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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番外 (一)人物记 前总统 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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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总统巴瑞尔
作为在位时间最短的总统,我大概也是可以被历史铭记了。
但谁想要被这样铭记?
一个人的名誉或者性命总是很容易被牺牲。这是我进入这场游戏的时候就签下的合约。
我和伯顿互相利用,这是事实。
但我也知道当一个棋子很难被取代的时候,它有时候会把自己和那只下棋的手混淆。被拎起来扔掉的那瞬间,我看了一眼全局,我没想到真的有一个小兵能冲到底线,变成将军的杀招。
说来可笑,那兵本是和我穿同一种颜色。
季云开,卫言。
我连发音都发不好的名字。
一个出生在美国,只在中国长了六年,就被他单亲的妈妈带了回来;一个是为美国第二大军火商出过力的经济学家的儿子,同样在那里做律师。
我怎么会把这样的人放在眼里。
他们理应服从,宣誓效忠。
就算不是对权力,也应该是对资本。
其实我做错的事,只是那个暗网而已。可是往上爬需要资金,跟伯顿深度绑定的代价就是参与到他们最黑暗的秘密中去。何况,我也没有想过抗拒。
暗网被这两个人发现的时候,已经缩小到可以忽略不计,最后一批一旦处理好,尘归尘土归土,谁知道这事跟我有过关系?我已经赢得竞选,庇护加身,资本护航,断然不会就此陷落。
罗素是我喜欢的那种人,所以我应该早点知道,他的忠诚能值多少。
这么说也许不是很公平。
那个年轻律师的一连串动作仿佛卧薪尝胆后的厚积薄发,很难想象,我也熟悉的法律在他的手里能被用成这样的利器。罗素根本不是对手。伯顿的律师天团都毫无办法。
但也多亏了他,我才知道,原来为了我的就职仪式,培训杀手,资金物流周转,埋伏上下线,购置弹药和装备所花的近千万美元里,还有伯顿的三百万。
可我怎么会不知道?
伯顿野心昭昭。和裴氏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从来不能硬碰硬。他们玩的是人命钱,有些灰色的“副业”做了也就做了,既然灰色,钱的流向有的时候控制不住也可以理解。
但伯顿知道。
伯顿刚开始的策略不是简单地提醒我—一句话的事。
他们大费周章地想要除掉知情人。
他们脏得甚至去跟海兹波拉和□□国合作。
呵,我在想什么,几十年前,他们就合作过。
但我懂的,我真的懂。伯顿是个很好的商人。他犹太人的身份和信仰跟金钱比不算什么,跟谁合作不是合作呢?
如果新老总统,两党政要在那场本该欢乐体面的就职仪式上死死伤伤,该会有多少局部的冲突甚至洲际战争爆发啊。伯顿可以躺着再赚三五十年。
你看,连极端主义都可以被他们用作印钞机。这不是很厉害吗?
还有一点,我也大意了。
卫言这种人,向来把心思写在脸上。
所以我以为我很清楚。
但没有阴谋的人,必然有一身骨气和傲气。
要不他怎么就是不服输?他去找怀特的泄密人的时候,可是差一点就死了。
我辞职的时候,也还是没弄明白。
直到我听说他从美国消失,去找一个死人。
如果不是脑子有问题,谁会做出这种事?
那可是阿富汗。
我宁愿在美国坐大牢。
想起这些人让我浑身都不舒服。我希望后续没有针对我的别的调查,那样我还可以坐在党派办公室里,顶着个没用的职位,领点薪水。说不定过几年还能东山再起。
到时候做个说客,再过几年也就没人记得了。
可谁能想到,他真的找到了,不仅找到了,还不罢休,把伯顿这老头子也弄进去了。
哈哈哈哈,好笑。
我才知道,我以为伯顿在下棋,但他其实也是一颗棋子而已。
当你以身入局,每个人都承认规则。
你猜怎么样?
那规则才是下棋的手。
想要破局只能反抗规则。可是反抗规则就面临着被碾碎的危险。
作为在位时间最短的总统,我大概也是可以被历史铭记了。
但谁想要被这样铭记?
裴南辛
作为裴氏唯一的合法继承人,我不知道我有没有天真过。
当一个这么大的企业的继承人是一个女人,困难和挑战是我每天面对的伙伴,但我不会输。
我天生就知道谁可用,谁又是威胁。
有时候,他们可以同时发生在同一个人身上。其实,想一想,越是锋利的刀,切到自己的时候也更疼。阿卜杜是这样,裴成行是这样,卫言也是这样。
大概,我在这方面既有天赋,运气又特别好。
不像我父亲。
他为了裴氏殚精竭虑,从我祖父那里接过来这企业时,跟伯顿相比只有十分之一的规模。
外面都说裴氏是在我母亲的家族的支持下,一步一步发展壮大。但这支持从来既很少雪中送炭,也不是免费的。裴氏给他们的,只会更多。
我父亲只能把自己在这吃人不吐骨头的商场上炼成了一个没有情绪的人。包括对我。
他的情绪只给我母亲—他们很相爱。
但我母亲的家族不懂。他们最开始看不起我父亲,后来又忌惮他。
我父母的婚事刚开始遭到母亲家强烈的反对。年龄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他比我母亲小十岁。好像这个事实能证明他的爱不够纯粹。
但很奇怪,明明这个家族里所有的别的联姻更不纯粹。
何况我母亲也不要什么纯粹—她看上的是我父亲和她是同样的那种人。她在娘家其实没有继承权,只有个漂亮的姓氏,但在我父亲这里,她可以证明她的才华。我的天赋的来源,就是她。
她认识了当时只在学术界初露头角的经济学家卫思庭—倒也没有特别倚重,听了些建议而已。不知道怎么,就非要我跟着他研学,那人也不吝分享,把我像学徒一样带在身边一段时间。不止是他,还有他的夫人,安于。
我学到很多东西。
那段时间,裴成行跟卫思庭的接触也只有母亲请他帮裴氏做的那几个项目,可他比我父亲更先意识到这个人的能力。
可惜啊,裴成行在裴氏蛰伏的时候,很喜欢用一个叫做好色的头衔来掩饰自己的野心。他对安于有几分真正的欣赏和喜欢我不知道,但他那时候显然还没有意识到这个女人绝不是卫思庭身边的附属品。
安于很美,是我作为一个还没学会美的女孩的时候就能体会到的那种有冲击力的美。
像南美的很多女人一样,安于的性格热烈,风情,直接。但安于还有一条,她聪明。
她和卫思庭的儿子,卫言,就很好地继承了她的美和很多特质。可惜,那小子从我第一次见,就冷漠得像一座冰山。
裴成行竟然胆敢喜欢这样的女人。太可笑了。
但我当然要怂恿他。甚至不需要多。只叹口气说,这么相爱的人也会吵架。
一次就够。
裴成行大概不了解,安于这样的女人,我母亲这样的女人,甚至跟她们比会逊色的我这样的女人,在被不配的人袒露喜欢的时候,原本可以忍受的属于陌生人的缺点,全变成令人作呕的死穴,得躲得远远的才行。
至于卫思庭,就算保持着风度,难道会不介意吗?
从那个时候,我算是执行了我继承裴氏的第一步。
可惜,我母亲去世得很突然。我还没有被培养成一个合格的继任者,就面临血雨腥风。
裴成行一向没有显露出什么野心,但我母亲去世后那两年,他在裴氏的影响力开始慢慢显现。我父亲在那段时间,其实是考虑过把裴氏交给裴成行的。
裴成行自己可能也没料到,运气没站在他那边。在我看来,裴成行更适合做一个政客,而非商人。但至少,他对我父亲和裴氏忠诚至死。
安于和卫思庭回到美国后,我直接把裴氏的命运交到他们的手上。
大概是可怜我年轻就无父无母。虽然勉强,也答应了。
跟卫言比,我可能跟她们在一起的时间还多些。所以卫言虽然叫我姐,但不太喜欢我,也正常吧。
然后,他们就那样,被撞死了。
我和卫言都没有哭。其实我比别人更理解他。他的爱缩回叫做冷漠的壳里。没有必要拿出来,就装作不存在。他甚至不要那些可观的遗产。
可我尽力保留着他们留给我的东西。
我在裴氏做的大部分的事,至今仍能看出卫思庭的风格,安于的态度。当然了,还有我自己的那些想法—我的手里不干净…
卫言只能看到我打点的政客,除掉的障碍,不得不做的事。
他知道我有多难。但他的姿态是,如果他是我,他不会选择我的路。
他不愿意跟我“同流合污”,但他至少愿意和我再合作一次—洁身自好了那么多年,不也有他不得不做的事么。
只是,他连不得已的事都做得献祭一般决绝,炫技一般漂亮。就算全部摊开给人看,他都有资本说一句绝不后悔。
他了解我,知道我在最后跟裴成行的“裴氏”切割的时候会毫不犹豫。
我也终于看出,卫言继承他父母的是比我学来的更加彻底的—他继承了他们的一切。
他不用规范自己的行为,只需随心而动,就能让你看出,他是他们爱的结果。
大概我看到的能被称为爱的都是这样。
我的父母,卫思庭和安于,最后,卫言和他那个连关系都没确定就海角天涯的季云开。
现在伯顿已经不是裴氏的对手了。阿布杜也带着我唯一的弱点消失了。我作为一个成功的符号被越来越多地问到一个问题,我为什么不结婚。
他们不问我怎么管理裴氏,我从卫思庭那学到了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他们喜欢问这个。
如果我遇到那样的爱,为什么不结婚。
贝克
如果不是我父亲,我可能不会毫不犹豫地参军。
但我记得他有多自豪—他现在已经不记得我了,我不知道他那时候的自豪还有多少意义。因为我越来越觉得,没有意义。
威尔和梅森参军比我还早一点,他们没有上大学。我们那里很多孩子都会选这条路。怀俄明不是一个适宜梦想破土的地方。
我们都是一起长大的。学校里学的东西全都忘记了,也不会忘记一起玩儿的那些疯狂的玩意儿。一起听巅峰时期的西海岸,梅森和威尔天生就会律动,跟着跳街舞,玩滑板,跑到桥下去涂鸦。
我看着比他们正经一点,但也是因为我父亲的严厉,我在家也要喊他先生。
高中的那个寒假很冷,雪落了很多层。
我们一起去家附近的小学偷滑雪板,那里仓库从来不锁。
被我们发现了一个被绑起来的亚洲小孩儿。
我和威尔刚抽条,看起来还很瘦,但梅森已经很大块儿了。这小孩儿看起来被打得有点惨,但也没有哭,还会很礼貌地道谢。
他告诉我们是那个校长的弟弟,那个体育老师对他妈妈动手动脚。
这个老师不是第一次被抓住干这种事儿了。可小地方,谁都认识谁,他又有点关系。好像还因为怂也没成功过,就一直放在那儿没人管。
我们把小孩儿送回家,才知道他妈妈精神状态不稳定,偶尔发疯。
她好像都没意识到她儿子回来晚了,在自己屋子里没有出来。临近圣诞节,再穷的人家都有些灯光和装饰,他们家就像是与世隔绝的静静的坟墓。
威尔那天晚上就从家里偷了点药给那小孩送去了。第二天揪着我和梅森非要去给他砍一棵小圣诞树。
那小孩子名叫季云开。
我从来没觉得哪个小孩儿好看过—梅森也这么说,我们那边的小孩儿好多都是又吵又疯,包括我们几个的弟弟妹妹。但云开不一样,他小时候就长得很漂亮,而且又安静又懂事。把眼泪使劲憋回去跟我们道谢的时候,会让人觉得怪心疼的。
威尔不管什么好不好看的,他最讨厌欺负人的事。
所以他频繁地往云开的家里跑,知道他妈妈的情况的时候,会帮他挡他妈妈的扫把棍。那扫把棍打人很疼的,没有威尔在的时候云开却躲都不躲。
季云开很聪明,我一开始就知道。跟我们玩儿得熟了,会露出机灵的那一面。威尔会揉他的脑袋,夸他,说他以后会有大出息。
还是孩子气的声音和笑容—后来在我面前鲜少出现了,就会说,我不会忘了你们的。
是的,季云开从来没有忘记我们帮过他。他连我说的一句没有落实的好话都要报答。我军装上的星星,沾过他的血。
威尔在战场上的最后的时光很艰难,他已经慢慢地不再相信了。我知道他出事前频繁地说想要退伍。我当时以为是懦弱。可他们其实一个个都比我看得清楚。
那年,季云开用自己赚的钱给他买了两个很酷的黑色手环做回来的礼物,没有来得及送,人就没了。连尸体都没运回来。
季云开就挂在了自己的手上。
直到他消失在我的眼前,都没有去掉过。
我后来当然知道,如果怀特的威胁没有把他逼上绝路,我说出以威尔之名起誓的时候,也就把他的生路堵死了。
我以为,我是为了不把他送到军法署。
但我后来明白,我那时候更担心的是我的少将还有没有戏。我是心甘情愿当的怀特的帮凶。从我把他从凯恩手里抢出来,他做过的事,立过的功,当然也是算到我头上了的,可我还嫌不够。
说我不知道怀特被收买了,也不可能能预测得到巴达姆的计划—骗骗外人吧。
我知道其实是我不想弄清楚,云开他,也知道。身上有旧伤的人最怕阴雨天,我当时开了窗,是因为司令的人自作聪明地把监听设备放在了窗外。他知道季云开心细,他不知道云开也曾经心疼我。
可我们能用四方密码和怀俄明赌赢性命的联系已经断了。
云开给我的判决终生有效。
因为我根本不肯听他说。
那话从他嘴里说出来,已经是求我了。
他退过一步吗?没有。他怀疑过我吗?没有。
但我为了这么一点前途,逼他去死。
他如果不是因为相信我,听进去了我发的狗屁不值的誓言,怎么会走向深渊。
我想明白的时候,那个视频已经被拦下。
去卫言那儿的时候,我得吃药才能勉强在那里待了两个小时。
两个小时,我在飘忽疏离的情绪里,观看了一场生离死别。那个视频里的声音和那个律师的样子成为我以后每天的梦魇。
梅森来的时候,我多希望他能揍我一顿。但他竟然连喊叫和眼泪都没有。
他也知道我不配得解脱。一点偿还的机会都不给我。
他说来看我最后一眼,就算死了,也不会忘。这样永远永远,都不用再见。
就像云开一样。
我们再也不会见面了。
听说卫言找到了他,听说他不愿意再回到美国,听说伯顿最后孤注一掷也要暗杀,听说他有好几年身体和精神状态都很不好—在我开始坐办公室的年纪,他因为我的愚蠢,贪婪,私欲,在生死线上挣扎了那么久。他人生中该最荣耀美好的时光,因为我,不堪回想。
我一遍遍地听他在视频里说不要自责—我知道那不包括我。
后来在那场豪门婚宴的相关的新闻上,我看到了一张照片,他对着凯恩笑得像跟我也心无芥蒂的那些过往。
他不再是一个少校,他只检阅人心。我没有资格。
我没人可说。只能告诉我那不认识我了的父亲,他只能用浑浊的眼珠子看着我,“你是谁?”
我是谁?我不知道。
怀俄明的冬天,雪一层一层的铺满。那个小学校,好像要拆了。
马克
我叫马克。
一个人活了这么多年,活成这样也是少有的失败。
我唯一能拿得出手的能力,可能就是在世界上最混乱危险的地方摸爬滚打了那么些年都没有死。但我看到很多人死。各种死法。有时候我想,也许有一天,我也会这么死了,背后一枪,嘭,血肉和骨头都碎掉,死得像烂泥一样,然后被装甲车碾过去。
都不需要腐烂的过程。
那也没什么。
有什么区别。
我出生的地方是美国数得上的最乱的地区。在这里长大的小孩很多,除了站街女,没有人避孕,那小孩儿就一会儿冒出来一个,一会儿冒出来一个。
但这些小孩儿里面,我和里昂玩儿得最好。
很悲惨的,我俩都不算太傻。我们知道慢慢烂掉的痛苦。
比如我们的父母。我母亲,呸,他也配做母亲。那个女人,我只能这么叫。她以前也在街角站过。可她连站在街角的基本法都不遵守,我不知道我父亲是谁—那个女人会嫌恶地看着我金色的头发和蓝色的眼睛,恶狠狠地让我滚。我想她是在我身上看到了那个男人。
他们的血液流在我的身体里。
里昂的父母在他五岁的时候就磕药磕死了。死在他和他哥哥眼前。他们的祖父母给他们口饭吃。
对,他还有个哥哥,兰道。他那哥哥从小就长得壮实,体育特别好,所以学校还挺稀罕他。给他惯得一身莫名其妙的优越感和正气。但我们也不介意,说是兰道的弟弟和朋友,还挺有面儿。
还有一个,也混在一起,叫维克多。后来跟贩毒的混上以后,给自己取了个傻了吧唧的混名,叫“毒蛇”。除了长得勉强像点,别的也说不上有什么关系。
兰道有他自己的路,不过听说那路也不好走。本来靠体育拿了奖学金去上大学是多光鲜亮丽的事儿,可伤病大概是每个运动员的梦魇,幸运一点,恢复了;不幸的,就算了。但他好歹上了几年大学,比我们是强点。
我想去参加雇佣兵的招募。听说他们训练不是很辛苦,还有更多钱拿。刚开始以为是不知名的什么人,到了以后才知道那可是美国最大的军火商,伯顿。
那个时候我已经知道自己跟他们几个都不太一样。我喜欢男人。最可怕的是,我觉得我喜欢上了我自己的好兄弟。
但他不能知道,因为他不是。
所以我决定去参加募兵的时候,没想着里昂也会来。
但谁知道呢,也许是他们的祖父祖母都死在那一年的原因,也许是他和兰道大吵一架然后彼此不再说话以后,他只跟我说,一起。
维克多也要来,他欠了点钱,被追的屁滚尿流。
兰道当然不同意,但他拦不住,我们铁了心地要走。谁要烂在这种地方。
刚开始很挺惬意的,看看物资,分装点装备。
直到我们发现那个秘密。
就算是军火商,也不能随便□□。何况听说这钱还被当地的恐怖分子收走了一部分。
伯顿根本不屑于追我们,他们直接告诉了那些武装。
要不是正好遇到美军,我们就死定了。不知道为什么,有个军衔还挺高的人,竟然会为了救我兄弟甘愿被炸个半死。
但我当时不知道,我本来是往另一边探路,听到交火和爆炸声再回去看那一眼的时候,里昂好像已经不行了。如果美军救不了他,那我也救不了他。
何况,我不想被抓到。就算回美国,就能没事吗?
当然不能,看看维克多。毒蛇被打了七寸,也是要死的。
接下来的日子很难混,但我好像慢慢掌握了其中的诀窍。我美国人的身份在那里很好用,随便学几句话,做个翻译,哪儿的法都不犯;何况我多好用啊,我耳聪目明,还很听话。
让我留在那尸山血海里也没关系,让我听到那三百万的事我就要用,还让我认识了季云开。
他不仅抓我,还审我。聊着天就把话问了。
好久没抽到的烟,也能重新过过瘾。
然后又过了很久,我已经在巴达姆那儿混得很熟,又一次见到他。
我有时候想,中东的战场很大,这一块那一块,谁看谁都不对付,冲突跟打游戏似的上瘾。怎么偏偏又让我遇上他。
就算我不喜欢男人,我也不可能就那么看着—谁都不可能就那么看着。
很多时候,我只能看着。
最后录视频的时候,巴达姆要给他很多药,才能维持清醒。所以萨姆那一枪开出去,他也不能晕过去。他得眼睁睁地看着,体会着生命从自己身体里流出去。
但我没有告诉卫言,他哪能受得了这个。
但那是最好的办法了。他怎么算的,裴成行就真的把巴达姆给不声不响地杀了。他甚至还能保萨姆一命。因为季云开说,萨姆必须是那个把定位发给裴成行的人。
就是这样。
在阿富汗的那十个月,就是这样。后面的事,我也不忍心再提,因为那个时候,我已经,已经…
最后,本该由我结束的裴成行的命,还是终结在他没什么力气的手里。你应该看看他是怎么用刀的,杀戮在他手里像是艺术。
裴成行怎么配,他该死无葬身之地。
萨姆给了一辆车,我们逃出生天。
其实,知道他好好活着,就很好了。何况,那个律师真的很爱他,他,也从来没有看见过别人。我很确定,如果那个律师真的被他赶走了,他也会从那天开始荒芜。
但他留下的味道和回忆都越来越淡,我的世界重新失去所有的色彩。
兰道说,如果我回美国,卫言会推荐一个好律师,而他会给我一个有盼头的工作。哦,他那拳馆不开了,他盘下几个街区的快餐店。
我发小的哥哥,说认识他都很有面儿。
也许,能被他记得的我,本身也该有点色彩。
也许,该回去了。
我告诉季云开,他用我没听到过的语气说,那也很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