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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亡倒计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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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归鹤睁开眼,看向自己手中的手表,秒针一格一格走过,晃出了虚影。
她看了两分钟,才发现是自己的手在抖。
林归鹤握住自己的手腕,终于看清了上面的倒计时,6 天 23 小时 49 分钟 55 秒。
林归鹤苦笑,自己竟然看了整整十分钟手表,真是浪费生命。
毕竟,她只有 7 天可活了。
林归鹤从床上起来,光脚走在地毯上,凭着肌肉记忆,走到自己的衣帽间,蹲下身,翻出一身与房内装饰格格不入的破旧衣服,衬衫边角起毛领口发黄,牛仔裤上绣了好几朵粗糙的粉花。
她身体疲软,倚靠着衣柜瘫坐到地上,孤零零地抱着那身旧衣裳,她抬头看向头顶,在擦得一尘不染的镜子中,看到自己现在的模样——长发杂乱地散在身上,柔软亲肤的白色睡裙贴在她的皮肤上,其下显出一大片的青红,那是她身上的纹身。
林归鹤看向自己的左手无名指,那里纹着一个人名,代替戒指,永远地刻在她的身上。
她轻轻地去吻无名指根部的纹身,柔软的嘴唇划过手背上大片的金色,落在无名指根部的花体字上。
“林珏。”
“林珏,林珏,林珏……”林归鹤不满地一遍遍呢喃那个人的名字,仿佛这样那个人就会像小狗一样,噔噔噔跑到她的身边,挤进她的怀中,回应她的亲吻——林归鹤张开嘴,牙齿狠狠咬住写有林珏的那块皮肤,咬下一片深红色牙印,将那个名字完全包裹。
林归鹤松口,唾液仿若牵连两人的银丝,拉长、断裂。
“林珏。”
林归鹤终于停下了重复的呢喃。
“我好想你。”
————
“我好想你。”
“我好想你。”
“我好想你。”
“……”
相同的声音一遍一遍在空荡的房间中回荡,林珏再次按压玩偶的胸口,听到又一声——
“我好想你。”
林归鹤的声音一遍一遍在耳边重复,仿佛她还在他的身旁。
半个月前,林归鹤被闯入者强行掳走,林珏扑上去护住林归鹤,被几个保镖轻松扒开、打晕,失去意识前,为首的保镖对他说,大小姐要是想见他,他们会再来找他。
林珏醒来后,花光全部积蓄去购买消息,终于在第三天找到了林归鹤被带去的地方,历经数十次硬闯,终于再次见到了林归鹤。
彼时,林珏鼻青脸肿得被保镖压在地上,抬头眼睛一眨不眨地望向林归鹤,她站在高高的露台上,被整齐有序的保镖围在中间,她瘦了,身上穿着一件单薄的雪白长裙,仿佛下一秒就要化作仙鹤翩然起飞,她看着他,一字一字对他说,等——我——
林珏还记得那两个字的口型,他唇角轻咧,口型与当日的林归鹤重合,声音低沉,每一个字都咬字级重:
“等你。”
无故旷工三天,要不是林珏现在干的工作实在缺人,活重时间长工资少,他连最后能养活自己的手段都要丢了。
林珏,身高195,长得又凶又壮,皮肤是久晒后的黄黑色,顶着一头漂染褪色后的枯黄短发和一手臂的纹身,为人木讷寡言,往那一站,正规一点的工作都不要他。
干完一天的重活累活,林珏回到狭小寂静的家中,房间内一片漆黑,林珏没有开灯,为了省电。
他沉默地坐在空无一人的黑暗中,像一只被主人遗忘在家中的大狗,他习惯了等待,他只能等待。
良久,林珏起身,打开抽屉,摸黑从精心收纳的百宝箱中拿出一个玩偶,这是他某一年的生日礼物。是一个林归鹤照着自己的样子缝制的玩偶,林珏看不清玩偶,却极为熟练地梳理小人的长发,捏捏她的小手。
玩偶体内放着录音芯片,只要按下小人的胸腔,就会发出林归鹤的声音。
十几年来,她们从未分离,林归鹤却还是按着玩偶,对他说:“我好想你。”
“我好想你。”
“我好想你。”
“……”
玩偶一遍一遍发出相同的声音,月光从窗边洒落,照亮房间一隅。
不知道林珏有没有听懂,林归鹤真正想说的是,我爱你。
“我好想你。”
————
长发从肩上滑落,露出林归鹤背上的大片纹身,是一只雪白的仙鹤。
林归鹤,这个名字是她给自己取的第三个名字。并没有什么深意,只是那天她第一次见到仙鹤,她觉得,鹤好漂亮,这个字也好漂亮,她也想活得这么漂亮。
她应该姓陆,这是她两周前刚刚知道的。那时,林归鹤刚从一场险胜的生死游戏中醒来,睁眼,入眼是与自己家中完全不同的富丽堂皇——那一刻,林归鹤以为自己被绑架了。
并非没有这样的先例,生死游戏对“玩家”并没有信息保护,有权势的玩家想在现实中找到同类并不是难事。
这个游戏并没有什么玩家论坛,毕竟它实在不适合抱团。它并不是玩家合力从怪物手中大逃杀的游戏、也不是团结解谜的友好游戏,游戏中的对手,从来只有同样参与这场游戏的玩家。
一方获胜,就伴随着另一方的死亡。
几年前,林归鹤被卖进贫民窟那边最大的销金窟,林珏为了救她,在地下打黑拳,差点签下卖身契一辈子耗死在那里。
绝望之中,生死游戏出现了。
林归鹤毫不犹豫地选择进入其中——她别无选择。
生死游戏并不存在降低难度的新手关,每一场都是残酷暴力的生死搏斗,非常幸运,林归鹤的第一场游戏就跟游戏中公认的大佬白宸枫分到同一个阵营,被她带飞获得胜利。
成也白宸枫败也白宸枫,林归鹤的最后一场游戏,带着对面逆风翻盘团灭她们的,正是白宸枫。
林归鹤出神地望着镜子,回忆自己第一次从生死游戏中获胜归来,作为赢家,她选择了钱作为她的战利品,足够买下她自己,让林珏不用签下卖身契的钱。
之后,林归鹤就去纹了一身的纹身,与林珏一起搬进下城区,幸运地以废纸的价格买了一箱子破旧图书,一个字一个字地辨认学习。
直到今天,林归鹤也觉得,那是一笔很值得的交易,只是,她不应该对林珏挟恩图报,只有这点,她后悔了。
……
“你的命是我救的,你人是我的,我说东你不准往西,我饿着你不准独食,我死你不准独活,你要做我的狗,永远忠诚于我,你愿意吗,林珏?”
林珏也有过好多个名字,都是林归鹤起的,先开始叫林小狗,之后叫林飞,林归鹤忘记自己在哪本书看见的,说珏是宝贝的意思,从那之后,他就叫作林珏。
他呀,人高马大,五官锋利、人又黑又壮,看着特别唬人,后来有一次头发没剪遮住眼睛,显得人老实了不少,不久前还被人带着去染了一头黄发,整个人更傻更呆了。
林归鹤教他读书算数,他的学习能力还不如一只鹦鹉,隔壁家的鹦鹉从你好说到再见,林珏还在那一页一页的抄“林归鹤”,试图把她名字的笔画硬背下来。好在他足够听话,林归鹤说什么他听什么,是一个帅气的听话的笨狗。
“说,我愿意,就是永远跟我在一起,跟我同年同月同日死的意思。”
“我、愿、意。”林珏抬头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字重复她想让他说的话。
林归鹤满意地点点头,将林珏扯到眼前,手指抚摸他高挺的鼻梁,笑着说:“同年同月同日死,你死了,我也会去陪你的。”
……
林归鹤后悔了,她怎么舍得林珏陪她一起去死。
最开始玩游戏的几年,每次通关林归鹤都要找林珏强调同年同月同日死,她自私自利,她不想独自一个人死去,她不想自己死后林珏又去做别人的狗,她们相依为命,她们的生命应该相连。
林珏每一次都会说好,他会写的第一个词是林归鹤,第一个句子是同年同月同日死。
她后悔了,她后悔了,她后悔了!!!
去他的同年同月同日死!!她后悔了,她的小狗要活着,要长命百岁,要把她没活够的年岁全部都活完!!
温热的泪划过面颊,一滴接一滴,落在绵软松弛的衬衫上。
谁能想到,命运这么一波三折。为了钱出卖生命的林归鹤、贫民窟连学都没上过的孤儿黑户,摇身一变成为第一财阀陆氏集团的继承人;与林珏相依为命、骨肉相连,死也要拉上对方一起的林归鹤,愿意放手,让他去过没有林归鹤的生活。
两周前,刚进入这座别墅,林归鹤满怀期望,许许多多的人给她传递消息,真真假假的传言传进她的耳朵,林归鹤几乎被美梦砸晕,想着怎么参演这场豪门大戏。
据找回她的小姨说,陆氏的上一代家主是她的母亲,二十年前,因为一场意外,她的妈妈爸爸同时丧命,幼小的她不知所踪。
这二十年,她们一直在找她,哪怕对于她们,找一个不知姓名不知地点的黑户孩子,也并不是一件易事。
林归鹤摩挲自己粗糙的手指,双臂拥住自己的旧衣服,将脸埋入其中,心终于久违地平静下来。
太迟了。
她就像这身衣服一样,她有自己的家,她并不属于这里,她有自己的家。
她叫林归鹤,这是她自己给自己取的名字。
林归鹤无意识地摩挲自己红肿的无名指,现在唯一让林归鹤满意的是,她可以借用这个身份,打破曾经儿戏的誓言,让林珏放下她,重新去找属于他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