起,把眼睛挤成了一条缝“我英文不熟,你要记得写的时候用汉字。”她的姿势让我想起了一只被喂得很胖的家养猫,慵懒的在太阳底下眯着蓝色眼睛。
      我认识宝榛已经很久了。从很小的时候我们就是邻居,宝榛读书读到一半就不念了。宝榛有一个姐姐叫宝娜,宝榛随性,宝娜理性。念书工作恋爱结婚生子,一边带孩子一边升职,总之,宝娜是一个强势的女人。

      2.
      宝娜结婚的时候,宝榛在婚礼上喝的烂醉如泥,新郎新娘来敬酒的时候,宝榛已经东倒西歪站立不得。
      新郎呆站着,新娘明显心虚,说,“宝榛宝榛,什么时候喝酒不得,偏偏在这个时候喝这么多。”
      那天晚上宝榛的姐姐要我送宝榛回家。她满脸的歉意,对我说,“你是知道我们之间的事情的,是我对不起她,她今日能来我的婚礼我就已经感谢万分。”
      “宿眠,我知道是你劝她来的。谢谢你。”
      此刻我只觉得万般话语都说不得,噎在喉间,半天才挤出了一句“新婚快乐。”
      她眼底暗暗的。画了新娘妆,遮盖不及,变做灰色的一块儿,沉沉浮在那里。
      我从心里有些瞧不起她,她强势,强势到连妹妹的爱情也要插一脚然后打劫走,强势到看不得别人的好。
      今日她穿着从英国定制的婚纱,戴蒂芙尼的珠宝,不知道是几克拉的钻戒在手上刺眼的发光,化妆师把她的脸画得精致无比,她时时刻刻满脸笑容迎宾待客,好像商店橱窗里一等品的塑胶娃娃。
      姜宝娜永远都是理智幸福的姜宝娜,可是宝榛呢,宝榛她一无所有,被恋人抛弃,怀着孩子的时候被母亲赶出家门。
      我一只手扶着宝榛另一只手腾出空而来找车钥匙。
      宝榛走的踉跄,突然俯下身子哗的一下吐了我一手一身。
      我因为怕她摔着所以不敢闪身,从车里拿出手帕给她擦。她浑身发抖,躺在后座上,伸出一只手抓住我的胳膊。
      “宿眠,宿眠,为什么不是你。”
      姜宝榛,她喜欢的是陆洋啊。

      3.
      宝榛喜欢陆洋,早就是路人皆知的事了。
      高二时宝榛遇见陆洋,那时陆洋只是一个跑街道的小混混,宝榛自从跟了他,再也无心功课。幸好她天资聪明,便也每科得过且过的混了下来。
      直到她怀孕,被开除,这件事情在亲戚之间闹的沸沸扬扬。姜太太觉得颜面扫地,于是拿着扫帚赶宝榛出门,说以后再也没有这个女儿。
      再至她堕胎,陆洋在医院遇见宝榛的姐姐宝娜,这个玩世不恭的街道混混终于浪子回头,和宝娜二人竟从此坠入情网一发不可收拾。
      陆洋为了宝娜改邪归正,把以前混世的本事和头脑都用在了正经事上,在宝娜的帮助下竟也人模人样的穿起了西装当上小开。
      对于宝榛,他们各人皆有各人的私心,这种私心把他们原本的过失变作了事不关己,他们急于给宝榛找一个合适的人,借以推脱他们的责任,我便是他们找的那个合适的男人。
      那个时候我刚毕业,整天累死累活的做白领阶级上班族,
      用宝榛的话来讲就是为一点可怜的工资卖弄青春。
      宝榛离开家之后无处可去,挤在我的出租房里看碟,昼夜颠倒。
      后来干脆做了酒吧的跳舞女郎。
      画着烟熏妆血红唇,一头故意烫的坏掉的头发。
      我每天早上7点去公司每每遇见她疲倦的回家,浑身的狼狈,带着一身香水和酒臭混合的味儿。
      我有些许洁癖,对她恐吓“快去换掉,洗个澡。不要坐沙发!”
      宝榛朝我嘿嘿一笑,径自去了她的卧室。
      我对于宝榛,说不清楚是一种什么情愫。大约起初她之于我是两小无猜一起长大的小朋友,往后是怀着别人孩子的女友,再至她被抛弃,无家可归。她之于我是一个可怜的女人。
      如今她流连于花红柳绿,夜夜笙歌,我竟也微微不甘了起来。
      我是爱她的,以至于看她自甘堕落心有芥蒂。她在镜子前浓妆艳抹的时候我会心痛,她换上露背露脐装我会生气,每晚她不在家我会担心,担心她在酒吧是不是会出事,担心她是不是因为喝醉了找错门牌号,担心她会不会突然不再回来,担心她以后如何生存。
      不过这些担心似乎多余,这样以来几个月,宝榛在夜总会做的似乎如鱼得水,白天偶尔在家,也是手机响个不停,
      “你懂什么,这些人是衣食父母,他们开心,我的香水时装才有着落。”
      她换了蕾丝花边的内衣裤,扔在客厅里随处可见。我竟然也成了坐怀不乱的柳下惠。我和宝榛,一切都不提及爱情,一切似乎都类似爱情。

      4.
      我劝她去找个安稳的工作,像公司小职员之类的。她不屑。家明,她用涂着安娜苏睫毛膏的眼睛瞪我,翘起涂着暖红色蔻丹的兰花指,你这是要断了奴家财路。
      是,她一瓶香水抵我半月劳苦,这样的女子,即使我有心相留,她如何甘心与我现世安稳?
      有时候我想,让她自甘堕落去罢,我自生活在阳光下,快活自在。走常人走的路,努力工作赚钱结婚生子,然后安享晚年。人生悠悠,几十年而已,何苦为难自己。
      如果不是那天我回家,客厅空荡荡的,地板被擦得一尘不染,沙发上凌乱扔着的衣服都不见了,我打开宝榛房间,我一直都担心会有这么一天,宝榛会离开,人性就是这么的贱,她在的时候我嫌她闹嫌她吵,嫌她内衣到处乱丢化妆品霸占我半个冰箱,她离开之后我好像空掉了一半,变成了一只眼睛一只耳朵的怪人,浑浑噩噩度日,不是忘记和友人的约会就是找不到前一天做好的文稿,宝榛离开,我也不再是我。
      朋友抱怨:“宿眠,我今天从你身边过去向你打招呼,你居然都没听见。”老板说:“宿眠,你最近工作为何老是三心二意。”
      我没有去找她,只是手机二十四小时开机着,MSN头像终日亮着。我知道宝榛要想找到我,一定可以找得到。我会一直等。
      宝榛终于来找我,在我们常去的那家餐厅里口。我几乎认不出来眼前这个金银珠宝浓妆敷面的女人是我所熟知的宝榛。
      我问她,你现在何以为生。其实,她何以为生,我难道会不明白,如今的她俨然是一个贵妇人,单凭她自己的能力如何能开得起那部白色凯迪拉克,我心里明白,但是同样的话不从她那里听到不死心。
      “我自有我的活法,纵使我卖笑生存,宿眠,那也是我用自己的应得的报酬。”
      “你和别人住在一起?”
      “我勾引有妇之夫。”
      宝榛要走,我起身拦住她,
      “你何苦如此?”我只觉得浑身的血液都烧着,像是有人拿了一把锋利的匕首戳穿了我的背部。
      “我可以给你的,宝榛,你又何苦这样如此折腾我。”
      她拉开提包,从里面抓出大把的粉色钞票抛在我面前,你有吗,你有吗?宿眠。
      我知我们的关系从今起到了尽头,从今起她是饱是饥,是冷或暖,都将与我无关。旁边伊势丹的换季打折正进行的火热,无数穿高跟鞋平底鞋运动鞋皮鞋的脚涌进那相对狭小的空间,然后带着它们的主人意兴而归。
      里面热火朝天喧喧扰扰,我们就站在特卖场大玻璃的一面,世界静得出奇,我们隔着整个世界。我摸一摸口袋,摸到的现金有一种冰凉的触感,它们的价值甚至不能够为她买一件半价围巾。即使可以我也不能,因为这些钱要交水费电费要给宝榛买她爱吃的榛子冰淇淋。
      她停了好久。说,宿眠,你没有也给不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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