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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番外一 · 阿檀 我叫阿檀。 ...

  •   我叫阿檀。

      我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从来不知道。记事起,我就跟着一个姓张的女人,她让我叫她娘,但她不是我娘。她打我,骂我,让我去讨饭,讨不到就不给饭吃。后来她把我卖给了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子做妾。老头子姓钱,是个商人,做茶叶生意的。他有钱,有很多钱,但他不打我,也不骂我。他只是看我。

      那种眼神,让我害怕。

      老头子死了之后,他的大太太把我赶了出来,说我是狐狸精,克死了她男人。我什么都没有了,没有钱,没有衣裳,没有地方住。我一个人走在街上,饿得两眼发花,浑身发抖。

      我不知道去哪里。没有家,没有亲人,没有朋友。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在乎我。

      我想死。

      但我不敢。我怕死。死了就什么都没了。虽然活着也没什么,但至少还有一口气,还能看到太阳,还能听到鸟叫,还能感觉到风吹在脸上。

      后来,我遇到了一个人。

      她叫沈清辞。

      第一章相遇

      那是在边关的一个小镇上。

      小镇很小,只有一条街,两边的店铺稀稀拉拉的,门板上的漆都剥落了,露出下面灰白的木头。镇子外面是一望无际的戈壁滩,风沙很大,吹得人睁不开眼睛。这里的冬天很冷,冷到骨头里;夏天很热,热到人想脱皮。没有人愿意来这种地方,来了的人又想走。但走不了。没有钱,没有路费,没有可以去的地方。

      那天很冷,冷得我缩在墙角,浑身发抖。我身上的衣裳破得不成样子,露出胳膊和大腿,皮肤被冻得发紫。我已经三天没有吃东西了,胃里像有一团火在烧,烧得我头晕眼花。我不知道自己还能撑多久。也许今晚,也许明天,我就会像那些冻死在街头的乞丐一样,再也没有人记得。

      就在我以为自己要死的时候,一个人走到了我面前。

      她穿着一身灰色的斗篷,帽子压得很低,遮住了大半张脸。我看不清她的脸,只看到她的嘴唇——薄薄的,抿成一条线,没有什么表情。

      她蹲下来,看着我。她看我的眼神很奇怪,不像别人那样嫌弃、厌恶、或者同情。她看我的眼神很平静,像在审视一件物品,评估它的价值。

      “你叫什么名字?”她问。

      “……阿檀。”我的声音很轻,轻得像蚊子叫。

      “你想活吗?”

      我想活吗?我想活。我不想死。我怕死。我怕死了之后什么都没有了,怕死了之后被人忘得一干二净,怕死了之后连一块墓碑都没有。

      “想。”我说。

      “我可以救你。但你要答应我一件事。”她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像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事。“三年后,替我去死。”

      我愣住了。

      替她去死。她是在说真的吗?不是开玩笑,不是试探,不是说着玩的。她是认真的。她的眼睛里没有任何多余的情绪,只有一种冷静的、笃定的、不容置疑的认真。

      我沉默了。我不是在犹豫要不要替她去死,我是在想——值吗?我的命,值什么?不值钱。一个被卖来卖去的丫头,一个没有人要的累赘,一个连自己姓什么都忘了的孤魂野鬼。我的命,不值钱。

      但她的命,好像很值钱。她冒着风险来救我,她愿意花钱给我治病,她愿意花时间教我东西。她一定是在做一件很重要的事。重要到需要一个人替她去死。

      “值吗?”我问。

      她看着我,眼神里有了一丝温度。很淡的温度,像冬天里的一杯温水,不烫手,但能暖手。

      “值。因为我要做的事,比我的命重要。”

      我点了点头。“好。我答应你。”

      不是不怕死。是怕这样活着。没有尊严,没有希望,没有未来,像一条被人丢弃的狗。与其这样活着,不如去死。至少,死得有意义。

      她伸出手来。我看着那只手,很瘦,骨节分明,指腹上有薄薄的茧,是常年握笔留下的。掌心是温暖的,有一种干燥的、踏实的温度。我把手放在她的手心里,她的手握住了我的手,握得很紧,像是怕我反悔似的。

      “走吧。”她说。

      我跟着她走了。

      从那一天起,我不再是阿檀。我是沈清辞的影子。一个注定要在阳光下消失的影子。

      第二章蜕变

      沈清辞把我带到了一个隐蔽的山谷里。山谷在京城北面的山里,很偏,很难找。方圆十里没有人烟,只有一座小院子,几间屋子,一个老人。老人姓李,是个药师,白胡子白头发,看起来像画上的神仙。他在山谷里住了几十年,专门研究草药和易容术。

      沈清辞把我交给李药师,说:“教她。一年之内,让她变成我。”

      李药师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沈清辞,皱了皱眉。“七分像。脸型、眉骨、下巴都像。但眼睛不像。她的眼睛里没有你那种东西。”

      沈清辞问:“什么东西?”

      李药师想了想,说:“火。你眼睛里有一团火。她没有。”

      沈清辞沉默了。她看着我,看了很久。她的眼神很复杂,像是在想什么,又像是什么都没想。最后她点了点头。“那就教她。火的事,我来想办法。”

      李药师叹了口气。“随你吧。”

      沈清辞走了。我留在山谷里,跟着李药师学习。

      李药师教我的第一件事,不是易容术,是认字。

      “你不识字?”李药师问。

      我摇了摇头。

      “沈清辞识字。她五岁就识字了。你要变成她,首先得识字。”

      我每天学十个字。早上学,晚上考。记不住就罚抄,一个字抄一百遍。我抄到手酸得抬不起来,抄到手指磨出了水泡,水泡破了流血,血沾在纸上,像一朵朵小红花。李药师不心疼我,他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我不懂什么叫“人上人”,我只知道我必须学会。因为我要变成沈清辞,替她去死。

      一个月后,我认识了三百个字。

      三个月后,我认识了一千个字。

      半年后,我能读完整本的《论语》了。

      但李药师说,还不够。沈清辞读的不是《论语》,她读的是《史记》《资治通鉴》《孙子兵法》《盐铁论》。她读的书,比我读的多得多。我永远也赶不上她。但我不需要赶上她,我只需要看起来像她。看起来像,就够了。

      学完认字,李药师开始教我易容术。

      易容术不是变魔术,不是往脸上一贴就变成另一个人。易容术是一门科学,需要了解人的面部结构,骨骼、肌肉、皮肤,每一层都要弄清楚。李药师给我画了很多图,骷髅头、肌肉解剖图、面部神经分布图。我看得头皮发麻,但还是咬着牙学。

      学完之后,开始动手。李药师用草药汁液涂抹我的皮肤,改变我的肤色;用小竹片撑在我的嘴里,改变我的脸型;用一种特殊的胶质贴在我的脸上,改变我的五官形状。每一步都很痛,痛到我想喊出来。但我忍住了。因为我知道,这点痛算什么?沈清辞吃过的苦,比我多得多。

      一天天过去,我的脸慢慢变了。变得不像我了,变得像沈清辞了。站在铜镜前,我看着镜子里那张脸,恍惚了一下。这是谁?是我,还是沈清辞?分不清了。也许从答应替她去死的那一天起,我就不再是我了。我是她的影子,她的替身,她的另一条命。

      学完易容术,李药师开始教我模仿沈清辞的神态和举止。

      这是最难的部分。因为神态和举止不是学出来的,是活出来的。沈清辞的走路姿势、说话语调、笑的样子、皱眉的角度——这些都不是刻意做出来的,而是她几十年的生活经历塑造出来的。我没有那些经历,我学不来。但我必须学。李药师给我看了很多沈清辞的画像,让我记住她的每一个表情。我还看了她写的信,记住她的用词和语气。我模仿她,一遍一遍地模仿,直到变成肌肉记忆,不需要想就能做出来。

      我在山谷里待了一年。一年后,沈清辞来了。她站在我面前,看着我。她的眼神里有了一丝惊讶,但很快又恢复了平静。

      “可以了。”她说。

      我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不是因为高兴,是因为我终于完成了任务。我可以替她去死了。我不会让她失望。

      第三章刑场

      刑场上的那一天,终于来了。

      我穿着沈清辞的囚衣,跪在刑场上。雪下得很大,雪花落在我的脸上、手上、身上,凉飕飕的。我的双手被反绑在身后,麻绳勒进皮肉里,很疼。但我没有挣扎,没有喊叫,只是安静地跪着,看着前方。

      前方有什么?有我的仇人。不,不是我的仇人。是沈清辞的仇人。我没有仇人。我什么都没有。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没有仇人。我是阿檀。一个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的人。

      台下的人在骂我。骂我是“卖国贼的女儿”,骂我“活该”,骂我“该千刀万剐”。他们不知道,我不是沈清辞。他们骂的,是另一个人。我不在乎。我从来没有被人爱过,也从来没有被人恨过。被人恨,至少说明你在他们心里。总比被遗忘强。

      刽子手走到我身后,伸手捏住我的脖子,把我的头按在木墩上。木墩很凉,很硬,硌得我的下巴生疼。

      我闭上了眼睛。

      我想起了沈清辞。想起她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蹲下来问我“你想活吗”。想起她给我治病,给我吃的,给我穿的。想起她教我读书,教我认字,教我做人。想起她对我说——“你值得。”

      值得。这两个字,我从来没有听别人对我说过。从小到大,没有人觉得我值得。我值得被爱吗?不值得。我值得被珍惜吗?不值得。我值得活下去吗?不值得。只有沈清辞说,你值得。她给了五文钱吗?不,她给了五文钱吗?不,她给了我一条命。一条值得活的命。

      刀光闪过。

      血溅三尺。

      我的头滚落在地。

      在意识消失的最后一刻,我听到了一个声音。很轻,很轻,像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的。

      “谢谢你,阿檀。”

      是沈清辞的声音。

      我笑了。

      不客气。这是我欠你的。

      第四章后来

      沈清辞没有忘记我。

      她把我的尸骨收殓了,葬在城北的一块高地上,背靠青山,面朝流水。墓碑上刻着:“阿檀,义士。生年不详,卒于永和二十七年。替太傅沈清辞赴死,忠义可嘉。”

      没有人来祭拜我。我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没有后人。只有沈清辞,每年清明都会来。她站在我的坟前,烧一炷香,洒一杯酒,说几句话。

      “阿檀,你在那边还好吗?我很好。你不用挂念。”

      她的声音很轻,轻得像风,但我听到了。不管她在哪里,不管她说得多轻,我都能听到。

      因为我一直在看着她。从天上,从云里,从风里,从每一个她走过的角落里。

      我看着她和赵玦并肩站在城楼上,看着夕阳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我看着她在御花园里散步,赵玦陪着她,两个人走得很慢很慢。我看着她在慈宁宫里批阅奏折,眉头微皱,嘴唇抿成一条线。我看着她在桃花树下笑,笑得很好看,像一个普通的、幸福的、被爱的人。

      她值得。她值得被爱,值得被珍惜,值得拥有幸福。她不是只配吃苦、只配受苦、只配孤独终老的人。

      她值得。

      这是我替她去死的那一天,在心里默默对她说的话。

      她没有听到。但我相信,总有一天,她会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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