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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童话的背面 第十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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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童话的背面
雪还在下。
从客厅的窗户往外看,苹果树的枝桠已经被压弯了,覆着一层蓬松的白。风铃安静地悬在枝头,铜管被冻住了,不再叮叮地响。院子里那串我们来时的脚印已经被新雪填平,一点痕迹都没有了,像是从来没有人推开过那扇墨绿色的院门。
何景轩坐在沈逸常坐的那把单人沙发上。米白色的羊绒毛衣在落地灯暖黄色的光晕里泛着柔和的细绒光泽,赤着的脚踩在木地板上,脚边放着一双叠得整整齐齐的深灰色羊毛袜。他没有穿,大概是忘了。他弯着腰,两只手交握着垂在膝盖之间,手指无意识地转动着左手无名指上那枚素净的铂金戒指。我从没见过那枚戒指。沈逸手上没有戴过戒指,但他左手无名指上有一道很淡很淡的戒痕——很细,几乎是肤色的一部分,只有在某个角度的光线下才隐约可见。我曾在某个早晨抓住他的手,问他这是什么。他抽回去,笑了一下,说以前戴过一枚戒指,后来摘了。他说得很轻,像在说一件很远的事。
现在我知道那枚戒指的另一半在哪里了。
我们决定明天一早去找他。从利瑟镇开始,去问每一个可能见过他的人——Dirk、Pieter、Emma、Luca、Anna、Sophie、Lieke。去查他可能留下的任何痕迹。然后去特罗姆瑟,去那家港口东边斜坡路尽头的餐馆,问那个头花烫着细密小卷的老板娘有没有见过一个爱穿黑色冲锋衣的东方男人。去查他租的那辆车,查北极圈里每一个加油站和露营地的记录。去北角,如果他真的在那里。
但今晚,雪太大了。运河封冻了,教堂的钟声在雪夜里听起来格外遥远,像是从另一个世界传来的回音。我们被困在这栋屋子里,困在这盏灯下,困在沈逸留下的所有痕迹中间。茶几上放着两杯热茶,是我用他留下的那只深蓝色保温壶泡的。茶是铁观音,茶叶在杯底舒展开,颜色是深沉的墨绿。沈逸在食谱最后一页的空白处用铅笔写过一行字,“铁观音,九十度水,泡四十五秒。Willem总是泡太久。”那行字被我用手指描过很多次,铅粉已经模糊了。
何景轩端起杯子,喝了一口。他喝茶的姿势和沈逸不太一样,沈逸会先吹一口气,不管水烫不烫,然后小口小口地抿;何景轩是直接喝,不吹,嘴唇碰一下杯沿试温度,觉得合适了再喝第二口。但他们都用左手端杯子,都把杯子放下时杯底碰到桌面会发出一声很轻很脆的响。
“他以前,”何景轩忽然开口,声音在安静的客厅里显得格外低沉,“不是现在这样的。”
他把杯子放在茶几上,靠回沙发背里,目光落在对面墙上那排黑白照片上。风车、运河、晨雾中的郁金香花田,每一张都是沈逸拍的,角落里有那个铅笔签名——S.Y.。他看了很久。
“我们认识的时候,他十二岁。”
那是二十三年前。新加坡。九月,开学第一天。他还记得那天自己穿了什么,白色的校服短袖,深蓝色的短裤,书包是新的,背带还没被肩膀磨软,勒得肩膀生疼。他坐在教室第三排靠窗的位置,看着窗外操场上被太阳晒得发白的升旗台,心想这个新学校不知道能不能交到朋友。
沈逸是转学生。班主任带他进来的时候,他站在讲台旁边,穿着同样的白色短袖和深蓝短裤,书包抱在胸前,手指紧紧攥着书包带子。头低着,头发有点长,刘海遮住了大半张脸。班主任让他自我介绍,他说了自己名字就不说了,站在讲台边,攥着书包带子,指甲盖都攥白了。
“他被安排在最后一排,靠门的位置,”何景轩说,“第一天他没有和任何人说话。放学的时候我回头看,他已经不见了。”
第二天,第三天,还是一样。沈逸总是第一个离开教室,最后一个进教室。课间也不出去玩,坐在座位上看书,看的不是课本,是摄影杂志。他把杂志藏在课本下面,有人经过就翻一页课本,假装在做题。何景轩注意到他手边没有水壶。其他同学都有水壶,各种颜色和卡通图案的,放在课桌旁边的挂钩上。沈逸没有。他整个上午都不喝水,中午吃饭的时候才去饮水机那边,弯着腰,直接用嘴接水喝。
第四天,何景轩从家里多带了一瓶水。他坐在沈逸旁边那排,不是同桌,他不够高,坐不到最后一排,但他可以在课间走过去。他把水放在沈逸桌上,说“给你带的”。沈逸抬起头看他,那双眼睛在刘海下面显得特别大,特别黑,像一只被突然照到光的小动物。从那以后,他们就成了朋友。
“那时候他笑起来,”何景轩停了一下,低头看着手里的杯子,拇指在杯沿上慢慢转了一圈,“不是你现在看到的那种笑。不是月牙,不是温和的、恰到好处的弧度。他那时候笑起来是整个人都在笑。嘴巴张得很大,眼睛眯成一条缝,会发出那种傻乎乎的、停不下来的笑声。像一只——”他在空中比划了一下,好像在找合适的形状,“像一只傻乎乎的小狗。你见过他在你面前那样笑过吗?”
我回想了一下。月牙,向日葵,满月。温和的笑,克制的笑,疲惫但还在坚持的笑。还有在床上把脸埋进枕头只露出半边脸时那种羞涩的、被逗到了但不好意思笑得太开的弧度。我没有见过他“整个人都在笑”的样子。我没有见过他笑起来毫无阴霾、嘴巴张得很大、发出傻乎乎的停不下来的笑声的样子。那大概是属于新加坡的沈逸。属于十二岁到三十二岁的沈逸。属于面前这个男人的沈逸。
“那时候是我追的他,”何景轩说,嘴角浮起一个很淡的笑,不是炫耀,是那种回头看过往时觉得又甜又涩的弧度,“追了十年。”
十年。从十二岁到二十二岁。中学六年,他们坐同桌,何景轩终于长高了,可以名正言顺地坐到沈逸旁边。每天早上带两瓶水,一瓶自己的,一瓶给沈逸。沈逸的水壶永远是空的,他自己不记得带水,也不记得喝,是何景轩帮他养成了喝水的习惯。他不知道沈逸需要什么,就什么都准备——文具、零食、雨伞、创可贴、备用的公交卡。他不知道沈逸什么时候会需要,所以随时随地都带着。后来这变成了他的习惯,不只是对沈逸,对所有人都是。但最开始,他只是想照顾好这个人。
我问了他所有关于沈逸的问题,他喜欢吃什么,他睡觉打不打呼噜,他小时候是什么样子,他有没有在某个雨夜站在家门口,他也跟他说过死在路上这种话吗。何景轩一个一个地回答。他喜欢吃海南鸡饭,但只吃鸡腿肉,鸡胸肉嫌柴。他睡觉不打呼噜,但会说梦话,用的是中文,有时候是英文,偶尔冒出几句荷兰语。他小时候很瘦,比现在还瘦,手腕细得好像一折就会断。他没有说过想死在路上,但他说过想去看极光,在北极圈里,在真正的荒野里,一个人。他一直想一个人去看极光。
“十年前他答应我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运的人。”何景轩低头看着自己手上的戒指,“但幸运不是结果。幸运只是一个开始。你还是要面对所有的困难,时间会消磨激情,身体会出问题,沟通会失败,裂痕会出现在你最意想不到的地方。我们熬过了家庭反对,熬过了我出车祸那一年,熬过了公司最难的时期。但我们没有熬过最后那两年。”
他停顿了一下。风声在窗外呜呜地响,雪打在玻璃上发出极细极轻的沙沙声。他的目光停在窗台上那盆多肉上,还是沈逸养的那盆,叶子肥厚油绿,两年了,活得比谁都好。
“最后那两年,我们还是像以前一样默契。一起处理公司的事务,一起照顾双方的父母,一起参加朋友的聚会。在外人看来,我们很好。但只有我们自己知道,有些事情不对了。”何景轩的声音依然平稳,但语速变慢了,每个词之间的停顿略长了一些。他没有看我,眼睛望着壁炉上方那排黑白照片,但目光的焦点不在任何一张上,而是穿过了它们,落在某个更远的地方。
【他】
你认识他的时候他十二岁
我认识他的时候他三十二岁
你见过他笑起来毫无阴霾的样子
嘴巴张得很大
像一只傻乎乎的小狗
我见过他把所有的笑都收了回去
只留下温和的弧度
和一双会说话的眼睛
你给他带了十年的水
我给他倒了三个月的茶
他在你身边学会了被爱
在我身边练习了离开
你在二十年的尽头放他走
我在两年的尾巴上等他回
你说你没有挽留
因为你以为他会回来
我说我没有追
因为他让我不要追
我们都是被他教会
如何放手的人
但这一次
不放了
他在北极圈里某个地方
一个人看着雪
以为没有人会去找他
你错了,沈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