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45、第 45 章 “还碰了什 ...

  •   “还碰了什么?”
      “没、没有了。”
      “那可乐罐呢?”
      “好像……好像本来就倒了?”
      方琢没再说话。他走到陈远身后大约一米的位置,停住了。他不再往前,因为这一步迈过去,他就从“路过的人”变成了“第一现场的闯入者”。他曾在刑警队待了七年,跟过四十七个命案现场,这种肌肉记忆深入骨髓,哪怕他的脑子已经被酒精和失眠泡烂了两年。
      他蹲下来,从那个角度看向桌面。可乐罐倒在陈远右手的正前方,如果是他自己放倒的,角度不对。如果是他喝的时候手滑,那罐子应该滚到地上,而不是这样稳稳当当地斜靠在剧本封面旁边。
      有人把它放在那里。
      “他什么时候倒下的?”方琢没回头地问。
      身后沉默了一会儿。一个男人的声音回答他,声音里带着一种被压制的暴躁:“你是警察吗?问东问西的。”
      方琢终于站起来,转过身。说话的是陆嘉文,四十二岁的商人,穿着一件看起来不便宜的深蓝色polo衫,胸口的logo是一串方琢不认识的外文。他的脸涨得通红,眼白里全是血丝,拳头攥着放在桌上。
      “不是。”方琢说,“我只是出去抽了根烟。”
      “你出去抽烟?”陆嘉文的声音拔高了,“你出去了快五个小时。”
      “什么?”
      “八点半你说出去透口气,然后就消失了。我们在屋里搜证据、找线索、对时间线,一直玩到十二点多,你人呢?你是知道自己要被投成凶手了吧?”
      方琢的大脑在那一瞬间停摆了片刻。八点半。他看手机确认了一下时间。凌晨一点十二分。
      他离开的不是一根烟的工夫。他离开了将近五个小时。
      但方琢的记忆只有二十分钟。他走出去,抽了一根烟,收到第三条匿名短信,然后回来,这是他能回忆起来的全部。中间的那几个小时像是被人从他的大脑里整块剜掉了,只留下一个黑洞洞的缺口,连边缘都在发疼。
      “我……”他张了张嘴,发现自己不知道该说什么。
      “行了。”一个女声打断了他。
      姜燃从主持台后面的角落里走出来。她穿着黑色的工作围裙,长发在脑后扎成一个利落的马尾,脸上是方琢熟悉的冷淡表情。她的眼睛扫过方琢时没有停留太久,像是在看一件摆错了位置的家具。
      “已经报警了。”她说,声音平稳得不正常,“在警察来之前,所有人不要离开大厅。”
      “谁报的警?”方琢问。
      “我。”
      “什么时候?”
      姜燃低头看了一眼手表,那是一块黑色的G-Shock,和她纤细的手腕显得不太搭。“大约十五分钟前。你还没回来的时候。”
      “你为什么不先叫救护车?”
      姜燃抬起头,看着他。她的眼睛很大,瞳仁是深棕色的,眼眶有点发红,但脸上没有任何泪痕。她像是在看他,又像是在看他身后某样不存在的东西。
      “因为他已经死了,方琢。”她说,“一个喝过氢氰酸的人,五分钟内就会停止呼吸。你比我更清楚。”
      方琢没有说话。
      氢氰酸。她说的是氢氰酸,不是“中毒”或者“可乐有问题”。这个判断对于一个“剧本杀店主”来说过于精准了。
      “你怎么知道是氢氰酸?”
      “苦杏仁味。”姜燃面无表情地说,“剧本里第三幕的凶手用的就是这玩意儿。道具组买的是杏仁香精,我亲手挑的。”
      她顿了顿。
      “这罐里不是香精。”
      屋外传来警笛声,由远及近,被暴雨扭曲成了某种断断续续的哀鸣。很快,红蓝两色的光穿过玻璃窗照进来,在墙壁上打出一圈又一圈的旋转光影。
      方琢往后退了一步,把自己从现场的边界线上挪开。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
      他的右手在发抖。
      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他发现自己右手的虎口上有一道新鲜的划伤,皮肤被整齐地割开,伤口边缘已经开始结痂,像一道红色的细线。他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受的伤。
      他甚至不记得过去五个小时里自己去了哪里、做了什么、见了谁。
      “游戏还没结束。”
      匿名短信里的那四个字忽然在他脑子里回响起来。方琢把手插进口袋,手指触碰到了一个冰凉的硬物。
      他摸出来一看,是一只空的玻璃小瓶。瓶口被拧得紧紧的,里面残留着少许透明的液体,在头顶昏暗的灯光下折射出微弱的光。
      他放在鼻尖闻了一下。
      苦杏仁味。
      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方琢把瓶子飞快地塞回口袋,转过身。一个穿警服的女人站在门口,雨水从她的帽檐往下淌,她身后的暴雨夜是一片深不见底的黑色。
      她摘下帽子,露出一张方琢再熟悉不过的脸。
      沈念。
      三十岁,市刑侦支队队长,曾经是方琢的搭档。两年前,他们在一个命案现场的警戒线前大吵了一架,此后再也没说过一句话。
      她的目光在大厅里扫了一圈,最后落在方琢身上。没有惊讶,没有任何波动的情绪,只是在他身上多停了半秒,那种停留不是辨认,而是确认。
      确认他出现在现场的这个事实,被她归档在某个她不喜欢的文件夹里。
      “沈队。”方琢说。
      沈念没有回应他。她转头对身后的人说:“封锁现场。法医和痕迹组马上到位。把所有人分开看管,每人一个房间。”
      说完这句话,她才再次看向方琢。
      “你也在场?”
      “在。”
      “什么时候来的?”
      “晚上八点。”
      “中间离开过吗?”
      方琢沉默了一瞬。
      “离开过。”
      沈念没有追问。她只是看了他一眼,那一眼里装了很多东西,但方琢来不及分辨,她已经转过头去,开始对身边的人交代后续的事项。
      方琢站在角落里,看着法医蹲在陈远的尸体旁边做初步检验,看着痕迹组的人拿粉刷在大厅的门把手上来回扫,看着姜燃面无表情地靠在墙边,接受一个年轻警察的问询。
      姜燃的右手虎口上贴了一张创可贴。
      他记得八点钟刚进店门时,她手上还没有这个。
      方琢低下头,看着自己虎口上那道红色的伤痕,把那只手攥成了拳头。
      口袋里的玻璃小瓶硌得他大腿生疼。

      他被安排在走廊尽头的杂物间等待问询。房间很小,大概只有六平米,堆着剧本杀店的各种杂物:过期的DM手册、废弃的角色立牌、一箱一箱的打印纸。头顶的灯泡嗡嗡作响,光线忽明忽暗。方琢坐在一把吱嘎作响的折叠椅上,面前是一张堆满东西的折叠桌。
      他把那个玻璃小瓶从口袋里拿出来,放在桌上。
      透明液体。无色的。有苦杏仁味。可以装在任何日常容器里,可以混入任何饮料中,五到十分钟致死。致死剂量极小,比阿司匹林还小。
      方琢用手掌把瓶子盖住。他应该把瓶子交出去。这是物证,说不定是决定性的物证。但他没有。
      不是因为他想包庇谁。是因为他不记得这个瓶子是什么时候进到他口袋里的。他不记得过去五个小时里的任何事。
      如果把瓶子交出去,上面只有他的指纹怎么办?如果有人确实在这五个小时里见过他,而他说不清楚自己在哪里怎么办?如果,
      门开了。
      沈念走进来,手里拿着一个记录本和一支笔。她在方琢对面坐下,把本子翻开,笔帽拔下来,动作利落得像是在处理一条程序性的流水线。
      “姓名。”
      “方琢。”
      “年龄。”
      “三十四。”
      “职业。”
      “自由调查员。”
      沈念抬起头看了他一眼。这是今晚她第一次正眼看他。
      “自由调查员。”她重复了一遍这个词,语调平得听不出任何讽刺,但方琢太了解她了,他知道那种“平”就是她最大的讽刺。
      “接保险公司的活儿,”方琢说,“查假理赔。偶尔接离婚取证。合法经营,按时缴税。”
      “今天晚上八点你来到这里,参加一场剧本杀游戏。”沈念把话题拉回来,“参与者都有谁?你认识他们吗?”
      “不认识。除了姜燃。”
      “姜燃。”沈念在他的回答后面画了一个方琢看不懂的符号,“她是怎么邀请你的?”
      “一周前给我打的电话。说有个剧本很适合我,让我来试试。”
      “你答应了。”
      “我欠她的。”
      沈念的笔尖顿了一下。“欠她什么?”
      方琢没有回答这个问题。沈念等了五秒钟,在“欠她”后面写了一个问号,然后继续往下问。
      “八点半你离开现场,凌晨一点返回。中间去了哪里?”
      方琢靠在椅背上,看着头顶嗡嗡作响的灯泡。
      “我不记得了。”
      笔停了。
      沈念缓缓抬起头,她的眼神在那一刻变得锋利了起来。不再是程序性的询问,而是某种被重新激活的本能,那种对谎言的本能嗅觉。
      “不记得?”
      “不记得。”
      “方琢,”她把笔搁在本子上,“我们两年没见,你见我的第一面,就给这种口供?”
      “我没有给口供。”方琢说,“我在陈述事实。我确实不记得了。”
      “你喝酒了?”
      “没有。今晚只喝了一罐可乐。”
      “吸毒?”
      “你认识我七年了,沈念。”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