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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第 70 章 丢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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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从烟雨江南走到大漠边陲需要多久?
我们的爱需要多久?
出发前,沈砚为她寄了一封信。
你说从烟雨江南走到大漠边陲需要多久?
我们的爱需要多久?
桉桉,我只敢在信里面这样对你说,我很想你。
我已不太记得你的样子,你的声音,你多高,多重,穿什么衣服……都不大记得了,我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是谁要将你从我的记忆里面夺走呢?
无所谓。
见你是我唯一的执念。
那日你不辞而别,你怕自己的身份连累我,连累侯府,桉桉,你何必如此善良,如此见外。
不论发生何事,我都会与你一同承担。
现在好啦,我已为你申冤了,皇舅舅也同意了,他说近几日边疆之地不大太平,叫我前来平乱,这恰好遂了我的愿,我可以来找你了。
从此,我们光明正大在一起。
墨色的丹青在案旁搁置着,他缓缓合上信笺,嘴角不自觉地勾起。
阿顺正和春桃玩闹着,听见动静,忙走了进来:“公子这是怎么了,什么高兴事也和阿顺说说?”
他一脸眉开眼笑,显然玩得很尽兴。
沈砚摇摇头,嘴角的笑意压下去些许,他起身向外走去:“我刚换下来的衣物呢?”
那上面不知被谁喷了什么,难闻得很,还黏黏的怪恶心的,沈砚特意吩咐旁人不必动手,留着自己来洗。
“呃……”
阿顺欲言又止。
果然沈砚走出门去,迎面而来一股皂香味道。
阿顺小脸一板,开始告状:“是春桃,她一个人洗的!”
春桃没有料到他会告状,一时气红了脸:“阿顺,分明是你说公子……”
听着两人无休止的吵闹声,沈砚无奈地扶额:“春桃,真是难为你了。”
那个袍子,如此脏,如此恶心,她竟也仔仔细细洗完了,这样想着,他伸手,从袖口掉落几锭碎银:“报酬。”
春桃呆住,难以置信。
这不是丫鬟分内之事嘛,还有报酬!
“七公子真好!”
回过神后,春桃笑嘻嘻地接了。
阿顺看着她一脸满足地走了,醋上心头:“公子,你怎么对春桃这么好呀,我才是你的贴身侍卫呢!”
沈砚笑着弹了一下他的脑壳,又拿出些银两:“你也有。”
如此一来,他的口袋便空空如也了,可是看着两个小孩捧着银两乐得开了花,沈砚便觉得一切都值了,他回屋,默默收好了要带的东西,准备出门去了。
这次,皇舅舅命他秘密行事,行踪不得告知任何人。
对此,沈砚并不多在意,这点阻碍比起他求之不得的重逢,实在不值一提。
他出了府,路旁的流浪狗看见,便汪汪汪地叫了起来,瞬间吸引了各个街坊摊子老板的注意力。
“是沈疯子,他出来了!”
人群里,不知谁高喝了一声,大家都跟听到什么命令似的,全都举起手里面的东西冲着他砸过去。
沈砚舍不得用自己的剑,被结结实实地打了好几下后,才侥幸逃脱。
走到无人处,他听着从绿荫深处传来的虫鸣声,草草洗了洗身上的污垢,又继续前行。
碎云城。
沈桉收到了弟弟的来信,他是任何事情都不宣之于口的,永远说得少做得多,此次来信,叫做姐姐的感觉意外。
沈峦果然言简意赅:“柳姨娘死了。”
沈桉并不意外,如释重负后,有些淡淡的失落感,她接着看下去。
下面的话,叫她的心漏了一拍:“苏姐姐跟着去了。”
满是水泡和老茧的双手,颤抖着放下信纸,疲惫地捂着眼睛,耳边回响着寒鸦凄惨的叫唤声,她怅然若失。
苏刃,你怎么那么傻?
她使劲儿揉着自己头发,将整齐的发髻揉得乱糟糟,木钗歪了,仿佛一把失色的刀,在她头上悬挂着,随时准备着掉下来。
或许在苏刃眼里,柳云酥确实比她重要多了,这一点沈桉必须承认。
她实在没有想到,苏刃能做到这个份上。
沈桉啊沈桉,你是报了仇了,代价是你最好的朋友,从小到大最好的朋友。
她狠狠地嘲笑着自己。
沈峦的信是没有一丝温度的,可她却惆怅得不能自抑了。
如若没有听到院落外的吵闹声与走动声的话,沈桉想自己一定会继续惆怅下去。
她的一切情绪,被窗沿掠过的一排排火光打乱了,被一阵纷乱的脚步声打乱了,被梧桐树前的层层血迹打乱了……
来人闯入院中,是百余名将士,穿着厚重的窄袖袍子,手里拿着为见血的刀,见了她,眼底露出凶狠的光来。
“其他人呢?”
沈桉装傻:“什么人?”
她一边和她们搭话,一边将手探入身后被褥里,她从那里面摸到了剪刀。
为首的狞笑:“装傻是吧,你们日日在山上种树,当本将军不认得,我只给你三个数,若你不说,别怪我们不客气!”
沈桉用余光向外扫了一眼,果然外面一阵漆黑。
原来是掌事的额带着其他人偷偷逃了,却并未告知她。
她很快接受了现实,向他们求情:“军爷,我不过一介小女子,确实不知道他们去哪儿了,若您愿意放我一马,砍柴烧火,我什么都能干的!”
为首的看了看她的小身板,一脸狐疑:“你?”
他是个不懂得怜香惜玉的,一边不屑地对她吹胡子瞪眼,一边挥着刀就要砍下来。
沈桉正打算拼尽全力夺门而逃了。
这时一道有力的长箭将为首的刀打落在地:“本王何时要你对她刀剑相向了?”
一听见这手艺,为首的便吓得魂不附体,跪在地上连连磕头:“小的冤枉啊,您不是说……说要好好吓一下她,说她胆子大不禁吓,我这才想到这个办法的……”
他状着胆子抬头,一脸无辜:“不曾想沈桉姑娘当真了,您也当真了?”
伴着哭天喊地的声音出场的,正是新上任的北蛮王,年仅十五岁的吴袂。
吴袂斜眼看了一眼手下,冷哼一声:“你在怪我?”
为首的连连磕头:“大王饶命啊!”
吴袂看也不看:“就你这猪头,砍了都脏本王的手,还不快滚!”
刹那间,为首的跟着手下一百多号人,连滚带爬逃离了案发现场。
沈桉坐在榻上,手紧紧抓着身后的褥子,从一对棉花里触碰到一个坚硬的东西,便紧紧抓住了。
吴袂瞥了一眼她身后,很快看穿了她的把戏:“这位姐姐,把你的剪刀收一收,对本王没用的。”
沈桉果真手松了些,她抬头,强装镇定:“你是谁,你要干什么?”
吴袂偷笑着,他最擅长口头功夫,便故意说话吓唬她:“本王看上你了,要带你回去做我的王后。”
他才十五岁,那又如何呢,反正她也不知道,再说年轻有年轻的好处。
他还长得那么帅……
哼。
沈桉细细打量了下面前的男子,一副气宇非凡、神采飞扬的模样,神采奕奕,目光炯炯,身子高出她一个头来,浑身散发着年轻人的蓬勃气息。
他又生得清朗好看,笑起来似百花开放,灿烂无羁,实在是很不错的。
她又低下头去:“那对不住了,我已有了心上人了。”
沈桉以为,自己迟迟没有找到合适的,是因为这里的人生得不好看,不是她喜欢的类型。
如今眼前这位少年,不论才貌还是家世,可都是上乘的。
她却能毫不犹豫地拒绝。
直至今日,沈桉再一次看清了自己的心意,她始终忘不了他。
吴袂冷哼一声:“谁?”
是哪个乌龟王八蛋,有他年轻,有他长得帅?
其实他已偷偷观察她多日了,她向来是独来独往,和男的说话的次数还不足十次,她哪来的心上人,沙子里冒出来的啊!
想到这里,吴袂又明白了,这个女人八成是没看上自己!
哼,中原的女人真是难追,既然她不同意,那他便只能强取豪夺了。
得不到心,得到人也是好的嘛!
他二话不说,靠近了她,一把扛起人就走:“那又如何,本王看上了,就是本王的了!”
“你,你放开,你干什么!”沈桉使劲儿拍打他的背,见不管用,索性咬住他的脖子不松口了,“快放开我,不然我咬死你!”
吴袂疼得龇牙咧嘴,却毫不让步:“你咬,咬吧,以后还有的咬呢!”
沈桉被他的浑话说得红了脸,她花了更大力气去咬他,咬的牙齿都酸了,也不见人放下。
“你到底要干什么?”她累了,口里含糊不清道。
吴袂听着背上的人动静轻了,得意道:“马背上的民族,最不怕的就是疼!姐姐没有力气了吧,乖乖跟我回营做王后吧!”
沈桉:“你休想!”
她突然伸手去挠他的咯吱窝。吴袂又痛又痒,忙用手去抓,就在他松手的瞬间,小女子身手玲珑,忙从他背上跳了下来,在黑夜里逃走了。
手下的犹豫着,去不去追。
吴袂笑得不行,他抚掌:“有意思!你们都不许去追,让她逃!”
整个碎云城已是他囊中之物了,她不论怎样逃,也出不了他的手掌心。
不过挠人咯吱窝的法子还真是新颖,中原的女子果真有趣!
望着沈桉逃走的方向,吴袂嘴角不觉露出一丝玩味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