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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逢 ...


  •   日子像流水一样,不紧不慢的淌着,不时吹来一点或冷或暖的微风,偏离轨道又再回去。广市的一切都令人烦闷,四季不变的绿色,能收集到的黄叶寥寥无几。大街上人们行色匆匆,打工的、学习的。

      这座城市没有秋天。

      程拾来广市的第五年,还是不适应。在她的家乡,北方那个小县城,十月一过,满是金黄的银杏树会聚集在地上铺出一条长长的柔软的地毯,才上去嘎吱嘎吱响。她小时候上学的时候就喜欢在落叶堆里踩着走,然后把自己的手递进奶奶柔软的的布满厚茧的手里,在金黄的日子里漫出自己的童年。

      后来奶奶的手也握不住了,再后来,她就再也没有回去过。

      时间像野蛮的荒野,再多的故事,再多的人,最后都止于流沙会归于天地,不见踪影。这是她很多年以后才悟出来的肉麻的鸡皮疙瘩掉一地的道理。可惜那只是一片被西风吹起来的黄尘,在氧气慢慢流失窒息的最后时刻,她还是遗憾自己没能回到那片黄土里,没能把自己再种回去。

      虽然广市四季如春,但是过了元旦,冬季还是象征性降了温度,把人冻得手都伸不出来。寒风挂在耳边怎么甩也甩不开,沉重的书像是羽绒保护层,似乎裹紧一些就能抵御寒冷的气温。不管怎样,程拾将书又紧紧往怀里塞了一点。好在是在学校里,往日街边到了日子就会解冻的“刘德华”并没有入侵校园。

      她今天只睡了四个小时。

      凌晨两点便从便利店交班回来,洗了个澡,把程遇第二天要穿的衣服放进被窝里捂热,广市没有暖气,冬天的被窝和冰窖差不多,程遇每天起床都呲牙咧嘴的。然后坐在厨房的小板凳,开着房东可怜自己留下的瓦数不高的黄灯,改论文改到凌晨四点。

      导师说她的文献综述部分缺乏问题意识,她盯着那几个字看了十分钟,深深叹了一口气。
      然后在另一篇参考文献的引言里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额头压在键盘上,压出一串乱码。窗外已经蒙蒙亮了。程遇站在厨房门口穿着那件起球的棉毛衫,袖子挽上去,手里端着一个空杯子。

      “妈妈,我想喝水”

      程拾揉了揉眼睛,从椅子上站起来,因为在椅子上蜷着太久,腿麻让自己趔趄了一下。她给程遇到了温水,煎了一个鸡蛋,又煮了粥。鸡蛋火候有点大,导致有点糊,程遇乖乖的吃完了。程拾送她到幼儿园的时候,看着她程遇背着小小的粉色书包,扎着两个冲天小揪,一瞬间有点恍惚。

      程遇一直很乖,乖得让她难以置信这是一个5岁的孩子。

      程拾蹲下来,帮程遇把围巾往上拉了拉。广市的风不如北方凛冽,但还是有点刺骨。骨子里的老话说:脖子不能被吹到。小的时候不以为然,多年过去,她选择服从这样的老话。去年那场大病就是从一次看似无伤大雅的感冒开始的——先是流鼻涕,然后是咳嗽,然后发烧,烧到四十度不退。程拾在医院守了3天没合眼。

      后来程遇病好以后,出院那天,她抱着瘦了一大圈的程遇走出医院大门,广市的太阳明晃晃的,晒得人睁不开眼,程遇搂着她的脖子说:
      “妈妈,我没事了,你不要怕”

      这个孩子总是这样让人放心。

      从出生的时候,在产房里,她抱着这个婴儿时,婴儿没有哭。她只是看了程拾一眼,就安静地闭上了,像是知道自己往后的日子会给这个手足无措的年轻女人带来更多的担忧。

      “她叫什么?”

      “遇,就叫程遇吧”

      “因为遇见你,能为她的一生带来点幸运吧”

      程拾后来无数次午夜梦回到那天的场景,林汝园这辈子说了很多话,真真假假,分不清。但是这一句,或许是真的吧,但是不是她的真心话,她也没力气想了。

      下午四点的时候要记得去幼儿园接程遇。今天是周六,程遇有绘画班要上。家里的冰箱似乎还有一块鸡胸肉和不多的排骨,应该可以炖个冬瓜排骨汤,鸡胸肉已经放了两天,得赶紧吃了。程遇去年生了场大病,今年勉强能上学,还是不能完全放心。欠的钱补上上个月的,应该还能余下一些存起来,留作应急。黄色便签上密密麻麻写满了今天要做的事情,程拾深吸了一口气,把便签夹进书页里。

      还可以,能控制。

      只是要把找工作的事情提上日程了,还有论文,唉,论文问题还是挺大的。导师上星期发来的修改意见她还没看完,不是不想看,是每次打开文档都要做很长时间的心理建设。她知道自己写得不好。一个从北方县城考出来的学生,本科就是靠死记硬背,研究生更是靠不要命的努力。

      但在学术这件事上,努力与天赋之间的鸿沟,有时候比阶层的鸿沟还难跨越。

      但她没有退路了。她认为读书是她唯一能够改变命运的指望。有了学历,才能找到一份像样的工作,才能给程遇一个稳定的生活,才能不用在凌晨两点站在便利店的收银台后面,对着一个喝醉的顾客反复说“先生,请把酒瓶放下”。

      成年人,日子总是难过的。小县城出来到这样的城市闯荡,焦虑在每个阶段都贯穿始终。自卑就像广市潮湿的天气,干得不彻底,潮得甩不开。

      程拾在晚上总是睡不好,她是个浅眠的人,焦虑时常捆住她的四肢乃至思考,任由黑暗的泥泞淹没挣扎的自己。有时候半夜醒来,她会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盯着天花板上的裂纹,忍着鼻炎带来的打喷嚏的欲望,害怕吵醒旁边的小遇,然后想,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她想的是程遇,可又不是程遇。

      低头一边想着晚饭的菜单,一边闷头走着,论文、钱、工资,李姐下个月的房租和利息……这些事情像苍蝇一样在脑子里嗡嗡转,吵得自己头大。在程拾还未反应过来面前突然出现黑影是什么,就被剧烈的疼痛转移了注意力。

      “哗……”

      反应过来的时候,书已经四仰八叉地躺在了地上。程拾有些恼火,肚子还饿着,前些日子发烧还未好透的身体在反抗,上周连着值了三个夜班,又赶着改论文,免疫力大概是跌倒了谷底,疼痛激起了她的肾上腺素,不过也只有3秒。叹了一口气,想着就此作罢赶紧把书捡起来去食堂打点饭的时候,面前的人先一步帮自己收拾好了书,并伸出了手试图将程拾扶起来。

      她抬头刚想拒绝,直到眼前人的面容逐渐清晰。

      怎么说呢,程拾把自己这26年来做过的所有错事都光速回想了一遍并不断在内心坚定了恶有恶报这个因果律的信仰。她从没有想过自己的运气会想小说女主一样荡气回肠、曲折往返、最后登上人生巅峰,所以谨小慎微,尤其是在有了程遇之后,为人母,她更害怕自己做过的错事会报应在小遇身上。比如她不该遇见林汝园,不该在霍明薇最需要她的时候离开。比如她不该……

      不过现在,她还是屈服了,命运不会让她在沉浸在似乎还好的错觉里半刻,也不会让她完全垂死过去。如同此时此刻……人生,偏偏就是怕啥来啥。

      程拾没有想过会在广市再遇见她。

      眼前的女人似乎在陈拾抬头的时候象征性的惊讶了一瞬,不过也只有一瞬。成年人就是有这么一个好处,凡事都会想着体面,即使过去在不体面,再见面,也依旧要体面,对过去体面,对他人体面,但是对自己体面吗?只有扪心自问了。

      显然程拾并没有做好直面过去的准备,更没有准备好直面眼前这个女人。

      霍明薇。

      一瞬间,程拾失去了从地上爬起来的力气,甚至想就着这样的路面直接躺下去,似乎只有这样彻底摆烂,命运或许会放过自己不至于触底反弹。她甚至在想,如果我现在闭眼,她会不会以为我摔晕了然后放声大笑地走掉?但她没有闭眼,因为她太了解霍明薇了。

      显然,面前这个姓霍的女人也明显不会给自己这个机会。

      一身黑色及膝的正肩大衣,粗跟的鞋子,发钗挽起的长发,耳边微风吹过的鬓角,金属镜框。霍明薇逆着光站在那里,轮廓像是用篆刻刀精心雕刻出来的,干净、利落,没有一丝多余,就连发丝都听话的没有乱飞。发尾发钗上的金属银杏若隐若现在阳光下闪着光。那是当年她随手买来送给霍明薇的,并不值钱,在学校后面的夜市摊上买的,13块钱,她看到的时候一下子就想到了霍明薇。霍明薇收到的时候什么也没说,只是当着她的面把发钗插进了头发里,然后笑了。

      那个笑容程拾记了很多年。在很多个半夜惊醒的时刻,那个笑容都会从各种缝隙里钻出来,明晃晃又精准的刺进她的心口,痛得她难以呼吸。
      反观程拾,被风吹乱的发丝,卷起的衣角,裤子上还不知道从哪里蹭到的污秽,面前的女人精致的形象实在和一身邋遢的自己相去甚远,任谁都很难将二者联想成为一对曾经的恋人。

      不论是谁,前任过成这样,百分之99的人都要乐开了花,程拾十分确定自己不会是那百分之一。
      霍明薇就那样优雅的站在她的前方,然后把书递到自己面前。

      那双眼睛,程拾曾经很多次在图书馆的下午从书本里抬起头的时候都能看到——带着笑意、温暖的、生气时微微眯起却在看书时异常专注。但现在,那双眼睛像一面冰冷的镜子,里面没有任何色彩、情绪,只能让程拾看到狼狈的自己。

      恍惚间,程拾以为自己回到了过去。回到那个还无忧无虑的日子。程拾午夜梦回的时候总是回到那个时候,她无限的羡艳那时候的时光,又无比的恐惧对那时候的回忆。

      她想起大学第一次见到霍明薇的时候,也是这么优雅高洁,令人艳羡的成绩,显赫的家世,平易近人的谈吐与行为,开学第一天就作为学生代表发言,优异的成绩,前途光明地让程拾简直睁不开眼,聚光灯打在她身上,白色的衬衫,黑色的长裤,最简单的装束,却伴着九月桂花的香气让整个礼堂如沐春风。程拾当时坐在最后一排,仰着头看着她,觉得这个人像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不对,是天女下凡。

      反观自己,穿着洗到发白的牛仔裤,穿到发黄的半袖,来到广市之前,她连省都没出过。

      自卑从那时候就种下了,像一根倒刺,扎进肉里疼,拔出来会带出一连片的肉。后来她和霍明薇成了朋友,再然后,成了恋人。现在,可能是仇人吧。程拾曾经问过霍明薇为什么选择自己,霍明薇只说了两个字:

      “真实。”

      程拾当时不懂,后来她才明白。霍明薇身边的人都在拙劣的表演,表演优秀、表演端庄、表演真诚、表演爱。

      只有程拾,她的快乐是真的,悲伤是真的,慌乱是真的,就连笨拙也是真的,跟重要的是,她的喜欢也是真的。她的真实都光明正大地晾在太阳下,照得人温暖,照得人安宁。

      可也正是因为那份真实,后来刺得人也痛得真实。

      真实的不会撒谎,但真实的人会犹豫。就算最后的选择,也毫不留情的真实地让霍明薇痛苦。
      林汝园最后带给程拾的痛苦就像是报应,可分明没有让霍明薇有任何大仇得报和还有机会的感觉。

      林汝园婚礼那天,程拾没去。她坐在海市的海边,从傍晚坐到天亮。手机里霍明薇的消息一条接着一条震动,她没有看,更没有回。直到天亮的时候,霍明薇找到在海边的程拾,什么都没问,只是把外套披在她身上,和她一起看着太阳从海平面上升起来。

      “回来吧”霍明薇说。

      程拾点了点头。

      她后来想,那或许是自己这辈子做过的最正确的选择。可之后不久,她也做了这辈子对霍明薇最残忍的决定。

      直到现在。

      一切都在3年之后变得面目全非,不,确切一点说,是面目可憎。只是可憎的那个人似乎不是霍明薇,是她自己。

      是你自己啊,程拾。

      她并不期待也没有幻想这辈子还能和霍明薇有重逢的机会。

      毕竟她这样的人,不值得。从小县城出来的女生,带着一个孩子,单单是生存就已经举步维艰,别的她不敢肖想,也不能肖像,也……

      更没资格肖想。

      平复了一下心情,程拾缓缓起身,风将发丝吹进了眼眸,刺地她睁不开眼,也看不清人,半晌才从嘴里憋出“谢谢”两个字,然后接过书,逃似地离开了这尴尬的氛围。

      她走得快,几乎是小跑。书抱在怀里,硌得肋骨生疼。但她不敢停下来。身后那双眼睛像两颗钉子,钉在她的后背,穿透大衣,穿透皮肤,钉进心脏。她不知道霍明薇有没有在看她,但她不敢回头。她怕一回头,那些毫无堡垒的真实会彻底击垮她。

      转过教学楼拐角的时候,程拾终于停下。靠着墙壁,穿着粗气。她的手在发抖,不是冷,是一种从骨子里渗出来的、控制不住的生理反应。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指节粗燥,指腹有几道浅浅的疤痕,是洗碗的时候被碎玻璃划破的。

      她不自觉地握紧右手,指甲嵌进掌心。疼,但疼得清醒。

      然后她定了定神色,想到今天要做的事。

      便签。

      程拾慌乱地翻遍了书本和所有口袋,可惜口袋里只空留揉成一团的纸巾和两枚硬币。

      程拾重新睁开眼,盯着头顶那令人烦闷的绿色。广市的冬天黄叶少得可怜,只有那种灰扑扑,不死不活的绿,像一块用了太久的旧抹布。

      她害怕便签被霍明薇捡到。上面写着她的窘迫,更重要的是,写着小遇。

      慢慢蹲下来,她把头埋进膝盖,闻到了自己衣服上便利店关东煮的味道、程遇画画用的蜡笔的味道、还有一点点排骨汤的余味。生活的艰辛让她早就将这些味道融进自己的生命里。这就是她的五年。来来往往的学生从她身边经过,没人看她,在这所大学里,她太普通了,一个透明人、一个背景板,一个在角落里安静地活着、安静地老去、安静地被遗忘的普通女孩。

      程拾转身的一瞬间,霍明薇挑了挑眉,看着那人远去的背影——瘦了。瘦了很多。大衣空荡荡地挂在肩膀上,被风吹得向后鼓起,像一面展不开的旗。

      将手里的便签慢慢展开,纸张被揉得有些皱,上面的字却很清晰,一笔一画,横平竖直,像一个努力把字写好的小学生。五年了,这个字没有变,就像老师说的,程拾这个人,从头到尾都一根筋,连写字都学不会潦草。

      “下午四点,幼儿园接小遇;
      冰箱鸡胸肉(快吃),炖排骨
      论文修改(急急急)
      水电费
      王老师补课
      月底还李姐的钱”

      霍明薇的目光停留在“幼儿园接小遇”这几个字上。拇指不经意地摩挲着纸面,“遇”字被指甲划得有些花。和五年前一模一样,程拾从来不是一个会让自己过得好的人。

      霍明薇嘴角动了一下,像是什么东西从里面扯动。

      五年,她找了程拾五年。从港市到海市,从海市到广市。可程拾像一滴水蒸发在空气里,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她有一段时间甚至做噩梦,梦到程拾死了,和林汝园一起消失在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
      现在程拾回来了。

      不仅回来了,还带着一个孩子。

      “霍总”

      身后等待许久的秘书把一叠文件递了过去,

      “这是明天我们要和世大签的合同,法务部已经核对过了”

      “嗯”接过文件,她并没有急着打开。风从教学楼之间的夹到吹过来,带着广市特有的湿冷,钻进衣服的缝隙。

      虽然广市四季如春,但入了冬户外还是有些凉意。

      “辛苦了”

      霍明薇抬头看着不远处的树枝,枝头的叶子是令人烦闷的绿色,树下的猫被学生喂得圆滚滚的。大学的时候,宿舍楼下也有这样一只猫。程拾每天都会带着猫粮去喂它,蹲在地上,发丝从而后垂下,她就不停地把头发别回去,别了掉,掉了别,笨拙得让人想笑。

      霍明薇那时候就站在宿舍楼的窗口看。看了许久,久到舍友问她在看什么。

      “猫”她说。

      猫。她看的是人。

      但程拾不知道。

      程拾不知道的事可太多了。

      太多了。不知道为了能让她有一份她渴望已久的实习,向父亲低过头。不知道霍明薇在程拾消失后的第一年每周都会去她们一起去过的那家糖水店,坐在同样的位置,点了两份红豆沙,再都吃掉。

      她什么都不知道。

      但现在,知不知道也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人找到了。

      霍明薇将便签折好,放进大衣口袋。

      但又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她低眉看了看刚刚向程拾伸出的手心,然后转身向着与程拾相反的方向离开,粗跟的高跟鞋踩在水泥路面,发出不紧不慢的声响。银杏的发钗在灰暗的天色下微微晃动,口袋边探出了一角浅黄的颜色,被暗色调的衣物衬托得有些鲜亮。

      “程拾”

      她在心里默念这个名字。这个名字终于不再是记忆里的符号,成为一句真实的身体,一张脸,一个在她面前惊慌失措的表情。

      五年了,我们有的是时间

      慢慢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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