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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遇见 郑重宣布你 ...

  •   A市,坐落在这个国家的中心。

      说“中心”其实不太准确,它并不是地理意义上的心脏,也不是历史最悠久的。

      主要是这座城市的地位和它所代表的东西,繁华是它的表象,权贵是它的底色。

      走在A市的街上,你能看见这个国家最顶级的写字楼、最昂贵的商场、最精致的面孔。

      所有人都步履匆匆,所有人都像是有要去的地方。

      阮囡囡不属于这里,她总这么说。

      她清楚地知道,自己不太适合这座城市,也不会为它停留。

      当年填志愿的时候,她本来要报F大的,F大在F市,就是她长大的那个城市。

      分数线够,专业也对口,离家近,周末还能回家吃顿饭,多好。

      结果她手一抖,把第一志愿的代码填错了。

      等录取通知书发下来,人都傻眼儿了,据后来回忆,这源于她粗心马虎,忘性又大。关于这一点,当初还被她爸唠叨了很久。

      阴差阳错,就来到A市念书了,依阮囡囡说。

      “等毕了业就回去,这城市和我磁场不合。”

      这事儿她跟谁都没说过,难道能说自己粗心马虎?说出来不尽让别人挑自己过错嘛。别人问起来,就说世界这么大,我想出去看看。

      有时候阮囡囡真觉得,人呢,都很喜欢把自己曾经没走过的路推荐给别人,亦或者把走过很艰苦推给别人,甚至自己没做过就推荐给别人。

      大有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架势。

      什么“A市好啊,机会多”

      什么“毕业留那儿吧,发展空间大”

      呵,机会多竞争也大呀,发展空间大也激烈呀,一堆狼抢一块肉。

      阮囡囡心里清楚,她不想留在这里。

      对囡囡而言,F市更好。

      那里有她从小吃到大的早餐店,老板娘会记得她不要葱花,那里有她闭着眼睛都能走的小巷,拐几个弯就能到海边。

      那里有她爸,隔三差五偶尔下厨,虽然阮新安也忙,可他从不会缺席,每周三的晚餐。

      阮囡囡有时候觉得自己挺没出息的,别人都想往高处走,她只想往家走,回到舒适区。

      A市的十月不像F市。

      F市的海风到了十月已经带了凉意,而A市还在秋老虎的尾巴里挣扎。

      白天热得人想穿短袖,早晚又冷得让人后悔没带外套。

      阮囡囡从图书馆出来的时候,才下午五点多,太阳还挂在天上,光线从西边斜射过来,把整条路照得金黄。

      她怀里抱着一本书,从图书馆侧门出来,往校外的公交站走。

      她低头看手机,她爸又发消息了。

      “今天降温了,多穿点。”

      阮囡囡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薄外套,又望了望将要西下的太阳,回了消息。

      然后就把手机揣进兜里,没等回复,反正她爸会再嘟嘟嘟发一堆,到时候一起回复就可以了。

      她爸从她妈走了以后,就变成这样了。

      阮囡囡有时候觉得自己能理解她爸。不是因为她懂,而是因为她知道人在失去之后,会把所有的注意力都转移到剩下的那个身上。

      怕再次体会到失去,所以她从来不嫌她爸烦。

      十月的A市,路边的桂花开了。

      那种味道很淡,不像香水那么有侵略性,就是若有若无地飘过来,你使劲闻反而闻不到,你不经意的时候它又来了。

      阮囡囡挺喜欢这个味道,或许等回F市也种一棵到自家院子里。

      转念一想,她想着回去要不要买一包桂花糕吃,余光里就掠过了一道影子。

      比人先到的是香水味,皱起眉,阮囡囡不太喜欢香水味,她下意识地抬起头,人唰一下从她身侧走过去的。

      棕色的长卷发,从肩膀一直垂到腰际,在阳光下泛着暖棕色的光泽,每一缕卷度都恰到好处,一看就是精心打理过的。

      米白色的风衣,剪裁利落,肩线笔直,腰收得很紧,勾勒出一道纤细到有些锋利的曲线。风衣的下摆到膝盖上方,露出一截笔直的小腿,脚上是一双裸色的细跟高跟鞋。

      阮囡囡的目光就这样被黏住了。

      她不知道自己看了多久。可能两秒,可能五秒,可能更久。

      或许是她的目光太过冒犯,对方猛然回了头。

      四目相对,上天赐予的容貌果然名不虚传,阮囡囡没来得及多看几眼。

      对方又迅速转身走了,脊背挺得笔直,风衣的下摆在腿边轻轻晃动,高跟鞋踩在地面上的声音清脆、均匀。

      阮囡囡站在原地,目光却在追寻着。

      ——

      F市。

      阮氏建材的办公室里,阮新安正在看手机。

      他盯着女儿发来的那条消息。

      “爸,A市没有降温,不过你近期要注意少喝酒哦。”

      看了快五分钟了,嘴角带着一个自己都没意识到的笑。

      他想她了,囡囡从来没有离家这么久过呢。

      他放下手机,站起来走到窗边。

      窗外的F市正在落日的余晖里慢慢安静下来,远处的海面上,最后一班渔船正在回港。

      渐渐想起阮囡囡小时候的事。

      她妈还在的时候,一家三口去海边。阮囡囡那时候才五岁,穿着一条黄色的小裙子,蹲在沙滩上捡贝壳。捡到一个就要跑过来给他看:“爸爸你看!”

      有一个贝壳特别漂亮,螺旋状的,泛着粉色的光。阮囡囡把它举到他面前,眼睛亮得像两颗星星。

      “爸爸!这个送给妈妈!”

      他问她为什么不自己留着。

      “因为我爱妈妈呀。”

      五岁的阮囡囡,说“爱”这个字的时候,理直气壮得像是全世界都应该知道这个道理。

      闭上眼睛,他想起她妈走的那天。

      囡囡十二岁,站在医院的走廊里,哭得稀里哗啦,他从背后抱住她,感觉到她小小的身体在发抖。从那以后,囡囡就很少哭了。

      窗外,F市的海面上,最后一缕阳光正在消失。

      ——

      A市。

      阮囡囡回到出租屋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她把书放在桌上,脱了外套,去厨房倒了一杯水。水是凉的,她没烧,就那么喝了。

      她靠在椅背上,看着天花板,发发呆,然后她拿起手机,给林溪发了一条消息:

      ——我今天出图书馆后遇见了一个女生,从遇见她起我的脑袋里就再也装不下任何东西了。

      消息发出去不到十秒,林溪的回复就来了:

      ——?!!不是吧?阮老太,啧啧,依你平时的德性不应该更相信日久生情吗?!寡人郑重宣布你一见钟情啦!

      阮囡囡啪的一下把手机扣在桌上。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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