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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等你能承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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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珩告诉我,我和他之间的事,要从一个人说起。
“布佳延。”
他念出这个名字的时候,语气很平淡,像在说一个无关紧要的人。但我注意到他的右手微微握紧了,指节泛白。
“你大学时期最好的朋友,”
他说,
“也是你离开墨尔本之后,唯一一个还和你保持联系的人。”
布佳延。
这个名字从我记忆深处浮起来,像一块沉在水底的石头,被什么东西搅动了一下,露出模糊的轮廓。我记得这个名字,记得她的脸——圆圆的,笑起来有两个酒窝,说话声音很大,喜欢在句尾加一个“啦”字。但我记不清我们是怎么认识的,一起经历过什么,甚至记不清她的全名到底是哪三个字。
“她是我朋友?”
我问。
“你最好的朋友。”
黎珩纠正我,
“你们从大一就认识了,住同一间宿舍,一起打工,一起逃课去大洋路看十二门徒。你出事之后,她一直在找你。”
他看了一眼墙上的照片,目光落在一张两个女孩的合影上。照片里的我搂着布佳延的肩膀,两个人头靠着头,笑得见牙不见眼。背景是一家灯光昏暗的小酒馆,桌上摆着两个空酒杯。
“她现在在哪?”
我问。
“北京。”
黎珩说,
“她半年前回国了,在一家公关公司工作。她知道我找到你了,一直在等你的消息。”
他顿了顿,像是在斟酌措辞:
“她想见你,但我说,等你准备好了再说。”
我盯着那张合影看了很久。照片里的那个我,笑得那么放肆,那么毫无保留,像是一个完全不设防的人。而现在的我,已经很久没有那样笑过了。不是说我不快乐,而是我的快乐总是克制的、收敛的,像一杯倒得太满的水,稍微晃一晃就会溢出来,所以我小心翼翼地端着它,不让它晃。
“她为什么不直接来找我?”
我问。
“因为她答应过我。”
黎珩说。
“答应你什么?”
他没有回答,而是走到窗边,把那扇落地窗推开了一条缝。六月的风裹着热气涌进来,吹动了墙上那些照片,相纸轻轻碰撞,发出细碎的声响。
“筱筱,”
他说,背对着我,
“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你爸妈从来不提你在国外的那两年?你出车祸之后,他们把你接回家,照顾你,陪你做康复,但对你在墨尔本的生活只字不提。你不觉得奇怪吗?”
我确实觉得奇怪。不是没有想过,而是每次想到这个问题,我的大脑就会自动绕开它,像一个行人在路上遇见一个深坑,本能地绕道而行。现在想来,那不是“不想知道”,而是“不敢知道”——我的身体比我的意识更早地做出了判断:那个坑太深了,掉下去会摔死。
“他们知道什么?”
我问,声音有点发紧。
“他们知道一些事,”
黎珩转过身来,
“但不是全部。他们知道你在墨尔本交了一个男朋友,知道我,但不知道我们之间具体发生了什么。你出事之后,你父亲找人调查过我,查到了黎家的背景。他认为……”
他顿了一下,
“他认为我不适合你。”
“所以他们就让我忘了你?”
“他们没有‘让你’忘记,”
黎珩说,
“你忘记我,是因为别的原因。”
这句话像一根针,扎在我心里某个柔软的地方。不是疼,是一种说不清的不适,像有什么东西在我的潜意识里蠕动,挣扎着想要破土而出,却被一层厚厚的冻土挡住了。
“什么原因?”
我问。
黎珩看着我,那双黑色的眼睛里有光在闪动,像是水底的碎玻璃。他张了张嘴,最后说了一句让我更困惑的话。
“现在还不是时候。”
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坐在出租车的后座,看着窗外的北京城在夜色中倒退。
华灯初上,长安街两边的行道树被路灯照得一半亮一半暗,风吹过来,树叶翻出银白色的背面。我忽然想起一个画面,很模糊,像是透过磨砂玻璃在看——也是一条很宽的街道,路两边种着高大的梧桐树,树影斑驳,有人牵着我的手走在人行道上。那人的手很大,掌心干燥温热,指节分明,握得松松的,但很稳。
画面一闪就没了,像电视信号不好时出现的雪花屏。
我闭上眼,试图抓住那个画面,但它已经消失了,只剩下手心残留的一点温度错觉。
手机震了一下。
是黎珩发来的消息,只有一个地址,和一句话:
“布佳延在这里等你。如果你想去的话。”
我盯着那条消息看了很久,直到出租车司机第三次问我
“小姐,到底去哪儿”
,我才报了家里的地址。
不是不想去,是不敢。
这种感觉很奇怪。我是一个很果断的人,工作上做决策从不拖泥带水,但在面对这个突然出现在我生命里的男人和那段被我丢失的过去时,我变得优柔寡断、畏首畏尾,像变了一个人。或者说,像变回了五年前的那个人——那个笑得没心没肺、为爱奋不顾身的陆筱筱。
可我不记得她是什么样子的。
我只知道,她一定做过很痛的決定。
第二天是周六,我醒得很早。
窗帘没拉严实,一道光从缝隙里漏进来,正好落在我的右手腕上。那块淡粉色的疤在晨光中显得格外清晰,像一枚小小的印章,盖在最隐秘的位置。
我举起手腕对着光看。那条疤其实很浅,不注意看根本发现不了,但仔细看的话,能看出它微微凹陷的弧度。黎珩说,这是在医院里挣扎时留置针划伤的。
我为什么会在医院?为什么挣扎?
这些问题像蚂蚁一样在我脑子里爬,痒,但抓不到。
手机又震了。还是黎珩,这次没有地址,只有一句话:
“布佳延说,如果你不来,她就自己去你家找你。”
我忍不住弯了一下嘴角。这个布佳延,听着就是个急性子。
我回了两个字:
“地址。”
布佳延住在一栋老居民楼的六楼,没有电梯。
我爬了六层楼,在贴满小广告的防盗门前站定,抬手刚要敲门,门就从里面被拉开了。
一个女人站在门口,穿着皱巴巴的T恤和运动短裤,头发随便扎了个丸子头,脸上没化妆,黑眼圈重得像被人打了两拳。她看见我的一瞬间,整个人像被定住了一样,眼睛瞪得大大的,嘴唇开始发抖。
“筱筱。”
她叫我的名字,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见。
下一秒,她一把抱住我,抱得很紧很紧,像抱一个失而复得的东西,怕一松手就又丢了。她的下巴抵在我肩膀上,我感觉到有温热的液体滴在我的颈窝里,一滴,两滴,然后是无声的颤抖。
“你回来了,”
她的声音闷闷的,带着哭腔,
“你真的回来了。”
我僵硬地站在原地,双手垂在身侧,不知道该怎么回应。我不记得她,不记得和她一起逃过课,不记得和她一起在大洋路上看过十二门徒,不记得和她在那家灯光昏暗的小酒馆里喝过酒。这个抱着我哭得稀里哗啦的女人,对我来说,几乎是一个陌生人。
但她认识我。她认识那个十九岁的、笑得没心没肺的陆筱筱。
“进来吧。”
她松开我,用袖子胡乱擦了一把脸,侧身让开门口。
她的家不大,两室一厅,收拾得不算整洁,到处都是书和杂志。客厅的茶几上摊着一本翻开的相册,我认出那些照片——和黎珩工作室墙上的一模一样,只是尺寸更小。
“他给过你一份?”
我问。
“嗯。”
布佳延给我倒了杯水,在沙发上盘腿坐下,
“他说,你不能一个人承担所有的记忆,所以让我也留一份。”
“他”当然是指黎珩。
我坐在她对面,端起那杯水,没喝,只是握在手心里。杯子是温的,水温刚好,不烫手也不凉手。这个细节让我恍惚了一秒——黎珩知道我不喝凉水,连他告诉布佳延的事情里,都藏着这个习惯。
“筱筱,”
布佳延看着我,眼圈还是红的,
“你想知道什么?”
“所有的事。”
我说。
她深吸了一口气,好像这个问题的重量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你和黎珩是在大二那年认识的,”
她慢慢地说,
“那时候你在一家华人餐厅打工,他是店里的常客。你第一次给他上菜的时候,把汤洒在了他的白衬衫上。”
她说到这里,忽然笑了,眼泪又掉了下来:
“你当时吓坏了,说对不起对不起,我赔你一件。他说不用,你又说不行,一定要赔。最后他把衬衫脱下来叠好,放在桌上,说‘那你带回去洗吧,下周我来取’。”
“你洗了那件衬衫,洗得很认真,还特意买了专门的洗衣液。可是你忘了,那是件白衬衫,不能用带颜色的洗衣液洗。结果你把它洗成了粉红色。”
我愣了一下,然后不受控制地弯起了嘴角。
“然后呢?”
我问。
“然后他来取衬衫的时候,看见那件粉红色的衬衫,愣了三秒钟,然后笑了。”
布佳延看着我,眼睛里有一种很复杂的情绪,
“筱筱,你可能不记得了,但黎珩那个人,几乎从来不笑的。他在外面永远是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冷得像一座冰山。可他对着你的时候,会笑,会生气,会吃醋,会着急——你把他变成了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我的嘴角慢慢放了下来。
因为我发现,我确实不记得他笑的样子。
“他们黎家的情况很复杂,”
布佳延继续说,
“他爷爷黎正邦有三个儿子,黎珩的父亲是老大,但身体不好,很早就退出了公司的管理。黎珩从小被当作继承人培养,但家族内部一直有人不服。他的二叔黎正业,一直想把自己的儿子推上去。”
“这和我们的分手有什么关系?”
我问。
布佳延的表情变了,那种变化很微妙,像是有什么话堵在嗓子眼,咽不下去也吐不出来。
“筱筱,”
她斟酌了很久,终于开口,
“你真的确定要知道全部吗?有些事,知道了就回不去了。”
我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
“我已经在回去了。”
布佳延沉默了很久,久到窗外那棵老槐树上的蝉都叫了好几轮。
“你和黎珩分手的原因,”
她终于说,
“不是你提的分手,是你……”
她的手机忽然响了。
她看了一眼屏幕,表情变得很奇怪,像是松了一口气,又像是被打断了什么重要的东西。她接起电话,嗯嗯了两声,然后把手机递给我。
“黎珩。”
她说。
我接过手机,放在耳边。
“筱筱。”
他的声音低低的,带着一点疲惫,
“今天先到这里吧。我知道你想知道全部,但有些事,得按顺序来。”
“按什么顺序?”
我问。
“按你的记忆回来的顺序。”
他说,
“强行告诉你所有的真相,对你的大脑是一种伤害。你的失忆不是物理性的,是心理性的——你的身体选择了忘记,一定有它的理由。如果我们强行把那扇门撞开,里面关着的东西可能会伤到你。”
“那你打算怎么办?”
我问。
电话那头安静了几秒。
“我来打开那扇门,”
他说,
“一扇一扇地开。从最浅的那扇开始。”
“第一扇是什么?”
“布佳延告诉你的事——你们的相识,我们的相遇,我们在墨尔本的日子。那些是安全的,不会伤害你。”
“那扇门之后呢?”
他又沉默了。
“之后的事,”
他说,
“等你能承受了再说。”
挂掉电话之后,我把手机还给布佳延。她看着我,眼神里有一种心疼,好像在说
“你看,就是这样,他总是这样,把所有的重担都扛在自己身上”
。
“继续吧。”
我说。
布佳延深吸一口气,重新在沙发上坐好。
“你和黎珩在一起之后,几乎每天都腻在一起,”
她说,
“他有钱,但他从来不乱花。你们会去维多利亚市场买菜,回他的公寓做饭。他做饭很好吃,你知道吗?你每次都吃很多,然后抱怨他把你喂胖了。”
我听着这些话,脑子里什么画面都没有,但心里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不是温暖,不是感动,而是一种更深层的、更原始的熟悉感——像是这些事虽然不记得了,但我的身体记得。我的胃记得他做的饭,我的手指记得那件被我洗成粉红色的衬衫的质地,我的皮肤记得墨尔本夏天傍晚的风。
“后来呢?”
我问。
布佳延的笑容慢慢褪去了。
“后来,”
她说,
“他的家人发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