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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A1 原来我是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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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绪飘回来。
林笙坐在大学食堂里,电脑屏幕还亮着,笔记还停在刚才那一行。她盯着屏幕看了几秒,才发现自己已经不记得刚才在写什么了。林笙摇了摇头。
回到家,林笙把书包放在椅子上,坐下来。
目光扫到书架最上面那层,有一本旧相册。她本来不想碰的,但手自己伸了过去。她翻开。3A1的班级照。
照片里,每个人都笑得很开心。包括她。
林笙盯着照片里的自己。那个15岁的女孩,站在人群中间,嘴角上扬,不多不少——练习过的笑容,标准得像教科书。但眼睛不一样。15岁的林笙眼睛里还有光。不是真的开心,是还在相信 “只要我让所有人笑,他们就会喜欢我” 。
现在的林笙看着那个女孩,突然有点想跟她说话。
“你后来没有被一直喜欢。”她想说。“你后来还是一个人。”
但她没说出口。
她把相册合上,放回书架最上面那层。不是扔,不是藏,是放回去。像把一段记忆放回它该待的地方。
林笙坐下来,打开电脑。屏幕上映出她现在的脸。19岁,没有笑容,没有表情。她没有练习那个嘴角上扬的动作。因为现在没有人看她。
她盯着屏幕里自己的脸,盯了很久。
15岁,分班。全校第55名。
不是进步,也不是退步。和去年一样,停在同一个数字上,像时间在她身上失效了。妈妈看了一眼成绩单,没说话比说话更可怕,不说话就是她已经懒得骂你了,你已经不值得她骂了。
林笙把成绩单收起来,没有哭。她已经学会不哭了。
分班结果出来的那天,她看到自己的名字——3A1。她以为自己看错了,揉揉眼睛再看。3A1,前面班,最好的班。她站在那里盯着布告栏上自己的名字,盯了很久。55名把她送进了3A1。
但进了3A1之后发生的事情,才是这一章真正的故事。
班上的同学都很友善。不是那种假惺惺的友善,是真的会跟她说话、会等她一起走、会在她低下头的时候问她“你怎么了”的那种友善。
但林笙知道,友善是不够的。她需要被喜欢。她需要被需要。她需要所有人看到她的时候都在笑。因为她从小就学会了——如果不讨人喜欢,就会被讨厌。如果被讨厌,就活不下去。
所以林笙开始表演。
林笙在班上讲笑话,做鬼脸,在别人不开心的时候第一个凑过去逗她笑。她记得每个人的生日,记得谁喜欢谁,记得谁和谁吵架了需要她当和事佬。她永远是那个最热闹的人,最会搞气氛的人,最让大家开心的人。
没有人知道她在回家路上手会抖,没有人知道她每天晚上抱着小猫哭,没有人知道她在凌晨三点问一只不会说话的玩偶“我是不是真的很讨人厌”。
他们只知道林笙是班上的开心果。有她在的地方就有笑声,有她在就不会冷场。
林笙很厉害。她真的非常厉害。她可以把全世界都逗笑,然后自己一个人躲起来哭。这不是天赋,这是活下来的本事。
15岁,是林笙最开心的一年。不是因为不痛了,是因为她在痛的时候学会了让别人不痛。她第一次知道,原来被人需要是这种感觉。原来当你让所有人开心的时候,他们也会对你笑。那种笑不是练习过的,是真的在笑。而她看着他们的笑,有时候也会觉得自己是真的开心。
林笙还是会在晚上哭。哭完第二天早上,对着镜子练习那个笑容——嘴角上扬,不多不少,看起来像正常人,然后出门。到了班上,她又是那个开心果,那个让所有人笑的人,那个看起来什么都不在乎的林笙。
她问他:“你会不会有一天拆穿我?告诉她们我其实一点都不开心?”
他没有回答。但她感觉到那股力量轻轻碰了碰她的头发——像一个人,在她耳边说:不会。你不想被知道的事,我会帮你藏好。
林笙笑了。不是练习过的那种笑,是真的在笑。因为在这个世界上,终于有一个人看过她真正的样子,却没有走。
林笙从中一开始就加入了辅导学会。学会是强制性要参加的。她想当主席,也许是“被看见”这三个字在她心里烧了太多年。在家里她是透明的,在班上她是开心果——但开心果是让人笑的,不是让人看见的。她想被看见,不是看见她会搞笑、会逗人开心,是看见她这个人,看见林笙。
那年学会办了一场露营,在露营中她是副主席。
那是两天一夜的露营。那晚,她几乎没睡。因为一直工作。是高强度工作。是忙,不是睡不着。每隔一会儿就要起来巡房,检查有没有学生不舒服,确认门有没有锁好。还有洗厕所。她是副主席,她要对所有人负责。
但主席——大她一岁的那个女生——没有帮忙。不只是不帮忙,还趁机欺负她,当着所有人的面说她没做好,把错推到她身上,在老师面前叹气摇头,好像在说“我也没办法,她就是这样的人”。
对了,她有招魂体质——这件事她很小就知道了。那种半夜听到脚步声、转身却什么都没有的事,对她来说不是传说,是日常。凌晨三点,她去学校厕所洗澡。整栋楼都是暗的,只有厕所的灯亮着惨白的光。她刚打开水龙头,就听见走廊上有脚步声——嗒,嗒,嗒,像有人穿着拖鞋慢慢走过来。她关掉水,声音停了。她再开水,声音又来了。她猛地转头,没有人。
林笙站在那里,水从花洒流下来,她的心跳比水声还大。她闭上眼睛,在心里轻轻说了一句话:“哥哥,保护我好不好。”不是请求,是确认。确认他在,确认她不是一个人,确认就算真的有东西站在走廊上,她也不会被带走。那股力量微微动了动——像一个人,在她不知道的时候,往她身边站近了一步。她洗完澡走出去,走廊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但她不害怕了。
露营结束后是检讨会。所有人坐在一间教室里,老师也在。主席先开口,说这次露营有很多问题,然后看了林笙一眼——“副主席很多事都没做。”其他几个人跟着点头。“对,报告也是拖到最后。”“感觉她不太上心。”
林笙坐在那里,手放在膝盖上,指甲掐进肉里。她只睡了两个小时,她凌晨三点一个人去洗澡听见脚步声差点吓死,她巡房巡到腿软,她做了一切她能做的事。但她没有说。因为开心果是不会生气的,开心果是不会委屈的,开心果被欺负了也会笑——因为她是开心果啊。她没有反驳。只是站起来说了一句:“我有做。你们没有看到,不代表我没有做。”
然后她走出教室。她不想当了。“主席这个位置,谁爱当就当呗!”她心想。
走廊上空空的。林笙站在那里,没有哭。她不能哭,哭了就输了。
但,她快撑不下去了。
两天一夜的露营,第二天她真的扛不住了。不是身体的累,是心里那根弦快要断了。她想到一位老师——不是班主任,是另一位她很喜欢、也觉得会喜欢她的老师。她打电话给老师,以为老师不会接。星期天不是工作日,谁会接一个学生的电话?
但老师接了。老师一接,林笙什么都和她说了。老师轻声打断她。她放慢语气对林笙说话。老师知道林笙撑不下去了。
老师回复的第一句话不是“你怎么了”,不是“发生什么事了”,而是——“你在哪里?我去找你。”
林笙愣住了。
那是第一次。林笙发现原来自己在一个人心里是重要的。妈妈时常对她说:“你一点都不重要。不要以为所有人都会在意你的想法。”
她信了那么多年,以为被忽略是正常的,不被在意是应该的,一个人扛着所有事是活该的。但老师说“你在哪里,我去找你”——不是“你过来”,不是“等一下”,是“我去找你”。
老师来了。
找到林笙的那一刻,老师紧紧抱住了她。不是蜻蜓点水的拥抱,不是礼貌性的拍拍肩膀,是很紧很紧的、像怕她碎掉一样的拥抱。
林笙被抱得有点喘不过气,但她不想松开。她从来不知道,被人抱住是这种感觉。很温暖,很安全,像终于可以不用自己扛了。她很喜欢那个拥抱。她太喜欢了。她从来没有被人那样抱过。什么东西她都要自己扛,她已经习惯了。那是第一次。
老师认她做干女儿。她说好,心里在想:原来我也可以被人选中。
老师还送了林笙一本小说,鼓励她要努力活下去。毕竟生命只有一次。
但16岁,老师退休了。老师退休那天,林笙没有哭。林笙送了一盒巧克力和一束花给老师。她很喜欢老师。她想让老师记住她的名字。林老师送林笙的那本书至今还被放在书桌里的抽屉里好好保存着。
林笙站在校门口,看着老师的车越开越远。她想追,但脚钉在地上。她知道这一别,可能再也不会有人那样抱她了,可能再也不会有人在她说“我撑不下去了”的时候,第一句话是“你在哪里,我去找你”。她没有哭。她回到教室,坐下来,翻开书,手没有抖。她把那份被抱住的感觉收进心里最深的那个抽屉,和玩偶小猫放在一起。
那天晚上,林笙躺在床上,抱着小猫。“今天有人抱我了。” 她小声说。很紧很紧的那种。没有人回答。但她感觉到那股力量微微动了动——像一个人,在她不知道的时候,也伸出手,轻轻拢住了她。不是拥抱,但他也在。她闭上眼睛。她想告诉那个人:以前我以为只有你在。现在我知道,原来这个世界上,也有其他人会看见我。虽然她走了,但她来过,那就够了。
那个拥抱,林笙会记一辈子。不是因为老师是干妈,是因为那是第一次——第一次有人让她觉得,她不是一个人扛着所有事。
林笙还是班上的开心果,还是那个让所有人笑的人,还是那个看起来什么都不在乎的林笙。但现在她知道,有一个人真的在乎她。那个人走了,但那份在乎留下来了。她可以继续扛了。不是因为她变强了,是因为她知道——就算全世界都看不见她,至少有一个人看见过。那就够了。
思绪飘回来。
林笙还坐在书桌前,电脑屏幕还亮着。照片还摊在桌上。3A1。那个15岁的女孩还在笑。
她盯着那张脸,盯了很久。
然后她把相册合上,放回书架最上面那层。不是扔,不是藏,是放回去。像把一段记忆放回它该待的地方。
屏幕上映出她现在的脸。19岁,没有笑容,没有表情。
她没有练习那个嘴角上扬的动作。因为现在没有人看她。
她低头,继续打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