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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人生如若初见时  麒麟山下 ...

  •   麒麟山下是当今世上的最大帝国新秦帝国,那广阔的面积,富饶的水土,安居乐业的人们组成了新秦帝国的大字,但,新秦帝国到达今天时已经不在是那么大了,他的土地在慢慢的减少,百姓在抱怨,在哭泣,只是因为当今的皇上,新秦帝国的第八大君王新蓝江心狠手辣,杀人如麻,视人命如草寇,下至普通百姓,上至朝廷官吏,只要有稍微忤逆他的最后都落得全家灭忙的下场。
      相比如当今皇上新蓝江,安阳王新蓝开则是一个爱民如子,体谅百姓的好王爷,天灾中他着急的身影,百姓有难时有他见义勇为故事,朝中大臣受灾时,他的冒死相救则成为当今百姓口口相传的美谈。
      牡丹仙子和玫瑰仙子下山来时,乃是民间最大的节日,万盛节,所谓万盛万盛即指事物旺盛之意,万盛节是在深秋之后举行,这个时候恰好是秋收过后,是百姓们在一年之中最悠闲的时候,所以每年的万盛节都是人山人海,好不热闹。
      京城的万盛节是全国最热闹的城市之一,牡丹仙子和玫瑰仙子穿插于人群中,也不自觉的露出笑容,好热闹的场面,老头,大人,小孩,还有那年经的小伙子们,姑娘们来来往往的穿梭而过,成了万盛节一道亮丽的风景。
      通常这个时候,在万盛节还没有开始的前三天,京城就已经人山人海了,因为每年的这个时候,在京城的町栏广场,现任安阳王新万华都要在这里举办才子会,以文会友,广招天下豪杰。
      秋风微拂,那万人鼎盛的町栏广场,一袭白衣站在广场中央拱着手说着话,从远望去,那一抹白色在太阳的照射下似乎被掀上了一席金边,金光闪闪,诱人耀眼。挺拔的身躯,高大俊美,使得人人不得不产生遐想。据悉来町栏广场的一半是女子,来这里都是为了看看那个英俊潇洒,文武双全,爱民如子的安阳王新万华。
      “好一个美男。”看着广场上的新万华,玫瑰仙子也不得不发出赞美声。
      “恩。”牡丹仙子谈谈的点了点头。
      没想到会遇到她,没想到世间还有这样的女子,站在广场上的新万华,转身,看到了那谈谈的身影,和所有的少女一样,她只是一身谈谈的粉红色丝裙,和所有的少女一样,她只是站在那人群中,可她就是那么耀眼,那么的吸引人的目光,一时之间,天地万物皆应她的出现而失色。新万华不得不承认,来的女子之中确实有不少大家闺秀,芊芊佳人,但都不及她,哪怕是那谈谈的笑容。
      “给我留下那位姑娘。”万华对身边的蓝衣女子冷冷的吩咐道。
      “用什么方法?”蓝衣女子恭恭敬敬的问道。
      “绣球。”万华想了一会看着身后的蓝衣女子及手下道,“以后她就是你们的王妃。”是母仪天下的皇后,这是万华没有说出来的话。
      牡丹仙子和玫瑰仙子转身要走时,忽然传来一则消息,安阳王新万华想要从人群中选出一位女子为他伴舞。消息传来,众人沸鼎,所有的姑娘们都不自觉的向前进了一步,只有牡丹仙子和玫瑰仙子乃然一动不动的看着那激动的人群。
      安阳王新万华双手棒着绣球缓缓的走向人,满脸温和的看着人群,轻轻的一扬,那耀眼的红色绣球向着下面的女子飘飞而去。
      而在那不被人群所查的一角,新万华身边的蓝衣女子两手优美的挽了一个空节,谈谈的白光射出,那红色的绣球稳稳落进牡丹仙子的手中。
      千万道目光射来,所有的人羡慕她,她好美,美的不食人间烟火;她好美,美的独成一格,她好幸运。成为万人眼里的幸运儿。
      “去吧,天意。”玫瑰仙子笑笑的看着牡丹仙子,“入乡随俗你总知道吧。”
      牡丹仙子无奈的朝玫瑰仙子点点头,捧着绣球向着万华而去。
      她在走来,她在捧着绣球向他走来,犹如一新娘手执红绸向他走来,近了,近了,她终于来到他的身边,不卑不亢,盈盈施礼,“牡丹见过王爷,王爷千岁。”
      那是她在说话,明明是在唱歌,万华望着眼前的女子,满意的点点头,就是你了,你就是那个要和我共拥天下,共度一生的女人。
      “姑娘免礼,有劳姑娘为万华伴舞,不知可否委屈姑娘。”
      “王爷严重,牡丹荣幸。”
      “好。”万人安静的广场响起了他温和的声音。
      一舞倾人城,再舞倾人国;
      一弹醉人意,再弹醉人心;
      倾国又倾城,醉人又醉心。
      此生别他意,但愿如初见

      如果说麒麟上是飘飘欲仙的仙子,麒麟山下是勤劳而作的人类的话,那么麒麟山的中部就是妖类的世界。麒麟山的半山腰上的九妹山是人类与妖界的分界地,人类要想跨过九妹山到达妖界,那是不可能,因为凭着人类的肉眼,还望不到他的顶峰,而那笔直的山道则更是令人类望而生步,传说也有人沿着那笔直的山道爬着上过妖界,但那只是传说,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人类活着从妖界回来。妖类到达人类自然要简单的多,但是也不敢造次,毕竟人类也不是那么好欺负的,也有保护自己的法宝,所以人妖两界从一定情况上来说还是互不干扰,相安无事。
      虽然还是那样的山,那样的水,但麒麟山的半山腰确实和人仙两界迥然不同,只见半山腰上,有出水若芙蓉的‘仙女’,有飘飘欲仙的‘仙子’,有人头蛇身的青蛇,也有半个人身的老虎。而在这众多各种各样的怪物中,有一个已经全部是人身的小女孩正坐在湖边的石头上抬头望天,那清澈的湖水,岸边那飘飘的杨柳似乎对她都没有影响,只见她用手拖着腮,那双灵活的眼睛望着天不停转动,脸上露着甜甜的笑容,而那两个酒窝则像两朵鲜花映在脸上,使得湖边的她成了另外的一道风景。
      “哎,又在想你千年哥哥了吧。”对她说话的是一条人头蛇身的白蛇。
      小女孩看着那条白蛇,理所当然的道,“那又如何,你又不知道千年哥哥有多疼爱我,在人间的时候,他不但不嫌弃我,自己身体不好,还每天想着办法陪我玩。”小女孩边说还双手不停的高兴的比划着。
      “是,是,是,公主大人”白蛇看着小女孩无奈的摇摇头,“就你那个千年哥哥最疼你,比我们太子殿下还要疼爱你。”
      “恩。”狼琳公主认真的点点头,“斯如,你说的对及了,可是都这么久,千年哥哥怎么还不来山上看我呢?”狼琳想到这里,那灿烂的笑容马上消失很快就变成了一脸的阴沉。
      “你确定把皇牌令给了他吗?”斯如再一次的问道。
      “那是自然。”说到这里狼琳又露出了纯真狡猾的笑容,“我早就料到皇兄把我带到山上后就不会放我下山了,所以我在上山之前就把皇牌令给了他,并且叫他来找我。”
      “即使如此,那他为什么不来找你。”斯如摇摇头,道,“没理由啊?”
      “是不是鹰叔叔不愿意驮千年哥哥上来啊。”很快狼琳又想出了一个理由。
      “怎么可能呢?”斯如摇摇头,满脸羡慕的道,“鹰将军那么的爱你,不要说一个千年哥哥,就算是有一百个千年哥哥,他也会为你驮上来的。”
      那千年哥哥为什么还不来找她呢,是不是他已经把她忘记了,想到这里狼琳真的是有千万个不解。
      狼琳欢快的来找皇兄狼建却发现他已经到皇宫去找他父皇了。听闻这个消息狼琳只有哎的一声叹气,然后翘起她的小嘴巴,满脸不满,非常不愉快的回到房间。又是一阵的胡思乱想,想起千年哥哥,真的不知道他到底怎么样了,身体好了没?
      那还是在三年前,那个时候,妖界很不平稳,皇兄和父皇整日忙着妖界的事,基本上就没有时间照护刚刚变成人身的她。
      那个时候的她刚刚成为人身,对什么事情都好奇,特别是对人界更加的好奇,在父皇和皇兄都忙着妖界的事时,她偷偷的一人来到人界。
      第一次感到人界的山,人界的水,人界的万种风情,狼琳自是欢喜不已,只是好事不长,毕竟她是一个女孩,还是一个纯真的不谙世事的小女孩,终于被一伙恶人追杀,紧急关头千年哥哥救了她,她受了伤,打回了原形变成了一只狼,他没有任何的介意,细细的照护着她,好好的保护着她,终于她的伤好了,又成了哪一个纯真开心的少女,而他像自己的皇兄一样,不,应该来说比她的皇兄狼建更疼爱她,更呵护她。
      记忆中千年哥哥的身体不是很好,经常生病,但还是尽情的陪着她游山玩水,全然不像皇兄那样,表面说着疼爱她,可又因为妖界的事常常把她一个人留在家里。
      千年哥哥,想到这里,那张纯真的小脸露出狡猾的笑容,一个主意很快成形,信很快的写好,狼琳简单的收拾一下,就离开皇宫,往人界而去,离开时想着桌上那封被她留着的书信。想象着父皇皇兄拿着那封信的时候那种表情,露出了调皮的笑容。

      安阳王府立于京城最热闹,最繁华之处,虽说处于闹市,但踏入安阳王府,却能感觉到贵的气息和那种安静,安阳王府的设计巧妙在于靠近四周先有一片小小的树林,然后再是房间,于是置身于安阳王府中,就感觉是房在山中,人在林中。
      安阳王府内新万华的书房,再也没有了阳光般笑脸,温文儒雅的王爷,此刻新万华满脸阴沉的看着身边的三人,右边的一个一身白衣,洁白如霞,满脸温和中却透着历练,他就是安阳王府的第一大杀手白云书,白云书其父是当今武林第盟主白苏,白苏为人热情豪爽,深得武林人士爱戴,但不知若了什么人,一夜之间,白府一家一百多口全部被杀,而白云书则是新万华在路上无意之中救得。中间的一位浑身黑衣,透着冷漠,冷冷的用人不敢靠近,好像稍微若恼他,就会没命,他就是李默,丞相李昊之子,二十年前,因若恼王后仙儿,一家八十多人全部被斩,只有他被安阳王新蓝开救下。站在左边的蓝衣女子蛇依苗是一条修行了五百年的青蛇精,是老王爷新蓝江留给新万华的人才。
      新万华看着他们三人一脸阴沉的道,“昏君这次要到芝山上把那个废物接回来,说要实行一项惠民政策。”
      “哦,是吗?昏君什么时候开始反省了?”冷冷的带着仇恨的语气从李默的话中出来,使得身边的几人也感觉到那沉沉的杀气。
      “所以。”新万华扫了一下三人,冷冷的道,“一定不要使那个昏君实施惠民政策。”万华抬头望着三人坚定的道,“是时候该结束那个让人讨厌的乱世了,云书,你明天到麒麟山上去采无情果,我要为昏君做一坛好酒。”阴冷的笑意出现在万华的脸上,使人无法和町栏广场上那个温和文雅的王爷联想在一起。
      麒麟山半山腰,刚从妖界下来的狼琳正兴趣怏然的看着这四周的一切,虽然是第二次来到人界,可狼琳还是无法收住她那好奇心,左瞧瞧,右看看,使得她花了一天的时间才到达山脚下。
      麒麟山的山脚下已经充满了人类的气息,那山,那水,也被人类赋予了美好的意境,山没有了水,就少了灵气,而水边多了一个人,侧多了一份生气,一脸天真无邪的狼琳看着眼前清澈的湖水,又不自觉的起了好玩之心。
      脱去轻纱,那如雪的皮肤出现在眼中,使得原来的那分纯洁又添了一份女性柔美,不但深深的迷着作为自己的狼琳,还吸引着不运处的不善之客。毫无知觉的狼琳脱掉衣服,全身泡在水中,同时用那如雪白的左手轻轻的挑起水花,终于使得躲在暗处的人现身。
      “公主,好兴致啦,让在下来陪你如何?”岸边出现的邪恶声音打扰了狼琳所有的兴趣。
      “猫砂,是你。”抬头望去,那清秀的眼睛瞪着岸边的汉子,那是一个身着青衣的少年,但要说他有什么特别之处的话,就是左边的脸上长着一块红色的伤疤,她认得他,那不是猫族的王子猫砂吗,“你好大胆子,居然敢私来人间。”狼琳理直气壮的指责猫砂,却忘了自己也是偷偷跑出来的。
      “公主不也是私自的下山的吗,难道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猫砂看着眼前的美人儿,露出了谈谈的冷笑,他当然明白,依狼建的性格,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放他的宝贝妹妹来人间的。
      “公主,还是让猫砂来陪你吧。”猫砂边说边解去自己的衣服。
      “你敢。”狼琳边说边往湖后退去,“小心我告诉我皇兄。”
      “那是自然,要不怎么让狼王为我们指婚呢?”猫砂边满脸含笑边往狼琳而去。
      狼琳虽然是妖族的公主,但自小在狼王和狼建的保护下成长,很少遇到危险,且因个性贪玩,自有了人身之后,也不怎么修炼,只每天到处玩耍,如今看着猫砂一步一步的逼近,心中害怕之极。
      “不要,你如果在靠近一步,我皇兄定不会放过你的。”狼琳边拿狼建威胁猫砂边害怕的往后退。
      “哈……”猫砂望着后退的狼琳大笑,“我倒要看看狼建能奈我何。”猫砂说完就朝狼琳扑去。
      “不要啊,不要。”泪从那清纯的眼中流出,更使人见犹怜,狼琳不自觉的后退,才发现自己已经退到了湖的山壁,闭上眼睛,默默的接受一切,去忽然听到“扑通”一声的水响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在一个少年怀中,而自己的身上不知什么时候早已披上了一件白衣。岸边,狼琳抬起头看着眼睛的男子,只见他眉目清秀,温和清晰,好一个干净少年,那一双纯净的眼睛似乎和她一样的不谙世事。
      “我们走。”少年拿起狼琳衣服,不理掉在湖中大喊救命的猫砂,抱起狼琳往山脚下飞去。
      树林里换好衣服的狼琳出来,望着少年满脸感激的道,“谢谢。”
      “不用谢,以后小心些。”少年温和的嘱咐她。
      “恩。”微微的点点头,再也没有勇气看着眼前的少年,因为从小到大除了自己的皇兄和千年哥哥抱过自己外,再也没有谁这样的和她接近过,“我去找千年哥哥了。”狼琳说完头也不回的往山下而去。
      微风吹起的她奔跑时的衣裙是那样的迷人,犹如从天而降的仙子,少年傻傻的望着狼琳离去的地方,不知道下面该做什么,忽然,那如仙般的少女转过身来,满脸灿烂的笑着问道,“我还没有问你叫什么名字,以后怎么报答你啊!”
      “我叫白云书。”他原本是不想用她报答的,救她只是举手之劳,可却不自觉的说出了他的名字。
      “我叫狼琳,你要记住了。”狼琳说完便飞一般的消失在白云书的视线中,只是不知他用他的生命记住了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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