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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夜行 ...

  •   白厄决定今晚出去转转。

      在宿舍里待着也是待着,哥谭的夜晚虽然名声不好,但他又不是没自保能力。再说了,这座城市天天有人被抢被偷被打,他一个身强力壮的大好青年,出门溜达溜达,万一碰上什么需要帮忙的人呢?

      这个想法在脑海里转了半秒,白厄就换好了衣服,抓起钥匙出了门。

      哥谭的夜风挺凉的,吹在脸上有种很舒服的清爽感。白厄沿着中心城区的主干道走了大概二十分钟,路过了一家还在营业的便利店、两个亮着灯的酒吧、以及一个门口蹲着三个抽烟青年的公寓楼。他朝那三个青年看了一眼,那三个人也看了他一眼,然后继续抽烟。

      白厄有点小失望。

      不是说哥谭很危险吗?他走了快半小时了,连个搭讪的都没有。他甚至故意走了那条没有路灯的小巷子,结果巷子里除了一只在翻垃圾桶的猫之外什么都没有。那只猫还瞪了他一眼,好像嫌他打扰了人家的夜宵。

      哥谭的治安,也没有传说中那么差嘛。

      白厄这么想着,双手插兜,沿着一条比较偏僻的街继续往前走。

      这条街两边是老旧的仓库,白天大概也没什么人走,晚上更是安静得只剩下风声。路灯坏了好几盏,光线断断续续的,走几步就有一段暗区。白厄的步伐不紧不慢,脚踩在水泥路面上,发出清脆的回响。

      然后他听到了脚步声。

      不止一个人。

      从身后来的,脚步不算太轻,大概也没打算藏。白厄甚至在脚步声里听出了一点“故意让你听见”的意思——就是那种“我们知道你知道我们在跟着你,但你还是跑不掉”的嚣张。

      白厄的脚步顿了一下。

      来了!

      哥谭果然没让他失望。大晚上的,一个看着面生的年轻人独自走在偏僻的街上,这在他们眼里大概就是一块会走路的肥肉。

      白厄在心里给自己点了赞。果然还是他的个人魅力大,虽说哥谭的坏人很多,但别人出门可能碰不上,他出门就碰上了。

      他把手从口袋里掏出来,继续往前走,步伐没变,但肩膀放松了,整个人进入了一种很微妙的备战状态——肌肉还是松弛的,但神经系统已经调到了最高档。这是他在无数次战斗中练出来的本能,不用想,身体自己就会切换。

      “嘿,前面的。”

      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带着点懒洋洋的痞气。

      白厄停下来,转过身。

      三个人。

      走在前面的那个个头最高,穿着一件黑色的皮夹克,留着很短的寸头,脖子上纹着一只不知道是狼还是狗的动物。后面两个稍微矮一些,一个胖一个瘦,胖的那个手里转着一把折叠刀,瘦的那个两手空空但眼神很飘,看起来像是嗑了什么东西。

      “叫我?”白厄指了指自己,表情无辜得很真诚。

      “这街上还有别人吗?”皮夹克男往前走了两步,“外地来的吧?看着面生。”

      “刚搬来不久。”白厄点点头,笑得挺和善的,“哥谭挺好的,就是晚上风有点大。”

      皮夹克男上下打量了他一遍。

      白厄今晚穿得挺普通——深色的卫衣,黑色的工装裤,一双白色的运动鞋。浑身上下没有任何值钱的东西,连手机都揣在裤子口袋里没露出来。

      皮夹克男的目光在他身上扫了两圈之后,表情微妙地变了一下。白厄猜他大概是在内心问自己:这小子看起来也不像有钱人啊,怎么大半夜的一个人在这晃?

      “把你身上的现金拿出来。”皮夹克男还是开了口,大概觉得都把人拦下来了不说点什么太没面子,“还有手机。”

      白厄眨了眨眼。

      他看着眼前这三个人,心里评估了一下。皮夹克男应该是最能打的,后面那个胖子手里的刀看着挺唬人但其实根本不会用,瘦子那个状态估计一拳就能倒。这种程度,连热身都算不上。

      “三位大哥,”白厄的表情诚恳极了,“你们确定要抢我?”

      皮夹克男皱了皱眉,显然没想到这小白脸被抢劫的反应不是害怕,不是逃跑,而是一脸真诚地反问他们“确定吗”。

      “你他妈废话什么——”

      胖子不耐烦了,手里那把折叠刀往前一指。他的手臂还没完全伸直,白厄已经动了。

      很简单的动作。白厄往前迈了一步,左手扣住了胖子握刀的手腕,往下一压,折叠刀当啷掉在地上。同时右肘往前一顶,顶在胖子的胸口,不算太重,但足够让他整个人往后退了三步,捂着胸口弯下了腰。

      皮夹克男反应还算快,一拳朝白厄的脸打过来。白厄偏了下头,拳头擦着他的耳朵飞过去,风声很响但距离差得远。白厄顺手抓住他的手臂,顺着他的力道往前一带,皮夹克男整个人失去了平衡,踉跄了好几步,最后撞在路边的消防栓上,疼得龇牙咧嘴。

      瘦子站在两步远的地方,眼神从飘忽变成了惊恐。

      他看着白厄,又看了看地上的刀,然后举起双手。

      “大哥,我是路过的!”

      白厄差点笑出声。

      “你不是和他们一起的吗?”

      “不是不是不是。”瘦子疯狂摇头,“我就是走着走着碰到他们,他们说要带我发财,我还没决定要不要跟他们干呢。真的,我就是路过看热闹的。”

      这个逻辑之离谱,白厄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皮夹克男从地上爬起来,捂着被消防栓撞到的腰,看着白厄的眼神变了。不是愤怒,是一种“这人什么路数”的困惑。他们三个人,被一个看起来像大学生的白毛小子几秒钟全部放倒,而且这小子的动作干净得像是在做广播体操,连口大气都没喘。

      “你到底是什么人?”皮夹克男问,语气里的嚣张已经掉了一大半。

      白厄想了想,发现自己确实没法回答这个问题。他的身份太多了——黄金裔、负世火种的承载者、翁法罗斯的救世主、哀丽秘榭的小伙子、哥谭大学的转学生。哪一个说出来都不太合适。

      “就是个普通大学生。”白厄最终选择了最后一个,并且觉得这个回答挺合理的。

      皮夹克男的表情明显写着“你骗鬼呢”。

      但他没有继续问,因为他忽然意识到一件事——这个白毛小子打他们的时候,好像根本没用力。那几下与其说是攻击,不如说是在推人。他拍了拍身上并不存在的灰,看了一眼还在地上哼唧的胖子,又看了一眼已经开始往后退的瘦子,做出了一个非常明智的决定。

      “走。”他说。

      瘦子第一个转身跑了。胖子捂着胸口跟在后面,跑得比瘦子还快。皮夹克男走在最后,走了几步忽然停下来,转过身,看着白厄。

      白厄以为他要放什么狠话。

      “你那个——”

      皮夹克男指了指白厄的脸。

      “你那个头发,挺好看的。”

      然后他也跑了。

      白厄愣在原地,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头发,忽然有点不好意思。白发在哥谭确实挺少见的,更别说像他这样的。

      “……谢谢啊。”他对着空荡荡的街道说了一句,声音不大,也不知道对方听没听到。

      白厄继续往前走。

      刚才那一架打得太轻松了,他甚至没有机会试出自己现在的水准。在翁法罗斯的时候,他的力量是和火种绑定的。来到这个世界之后,那些东西都还在,但感觉像是被什么东西压住了一样。

      不过好消息是,就算不能变身,他现在的实力也够用的。刚才那三个人在他面前撑了不到十秒,他连汗都没出。

      白厄对这个结果表示满意。

      他之前担心过——万一在这个世界他的力量被压制到连普通混混都打不过怎么办?那他岂不是成了哥谭最脆的白毛?但现在看来,这个担心完全是多余的。他的体术还在,反应速度还在,战斗本能还在,只要不碰上那种级别的对手——

      他忽然想到了蝙蝠侠。

      那个在哥谭的传说中无所不能的黑影。

      白厄的脚步慢了一下。

      应该不会碰上吧。

      他在哥谭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市民。嗯,至少目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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