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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被觊觎的貌美丧尸 大家都恶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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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长,我们真要去M城?”
小辣椒两手扒住车前座,探身向前,几个利落又彪悍的急停加倒车下来,几次险些从前挡风玻璃飞出去,扶住磕出大包的额头,还是不信邪地发问。
主驾驶位上的青年唇边叼着香烟,前方右转,宽大手掌不疾不徐抚过方向盘,在噗嗤的车轮碾压碎肉声中,夹下烟身。
一会儿功夫,堆在他手侧的易拉罐上已经捻灭四五根烟头,他吐息干燥,眼眸却晶亮,显然极度亢奋。
“刚才不是看到路标了,怎么,还是不愿意相信?”
小辣椒要炸了!
“队长!你怎么能为了一个男的放弃去北方基地的大好前程啊!你到时候在北方基地混出个名堂,别说一个男人,就是一百个男人也有人送你,你怎么就想不开呢!”
坐在小辣椒身侧的女人轻轻拍他手背,另一只手紧紧拉住车顶扶手,过快的车速和颠簸的路况让她脸色更白。
“瞿炎,你差不多行了。”
这是他们一路开车向南,女人话音最重的一回,坐在小辣椒另一边鼻青脸肿的仓仓也附和地点点头:“对啊对啊,这是队长的私事,小辣椒你就消停些吧。”
小辣椒打断他们,理所当然道:“队长的私事难道不是我的私事吗?我已经完完全全把自己奉献给队长了!我不管,为了大局着想队长你就是不能去M城!”
前方瞿菁哼笑一声,却不是愤怒,而是好笑。
他说:“等你见了他就不会这么说了。”
他神色笃定,显然无比确信男友的魅力,只是在他后面,看似稳定的仓仓和女人交换一个眼神,眼里明晃晃充斥着不信服。
那个黑料满天飞的小明星要真有这样的魅力,那也不至于混迹娱乐圈这样久一个死忠粉都没有了——说一个没有过于武断,但仓仓和女人十分相信这个超话活跃粉不过几十的小明星,他那屈指可数的几个活人粉丝可能全是他们队长的小号。
在小辣椒的哀嚎中,铁黑色重装车直逼M城最中心,那是个曾经很繁华的地段,它有着悠久历史,曾是几个王朝的都城。
如今嘛,重装车横在街头,瞿菁目之所及一片萧条。
三个月过来,街边行道树依旧茂盛,隔离带里花草疯长,爬出栅栏,铺在柏油路面。
横七竖八歪倒在地的四轮车两轮车间,时不时能听见似是剜心割肉般的惨叫,看去,是一只又一只,茫然游荡在街头的丧尸。
瞿菁下车,倚靠在漆黑车门上,他烟不离手,身上总熏染着厚重的烟草气,这个气味不止一次被那人嫌弃。
他总会皱着鼻子,指使他去洗澡刷牙,叮嘱他台面上什么能用什么不能用,趾高气扬道:“注意你的身份,我是金主,你是被我包养的小可怜虫,我要你往东你不能往西!”
这人却特别心软,瞿菁苦日子过得多,他打小浸没在流氓堆,行事作风与城市里穿西装打领带的人们格格不入,不止一次被嘲笑讽刺,每每这时,他又会挺身而出:“这是我的人,欺负他就是欺负我,你们给我等死吧。”
只是这一切都在三个月前被他单方面终止。
那天瞿菁穿着租借来的西装,提着公文包走出酒店,阳光普照,春风得意。
他谈成了一单两百万的生意,用奖金给他买热搜却也只能买个边边角角的位置,但以后他会赚更多钱,他会让他出名,让他成为家喻户晓,货真价实的大明星。
骚乱就是这时从酒店里蔓延而出,瞿菁站在酒店门口,无视周遭仓皇奔逃的身影,接下他的电话。
他声音细细小小,压抑着哭腔,不连贯:“瞿菁,我不要你了,你走吧。”
丧尸降世的那一天,浮沉在黑白之间的前小流氓第一次做了可以被抓进监狱吃国家饭的恶劣行径——他抢了一家便利店里所有的小天叶。
他之前从没抽过这么好的烟,在那一天抽了个够——你不要我了,肺癌晚期,老天要我。
那我也要老天,不要你。
透明泪滴打湿烟头,滋滋响,身后便利店老板腰上缠着肠子,面目模糊,嗬嗬地逼近他,腥臭气息浮动在面前,水雾朦胧中,它像一整片鲜艳的大马士革玫瑰。
瞿菁摘了玫瑰,一支又一支一半都没抽到的小天叶散落在他身后。
林子墨,分手的话没说清楚,应该不作数吧。
思忖之间烟气入喉,碾过血肉,瞿菁爆发出激烈的咳声。
远处徘徊不定的丧尸因为如此响动注意过来,只是那脚步依旧缓慢,丝毫没有见到活人的兴奋急切。
那丧尸半边脑袋都没了,像是出了车祸气绝之前才被咬伤的,他凑近到瞿菁面前,裸露在外的鼻腔是两个水滴状孔洞,将要贴到瞿菁胸前时,男人不紧不慢将燃烧的烟头按熄在他裸露在外的红白交织的脑部组织上。
哧——哧——
一脚踹去,这只丧尸硬生生被踹到半空,又如一块破抹布急速跌到地上。
重型武装车重新发动,一阵颠簸后,瞿菁偏头看了后座丧失斗志的某人一眼。
“这次来也不是全然为了找人,北区基地领导人说了,这次能把东西安全送到他弟弟手中,北区基地对我们照收不误。”
短暂的沉默——
“真的?!”
“真的?!”
“真的?!”
三道音色迥异的惊呼中,瞿菁笑一笑,他有一张张扬的属于坏男孩儿的脸,被后视镜映出大半。
“真的。”
*
“我来。”
厨房后门彻底大开,迎接众人的是一片安宁祥和,耳边只有聒噪蝉鸣,浓浓绿荫下,一辆白色运货车就停在那里。
游亦珩兀自向前,他要履行作为队长的职责,他要出去探路。
听到身后多出一道不属于自己的脚步声,游亦珩回过头,看见林子墨四下顾盼好像并不注意他,可那道跟随他的脚步声确实是属于他的。
发现游亦珩不动,林子墨这才看向他,他一副小男孩装扮,说话的口吻更是像极了娇贵少爷。
“走啊,等我抱你出去?”
林子墨抱他?游亦珩肚子里不多的墨水顷刻间堆叠出四个大字——倒反天罡。
他这一怔愣的功夫,林子墨已经抢步上前,一手按住他心口,另一手反手带上门板,隔绝了室内一切。
绿树蝉鸣,林子墨和他。
游亦珩身后发出响动,有什么东西在嘶吼,但面前站的是两个同类,其中一个甚至身带一种叫他们想要跪地臣服的独特血脉。
丧尸里也有机灵的,穿白衣戴高帽的厨师长打扮的向前两步又退开,另一个穿工装的男人却没有这个意识,因为血脉压制下的焦躁选择寻物发泄。
他冲向游亦珩。
将要冲到近前,却被一掌劈到脸面。
林子墨惊疑地抬头看这流氓,自己的一只手被他死死攥住,根本抽不出来。
听见游亦珩问他:“你怎么跟来了?”
林子墨喉咙哽了哽,他总不能如实相告,说我觉得叶逸比你聪明且诡异,跟他在一起呼吸同一片空气还不如跟你这个被杀未遂的蠢货在一起来得心安。
他抿抿唇瓣,看一眼前面不远处树荫下的白影:“我们有合作关系,我当然要跟你在一起。”
游亦珩忽然一手捋过额发,又有些多动症似的撸过脸面,突兀问:“那叶逸呢?”
林子墨真想扒开这人脑袋看看他脑子里装的是什么,他想到跟随游亦珩出来,手腕上一滑而过的冰凉触感。
那是叶逸的挽留,他在林子墨面前是完全臣服的姿态,仿佛林子墨勾勾手指他就哈巴狗一样对他说的全部照做。
表面是乖巧听话,但内里是怎样的想法就不得人知了。
林子墨始终相信,这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言听计从,却有的是扮猪吃老虎。
林子墨垂下头,掩藏眼中思绪,鞋尖碾上游亦珩的皮鞋尖,蜻蜓点水,一触即离——游亦珩这个没吃过猪肉也没见过猪跑的,不知道怎么折腾的这双纯手工皮鞋,鞋底开胶不算,鞋面还脱皮,这些统统不算,鞋上竟然不知从哪里沾上一层棕色污物。
林子墨用鞋底碰都怕脏到鞋底。
语气更是不好:“你提他做什么,要是那么想去爬床,今天我可以友情资助你一身合适装扮。”
这句话作为他们对话的结语,这句话之后,林子墨绕过他,在游亦珩的注视下,踩着灵巧的步子割断了厨师长丧尸的头。
“这样一来他就死了,”林子墨单膝跪地,将他的头颅与身体合在一处,“游亦珩,你说我们这算不算自相残杀?”
游亦珩从震惊中回过神来,面对他认真的表情只笑,不说话,林子墨咬着下唇,看见那只刚被游亦珩结结实实揍过一拳的工人丧尸站起身。
游亦珩刚才根本没对他下杀手。
“如果真的有血清能将丧尸变回人类,我所做的一切罪恶滔天。”
手中短匕刺入他的脖颈,林子墨偏过头,面上纯洁无污,手上却鲜血淋漓。
腐臭的血液浸透了他的右手。
游亦珩告诉他:“杀了他,你是为人类着想。不杀他,是因为你是人类。”
林子墨的手指在颤抖,游亦珩强硬掰开他僵硬的手指,接过匕首,在吱吱的铁器碰撞骨骼的声音中告诉他不要害怕。
“林子墨,开弓没有回头箭,只要一条路走到黑你就是豪杰。”
“……或许还有更好的办法,我们能把他锁起来。”
“还会有更坏的可能,会有人在解救他时被他咬伤,咬到重要部位就是血清来了也救不回来。”这种关头,他戏谑地对林子墨眨眨眼,“大明星,你跟我一样天生就是做坏蛋的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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