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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丁一 图书馆二楼 ...

  •   明明关于刚刚那个不要钱就愿意免费上门的怪女人真的有很多疑点。

      比如她到底为什么不收钱。

      樊熙衡之后仔细看了看她的日常报价和基本资料,对面的这位也是姓丁的小姐。
      已经有五年的工作经验了,她的服务专栏下也有上百条的五星好评,应该是个很资深的收纳师。

      而且像自己现在住的这个别墅,这种上下两层都快四百平规格的,东西也特别多的特别杂乱的,全屋的收纳至少要两三万。

      比如自己的粉丝应该已经全部脱粉脱完了,自己现在无论如何营业,发自拍,发美食,甚至是健身照都已经无人问津了,怎么还会有人主动留言说是他的粉丝呢?

      再比如……那个调查问卷到底是什么?为什么只要帮她填这样一张纸就可以全部免费?

      不会是什么别有用心的东西,或者上面有什么特别很奇怪的问题?

      还是她单纯就想要收集我的字迹?我的签名现在交易市场上,两块钱,就能买厚厚一沓。有的时候再加上什么活动和优惠券,说来惭愧,或许会比卫生纸还便宜,并且因为质地太硬还容易掉色并没有卫生纸好用。

      还是她只是想要借此了解我的喜好?她真的是我的粉丝?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在他最风光的时候,满机场,满活动现场的哭着闹着要和他恋爱结婚的粉丝,如今是一个都不见踪影了。她要是真心喜欢他的话,早该告诉他的才对,他也一直没听说过他的粉丝圈子里会有收纳师啊?

      难道是最近才入坑的?也不对啊,他已经一年多没播剧,也大半年都没接到戏了,连坑都没挖,她从哪里进来的?

      或者是最近才鼓起勇气?不对啊,他都糊成这样了,要是再没有起色估计之后都要退圈了,现在再表白真的太晚了吧?

      即便其实也真的有可能就是一个太内向到以至于这“最后关头”才鼓起勇气的真粉丝,但已经完全无人问津了好几个月的樊熙衡还是觉得这种可能性和他今天就再和丁一联系上的可能性差不多,应当就是零。

      这件突如其来的“好事”真的很像一块正盖着一个巨大的糖衣的深渊巨坑。
      他站上去的话,虽然可以解一时之困,但也更有可能万劫不复。

      但毕竟也想着自己是个身高接近1.9米的健壮男人。
      想着自己每天都健身两小时,那些蛋白粉当然也不是白喝的。
      为了能当个好演员,亲自上场完成动作戏,他也一直有在做武训。

      他的身材很壮实,个子也高,力气也很大,也是有点功夫在身上的。

      就算对面那个性别也是谎报的,其实是个男的,他当然也没什么好怕的。
      只要不是什么武术冠军,他都有把握自己不吃亏。

      那个人总不会给他下药吧,他现在又没名气又没钱,哪里有什么可图的。

      这样想的话确实很划算,也不能总把别人都往坏处想是吧。
      说不定那张问卷对于那个人的价值就已经值这好几万块了呢?
      毕竟每个人里或许都有什么隐藏的小心思,或许那些想从他这里的得到的答案对于那个人也很重要?

      虽然真的很可疑,也很莫名其妙。

      但怎么算都是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房东奶奶说是找到了能够轻松付得出房租,并且也会更爱惜这栋房子的人。
      希望他三天之内就搬走。

      接到这个消息后。面对满屋子的各类物品,樊熙衡头都大了。

      他自己是最不擅长收拾东西的,平时就一直生活得很邋遢,连衣服都不太会叠,也连行李箱都收不好,常常是带着两个大箱子却只装进了很少的日用品,根本不懂得收纳。

      加上他其实真的很讨厌外人碰他的东西,所以身边一直都只有一位走了后门的男助理,是他乡下老家来的表弟,叫许歌,比他小三岁,今年二十五。

      是个一米八左右,精瘦,长得很老实,戴眼镜的小伙子。

      许歌上技校的时候,被舍友霸凌,无奈退学了,之后就在家里一蹶不振,就这么无所事事地混了几年,后来突然有一天因为在电视上看到了表哥的电视剧而醒悟,总觉得自己不能再这么继续做家族的废物下去了,便去城里投靠了樊熙衡。

      许歌在技校学的是修车,但他开车技术也是一流。

      樊熙衡每一次坐他开的车出通告,不论多近,都能舒服到睡着,也无论多赶的通告,这位驾驶大师也都可以在不违章不超速的情况下准时带他到达。

      在他日渐变糊,其他的助理和经理人都纷纷离开的时候,许歌也是不离不弃一直跟在他身边。

      虽然确实是个可靠的家伙,但这位助理也在收拾东西上毫无建树。

      所以面对满屋子都无法舍弃的各类“珍藏”,樊熙衡只能请收纳师来帮帮忙。

      即便那个女的真的是很可疑,但不管怎么算都是他占了便宜的。

      所以樊熙衡点点头,不再去想那个人,而是呆呆地望着他其实没有再用来等着丁一的电话的那部手机上收到的那位同是姓“丁”的收纳师发来的那个,真的不要太熟悉的带着两个感叹号结尾的“好”字。

      在等待那位丁师傅上门收纳的那段时间里,樊熙衡一直在想着许许多多和丁一有关的事情。

      他转学到砚池中学高三的第一天,其实再一次说来惭愧,比起教学楼甚至是学校的招牌,先看到的是学校主干道正中央最大的两棵树之间牵着的那条横幅上写着的那一句话。

      “热烈祝贺我校高三年级的丁一同学在全国中学生英语竞赛上获得特等奖。”

      她那个总共加起来只有三划的真是简单到不能简单的名字以及那个真的了不起的特等奖三个字,让那个名字的三个字加起来足足有四十五个笔划并且从小到大在学习上都只得到过鼓励奖的樊熙衡觉得真的很羡慕。

      后来,在知道自己好像真的不是学习的这块料。参加正常高考就是“死路一条”之前,樊熙衡先知道了丁一是个女生。

      他先知道了她不光英语很好,其他功课也都是全年级第一。
      他先知道了他是真的很喜欢她。

      樊熙衡一直以为英语那么好,也好像真的很喜欢滑雪赛事的丁一。以后估计是要当滑雪比赛场地的英文翻译的。

      反正一定会在做不是和英语就是和滑雪相关,要不然就是和英语及滑雪都相关的工作。

      从来没有想过,那个被高高挂起,足以让无数路过看到过的同学老师都心生感叹的那个“特等奖”,对于那个了不起的女孩子而言,其实只是一个沉甸甸的负担。

      是她能力的证明,也是她在离梦想越来越远的证明。

      和那个朴素且简单的名字截然不同,她的身上一直背负着别人难以想象的重担。
      那在无论哪个其他人看来都是金光闪闪的三个字,在她看来却只是扎眼。

      樊熙衡想起第一次在图书馆门口见到丁一的时候。

      那个时候的他以美术特长生的身份刚转来砚池高中这个市重点的文科二班,去恶补文化课。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长年待在画室里晒不到太阳,樊熙衡的青春期好像来的比同龄的男孩子都要晚一些。

      当时他都已经十八岁了,依然冒着满脸的青春痘,嗓音也正处于变声期,细不细,粗不粗的,真的有点儿难听,又还戴的是厚厚的镜框式近视眼镜,人也因为之前为了艺考辛苦的美术集训显得很颓,不管远看还是近看,整个人都像是一朵阴沉迷蒙的乌云。

      同学们也都认为他是个怪人,而且是个美术生,画画的,和他们这些”单纯的文化生”走的根本不是一条路,觉得没什么话题,也就不太主动和他说话。

      休息时间,没有朋友也交不到的朋友,樊熙衡觉得很郁闷就只好独自在学校里到处闲逛。
      逛着逛着就不自觉走到了学校的图书馆。

      然后……就看到一个女生正独自搬着十几本厚厚的书,从图书馆里的楼梯上走下来。

      就在那书垛最上面的一本差点儿就要掉下来的时候,樊熙衡立刻扔了手里刚买的可乐,一个箭步冲上去,稳稳接住了,并且顺手将几乎全部的书都给抱了过来,就给她剩下了那最薄的一本。

      盛情难却,而且那个男同学好像确实挺壮实的,自己也是真的搬不动了,那个女同学望着那个不他扔在地上已经被摔得凹了一块下去的可乐罐,也就只好这么领了这份情。

      然后……
      樊熙衡就看见了原本藏在那高高的书垛之后,那个现在仍然气喘吁吁,脸颊也因为刚刚一直在使最大的劲儿搬书而脸涨得通红的女同学。

      然后不知道为什么,望着她因为感激而露出的甜甜的笑容,望着她那亮晶晶的眼睛,被汗水浸湿的刘海,明明才搬起书并且对于他而言并不是什么负担的的樊熙衡的脸也涨红了。

      帮她一起把书搬到对面教学楼一个实验室里的一路上,樊熙衡因为羞于自己当时的嗓音几乎没怎么说话,除了在恰当的时机一直闷着声音说嗯,其余的时间几乎都在一声不吭。

      但那个热情的女同学倒因为感谢他的搭把手,独自说了很多。

      他因此知道了那个女孩子叫丁一,是学生会的副会长,知道学校的很多事,并且在校图书馆当志愿管理员。

      上学日的午休时间她丢会在图书馆二楼,她让他有空的话可以来图书馆借借书,学校里真的有很多很好看的书。

      那个一度觉得茫然无措,在这偌大的校园里无处可留无处可去的樊熙衡。

      就这么找到了一个可以随时去并且似乎一点儿夜不会觉得无聊的地方,也交到了第一个朋友。

      后来,他才知道原来那个图书馆管理员、学生会副会长丁一也是那个得了特等奖的丁一。

      被帮了大忙,卸了担子的人其实也不是丁一而是他自己。

      这就是他们故事的开始。

      可那个明明高三时期每一天只要去了学校,中午都可以见到的人。
      樊熙衡已经十年都没有她的一点消息了。

      当年为了感谢他出手相助,也其实为了让他真的能来图书馆借书,给她这个管理员冲冲业绩。

      丁一除了不断的口头感谢,送上擦汗的纸巾,还给他花三块钱重新买了一罐的冰镇可乐,也顺便教会了他学校饭卡的用法,也知道了眼前这一位不爱说话,但觉得很热心肠的男同学应该是个新转来的。

      当时正是九月初,夏天还没过,天气真的很热,从图书馆到实验室的距离也不算近,那个时候先前其实只是一直拿着画笔的樊熙衡渐渐觉得那些书好像当真也是不算太轻,他这样的高大小伙子都有些吃不消了,也确实因为一路艰辛真的有点儿渴了。

      但那罐来的刚刚好的冰可乐,他却并没有舍得打开喝。

      只是紧紧握在手里,在那冰凉清爽的触感里,在那个令他一直惶惑不安的地方第一次感觉到了开心。

      并且时至今日那个生产于2016年装着早就已经过期变质了的液体的铁罐子,那个似乎也同装着他那早就变质过期了的单恋心事的铁罐子,仍然摆在他家的冰箱里。

      甚至独独占着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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