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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第 39 章 桥洞——庭 ...

  •   三个人的案子很快进入了司法程序。

      林清没有出庭作证,他的尸检报告作为证据提交了。报告里详细描述了老刘身上的三十七处伤,每一处的位置、大小、形态、新旧程度,都写得清清楚楚。他在结论部分写道:“死者的死因为创伤性休克及多器官功能衰竭,系全身多处暴力损伤所致。死亡性质为他杀。”

      他没有写的是,老刘在被殴打的过程中,其实没有怎么反抗。从他的防御性损伤来看,他只是在用手护住自己的头,一下一下地挡,挡不住就缩成一团。他没有还手,甚至没有大声呼救。

      苏棠去旁听了第一次开庭。

      她回来的时候,脸色很难看。

      “辩方律师说,老刘的死亡与被告人的殴打行为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他说老刘本身就有多种基础疾病,心功能不全,免疫力低下,即便是轻微的暴力也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他在混淆因果关系。”林清说,“老刘的基础疾病可能降低了他的抵抗力,但这不能改变暴力是直接死因的事实。就像一个已经骨折的人被推下楼梯,不能说因为他本来就骨折,所以推他的人没有责任。”

      “法官听进去了吗?”

      林清没有回答。

      第二次开庭,苏棠又去了。这次她带了录音笔,回来把录音放给林清听。

      辩护律师的声音很沉稳,带着一种职业性的、不紧不慢的节奏:“我的当事人未满十八周岁,心智尚未成熟,案发时处于醉酒状态,缺乏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归案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良好。死者系流浪人员,其家属并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恳请法庭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三名被告人从轻处罚。”

      法官问孙浩:“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孙浩的声音通过麦克风传出来,带着一点颤音:“叔叔,我知道错了。我不应该打人。我爸爸已经赔偿了……赔了钱。我给那个爷爷道歉。我知道错了。”

      陈宇没有说话。他的奶奶坐在旁听席上,一直在抹眼泪。

      周婷说:“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在旁边看,我没有动手。我真的不知道会这样。”

      苏棠按下暂停键,关了录音。

      “林医生,你说法官会怎么判?”

      “我不知道。”

      “你知道的。”

      林清沉默了很久。

      “未成年。过失致人死亡。家属不追究。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

      苏棠把这句话在脑子里过了一遍,然后低下头,两只手攥在一起。

      “那不就等于什么都没判吗?”

      林清没有回答。

      判决书在一个月后下来了。孙浩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陈宇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周婷不构成犯罪,责令家长严加管教。

      没有人坐牢。

      判决书的最后一段话,林清读了好几遍:“鉴于各被告人犯罪时均未满十八周岁,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苏棠把这句话念出来,声音很轻,“老刘的家人在哪里?”

      “没有人知道。”林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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