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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书房   接下来 ...

  •   接下来的几天,沈时晚几乎没怎么见到傅司珩。
      他每天早出晚归,有时候甚至不回来。沈时晚从他的助理季杨那里听说,最近傅氏集团在谈一个重要的并购项目,对方的条件很苛刻,谈判陷入了僵局。
      “傅总这几天都在公司加班,”季杨在电话里说,“有时候直接在办公室睡了。”
      沈时晚应了一声,没有多问。
      不会多问,是他们之间三年来形成的默契。
      不问对方去了哪里,和谁在一起,什么时候回来。不问对方的心情、想法、健康状况。不问任何私人的、可能在“契约”范围之外的问题。
      他们是合作伙伴,不是夫妻。
      至少傅司珩一直是这么定义的。
      但这几天,沈时晚发现自己开始注意到一些以前不会注意的细节。
      比如,餐桌上只摆着一副碗筷的时候,她会下意识地往对面的空位看一眼。
      比如,深夜走廊里有脚步声经过的时候,她会屏住呼吸,听那脚步声是往书房去的,还是往卧室去的。
      比如,早上起来第一件事,是问周叔“先生回来了吗”。
      她告诉自己,这是因为契约即将结束,她对“傅太太”这个身份产生了某种“戒断反应”,不是因为别的。
      但骗自己这种事,有时候也是需要天赋的。
      她没有这个天赋。
      ---
      那天是周三。
      下午三点多,沈时晚刚从外面回来,换了家居服,准备去厨房给自己泡杯茶。
      刚走到楼梯口,手机响了。
      是傅司珩。
      她接起来。
      “喂?”
      “你在家吗?”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疲惫,带着一种沙哑的质感,像是刚开完一个漫长的会议。
      “在。”
      “我有一份蓝色封面的文件,落在书房桌上了。你帮我看一下在不在。”
      沈时晚愣了一下。
      这是傅司珩第一次让她进书房。
      “好。我现在去看。”
      “找到了之后,拍照发给我。我让季杨回来取。”
      “好。”
      她挂断电话,往书房走去。
      书房的门没有锁。
      她推门进去的瞬间,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雪松香水味——和傅司珩身上的味道一样。
      三年来,她无数次经过这扇门,无数次想象过里面的样子。
      大。
      和她上次来的时候感觉一样大,但这一次她注意到了更多的细节。
      一整面墙的书架上,书是按照颜色排列的——深色在一侧,浅色在另一侧,中间是渐变的过渡。这个细节让沈时晚微微有些意外。她以为傅司珩不是一个会在意“书架颜色是否好看”这种事的人。
      书桌上摊着几份文件,一支钢笔搁在旁边,笔帽没盖,应该是刚用过不久。桌角放着一杯喝了一半的黑咖啡,已经凉透了,表面浮着一层薄薄的油光。
      她走到书桌前,寻找那个“蓝色封面的文件”。
      桌上没有。
      她又翻了翻那几个文件架,也没有。
      会不会在抽屉里?
      她犹豫了一下。
      傅司珩没说可以看抽屉。
      但他说“落在桌上了”,也许后来收拾的时候被放进了抽屉?
      她拉开第一个抽屉。
      里面是各种文具——笔、订书机、便签纸、回形针,摆放得整整齐齐。
      没有蓝色文件。
      第二个抽屉。
      里面是几本笔记本和几个U盘。
      没有蓝色文件。
      第三个抽屉。
      锁着。
      沈时晚的手顿了一下。
      锁着的抽屉。
      里面会是什么?
      她不该好奇。
      她对自己说。
      她是来找文件的,不是来偷窥别人隐私的。
      她正准备关上第二个抽屉,目光无意中扫到了抽屉最里面的角落。
      那里有一个东西。
      一个小小的、金属的东西。
      她伸手把它拿了出来。
      是一把钥匙。
      很旧了。铜色的表面已经有些发暗,齿纹磨损得很厉害,像是被反复使用了很多年。
      这不是这栋别墅的钥匙。
      别墅的钥匙都是电子门禁卡,没有这种老式的机械钥匙。
      那这把钥匙是开哪里的?
      她翻来覆去地看了看,没有找到任何标识。
      就在这时,她的目光落在了那个锁着的抽屉上。
      一个念头浮上心头。
      直觉告诉她,这把钥匙,可能能打开这个抽屉。
      她把钥匙插进了锁孔。
      轻轻一拧。
      咔哒。
      开了。
      沈时晚的心跳忽然加快了。
      她知道不应该打开。
      这不是她该看的东西。
      但她的手像有自己的意志一样,拉开了那个抽屉。
      抽屉里只有一样东西。
      一本日记。
      很旧了,封面是深棕色的硬皮,边角磨损得厉害,有些地方甚至露出了里面的纸板。封面上没有字,没有任何能表明主人身份的标记。
      沈时晚盯着那本日记,感觉自己的心跳声大得像擂鼓。
      她伸出手,手指触到封面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指尖在微微发抖。
      翻开。
      第一页。
      上面写着一个日期。
      十年前。
      和一段字。
      字迹很年轻,棱角分明,带着少年人特有的锐利和不羁。
      “今天,她穿了一条白裙子。”
      沈时晚的大脑一瞬间空白了。
      她。
      白裙子。
      十年前。
      她继续往下看。
      “我坐在最后一排,她坐在第三排靠窗。阳光从窗户照进来,她的头发被照得发亮,像是镀了一层金。我画了她的侧脸,在本子上,画了十七遍。每一遍都不像。不是画得不像,是她太好看了,我画不出来。”
      沈时晚的手抖得更厉害了。
      她继续翻。
      “我知道她叫什么名字了。沈时晚。晚,是夜晚的晚。我在心里念了很多遍,沈时晚,沈时晚,沈时晚。这三个字很好听,比任何诗都好听。”
      “今天她在食堂吃饭,一个人,坐在角落。我坐在她后面三排,假装在看书,其实一直在看她。她吃得很慢,每一口都嚼很久。吃完饭后,她从包里拿出一本书看,是《建筑空间组合论》。她在学建筑设计。”
      “今天下雨了,她没有带伞。我带了,但我没有给她。因为我怕。我怕她问我‘你是谁’,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看着她淋雨跑进教学楼,头发湿了,衣服也湿了,但她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像一只白兔子。我骂了自己一整个下午:傅司珩,你是个懦夫。”
      沈时晚的眼眶已经红了。
      她继续翻,一页一页,手指越来越快。
      “今天听说她喜欢吃糖炒栗子,学校门口那个大叔卖的。明天我也去买一袋,假装偶遇,给她。不,我不敢。我买了,然后假装路过,把栗子‘掉’在她面前?太蠢了。算了,先买吧,买了再说。”
      “买了栗子,没敢给她。我自己吃了。很甜。我从来没吃过这么甜的栗子。不是因为栗子甜,是因为这是她喜欢吃的东西。”
      “今天她在天台吃便当,我推门进去,她看了我一眼。我的心跳停了。她问我‘你是哪个班的’,我说‘三班’——我明明是一班的。她笑了笑,说‘哦,三班的啊’。她对我笑了。她的笑是圆的,不是尖的。我说不清楚,就是圆的,很暖。”
      沈时晚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
      滴在纸页上。
      把那行字洇开了一小片。
      她慌忙用手去擦,却把墨迹擦得更糊了。
      她翻到后面。
      “今天毕业典礼。我买了花,准备去找她。然后我听到她同学说,她家里出事了,她休学了。花被我扔进了垃圾桶。我是哭着扔的。十八岁的男人不应该哭,但我没忍住。”
      “我找到了她家的地址。她父亲病了,很严重。她在医院照顾他,瘦了很多,眼睛下面有黑眼圈,但她还是很漂亮。我站在病房门口看了她一会儿,没进去。我不敢。”
      “我决定赚钱。赚很多钱,帮她。等我配得上她的时候,我就去找她。”
      “三年了。我做到了。我的公司上市了,我有钱了。我去找她,但她父亲还没好,她还在筹钱。我让季杨去找她,用一个她不会拒绝的方式。她不知道是我。她不能知道。如果她知道是我,她一定不会接受。因为她太骄傲了。她是我见过最骄傲的人。”
      “我做了这辈子最蠢的决定——用替身的名义把她留在身边。这样她永远都不会知道,傅司珩从十八岁起,就只看得见她一个人。”
      沈时晚已经看不清楚了。
      眼泪模糊了所有的字。
      她把日记合上,抱在胸口,蹲了下去。
      她蹲在书桌旁边的地上,把脸埋在膝盖里,哭得浑身发抖。
      但不是悲伤。
      是一种她从未体验过的、铺天盖地的、几乎要将她淹没的情绪。
      她不知道该叫什么。
      感动?
      心疼?
      悔恨?
      还是……被爱了十年却浑然不知的那种巨大的、空洞的、撕心裂肺的——迟来的顿悟?
      日记本上写得分明。不是白月光的名字。不是林微月的名字。
      是她。
      沈时晚。
      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每一个字都是她。
      十八岁的她在阳光下的侧脸,她吃栗子的样子,她在天台上对他笑的那个弧度,她淋雨跑进教学楼的白裙子,她照顾父亲时瘦削的背影——
      他看见了。
      他一直都看见了。
      而她,什么都不知道。
      她不知道那个坐在后排的沉默寡言的男生,每天在本子上画她的侧脸。
      她不知道那个“偶遇”了无数次的陌生人,手里拎着的栗子是为她买的。
      她不知道那个在天台上问“你是哪个班的”的人,会在之后十年里,把她刻进骨血,用尽全力去追赶,去成为“配得上她”的人。
      她不知道那天在书房里,他对她说“签字”的时候,手在发抖。
      不是在犹豫。
      是在害怕。
      害怕她签下去的那一刻,他就再也瞒不住了。
      沈时晚哭了很久。
      久到窗外的天都暗了下来。
      久到她的腿完全失去了知觉。
      然后,她听到走廊里传来脚步声。
      是皮鞋踩在地板上的声音。
      沉稳,有力。
      越来越近。
      是傅司珩。
      她猛地站起来,把日记放回抽屉,锁上,把钥匙放回原处。
      然后她用手背胡乱擦了一把脸,深吸了几口气,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正常。
      门开了。
      傅司珩站在门口。
      他看到她在书房里,微微一顿。
      “文件找到了吗?”
      沈时晚转过身,看着他的脸。
      他看起来真的很疲惫。眼睛里全是血丝,眼下有淡淡的青黑,下巴上冒出了浅浅的胡茬。但他的站姿依然笔直,他的表情依然平静,他的眼神依然深不见底。
      沈时晚看着这张她以为很熟悉的脸,忽然觉得陌生。
      不是因为她不认识他。
      而是因为她刚刚才发现,她从来没有真正认识过他。
      他藏了十年的秘密,今晚,她用一个不该被打开的抽屉,全部看到了。
      “找到了。”她说,声音比她自己预想的要平静得多,“在文件架最下面,被我漏掉了。不好意思,让你跑一趟。”
      她拿起那份蓝色封面的文件,递给他。
      傅司珩接过去,看了她一眼。
      “你哭了?”
      沈时晚的心猛地跳了一下。
      “没有。”她笑了笑,“刚才在厨房切洋葱,辣到眼睛了。”
      傅司珩盯着她看了两秒钟。
      然后,他移开了目光。
      “季杨在外面等着,我去公司了。”
      “好。”
      他转身要走。
      “傅司珩。”
      他停下来。
      沈时晚看着他的背影,嘴唇动了动。
      她想说“我看到了”。
      她想说“那本日记”。
      她想说“你为什么不说”。
      她想说“我也喜欢你”。
      但她什么都没有说。
      因为她知道,现在不是时候。
      她需要时间消化这一切。
      而他也需要时间,准备好被揭穿。
      “没什么,”她说,“路上小心。”
      傅司珩没有回头。
      他走了。
      书房里重新安静下来。
      沈时晚站在原地,看着那扇关上的门,慢慢地、慢慢地,蹲了下去。
      她把脸埋在掌心里,肩膀微微颤抖。
      这一次,不是因为洋葱。
      而是因为她终于明白了一件事。
      为什么傅司珩总让她穿白裙子。
      因为十八岁的她,穿着白裙子走过那条林荫道的时候,阳光落在她身上,她不知道自己走进了谁的心里,然后在那里住下了,一住就是十年。
      ---
      那天晚上,沈时晚没有回自己的卧室。
      她坐在书房的地板上,背靠着书架,把那本日记从头到尾又看了一遍。
      这一次,她没有哭。
      她只是安静地、一行一行地读。
      读他的少年心事,读他的胆怯和自卑,读他的暗恋和等待,读他的挣扎和决心。
      读他在她看不见的角落里,是怎样一个人把所有的喜欢都吞进肚子里,一个人消化,一个人成长,一个人走了那么远的路。
      读到最后一页的时候,她发现了一张夹在里面的纸。
      不是日记本里的纸,而是另外夹进去的,折了好几折,已经有些泛黄了。
      她小心翼翼地打开。
      是一张素描。
      铅笔画的。
      画的是一个女孩的侧脸。
      线条还有些生涩,比例也不是完全准确,但那种专注和认真,每一个看过的人都能感受得到。
      女孩微微侧着头,阳光落在她的头发上、鼻尖上、嘴唇上,她的嘴角有一个小小的弧度,像是在笑,又像是在想什么事情。
      右下角写着一行小字:
      “时晚,高三一班。2009.10.17。”
      十六岁的傅司珩,画了十六岁的沈时晚。
      然后把这幅画,夹在日记本里,藏了十年。
      沈时晚把素描贴在胸口,仰起头,看着天花板。
      眼泪无声无息地滑下来,流过脸颊,流进脖颈,在衣领上洇开一小片深色的痕迹。
      她想起高中时代的自己。
      那时候她每天忙着学习、考试、画图,她的世界很简单——家、学校、画室,三点一线。她记得食堂的饭菜不好吃,她总是坐在角落,一边吃一边看书。她记得学校门口有一个卖糖炒栗子的大叔,秋天的时候她每周都会买一袋,捧在手里,暖烘烘的。
      她不记得后排有一个沉默寡言的男生。
      她不记得有人在天台上问过她是哪个班的。
      她不记得有人在她的世界里出现过,然后又消失了。
      她什么都不记得。
      但他什么都记得。
      他记得她,记了十年。
      花光了整个青春,只为走到她面前。
      而她,甚至不知道他来过。
      沈时晚把素描折好,放回日记本里,把日记本放回抽屉,锁好。
      然后她站起来,走出书房,轻轻地关上了门。
      走廊里很暗,只有壁灯发出微弱的光。
      她站在那里,看着走廊尽头那扇关着的卧室门。
      那是傅司珩的卧室。
      隔着十几米的距离,隔着一扇门,隔着十年的暗恋和三年的假装。
      她忽然很想走过去,敲开那扇门,告诉他——
      “我看到你的日记了。我看到了一切。我一直不知道,原来你在等我。”
      但她没有动。
      因为她知道,现在的她,还不够。
      她还有太多的事没有想清楚,太多的情绪没有消化,太多的决定没有做。
      如果她就这么冲过去,告诉她“我喜欢你”,那和高中时代那个不敢递出纸条的少年有什么区别?
      一样的不成熟,一样的冲动,一样的没有准备好。
      她不要这样。
      她要等他亲自开口。
      亲口告诉她——
      “沈时晚,我喜欢你。”
      不是替身,不是契约,不是交易。
      而是他等了十年、藏了十年、忍了十年的那句——
      我喜欢你。
      她会等。
      她等得起。
      她已经等了三年了,不差这几天。
      ---
      第二天早上,沈时晚下楼的时候,傅司珩坐在餐桌前。
      他和平时一样,面前摆着一杯黑咖啡和一份三明治,手里拿着一份报纸。
      看到她下来,他抬起头,看了她一眼。
      “早。”
      “早。”
      她在他对面坐下。
      周叔端上来一碗红豆粥和一笼小笼包。
      两个人面对面吃早餐。
      没有说话。
      沉默,但不尴尬。
      至少沈时晚不觉得尴尬。
      因为现在,她知道了一些他不知道她知道的事情。
      这个认知让这份沉默变得不一样了。
      它不再是冷冰冰的距离。
      而是一种安静的、心照不宣的陪伴。
      就像他说的——
      “她对我笑了。她的笑是圆的,不是尖的。我说不清楚,就是圆的,很暖。”
      沈时晚偷偷看了他一眼。
      他低着头在看报纸,侧脸线条冷硬,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他的眉骨上、鼻梁上、下巴上,轮廓分明,像一座雕塑。
      但她现在看这座雕塑的时候,看到的不是冷硬的大理石。
      而是那个在天台上问她“你是哪个班的”的少年。
      那个少年紧张得连自己的班级都说错了,但她没有发现。
      那个少年买了栗子,不敢送给她,自己吃了,然后说“很甜”。
      那个少年在她不知道的角落里,爱了她整整十年。
      沈时晚低下头,喝了一口粥。
      红豆粥很甜。
      甜得不像话。
      她弯了弯嘴角,笑了。
      那笑容很轻,很浅,像一阵风,轻轻吹过湖面,然后消失不见。
      但坐在她对面的傅司珩,不知道为什么,拿着报纸的手指微微顿了一下。
      他没有抬头。
      但他的耳朵,红了。
      很浅很浅的一层粉色,从耳尖蔓延到耳廓,像是晚霞落在雪山顶上。
      沈时晚没有看到。
      但如果她看到了,她会发现——
      原来这座冷硬的、不可撼动的、像大理石一样的男人,在某个无声的清晨,因为一个他以为她没有看到的小小笑容,而红了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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