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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与“我”的初次对视 我不知道这 ...

  •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可悲。连陪伴自己这件事,都需要分裂出一个“别人”来完成。

      她十五岁的时候,开始系统地收集拐卖儿童的信息。

      那年她刚上高中,学会了用互联网。她在搜索栏里打下“拐卖儿童案件”这几个字的时候,手指是颤抖的。那些信息像潮水一样涌来——数字、照片、寻人启事、被解救儿童的面孔、未被解救儿童的面孔、父母的眼泪、白发、坟墓。

      我看着她一条一条地读,读到凌晨三点。

      她的眼睛很红,但没有流泪。不是不想哭,是她已经学会了把眼泪咽回去。眼泪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眼泪不会帮她找到那个女人。

      那个女人。

      她从来不叫那个女人“人贩子”或者其他什么称呼。她叫“那个女人”。好像拒绝赋予她任何身份,拒绝承认她是一个具体的人。因为一旦她是一个具体的人,她就可能是任何人的母亲、妻子、邻居——而这太可怕了。

      可怕之处在于:她可能是周祈越的母亲。

      当然,十五岁的她还不知道周祈越是谁。她甚至不知道那个女人在哪里,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样子。她只记得一些碎片——右手虎口有一块烫伤疤痕,说话有某种口音,身上有烟味,指甲很短,喜欢掐她的胳膊。

      她说这些的时候,从来不看我——不看她自己。她盯着窗外,像是在对一个不存在的人说话。而我悬浮在她身后,把每一个字都记住。

      我记住了,就像备份文件一样。

      也许有一天会用上。

      十七岁那年,她去参加一个公益讲座。

      讲座的主题是“被拐儿童的心理重建”,主讲人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穿着得体的套装,说话温温柔柔的,讲了很多关于创伤后成长的内容。台下坐的大多是家长和心理工作者,她一个高中生坐在中间显得格格不入。

      但她是被一个线索引来的。

      讲座结束后,她走到主讲人面前,问了一个问题:“如果一个孩子记得人贩子的特征,但已经过了十几年,还有可能找到她吗?”

      主讲人愣了一下,然后微笑着说:“有可能的。但需要很多线索,需要耐心,还需要一点点运气。”

      她又问:“那如果孩子没有报案呢?”

      主讲人看了看她,目光变得复杂了一些。那个目光里有同情,有犹豫,还有一种“我知道你在说什么但我不确定该不该追问”的谨慎。

      最终主讲人没有追问。她只是递给顾己一张名片,说:“如果你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

      顾己接过名片,道了谢,转身离开。

      而我看着她的背影——不,是“我”看着她。我看着她把那张名片小心翼翼地放进钱包的夹层里,又拿出来看了一眼,确认上面的名字和电话,然后才真正地放好。

      那个名字是:陈敏,阳光儿童保护中心。

      后来,这个名字会在她的笔记本上出现无数次。

      十九岁,她考上了大学。

      养母是在她高三那年才开始真正“关心”她的成绩的。

      之前倒也不是不关心,只是那种关心更像是一种义务——开家长会的时候去,签字的时候签,问一句“考得怎么样”,听到“还行”之后就点点头,不再问了。

      有一天晚上,顾己在房间里做数学题。养母推门进来,手里端着一碗汤。

      “趁热喝了。”

      “谢谢妈。”

      养母没有走。她站在门口,看着顾己的书桌,目光扫过那些堆叠的试卷和参考书,最后落在一个相框上。相框里是顾己小学毕业时的照片,她穿着校服,笑容僵硬,因为摄影师让她“笑开心一点”,而她不知道怎么才算“开心”。

      “你说你想考法学?”养母问。

      “嗯。”

      “为什么?”

      顾己放下笔,想了想。她可以给一个标准的答案——想当律师、想帮助别人、想伸张正义。这些话她已经在作文里写过无数次了。

      但她看着养母的脸,突然不想说谎。

      “因为我想找到一个人,”她说,“一个很早就该受到惩罚的人。”

      养母的表情变了。不是愤怒,不是惊讶,是那种她太熟悉的、带着逃避意味的僵硬。养母的嘴角往下撇了一下,然后很快恢复了平静。

      “过去的事就不要再想了,”养母说,“人要往前看。”

      然后她转身走了,门没有关严,留了一条缝。

      顾己看着那条缝,忽然觉得那像某种隐喻——她的生活里永远有一条缝,光可以从外面照进来,但也会让她看到外面的世界,看到那些“正常的”家庭是什么样的。

      她曾经羡慕过。后来不羡慕了。

      因为羡慕是一种期待,而期待是她很早就不敢有的东西。

      大学开学后,她选择了法学专业。养母问她为什么学这个,她说“想当律师”。养母沉默一会儿,说律师有什么好的。她笑了笑,没有解释。

      她从不说真正的理由。因为真正的理由是:她要让那个女人受到法律的审判。为此,她需要懂法,需要知道怎么取证,需要知道诉讼时效,需要知道一切的规则。

      她从来不是一个冲动的人。

      她从来不是那种会拎着刀去找人算账的人。

      她是那种会花十年时间布局,一步一步收紧网的人。

      这样的人很可怕。

      但她更可怕的地方在于:她也恨自己是这样的人。

      我经常看到她坐在书桌前,对着那些法律条文发呆。她的表情不是专注,是某种类似自我厌恶的东西。她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她知道这条路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她要利用别人,意味着她要伪装,意味着她可能要牺牲自己的感情,意味着复仇之后可能什么都不会改变。

      她知道。
      她什么都知道。

      但她还是继续。

      我有时候想跟她说话——当然,我说的是跟“她”说话,不是跟自己。我想告诉她:你可以停下的。你可以选择另一种人生。你可以放下仇恨,去谈恋爱,去交朋友,去变成那个开朗乐观的、大家都喜欢的女孩。

      但我说不出口。
      因为我知道那是假的。

      放下仇恨?怎么放下?那些伤疤刻在她身上,每一条都是证据。她在夏天从来不穿短袖,不是因为她不喜欢,是因为那些伤疤会露出来。她去游泳要穿长袖泳衣,别人问她为什么,她说怕晒。

      她在撒谎。
      而我看着她撒谎。

      二十岁,她在一篇学术论文的脚注里看到了一个名字。

      那篇论文是关于跨省拐卖儿童犯罪网络的研究,脚注里引用了一份判决书,判决书中提到一个“中间人”的绰号和特征描述。那个绰号她不认识,但那特征描述里有一条:右手虎口有烫伤疤痕。

      她的心跳停了大概半秒钟。

      然后她开始疯了一样地搜索。

      我在旁边看着她——不,我在我旁边看着她。她的手指在键盘上飞快地敲击,眼睛几乎贴着屏幕,呼吸越来越急促。她从一个判决书跳到另一个判决书,从一个新闻跳到另一个新闻,把那些碎片拼在一起。

      那天晚上她没有睡觉。

      凌晨四点,她终于拼出了一个名字:林秀芝。

      那个女人姓林。不是本地人。曾经在一个小县城活动。后来嫁到了省城,丈夫姓周,家庭条件不错。再后来就没有任何犯罪记录了——像是凭空消失了一样。

      林秀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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